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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瓦氏夫人论集》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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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7 16:42: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摘一 《明代御倭战争与狼兵统帅瓦氏夫人》

谯枢铭

…………

(三)

明代早期,很重视海防建设,洪武二十年(1337年)曾派信国公汤和经略闽、浙的海防,缘海广设卫所,用以备倭,如上海的金山卫有常备兵员四千六百多人,各千户所有一千一百人,所下各防堡也有五、六十人不等,有常备战船、哨船、飞船等,每月定期出海巡哨①。并在海滨每隔六里筑一墩,派兵朝夕燎望外海,有警即举起火通报,整军迎敌,御之海上②。这样严密的海防设施,保证了海疆的长期安宁。

到了正德、嘉靖年间,朝廷见海上无事,卫所官兵冗闲,于是连年减少兵员,到嘉靖初各卫所只剩下原额的约百分之二十左右,粮饷也逐年递减,再加上层层克扣,有的军士一、二年领不到粮食,战船也渐渐蔽败,盔甲兵器更锈蚀不堪;士气低落,武备松弛。至于海上巡哨,则临时雇用渔船代为,走走形式而已⑨。这时的海防,已有名无实,哪里还有抵御倭寇的能力?

嘉靖三十二年倭寇在上海沿海登陆,如入无人之境, 赋之所指,无不残破④。现今上海地区所属的崇明、宝山、嘉定、川沙、南汇、金山、奉贤、青浦、上海各县皆被倭寇蹂躏,有的地方被长期盘踞。当时的明朝官军,既无迎敌的准备,也少迎敌的勇气。见寇船至,辄望风逃匿⑤。邓若曾在《江南经略》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明军将领唐顺之率军至崇明御倭,倭舞刀出战,军兵皆弃武器逃走,顺之责怪军兵,王军痛哭诉曰:逃非本愿,见贼递魄耳!公问其故,曰:不娴武艺也;公曰:奚而为兵乎?曰:向来官兵不战罔罪,故应募以规儋石之需;今欲实战,不如愿已!公曰:恶,是何言也?小民出银养汝,为悍患耳;纵贼殃民屡年,我不尔杀,方用尔一战,而尤不诺乎?三军号泣不已⑥。这大概就是倭患初期,官军畏敌避战的实情。

…………


①陈仁钨《皇明世唐录》。

②③张鼐《吴松甲乙惧变志》卷上。

④《明史纪事本末》卷55。

⑤邓若曾《江南纪略》卷3。

⑥胡宗宪《筹海图编》


小结:以上记述的就是瓦氏夫人没有到达江浙沿海时,明王朝军队抗倭不力的窝囊史实。(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7 21:54: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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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7 17:34:00 |只看该作者

文摘一《明代御倭战争与狼兵统帅瓦氏夫人》

谯枢铭

…………

(三)

当时朝中议论纷纷,有人提出:卫所三军既不堪用以御倭,补救之策计有三种:曰调客兵曰练乡兵曰募土著之兵①。这三种对策中,练乡兵、募土著兵,都需时间召集训练,非一朝一夕可迎敌,远水不解近渴,只有调集客兵的办法比较便捷。于是,下令调取:直隶的长箭手,真(定)保(定)的达兵,山西白棒手,河南毛葫芦兵,少林僧兵,徐(州)邳(县)盐徒,青州长枪手,沂州沙家兵,竿子手,广东藤甲兵,处州坑兵,漳州仓兵,上杭赖家兵,湖广土兵,广西狼兵②,陆续到江浙御倭。征调广西狼兵,是张经的主意。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南京兵部尚书张经受朝命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务,可便宜行事③。当时,倭寇二万余人正盘踞上海滨海一带,日出抄掠,无可制御。张经奏请田州、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州的狼兵,永顺、保靖的土兵,前来苏松合力剿贼。张经字廷彝,号半州,福建候官人,嘉靖十六年任南京兵部左侍郎,曾总督两广军务。任内镇压了广西断蘑峡侯公丁起义,在土官中很有威信。他熟悉左右江的风土人情,深知当地狼土兵的骁勇善战,因而力主远调狼兵赴苏松御倭。国内久已传说广西狼兵能以少击众,十出而九胜,尤其田州岑氏兵,更负盛名。相传岑氏兵法:七人为伍,伍相为命,六人击刺,一人割级,所获功绩,七人共分之。凡一人赴敌,一伍争救,若没一人,必斩一伍。其伍之于队亦然,故没而受上赏,临阵摧敌,若不获级,亦受上赏。斩级者论首虏以差,斩级而能冠同伍者,辄以其人领之。其兵可死而不可败。因此,这次调狼兵,即以田州岑家兵为主力④。

此时,田州土官首领岑猛已死,其妾瓦氏夫人尚在,已经年近六十;其子也已身故,两孙年幼,平时常受族人的欺侮;她听到国家调兵御倭的消息,非常兴奋,立即踊跃应命,希望能在战斗中为国立功,重振家风。她亲自统率其孙岑大寿、岑大禄,头目钟南、黄仁等领兵四千一百名,战马四百五十匹;归顺州头目黄虎仁等领兵八百六十三名:南丹州头目莫昆、从舜等领兵五百五十名;那地州头目罗堂等领兵五百九十名:东兰州头目岑褐等领兵七百五十名,共六千八百七十二名,一同出征。出发前,瓦氏夫人对着明朝廷派来的官员和家乡父老宣誓说:是行也,誓不与贼俱生!⑤一时军威大振,声势高扬,大有气吞山河之概。

