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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韦偃

南宁民委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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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08:25:38 |显示全部楼层
      南宁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工作再度引发关注
     

  4月12日,一网友在壮族在线网站的“论坛新帖”栏目以“南宁民委请进”为题发帖,评论南宁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工作,引众多网友关注、跟帖,截至4月16日,跟帖数39条。
    一些跟帖认为,“武鸣县在三月三活动中,开幕式及五个歌台中的四个已经使用壮汉两种文字,唯独有一个歌台不用,应该罚款……”、“中国是法制社会,《民族区域自制(治)法》屡受侵犯,有人去维护么?”等等。一些网友在跟帖中对武鸣县贯彻实施《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及南宁市民委执法工作不尽之处提出比较尖锐的意见,发表了比较偏激的言论。南宁市民委获悉发帖情况后,调查了解武鸣县政府在主办“壮族三月三”节庆活动中壮文使用情况,会同自治区及武鸣县有关部门通过适当渠道及时给予了积极回应和引导,并发布了今年全市“壮族三月三”活动壮语、壮文的使用情况的信息,包括由武鸣县委、县政府主办的2014年中国壮乡•武鸣“三月三”歌圩暨骆越文化旅游节开幕式、项目签约活动等系列活动的会标、背景板等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图片。
    《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施行后,迅速成为邕城各少数民族群众热烈讨论的话题,尤其是一些民族语文专家学者、壮族语言文字民间爱好者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政府法令,传承、弘扬壮语言文化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并通过网络、信函等途径发挥用法、执法社会监督作用。下一步,南宁市民委将继续密切关注涉及南宁市民族语文工作的各方意见及网络舆情,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加大《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壮文社会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促进壮文社会使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来源:广西民族报2014年4月18日第2版    作者:南宁市民语委  潘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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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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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0:56:24 |显示全部楼层
        壮文字幕太小了,汉文字幕太大了,只知道出台政策“稳定人心”,却不严格执行。民语委请你们多关注老百姓的强烈反应吧,大家热爱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请你们在工作时一定要多考虑大家的感受和意见,不要“一意孤行”,比如你们的“壮语新闻”真的“翻译”得太惨了,真的听得我们很难受的,叫不懂汉语的老百姓怎么听得懂,请你们多走走壮语最纯正的地方,严格尊崇壮语语法,你们什么长句都喜欢按照汉语语法去表达,那样搞出来的真的不伦不类,我们只是坚守本民族的语法和词汇,你们就说我们民间喜欢“搞创造”,真正喜欢“搞创造”的是你们,老是套用汉语词汇语法,创造出那些违背祖宗语法词汇的表达,不汉不壮,不伦不类,忽视人民大众的感受。时代是在发展,但是语法是不能丢掉的,你们长串长串的套用汉语词汇就算了,还要连语法也向汉语投降,什么都让汉语主导,你们是受过教育的人,又是端着这碗饭的,更应对保护壮语文的独特表达而负责。我们学壮文是用来传承发扬我们的民族文化,不是用来转写带有汉语语法和不顾一切汉语桂柳话音译的句子,你们看看你们“翻译”的铺天盖地的机关单位函牌,除了“Bouxcuengh”和“caeuq”两个固有词,其余的全部是桂柳话,全部是不顾本民族语法的和汉字读音一一对应的桂柳话壮文拼音转写,“台湾同胞会”你们连“同胞”都要写作dungzbauh,连“Beixnuengx”这样的词都要遗弃不用,“广西壮文学校”你们不写yozyau sawcuengh Guangjsih,却搞出“Guangjsih  cangvwnz yozyau”和“Guangjsih sawcuengh yozyau”这样读起来怪怪的表达,你们是爽了,可是却苦了我们这些懂得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老百姓,“广西壮族自治区”在五六十年代被老前辈表达作“自治区 Bouxcuengh 广西”这样符合本族语言习惯的表达方式,你们废弃不用,却搞出个“广西 Bouxcuengh 自治区”这种违背祖宗意愿的表达,“壮语新闻”你们不说 sinhvwnz vahcuengh,却搞出个“vahcuengh sinhvwnz”,“壮族博物馆”不写 bozcuzguenj bouxcuengh,却创造性的搞出个“bouxcuengh bozvuzguenj”,“壮语文”你们不写“”sawcuengh vahcuengh,却写cangyijvwnz,你们伤了多少人的心,毁了多少人的三观?你们为什么要抛弃我们的语法?你们是不是巴不得把所有的汉语原文全部转写为桂柳话的壮文拼音才爽翻天?你们口口声声说你们的是权威,但是你们所谓的权威都只是你们一群工作者和专家习惯了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你们知不知道许多外族人外省人看了你们翻译的新闻和函牌,就大放厥词说“壮族是人造民族”,“壮语是汉语方言”等等让人五雷轰顶的话,民族尊严都没有了,很多汉人纷纷质疑“原来壮语文是这样的啊”,“中国汉语的每一个方言都可以创造一套文字了”。
        官家的一言一行,都牵动着壮人的心,不要以为没有多少人懂得壮语文,不要以为壮语文可有可无,不要以为壮族老百姓只懂得沉默,长期忽视壮民族的民族诉求,忽视壮语文的健康发展,广西的社会发展是否能稳定,我只能抱着怀疑的态度,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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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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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1:22:40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壮语文专家学者在与蒙藏维这些自治区民语文工作者坐在一起谈民语文工作的时候,自己民族作为全世界第一大少数民族,面对自己民族语言文字发展的状况,面对自己的民族没有一个母语频道,没有自己的母语文教育的事实,面对自己的母语新闻粗制滥造敷衍了事,面对自己制定的背离民族语言语法的“翻译标准”,你们怎么抬得起头,怎么有自信的,我真的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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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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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1:24:58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自治区的民语工作者是怎么看待你们的民族的, 怎么看待你们的工作的。你们往那一坐,就代表的是一个民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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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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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9:31:03 |显示全部楼层
右江河畔 发表于 2014-4-12 18:57
这个活动县委县政府牵头,全县欢庆,
县里其他地方都有壮文呢,
照你这么说的话,

不要跟民众玩文字游戏!
没意思!!!
省或者漏,结果都是没有壮文,
连这点壮文都没写上,那就是违法!!!

[url=http://jiu60.com/bbs/forum.php]Dae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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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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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22:00: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右江河畔 发表于 2014-04-20 19:31:03


不要跟民众玩文字游戏!
没意思!!!
省或者漏,结果都是没有壮文,
连这点壮文都没写上,那就是违法

如果是漏,那就警告。如果是失误就该罚!令行禁止,有法必依,法本无情!一个优秀法官执法如山,一个部门执法软弱无力。只怕难服众,坚持真理正义,恪守法律法规,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这些原则,一切事关社会正义和人民利益的政府部门和广大公务员、执法者,都应当身体力行,难道允许有任何的动摇吗?现在是立法第一年关键时刻,如果不执法,后面的效果可以预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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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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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22:04: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mak-yid 发表于 2014-04-12 18:22:18


执法部门肯定是有权去查的,但查完之后要不要处罚就要看“查到”的事实和被查者的辩解以及执法者的判断了

执法部门肯定有权力查,查完之后要不要罚难道还要人为去判断而不是法律去判?法治还是人治?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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