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蒋炳钊先生(厦门大学民族学教授)在《“越为禹后说”质疑——兼论越族的来源》(《民族研究》1981年第3期)一文中就论证了夏王朝与越王勾践及百越民族没有传承关系:“夏族和越族明显是两个不同的古代民族,越族不是夏族的后裔”。根据该文列举的主要材料和观点,我试简要转述如下:
夏代的历史,自古以来都只是传说中的历史,是不能当信史看待的。到了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河南郑州附近的偃师二里头发掘了一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碳14测定时限为公元前1900年—公元前1600年),获取了丰富的中原远古文化遗存。该遗址所代表的文化类型被考古学界命名为“二里头文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学术研究,至今专家们普遍认为二里头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夏王朝事迹最能吻合,普遍认为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于是从考古学上证实了夏代历史确实存在。
与代表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同时并存的越地文化遗存是马家浜文化(4750—3700B·C)。马家浜文化与二里头文化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两者最鲜明的不同点是,二里头文化无印纹陶器,马家浜文化却大量使用印纹陶器。而且,马家浜文化的来源和传承自成体系,是与中原考古文化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我国东南文化类型。它上承河母渡文化(5000—4750 B·C),后启良渚文化(3300—2250 B·C)。
在生活习俗上,据文献记载越夏两族也是很有分别:“中国冠筓,越人剪(原字为‘赞+刀旁’)发”(《淮南子·齐俗训》);“昔者越王勾践,断发文身,以治其国”(《墨子·公孟》)。今天海南岛的黎族尚存有文身古风。虽不能绝对地说只有越人及其后裔才行此古俗,其他的民族如中南半岛的很多民族都有文身的习俗,但是自古以来中原人是没有文身习俗的,根据这个习俗的流行情况,就很容易区分出生活在东亚大陆上的华夏民族和百越民族。另外,在饮食习惯上。“越人得蚺蛇以为上肴,中国得而弃之,无用”(《淮南子·精神训》);“盖越人美赢蚌,而简大牢”(〈盐铁论〉)。嗜吃水产生物的习俗,古越人集聚地的江浙、两广和闽台地区到了今天仍然是古风犹盛,而广东的蛇餐馆却已经开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了。一个民族生活习俗的顽固生命力,由此可见一斑。
夏王朝的势力范围是很有限的。就二里头文化也“主要分布在河南中、西部的郑州附近和伊、洛、颍、汝诸水流域以及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一带”(《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第116页)”。根据《诗经》、《左传》等文献记载,夏王朝的统治范围最西不过崤山附近;最东不过泰山附近;最南未到江汉流域,最多也只在今天的河南境内;东南最远只达安徽的六安、涂山(今寿县)(许顺湛:《夏代文化的再探索》,《河南文博通讯》1979年第三期)。《史记》说大禹巡狩的会稽山最大可能是安徽的涂山而已,不可能是浙江的会稽山。古史中传说禹巡狩会稽并葬于会稽与传说舜巡九嶷死于苍梧等都是没有考古和文献材料支持的。
说越族与夏族不同源,那么可否认为统治越族的上层贵族(越王勾践)就是夏人的后裔?对此,蒋炳钊先生在文中列举了大量证据予以否定。
更多的材料请读:蒋炳钊著《东南民族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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