瓦氏夫人率领的这支队伍,于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启行,自梧州至南雄,越赣州达南昌,转京口入丹阳,经常州到嘉兴,途中过年,于嘉靖三十四年三月一日抵达苏州⑥。瓦氏夫人率领的这支兄弟民族部队的到来,曾给苏松人民带来很大安慰很大鼓舞。乡民们苦于倭寇的残暴,信服狼兵的威名,认为狼兵到,倭寇即将败亡。倭寇听到狼兵已到的消息,也闻风震慑,惶惶不安。


①庸顺之《武编》前集卷1。②③《明史·张经传》。④胡宗宪《筹海图编》,《江南经略》。⑤⑥《江南经略·调狼兵记》。

小结:以上记述的就是明王朝调用壮族军队狼兵前往江浙前线抗倭的史实。(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8 2:35: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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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一《明代御倭战争与狼兵统帅瓦氏夫人》

谯枢铭

…………

(四)

瓦氏夫人统率着狼兵队伍,于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初到苏松抗倭前线。在她淳厚朴实的心中,想的只是杀敌卫国,那曾料到她面临的敌人,不仅是倭寇,还有本国的权奸;面前的倭寇是战术迥异的顽敌,背后的权奸更狡诈阴险,所以她将进行的将是两条战线的斗争,前途正诡谲莫测,坎坷不平提出调取狼兵的是张经,了解狼兵性情的是张经,支持狼兵的也是张经,可以说瓦氏夫人在御倭战场上的命运,与张经在场斗争中的命运,是紧紧相连的。

瓦氏夫人初到苏州,郡守以祖宗旧制为据,不许狼兵入城,在枫桥设帐接待头目。张经闻讯急自嘉兴赶来,与郡守商量说:“野人慕苏松之胜久矣。万里远来,藉以靖难,当推诚待之,若防闲如寇,焉能得其心也!终于说服郡守开城迎入。张经知道田州兵与右江三州的兵,索来不相合睦,相聚则斗,所以特命两位游击将军白泫与邹继芳分头管理,以田州兵交总兵俞大猷驻守金山卫,归顺兵驻乍浦,其他三州兵驻八团、九团①。瓦氏夫人初到敌前,气势正锐,急欲请战,张经认为檄召的四方之兵尚未到齐,独狼兵一旅之师,难以取胜;且狼兵胜则勇进,败则易溃,万一失利,将影响军心民心,遂加以阻止。瓦氏夫人哪里知道张经的用心良苦,反甚感不快。

是年四月五日奸相严嵩的义子,工部右郎赵文华奉命到松江祭海,并视察江南军务。赵文华一到松江,就催促张经派狼兵出剿张经对他说:新至之将,贼情地利皆所未谙②,是不宜出战的。赵文华促之再三,皆被张经顶回。赵文华抓住这件事劾奏张经,说他“养寇损威,殃民糜饷,屡失进兵机宜”③。奏报到京,奸相严嵩更在嘉靖皇帝面添油加醋,例举瓦氏夫人愤不出兵而自言“千里持粗粮来,而袖手无尺寸功,何以归见乡党”④,证明张经阻军畏敌。这句话有可能是赵文华、严嵩编造的,瓦氏夫人未曾说过;也许瓦氏夫人说过类似的牢骚话,并不是埋怨张经,因为瓦氏夫人统率狼兵出征,一路上经过一十八郡,府给米五斤,鱼盐各二斤,柴十斤,准牛肉银二分,准酒银二厘。头目每人加猪一口,银七钱⑤。既然有这些供应,哪里还需“持粗粮来”?显然是谎话。

张经主张狼兵不可骤用?,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狼兵与官兵之间,目不相识,语不相通,士兵之间卒然相骤,难以做到缓急相援,生死相济。狼兵除瓦氏夫人外,其他官军将领也难以指挥,因为他们有一套独特的战术。而倭寇行军布阵的方法,又另于中国旧法,不了解敌情,不熟悉地利,贸然临敌,一定是战无不败的。张经想给狼兵一个熟习调整的时间,然后再投入战场,发挥他们的长处,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赵文华当然不懂得这个道理,也不想懂得这个道理,他想的只是如何罗织张经的罪状,诬陷张经,以达到升官的目的。

随后的几次战役,完全证明了张经狼兵不可骤用主张的正确性。例如,四月八日金山总兵俞大猷骤用狼兵出哨探敌,落入倭寇的埋伏,狼兵头目钟富、黄维等十四人战死,损兵大半;次日瓦氏夫人的侄子岑匡,自持勇力,独自出哨,贼兵掩至,岑匡力战杀四贼,自己也人马俱毙;四月二十日倭寇三千余人南来金山,游击白泫率狼兵迎战,贼鼓众来冲,狼兵死伤甚多,全军大溃,白泫被围数匝,瓦氏夫人奋不顾身,纵马冲击,才突破重围,救出白泫⑥。尽管瓦氏夫人的英勇,令人称赞,但这次骤然出击的结果,损兵折将,不但动摇了狼兵的自信心,也减轻了倭寇对狼兵的畏惧,还降低百姓心目中狼兵的威望。

按张经的计划部署,正确使用狼兵,大获全胜的例子,可以举出王江泾大捷。四月底,等待已久的永顺保靖土兵一齐来到松江,五月初张经就发动了王江泾之战。当时,四千倭寇突犯嘉兴,总督张经分遣参将卢镗率部分狼兵和保靖兵驰援嘉兴;总兵俞大猷率部分狼兵和永顺兵,从泖湖间道趋乎望,扼其归路;副总兵汤克宽引舟师从中路击之,倭寇大溃,斩首一千九百八十余级。史称东南御倭战争此为第一功⑦。瓦氏夫人统率的狼兵,也在这一战役中立下大功,受到朝廷的赏赐。

