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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划符号的性质及其与文字的关系
解伦锋
在一个宣称有5000年灿烂文明的国度,常常有人会提出“汉字时什么时候产生的”,“汉字起源于何时”这一类问题。对这类问题的回答学术界并不只一个声音。我们只知道甲骨文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材料,然而甲骨文并非汉字最早的源头,因为甲骨文已经是相当进步、相当成熟的文字,要探索文字的源头,我们必须继续向前追溯。
据史料典籍来看,诸如《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世本》都认为是黄帝时仓颉造字,但我们认为这并不可靠,仓颉也许对文字方面有所贡献,但这并非他个人所能企及。近来发现有关原始文字的材料,主要是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器物上的刻画、描画的符号,又称之为刻划符号。① 裘锡圭先生把这些符号大体归纳为两类:第一类形体比较简单,大都是几何形符号,见于仰韶、马家窑、龙山和良渚等原始文化的陶器上,偶尔也见于骨器和石器上。第二类是象具体事物之形的符号,见于大汶口等原始文化的陶器上。② 为学术界所公认推从。
又据 刘德增先生研究,截至2001年,所有发掘简报和学术论著中共有98处出土刻划符号的遗址。其中黄河流域最为密集,有67处,占68%。其中最早的距今约一万年,而距今6000年左右的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则是刻划符号的全盛时期。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类型遗址出土陶器上的符号,年代既早,资料也比较丰富,最受人注意,我们就以它们为例,来探索几何形符号与文字的关系。
其实,这类刻划符号早在半个世纪前就已经发现了。只是未能引起学术界很多的关注而已。如图 (图一)。后来考古工作迅速发展和进步,刻符发现也越来越多,学术界开始关注起来。关于文字起源的很多新观点也应运而生。如目前很多学者认为,陶器上的简单刻划符号可视为文字的原始状态。而其中又以半坡文化最为典型,在其出土的陶器上有27种刻划符号,如: (图二),总的看来,这些符号笔画简单,是抽象地符号,绝不是对某种动物、植物的概括图形,而且它们刻划部位大多固定在陶器外口的黑宽带文和黑色的倒三角纹上。因而可以推断这是一种有意识的记事符号。.对这些符号,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大胆的与古文字直接联系起来,例如认为是“十”字, 是“二十”,是“矛”字,等等。郭沫若认为:“这些简单的符号就是使早期文字,它们代表花押和族徽。”花押和族徽即是氏族部落的图腾。于省吾认为:“这些陶器上的简单文字,考古工作者认为是符号,我认为这是文字起源阶段所产生的简单文字。”也有人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制造陶器时“为标明个人所有权或器物制造者的专门记号”,而不是一种文字。我们倾向于后一种看法: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截至目前,我们尚未发现它们被用来记录语言的证据。这类刻划符号顶多只能唤起人对某种事物的回忆。因为它们还没有同人们的语文联系起来,它没有一定的读音,它们的含义也只有当事人了解,还不能被人普遍掌握和交流。要成为文字,这些刻符文字必须为大多数人所了解,所公认,只有渐渐的赋予了读音,才能蜕变成了记录语言的符号。可见,文字得有可读性,而且意义要相对较为固定。符号则相反,它们没有可读性,内涵也可以不同。从目前出土的刻符来看,基本是单个刻符,很少有能连缀成书面语的。而且它们的含义也只有当事人了解。当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交流的需要加强,一些刻符可能表示一定的意义,比如用作个人或集体的标志。但这些在原始社会是广泛存在的,并不能说就是文字。
诚然,几何形符号与数字很相似,与少数古汉字也很相似。如与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的最初写法相同。但是,我们绝不能把这些刻划符号简单的看成文字。裘锡圭先生认为:“我们不能因为前一种符号跟后一种符号里形体比较简单的例子或某些经过简化的形式偶然同形,就断定它们有传承关系。把这种几何形符号跟古汉字里象具体事物之形的符号相比附,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 如果半坡符号确是汉字前身,那象形程度一定大于甲骨文。但实际上并非那样。”李学勤先生也持相同观点:“凡对简单的几何形线条符号,用后代文字去比附总是有些危险的,不能得到令人信服的结论。”汪宁先生在《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一文中指出:“我们认为,这些几何形符号象其它原始记事方法一样,对后世文字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但本身绝不是文字。它不过象西双版纳傣族制陶时那样,为标明个人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某种需要而随意刻划的。”徐中舒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除了上述学者之外,还有很多学者都持几何形刻划符号与文字无关的论断。
九十年代,考古学家在青海柳湾发现了马家窑文化,其创造者曾发明几何形骨片和扁长方形的骨片长边刻齿槽记事的实例。就是几何形符号不是文字的最好佐证。青海柳湾的编号为M680的土墓坑中出土28枚小骨片,皆在两边刻出锯齿形缺口。缺口数目分别为1、2、3、4、5、6不等。据考证,这些骨片应为记数使用的器物,那些刻在骨片表面上的应是数字,几何形符号中的记数符号很可能是汉字中数字符号的源头。在汉字形成以后,刻划符号依然存在,这表明汉字在形成过程中并未吸纳这样的符号。
总之,我们认为我国原始社会时代普遍使用的几何形符号还不是文字。除了有少量符号(主要是记数符号)为汉字所吸收外,它们跟文字的形成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即使为汉字所吸收的记数符号,也不一定与半坡几何形符号有关。很可能来自另一种原始文化。③
注释:
① 按裘锡圭先生的划分,裘锡圭先生把这些符号大体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几何形符号,第二类是象具体事物之形的符号。本文只探讨了几何形符号与文字的关系。刻划符号系指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器表、器内壁或龟甲、石器上所见用利器阴刻而成的符号。
② 见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22页
③ 见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24页
参考文献:
⑴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商务印书馆 2004年北京
⑵李学勤《文字起源之谜》 载《文史知识》1984.12期
⑶刘德增《中国原始刻划符号与中国文字的起源》 载《历史文化研究》
⑷龚敏《陶文、图腾与文字起源》载《攀枝花大学学报》2002.12月
⑸吴诗池《刻符彩符非文字说》 载《南方文物》199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