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本是作者在壮族在线文学篇里的一个投稿,因主题符合僚人家园相应版块,特此转载——红棉树)
『不落夫家』
还是在读大学时就听同宿舍的同学说起过她们家乡有“不落夫家”的习俗。那时我们都是十八九岁,正处在做着灰姑娘的梦的青春好时光。情窦初开的我们脑子想的除了浪漫的爱情,更多的还是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平实生活。同学说的关于婚姻的习俗,我们听起来感觉象在听天方夜谈,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那个同学虽然说话还带着壮语的口音,但在我们女生中算是一个最时髦、最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了,全班的女孩子几乎都是她教会跳交谊舞的,围在她身边的男孩就没断过。而她的姐姐却恪守着“不落夫家”的传统习俗!说到底还是传统根深蒂固些,尤其是在农村。
同学的姐姐结婚几年了,每年只有农忙时节到夫家住一段日子,帮忙干农活,平时都是住在娘家。长长的一年中只有那十几天的时间是和丈夫相聚在一起,这样的日子一直要持续到生儿育女,有了孩子才能长住夫家,才是夫家的正式一员。同学的姐姐已婚好几年却一直没有生育,娘家夫家的人都颇有微词,她心中的悲和苦可想而知。
同学家在百色地区德保县下的农村,属于南壮语区。虽然我们是学历史的,但对于民族史却不感兴趣,对于本民族的习俗除了听时觉得有趣和不可思议,还有因为是同学的姐姐在遭遇着这样的婚姻而让我们有些愤慨外,也没想到要去究其历史根源。现在看了壮族史的书,才知道“不落夫家”是壮族社会男权制向母权制挑战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大概是秦始皇也始料不及的,这是男权制所取得的一个有所妥协的胜利,依然非常具有壮民族特色,秦始皇也没办法用武力把这一婚姻制度与中原的完全同化。相比之下,似乎“书同文、车同轨”更容易些。
壮族先民一直到商周之际,还保留着“女娶男嫁,夫从妻居”的婚制。历史就是那么曲折的、呈螺旋状的发展!中国人民一直在反抗封建主义,其中之一的内容就是反包办婚姻,直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妇女同胞们才获得了解放。而社会经济文化均处于滞后的壮族的妇女在婚姻上却一直掌握着主动权,“女娶男嫁,夫从妻居”就是女权的真实写照。
当然中原的华夏民族处在母系氏族社会时女性也是扬眉吐气地当家作主,但随着男子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时,妇女的地位便一落千丈了。男人们的权威就是在女人们的卑微中才可充分地显示出来。难怪秦始皇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终于打败了百越后、来到百越一看,当家作主的居然还是妇女,女子居然有自己选择对象的权力!震惊之余,心里当然会为百越的男人们打抱不平了。这就是秦始皇一贯的作风,他不但要在政治经济制度上,而且还要在思想文化、民俗民风上把全国人民统一起来。而秦始皇的出手相救,就是推行“男娶女嫁,妻从夫居”制度。秦始皇能用武力迫使百越男人向他称臣、向他进贡,可是不屈的百越女人却用“逃嫁”或“不落夫家”来反抗秦始皇推行的婚姻制!最后秦始皇告令将“夫从妻居”的男子杀掉为无罪,依然灭不掉这一“陋习”。至秦以后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也采取恶劣的政策,要根除壮族的传统婚姻家庭制度。最终就形成了延续千年的“不落夫家”的畸形婚姻,这也是“夫从妻居”制向“妻从夫居”过渡的一种婚姻形式。
我无意去评述秦始皇在其中的功与过,是与非,因为他的粗暴干涉与破坏,都已成为历史,而现实中的“不落夫家”,不管是男人们,还是女人们,都妥协成一种民族性的麻木和无奈,这才是值得作为壮族后裔的我们去深思的问题。有时统治者的一番好意也不一定能带来好的结果,要明白引导胜过武力,教化胜过暴力,“夫从妻居”也好,“妻从夫居”也罢,依然过着农耕生活的男人们女人们自己感觉幸福就行,妻落夫家还是夫落妻家就由他们自己选择好了。仅从这一点来说,秦始皇真是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