王江泾大捷的首功,本应记在张经名下,却为严嵩好党赵文华,胡宗宪所夺。他们既劾张经沮军养寇,又冒称“赵文华与胡宗宪合谋督师,擐甲临戎.以致克捷⑧。昏庸的嘉靖皇帝偏听偏信,一面遣官厚赏赵文华、胡宗宪;一面派锦衣卫逮总督张经,副总督汤克宽来京问罪⑨。张经被逮,械送京师。这个黑白颠倒的奇冤,使瓦氏夫人受到很大震动。她既为张经的遭遇深感不平,又失为去张经这个支柱而颓丧。她已醒悟:在朝政如此黑暗,权奸如此猖狂的情况下,自己建功立业的初志,不过是个幻想而已。于是,郁郁思归。狼兵队伍素服张经的威名,心怀张经的恩德,今张经已去,众志也随之涣散;加上又不服江南水土,天气溽热,疫病流行,粮食供应也难以为济,瓦氏夫人遂于七月三日率队返回广西⑩。

瓦氏夫人及所统率的狼兵队伍,曾给苏松人民留下深刻的印象。从当时人遗留下的著作看,对狼兵队伍虽毁誉参半,但瓦氏夫人却备加赞扬。对狼兵的称赞,集中于狼兵的骁勇善战,能以少胜多,如狼兵不满百人,每与贼遇,贼辄披靡,偶以二十人,当贼二百人⑾:临阵决不退缩,如本县义勇,导引款(狼)兵直捣贼窟,血战方酣,而诸军遥望贼来,即靡奔溃,多自溺水,甲骑铠仗半为贼有款(狼)兵益进,杀伤贼侍二十余人⑿;武艺高强,英勇敢斗,如一(狼)兵甫弱冠,独奋身冲锋,连杀七贼⒀。但是,对狼兵的纪律则多有微辞,从批评内容看,一是狼土兵肆焚掠⒁。其实肆焚掠者不单狼土兵,当时从各地调来的客兵,也多有这种恶习,而狼兵的抢掠,有时又是被激怒才发生的,如行军路过丹阳,县尹避而不出,居民又闭门不纳。才引起兵愤而抢掠。二是日需蛇犬为食⒂。这和生活习惯有关,广西兄弟民族常以蛇犬为美味,江南汉族人民不喜欢吃这些东西,因此,觉得奇异罢了。说是日需那是夸大之辞。至于狼兵搂妇女,贪钱财,⒃或是个别狼兵有过这类非法行径,但泛指狼兵而言,是不合事实的。

苏松人民对瓦氏夫人这位兄弟民族的女英雄,评论是非常高的。说她有将材,善于领兵,如以妇女将兵,颇有纪律,秋毫无犯⒄;称道她治军严整,如骁勇善战,军令严明,并且举出例子一卒夺民食,即斩之,食尚在吭间⒅。前面对于狼兵犯纪律的批评,也可与对瓦氏夫人的称赞相对应来看,尤其对她在金山迎击倭寇之战的表现:披发舞刀,往来突阵,所乘马马尾尽落,浴血奋斗而出。⒆描写得绘声绘色,跃然纸上,数百年后读此,还仿佛亲临阵前,令人赞叹不止。


①《平倭通录》、《明大政篡要》卷5下。

②③④《明世宗实录》。

⑤《江南经略》卷8。

⑥采九德《倭变事略》。

⑦《明史·世宗本录》,《明世宗实录》。

⑧⑨《明史·张经传》,《明世宗实录》。

⑩ 采九德《倭变事略)

⑾《江南经略》卷3,《嘉定县志》。

⑿归有光《昆山县倭寇始末书》。

⒀《倭变事略》。

⒁《明史·张经传》。

⒂ 同治《上海县志》。

⒃《筹海图编》引王文录言。

⒄采九德《倭变事略》。

⒅柳怡徽《江苏明代倭寇事辑》引张氏《卮言》。

⒆《松江府志》、《华亭县志》


小结:以上记述的就是壮族军队狼兵在江浙前线抗倭的一些事迹。(本文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8 3:12: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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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二《关于瓦氏夫人的两个问题》

文摘二《关于瓦氏夫人的两个问题》

李光军

瓦氏夫人是我国明代的抗倭寇女英雄,也是壮族妇女杰出的代表之一。她维护国家统一,捍卫领土完整以及保卫国家尊严的爱国思想和行动,都是值得我们肯定和赞扬的。但是,在对瓦氏夫人的研究中,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本文拟就瓦氏夫人之称的由来、身分,及其历史地位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一、 瓦氏夫人之称的由来身份

瓦氏夫人姓岑,小名瓦,是归顺州(今广西靖西县)土官岑璋的女儿,瓦氏夫人之所以小名瓦,是按照汉族的习惯而取名的。汉族由于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所以在生女时称作“弄瓦”,有轻贱之意,生子时称作“弄璋”,有宝贵之意。瓦氏夫人小名瓦,缘取意于此。其父名璋,亦同此义。于此亦可见岑氏土官受汉文化影响较深。

