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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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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干
部
学
院
简 介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是我国培养中高级民族干部的重要基地,是提高民族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加油站”,是研讨民族问题与交流民族工作经验的平台和开展境外培训与交流合作的窗口,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的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中央少数民族管理干部学院。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工作的需要,于2003年建成新校区并更名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院长由中央委员、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同志兼任。学院内设办公室、教研部、培训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检监察审计室、信息中心、工程技术安全部、经营服务中心等工作部门。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民族干部培训任务;承担国家民委下达的会议和接待任务;承接民族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干部培训和会议;开展对外合作办学与国际交流;开展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相关调查研究等。
学院重点培训厅(局)级及县(处)级民族工作干部和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班次类型有各类专题研究班、任职培训班、进修班和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等。学制根据不同班次类型和培训对象制定,实行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
学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密联系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以培养和造就忠诚党的事业、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热爱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的民族干部队伍为目标,重点对学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有利于全面提高民族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的相关理论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学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功能定位,按照紧扣主题、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以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人民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健康成长服务为宗旨,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探索民族干部培训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正规化建设,着力加强特色课程、特色教材、兼职教师队伍和实践教学点建设,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体系。在培训工作中注重培训内容、培训模式和培训手段的创新,采取“菜单式”选课、“模块式”组课,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堂讲授与实践考察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研讨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境外考察学习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体验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
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以兼为主的原则,主干课程实行ABC角制度,主要聘请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任教,师资库总量达200多人。
自2003年9月揭牌办学以来,学院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40多期,培训学员3000多人。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位于北京西郊百望山麓、青龙桥畔,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院占地150余亩,建有综合楼、学员公寓楼、文体馆等主体建筑,拥有210间标准客房,可同时培训学员400人。学院教学服务设施齐全,不仅拥有400座报告厅1个、大小会议室12个、多媒体教室6个和计算机室、图书资料室,还有多功能厅、学知书屋、商务中心、台球、乒乓球、棋牌室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咖啡厅、网球、羽毛球、保龄球等文体娱乐设施。学院的餐饮可满足学员对不同风味的需求,尤其是清真饮食,别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