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热议《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07月10日08:23 来源:南宁日报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获悉,为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有法可依,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2009年初,南宁启动壮文社会使用管理的立法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借鉴、吸纳区内外民族地区民语使用成功经验,几经易稿,历经4年时间终获通过。《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迅速成为邕城街谈巷议的焦点话题。
促进壮族文化的传承发展
“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说明政府意识到了壮文的重要性,对壮文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值得支持。”家住良庆区瑞和家园的莫鸿杰如是说。
家住兴宁区朝阳街道五村岭社区的李文彦老人,对壮文有一定的研究。她表示,1957年的《壮文方案》结束了壮族没有与自己语言相一致的科学、统一文字的历史,使壮族人民学习文化科技、传播交流、记载历史、传承文化有了自己的载体,为壮族走向世界、进行国际交流创造了条件。如今《办法》的正式施行,则标志着南宁市在推动壮文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中迈出坚实的一步。
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李老师认为,《壮文方案》实施以来,自治区和南宁市都曾发文要求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但仅以文件通知的形式进行要求,没有形成法规。壮文的社会使用管理工作全面铺开后,许多公共场所已经开始在更新牌匾时加上壮文。但要增强壮文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必须加大壮语的使用,尤其要加大壮语在广播、电视、电影、杂志、互联网等领域的使用,贴近民众。
《办法》在互联网上也引起网友们的高度关注。网友“西蒙妮”建议,应加大对《办法》的宣传,举办各种培训班,让壮文的社会使用管理工作逐步推进。武鸣县作为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工作示范县,可以考虑挑选其中一两条街道在其公共场所的标志牌上全面使用壮汉两种文字,为南宁市的壮文社会使用管理提供示范作用。(记者杨孙山)
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710/c356819-22141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