瓦氏夫人既为岑璋之女,为何不称岑氏而称瓦氏?对此,论者有种种说法:一种认为,“瓦氏’实为“氏瓦”之误,壮族习惯,姑娘未嫁之前,均以“氏某”或“氏某某”为名,因为当事人员不懂壮族民情,遂把“氏瓦”之名,变成“瓦氏’之姓,一种认为,瓦氏夫人率领狼兵前往江浙沿海一带抗御倭寇时,由于当事官员不懂壮语。混淆壮语“花”和‘瓦”的音别,在书写上报瓦氏夫人时,把“花”误听为“瓦”,后又把“瓦”误以为其姓,后人不知其谬,以讹传讹;第三种认为,瓦氏夫人乳名娣化,为同宗同姓为婚,于礼不容。故以“化”名为姓,“化”在壮语中与“瓦”同音,故称瓦氏。这三种说法,,前两种所说之理由似属勉强,第三种虽道出了以名为姓的原因,但不够确切和具体。我们知道,“氏”最早的涵义是宗族之意,后又增加了“氏所以别贵贱”之义,“氏”成了表示豪门贵族地位或有身分的男子的尊称,如在考古发掘出土的秦汉的器物中,有些器物就刻铭有“吕氏”、“贾氏”和“王氏”①者,其称为“某氏”.表明这些人是豪门贵族,另对有身分的男子亦称为“某氏”,如司马迁则称为司马氏,至于一般平民百姓,是不能称为“某氏”的,到最后则发展为对已婚女子称为“某氏”,以别于未婚女子。壮族土官和一些壮族人,由于受汉文化的影响,所以亦称他们中的已婚女子为“某氏”。这从不少壮族土官的族谱中都可以看得出来和找到根据.至于在未婚女子的姓和名中间加一“氏”字,作为未婚女子名称之前的冠词或连系词,则是在壮族对未婚女子的习惯称呼上渗入了汉文化的结果,其意义是和“某氏”不同的。那么,“瓦氏”是否由于当事人员或官员不懂壮语而把“氏瓦”颠倒过来并误以“瓦”为姓而得来的呢?看来是不大可能的,因为到明代,壮、汉两族文化交流融合已久,当有不少汉人懂壮语,也有不少壮人懂汉语,而且当时不仅汉族官员而且壮族土官都是会翻译的(当时称为“传工”),就算汉族当事官员不懂壮语,但当时肯定是有人作翻译的,因此,汉族当事官员似不可能糊涂到把名误以为姓的程度。那么,“瓦氏”是否是避“同姓婚”之忌而以名为姓得来的呢?我认为是的,是瓦氏夫人以名为姓,并不是在其和岑猛结婚之时。我们知道,壮族土官显然受汉文化影响较深,其婚葬亦多仿用汉族礼制,如田州岑氏土官其婚者多为异姓,而“同姓婚”者,则仅瓦氏夫人少数而已②。由于当时壮族人同姓结婚较多,成为一种婚俗,土官同姓结婚,当不会受到社会非议,而明王朝当时对土官的政策,也只是从政治上和军事上进行控制,对婚葬之事,也是允许土官“从其俗”的。瓦氏夫人在和岑猛结婚后,无需把“岑氏”改为“瓦氏”,所以瓦氏夫人以名为姓,当不是在其嫁与岑猛之时。我认为,瓦氏夫人以名为姓,当是在明王朝封其为二品夫人之时。因为瓦氏夫人率领狼兵抗击倭寇英勇杀赋有功,明王朝必须对其进行嘉赏和封诰,但如果按照瓦氏夫人原来的姓氏来进行诰命,就会犯“同姓结婚”之忌,违于礼制,而且亦有失朝廷体统,所以明王朝只好以瓦氏夫人之名为姓,对其进行诰封,称其为“瓦氏”,后人因其诰命为二品夫人,放以瓦氏夫人称之。这大概就是瓦氏夫人的由来。

关于瓦氏夫人的身分,即瓦氏夫人是不是岑猛的妻妾和是妻还是妾的问题。对这个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说法。大多数学者认为,瓦氏夫人是岑猛的妻妾,有的学者则疑其非是,因为《倭变事略》曾载:瓦氏“土司岑彭妾也”,故认为瓦氏夫人可能是岑彭之妾。其实这当属一种误会。查田州岑氏土司并无岑彭其人,“猛”、“彭”音近,书者误以“猛”为“彭”,故岑彭实即岑猛也。还有的学者认为,瓦氏夫人是岑邦佐之妻而不是岑猛之妻。其依据是“土司世系”有这样一段记载:“巡按谢汝成,遂发兵八刀,分道井入,杀猛及其长子邦彦。……初,邦相兄邦彦有子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认为大母就是伯母,岑芝既称瓦氏为大母,她当是岑邦佐的妻子,因为邦佐为岑猛之长于,虽出继武靖州,而实际上仍为邦彦的大哥,岑芝要称其为大伯或大父。这恐怕也是一种误解。其实,大父者祖父也,大母者祖母也。这是我国古代对祖父母的一种习惯称呼法和习惯书写法,而对大伯则称为伯父或世父,从未有把伯父称为大父者,亦未有把伯母称为大母者。《史纪·蒙恬列传》云; “恬大父蒙骛……骜子曰武,武子曰恬”。可知大父即祖父。张来诗云:“尔家外大父。”白居易诗云:“时弄小娇孙。”可见大父是对小孙而言的,外大父即外祖父。祖父亦可称为大翁,《南史》载:郁林王五岁戏高帝前,帝镊白须问孙曰:“我谁耶?”曰:“大翁”。可知大母即祖母而非伯母也。况且“土司世系”明明写着“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如果瓦氏夫人是邦佐之妻的话,那么林氏同样也应当是邦佐之妻了。这当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此外,从年龄上推测,岑猛死时,瓦氏夫人年已三十有一,邦佐既为岑猛之于,其年令当比瓦氏夫人要小,也不可能比邦彦大得太多。因此,认为瓦氏为邦佐之妻,此说恐难成立。故瓦氏为耳芝之祖母而非伯母,是岑猛之妻妾而非邦佐之妻明矣。

瓦氏夫人既是岑猛之妻妾.但是妻还是妾呢?史书巾记载不一,说妻者有之,说妾者亦有之。《广西通志》裁:瓦氏“指挥同知岑猛之妻”:《岑氏源流谱叙》载:“瓦氏,田州府岑猛之妻”;《倭变事略》载:“瓦氏,土司岑彭(猛)妾也”;而《明史·广西土司传》及明《世宗嘉靖实录》则均只说瓦氏是“田州土官妇”,并没有指明其是妻还是妾。

根据史书记载和一些情况的分析来看,瓦氏夫人当是岑猛之妾而非岑猛之妻。王守仁在《查明岑邦相琉》云:岑猛“长子邦佐,系正妻张氏所出,次邦彦,妾林氏出,次邦辅,外婢所生,次邦相,妾韦氏出”。③这就明确指出了岑猛之妻是张氏而不是瓦氏,而瓦氏只不过是岑猛之偏房即妾罢了。也许有人会问,堂堂一个土知州岑璋,如何肯把自己的女儿嫁与岑猛为妾?而且又是同姓?这也不难作出解释的。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桂西甚至广西的土官,军事实力最强者当推田州府,其时岑猛恃其军事实力,为了扩张权势和扩大地盘,经常对邻近的土州土县进行侵掠,邻近土官对猛皆怀畏惧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岑璋慑于岑猛之权势,为了保全自己的地位,为了州土的安宁,从政治上的需要出发,而把自己的女儿嫁与岑猛为妾.当是情理中事。这种政治性的婚姻,在封建社会里,比比皆是。瓦氏夫人既然是岑猛之妾,那么,为什么有些史书特别是岑氏土官后人又说她是岑猛之妻呢?究其原因,这则是受封建社会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伦理道德思想影响的结果。我们知道,在岑猛及其于邦彦死后,瓦氏夫人一方面对其孙岑芝精心抚育,另一方面管理州政,在岑芝死后,又亲自抚育曾孙大寿、大禄,并亲自摄理政事,实际上是一位未加封的女土官。特别是其率领壮族子弟兵英勇抗击倭寇,立下战功,被明王朝浩封为二品夫人,死后又赐予“淑人”称号,成为一位颇有身分和颇有地位的尊贵人物,如果直言其为岑猛之妾,是有违于封建的伦理道德说教的,是不尊敬的,有失瓦氏夫人身分,所以有些史书为了忌讳,故言其为岑猛之妻。至于岑氏土官后人,则更不用说了,瓦氏夫人对他们来说,不仅是一位可以光耀门庭的尊贵人物,而且也是他们有功的祖辈,所以在《岑氏源流谱叙》中,只有岑猛“妣瓦氏夫人葬于州城东婆地”的记载,而岑猛其它妻妾.则只字不提,可见他们是更加讳言瓦氏夫人是岑猛之妾了。因此,说瓦氏夫人是岑猛之妻者,实是忌讳之词,而实际上瓦氏夫人应当是岑猛的妾氏。


①韩信等:《陕西凤翔高庄秦墓地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一期。

②见《岑氏源流谱叙》。

③《明史·广西土司传二》。


小结:探讨“瓦氏夫人”称呼的由来,以及瓦氏夫人在历史上的真实身份问题,为一家之见。(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8 3:12: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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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二《关于瓦氏夫人的两个问题》(续)

文摘二《关于瓦氏夫人的两个问题》(续)

二、瓦氏夫人是不是中华民族英雄的问题

在对瓦氏夫人的评价和研究中.对于瓦氏夫人是抗倭寇斗争的壮族的巾帼英雄,是壮族的女英杰,是有政治才能的和政绩显赫的女土官,大家都是没有异仪的,但是,对于瓦氏夫人是不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意见就不一致了。有的论者认为瓦氏夫人还没有达到中华民族英雄的条件,只能算是壮族英雄,有的同志认为,中华民族是在资本主义萌芽之后.在近代才形成的,所以瓦氏夫人还不能说是中华民族英雄,有的论者却认为瓦氏夫人不仅是壮族的英雄,而且也是中华民族的英雄:另一些论者则认为,瓦氏夫人的功绩不大,不能算作中华民族英雄。我认为,瓦氏夫人不仅是壮族的英雄,也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而且是当之无愧的。

第一,明嘉靖年间的抗倭寇战争是一场反对外来侵略,维护民族尊严,维护国家统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正义战争。对于抗倭寇战争的性质,从过去到现在,不少人都有过评论。有的学者认为,抗倭寇战争“是日人早期前侵华战争”;有的入认为它是一场“海禁”与“反海禁”的“国内战争”;也有的人认为它是官军与海盗间的剿灭与反剿灭的战争。以上这些看法,都没有正确地指出,这场战争的性质。首先,说它是“日人早期的侵华战争”,是把这场战争的性质夸大成为国与国之间的侵略和反侵略的战争了,但倭寇入侵,确非日本政府所谋和发动,说它是日人早期侵华,非但与历史事实不符,而且也不利于两国间的友好关系。与此相类的还有的同志把这场抗倭寇战争简称为抗倭斗争,也是不妥当的。倭即日本人之别称,海寇虽是日本人,但仅是日本人的一部分,并不能代表日本人民和日本国家,把抗倭寇战争简称为抗倭斗争,就会造成误解和混乱,也不利于中日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其次,说它是官军与海盗之间的剿灭与反剿灭的战争,则是把这场战争的侵略性质抹煞和淡化了。事实上,倭寇是为日本地方领主所豢养而为日本地方领主利益效劳的武装集团。他们入侵我国东南江浙沿海一带,盘据地方,攻占城池,抢掠财物,残杀人民,奸淫妇女,而绝非一般海盗式的掠夺财物可比。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其对我国东南沿海江浙一带的入侵,是按照日本地方领主的意图,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其目的不仅是掠夺这个地区的金银财宝,掠夺这个地区的蚕丝绸缎,以增殖财富,发展日本领主领地内的丝纺手工业,而且与中国东南沿海江浙一带的奸商、土豪、流氓、海盗相互勾结,攻占城地,盘踞地方,令妇女缫丝,组织原料的初步加工。这就表明,他们的这样做法,是有着把东南沿海一带的一些地方作为原料的根据地和殖民地的企图。特别是他们与中国的奸商、土豪、流氓、海盗相勾结,如果不给予打击,势必会在这些地方建立分裂国家,危害民族独立的殖民地政权。因此,抗倭寇战争,实质上是一插反对外来侵略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的正义战争,我们绝不可以因为它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而忽视了倭寇的侵略性质,也绝不应该因为有不少中国人参与倭寇的入侵而把它看作是“中国海盗雇用倭寇”的国内战争。倭寇对我国东南沿海江浙一带的大举入侵的事实表明,它已破坏了我国领主的完整,威胁着中华民族的安全,认为倭寇没有统一领导,“不足为中原根本之患也”④的说法,是一种没有看到倭寇为害的严重性的说法。第三种意见把抗倭寇战争说成是一场“海禁与反海禁”的战争,也是一种否认抗倭寇斗争的反侵略性质的说法。其实,早在这之前,倭寇已经入侵朝鲜和入侵我国辽东、山东沿海一带了。把嘉靖年间明王朝实行的海禁,说成是导致倭寇入侵的原因,把抗倭寇的战争说成是“海禁”与“反海禁”的战争,甚至将其说成是“明代历史上新生阶级对封建制度首次冲击的尝试”,其实质上都是抹煞了日本地方割据政权的侵略野心和本性,也抹煞了这场战争是因外来力量而挑起,因外来力量参与而日益扩大这一事实。如果按照这些说法来观察、分析、判断,那么,倭寇入侵我国东南沿海江浙一带,倒成了名正言顺的,推动历史发展的、进步的、正义的战争,而我国人民的抗倭寇战争,却成了阻碍历史发展的、落后的、非正义的战争了。这当然是错误的。其实,倭寇对我国东南沿海江浙一带的入侵,是外来的武装侵略集团对我国领土进行的一种侵略行动,是日本地方割据政权和倭寇的本性所决定的。海禁的实施,虽然是明王朝政策上的一个失误,但不能因此而说是导致倭寇入侵的原因。海禁的实施,只不过是造成一个给倭寇的入侵以可乘之机可惜之口罢了。至于沿海奸商,他们与倭寇狼狈为奸,为其充当内奸,帮凶,抢掠财产,残害人民,危害国家和民族,已非什么“新生阶级”,而是民族的败类和国家的叛徒。因此,抗倭寇斗争,完全是一场反对外来的武装集团的侵略,维护民族利益,维护国家统一,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正义战争。瓦氏夫人率领壮族几女,站在抗击倭寇斗争的最前线,与倭寇作英勇的殊死的斗争,她不是仅仅为壮族利益而战,而是为整个中华民族而战,为祖国而战,为各兄弟民族的安全而战,所以她应该是一位抗倭寇斗争的中华民族的英雄。

第二,瓦夫氏人有高尚的民族气质和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个民族英雄,必须具备有高尚的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瓦氏夫人是否具备有这样的品质呢?我认为是具备了的。瓦氏夫人的高尚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主要表现在她一心报国,毅然率领狼兵开赴东南沿海江浙一带抗击倭寇这件事上。明嘉靖三十二年,倭寇对东南沿海江浙一带进行侵略,人民受到残杀,财产遭到抢掠,地方受到占领。对于倭寇的入侵,明王朝曾经数次派官军前往征讨,但均遭到失败,倭寇气焰更为猖獗。在这关键时刻,明王朝下令在广西征调狼兵抗击倭寇。这时,瓦氏夫人愤慨于倭寇的横行,抛开其失岑猛及其子死非其罪的私怨,从大局出发,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以年迈之躯,毅然请于督府,置生死于度外,愿以身往。同时,在出发前,立下了“是行也,誓不与贼俱生”⑤的誓言,表现了瓦氏夫人以死报国的决心和高尚的民族气质。在对倭寇的作战中,瓦氏夫人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得到了更具体的表现。在嘉靖三十四年四月初五日的漕泾战役中,“贼众我寡”,狼兵陷入寇倭重围,明官军诸将领皆“拥军不前救’,瓦氏夫人这时仍英勇作战,毫无惧色,“披发舞刀,往来突阵中,所乘马尾鬃为倭拔几尽,浴血奋斗而出”⑥。同年四月十九日,倭寇二千余人“突出金山卫;从独山往嘉兴,俞大猷先不敢拒,乃率瓦氏兵追其后,被贼反攻,杀伤颇众,赖得瓦氏断后,得免全复”⑦。同年四月二十一日,白泫都司在金山卫迎击倭寇,“白桩围数重,瓦氏奋身独援,纵马冲击,破重围,白乃得脱”⑧。同月廿九日。瓦氏夫人率领狼兵与各路官军配合会剿倭寇,在王江泾的战役中,取得了抗倭寇以来的第一次大胜利⑦。同时,瓦氏夫人由于长期跋涉,英勇作战,以及由于张经被害过于激愤,遂至积劳成疾,回家后未几而卒,做到了以身报国,死而后已。以上这些事实雄辫地说明,瓦氏夫人是有着高尚的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的。但是,有些人却把瓦氏夫人率领狼兵出征倭寇的动机和目的说成是“锐欲建功”,“远来报效,冀立殊勋”和“为了巩固岑氏土司地位”,而看不到瓦氏夫人的高尚的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这是不正确的。诚然,瓦氏夫人作为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统治人物,作为一个土官,其出征倭寇的动机和目的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由于瓦氏夫人自幼就受到汉文化的熏陶,受到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其“建功”的动机和目的是有的,“为了巩固岑氏土司地位”的动机和目的也是有的,对于这些动机和目的,我们用不着为瓦氏夫人讳言。如果我们只承认瓦氏夫人出抗倭寇的动机和目的纯粹是保卫国家,保卫民族,只承认她有爱国精神而不承认还有其它动机和目的,那就会把瓦氏夫人拔高了,这与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瓦氏夫人的思想是不符合的。但是,如果把瓦氏夫人出抗倭寇的动机和目的,仅仅归结为是“锐欲建功”、“为了巩固岑氏土司地位”,而否认瓦氏夫人的高尚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就会抽掉了瓦氏夫人思想中主要的本质的东西,就会歪曲了瓦氏夫人的形象,就会把瓦氏夫人贬抑成胸怀狭隘的功利小人。须知和倭寇作战是要冒着牺牲生命和损兵折将的危险的,一旦战死了,那里还谈得上“建功”呢,如果兵败了.不仅损失实力,而且还将获罪朝廷,如何谈得上“巩固岑氏土司地位”呢?所以,瓦氏夫人如果只有“锐建功”和“巩固岑氏土司地位”的动机和目的,而没有高尚的民族气质和为国牺牲的爱国精神,是不可能愿意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也不可能与倭寇为此英勇作战而取得斗争的胜利的。

第三,瓦氏夫人对抗倭寇斗争有巨大的影响和贡献。有的同志认为,瓦氏夫人对抗倭寇斗争的功绩不大,所以还不能算中华民族英雄。我认为,对一个民族英雄的评价,不应该以功绩大小为标准,也不应以成败为标准,而主要的应以是否具有民族气质和爱国精神和英雄气概为标准。瓦氏夫人扰倭寇斗争的功绩是否不大呢?不是的。虽然瓦氏夫人在战场上杀敌不多,战绩不算大,但其对抗倭寇斗争的影响和贡献却是大的。首先,自瓦氏夫人率领狼兵对倭寇作战之后,扭转了明王朝官军和倭寇作战的“屡战屡败”的局面,使军队始有生气,特别是在王江泾一战的胜利,大大地鼓舞了军队的士气,振奋了民族精神,为以后的抗倭寇斗争的胜利打下了基础。其次,瓦氏夫人率领狼兵英勇作战的精神,为明王朝官军树立了榜样,特别是瓦氏夫人用兵之法,对明王朝官军有深刻的影响,为某些抗倭寇将领所采用。如著名的抗倭寇将领谭编和戚继光,就是在其所招募的民兵中,“择其最骁勇者,各照狼兵、士兵法编为队伍,结为营阵,象其衣甲。演其技艺,习其劲捷,随其动止饮食”⑩来进行训练,大大提高了队伍的战斗能力,取得了抗倭寇斗争的最后胜利。从这些事实来看,瓦氏夫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功绩和贡献可谓大矣!如果要从功绩上对瓦氏夫人进行评价的话,那么,瓦氏夫人也可算得上一个中华民族英雄,而且是当之无愧的。

第四,到明代,以汉族为主体的包括各少数民族在内的共同体——中华民族已经基本形成。有的同志认为,中华民族是到近代才形成的,这种看法,并不符合我们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实际。诚然,中华民族的最终形成确是近代的事,但并不能因此而说中华民族在明代还没有形成。民族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也是在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在明代,中华民族当然不可能是资本主义民族,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民族,而是封建主义的民族,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说它不是民族,也不能因此而说它还没有具有共同的要素。我认为,在明代,共同要素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中都是具备了的。就拿共同的心理素质来说吧,我国的各个民族都有着爱中华民族,维护中华民族尊严的民族意识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也就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如果没有这种共同的心理素质的话,我国就不会有抵抗外来侵略的英雄。而瓦氏夫人也不可能率领狼兵那样英勇地和倭寇作战了。那种认为中华民族在明代还没有形成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事实是,中华民族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从殷、周时期,中华民族的形成已经开始,经过数千年的漫长过程,在战争和征服中,在交流和融合中,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和扩大,由小而大,由少而多。许多原来还不属于中华民族的民族,经过从秦开始的几次大融洽和大统一,到明代都已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了。以壮族为例,壮族是一个土著民族,壮族的先民,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居住在广西这块土地上。到秦代,秦始皇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郡三郡,其中桂林郡即为今广西地区,这时,广西地区已入了秦王朝的版图。到了汉代,经过汉武帝对南越国的征服,井经过后来对少数民族采取羁縻政策,壮族的先民(当时叫乌浒)不断内附,因此,终两汉之世,广西壮族先民在名义上已经是当时中华帝同的臣民。到了唐、宋时代,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羁縻制度,赐少数民族地区首领以官衔,授以印信,敕其世袭,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州县,在军事上对其进行调遣,使各少数民族地区首领都统一臣服在中央王朝之下,特别是在元、明时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土官制度之后,更加强了中央王朝对土官的控制和调遣,增强了土官对中央乏朝的隶属关系而听命于中央王朝。这样。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不仅在名义上而且在实际上真正纳入了中央王朝的版图,加强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壮族也从这个时期起,不仅在名义上,而且在实际上真正地成了中华民族的一员了。因此,瓦氏夫人率领狼兵开赴江浙一带与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反对倭寇的战争,是一场捍卫整个国家和整个中华民族利益的反对外来侵略的斗争,所以,她应该是中华民族的抗倭寇斗争的英雄。

以上所谈,错误在所难免,希望方家正之。


③《明史·广西土司传二》。 ④俞大猷:《正气堂集》。 ⑤郑君曾:《江南经略》。 ⑥史彩编:<上海县志》。 ⑦壬士骥,《驭倭录》。 ⑧徐宗暮:《松寇纪略)。 ⑨采德九:《倭变事略》。 ⑩胡宗宪:《筹海图编》。

小结:本文肯定了瓦氏夫人不但是壮民族英雄,而且也是中华民族英雄,这是值得肯定的。关于中华民族形成的观点,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种种观点,窃不敢苟同,暂时保留个人意见。(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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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j laux dwg daih laux, seiz daih dwg daih raeuz.

hawj daih laeng gangj raeuz,daih raeuz caemh miz goj.

bouxboux cungj miz dai, boux dai boux mbouj doengz,

miz boux dai ndongq rongh,miz bouxroengz namh 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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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9 06:24: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红棉树贝侬给我们扫描识别并上传了这么多的资料。瓦氏夫人是明代抗击倭寇的英雄,这应该是没有疑义的了。瓦氏夫人是壮族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应该也是没有疑义的了。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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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9 14:37:00 |只看该作者

在扫描这些文章的过程当中,我也着实体会到了校对文字的辛苦,由于原文印刷质量很差,而自己又很粗心大意,许多错别字和错别标点符号都没有校准,还是经过沙南贝侬亲自校准后提醒我才修改过来的,沙南贝侬才真正辛苦了。

沙南贝侬一向在给本论坛提供许多经过他亲自扫描并校对的文章,这种辛苦我现在确实体会到了,向他这样的精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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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不得不佩服汉民族的“高智商”,一边把你卖了,一边还叫你帮他数钱呢,事后还要溪落你一顿,真是赚足了本钱。

对于未来,我们无可预知!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对未来的不确定或自以为预知了未来所发生的事,而放弃了我们本应该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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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民族并没有哪样做,很多汉人也已夫人为榜样,相反有很多壮人认为夫人之举是为了出风头,等等。在湖南有些山都夫人的名命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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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7 23:52:00 |只看该作者

可在夫人的家乡,有多少地方是以他的名命名的呢?

  不要老和汉族过不去,我们的命运始终和汉人在一起了,汉人兴我们就兴,汉人灭我们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其实现在你分得清谁是汉谁是壮。

  如果国内真有民族岐视,我想我们只能做印计安人了。

  国家的主流是什么?汉族在变,在吸收新东西,他们的精神是需要我们去学的

  我读书时,百色地区就只一个学生,而人家桂林一个县就有三个,而且我们的高考分是经过加分得来了,但人家学习勤奋,家长卖铁也要送孩子学习,可我们呢?只知道喝,抽,唱山歌了,大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对什么族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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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威明在2004-6-7 23:52:13的发言:

可在夫人的家乡,有多少地方是以他的名命名的呢?

  不要老和汉族过不去,我们的命运始终和汉人在一起了,汉人兴我们就兴,汉人灭我们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其实现在你分得清谁是汉谁是壮。

  如果国内真有民族岐视,我想我们只能做印计安人了。

  国家的主流是什么?汉族在变,在吸收新东西,他们的精神是需要我们去学的

  我读书时,百色地区就只一个学生,而人家桂林一个县就有三个,而且我们的高考分是经过加分得来了,但人家学习勤奋,家长卖铁也要送孩子学习,可我们呢?只知道喝,抽,唱山歌了,大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对什么族说什么。

不是吧?你当我们都没到过百色地区和桂林地区?

为什么“汉人兴”我们才“兴”呢?我们先“兴”或者同时“兴”不可以吗 难道那样会被认为大逆不道?

你当然分不清“谁是汉谁是壮”,因为你骑在墙上望两边,两边都看惯了。可以说,你的民族认同很混乱,有时汉有时壮,飘忽不定,甚至兼而有之,结果是,壮人不把你当自己人,汉人更不把你当自己人。唉


Nandao ni xianzai hai bu 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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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威明在2004-6-7 23:52:13的发言:

可在夫人的家乡,有多少地方是以他的名命名的呢?

  不要老和汉族过不去,我们的命运始终和汉人在一起了,汉人兴我们就兴,汉人灭我们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其实现在你分得清谁是汉谁是壮。

  如果国内真有民族岐视,我想我们只能做印计安人了。

  国家的主流是什么?汉族在变,在吸收新东西,他们的精神是需要我们去学的

  我读书时,百色地区就只一个学生,而人家桂林一个县就有三个,而且我们的高考分是经过加分得来了,但人家学习勤奋,家长卖铁也要送孩子学习,可我们呢?只知道喝,抽,唱山歌了,大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对什么族说什么。

威明网友不妨提出几个以瓦氏夫人命名的地名,好证明你说话的根据性啊(因为我观察多日,实在看不到你的观点有多少个是有事实根据的)。没有谁“老和汉族过不去”,如果你这么认为,那我认为你是曲解了这个论坛了。

汉和壮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很融洽,没有必要分谁是汉族谁是壮族,但是汉族语言文化和壮族语言文化毕竟不同,而壮族聚居区内的汉族也是大都顺应了壮族的风俗习惯,而不是汉族的风俗习惯本来如此,不能因为如此而说壮族与汉族就相同了。尊重多元文化存在的事实,才是真正的客观态度。

把教育水平的地域性差距,看成是教育水平的民族差距,也是不合理的。桂林地区的教育水平普遍高于百色地区,这是两地的经济水平所决定的,如何能够怪罪于壮族?喝、抽,广西的壮族地区,恐怕还赶不上贵州、云南的汉族地区的。另外,唱山歌你也想批判,且不管你的理由如何的荒谬,我倒是想告诉你的我恍然大误——原来威明还是看到了壮族民俗的存在,还是看到了民族之间文化的差异,极力否认南方民族存在的做法,只是在睁眼说瞎话罢了。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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