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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 [国学宗教]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作者:我爱韩再芬 发表日期:2010-6-30 15:55:00
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越”与“粤”相通,“百越”又作“百粤”。某些人以为“百越”是一个民族,这无疑是荒唐可笑的。“百越”是一个泛称,与“诸越”是一个意思。其实,“越”本身也是一个泛称,与“胡”一样,是站在华夏的立场上对夷狄的称呼,华夏自称“中国”,称中国以北的为“胡”,称中国以南的为“越”。有人说,“百越”是一个音译词,是“百越”民族的自称,“百”是“族”或“人”的意思。这完全是胡扯!
“百越”之名首见于由秦相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卷二十《恃君》:
扬、汉之南,百越之际,敝凯诸夫风馀靡之地,缚娄阳禺驩兜之国,多无君。
这是战国末年的状态,总的来说,百越之地非常原始,尚未产生任何民族。
秦在百越之地先后设置了五个郡,分别是会稽、闽中、南海、桂林和象郡。
会稽郡的设置时间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史记》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传》称秦将王翦在灭楚之后“南征百越之君”,《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条明确写道:
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
闽中郡的设置时间,太史公没有交待清楚,《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
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221年),秦灭齐,这意味着秦并天下,既然说“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那么闽中郡的设置应该在灭齐之后,很有可能也在这一年,为秦始皇拿下闽中的人想必也是王翦。
南海、桂林和象郡在五岭之南,这就是著名的“岭南三郡”,设置时间均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条写道: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南海郡的设置时间虽然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但是有证据显示,在此之前已被纳入秦帝国的版图。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条描述了秦帝国的疆域:
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请注意“南至北向户”一语,“北向户”指岭南地区,因为当时的“中国人”以为岭南地区的房屋都是向北开门的。
既然说“南至北向户”,那么在这一年,秦帝国的南疆已经越过了五岭。
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段记载描述的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以后的状况,理由是“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与史实不符。但是,秦帝国的疆域“南至北向户”,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的《琅邪石刻》中写的清清楚楚:
维二十八年……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过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南尽北户”和“南至北向户”是一个意思,毫无疑问,秦帝国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时已经拥有了岭南的部分地区。我认为,这部分地区就是南海。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看一看《淮南子》卷十八《人间训》中的记载:
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適戍以备之。
关于秦征百越的历史,太史公着墨甚少,这就使《淮南子》中的这段记载变得弥足珍贵,被研究者广为征引。《淮南子》虽然不是史书,但是或多或少会包含一些真实的历史信息。
“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请注意“一军处番禺之都”!南海郡成立后,番禺是其郡治。南越国建立后,番禺是其首都。番禺,即今天的广州。由此可见,《淮南子》所言之役,只能说是征桂林、象郡。在此之前,秦军已占领南海。正因如此,《琅邪石刻》中才会说“南尽北户”。至于拿下南海的时间,我保守一点,暂且定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至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之间吧。为秦始皇拿下南海的人,很有可能也是王翦。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早已占领南海,为何直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才设郡呢?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打个比方吧,满清在乾隆时已拿下新疆,但是新疆设省要等到光绪时,所以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会稽和闽中为君为王的都是越王勾践的后裔,这两个地方的“中国化”程度很高,而南海没有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能马上设郡,所以最后要通过移民来解决这个问题。
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相对南海而言,进军桂林和象郡的难度比较大,所以秦军进入这两个地方的时间也比较晚。
我们知道,《淮南子》不是史书,因此在使用时要多加小心。《淮南子》是一部集体著作,主编是汉武帝刘彻的堂叔淮南王刘安。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刘安在写给汉武帝刘彻的信中说:
臣闻长老言,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越人逃入深山林丛,不可得攻。留军屯守空地,旷日引久,士卒劳倦,越出击之。秦兵大破,乃发適戍以备之。当此之时,外内骚动,百姓靡敝,行者不还,往者莫反,皆不聊生,亡逃相从,群为盗贼,于是山东之难始兴。(见《汉书》卷六十四《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
由此可见,《淮南子》中的这段记载,应该来自刘安等人对长老们的采访。当然,他们很有可能还作了一些对秦始皇不利的加工和处理。
“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五十万”这个数字完全不可信,夸大秦军投入的兵力,完全是为了引出下文的“伏尸流血数十万”,从而达到渲染秦军败状、夸大秦军损失的目的。
“屠睢”在《史记》中只出现过一次,而且出现的方式很特别,据《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记载,庄安上书汉武帝言世务,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又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旷日持久,粮食绝乏,越人击之,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
庄安在今本《史记》中作“严安”,这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为了避汉明帝刘庄的名讳而改的。他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所以被太史公收进了《史记》,也就是说,如果太史公没有收录此文,那么《史记》中将不会出现“屠睢”。
如果秦始皇敢将五十万大军交给“屠睢”,那么此人无论如何都应该引起太史公的重视。且不说别的,单单是规模如此庞大的军事行动,便应该得到太史公的注意,但是他在《史记》中一字不提。由此可见,秦军投入的兵力远远小于《淮南子》所言,越人对秦军造成的损失也远远小于《淮南子》所言。可叹某些人非但不对“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有所怀疑,反而据此得出秦在岭南驻军五十万的谬论,搞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南越兵团”!
在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有一篇与“苍梧郡”有关的案例,显示的时间是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至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案例中提到苍梧郡当时的郡尉名叫“徒唯”,这个“徒唯”就是传世文献中的“屠睢”。“徒”与“屠”音同,可相通。“唯”与“睢”字形接近,在传抄的过程中很容易出错。因此,传世文献中的“尉屠睢”,应为“苍梧尉徒唯”。同样的道理,传世文献中的“监禄”,也应为“苍梧监禄”。至于二人的姓氏,目前无法知晓。某些人给他们创造了姓氏,真是可笑!
从《奏谳书》中透露的信息来看,当时的苍梧郡很不稳定,有叛乱发生,其他地方想必也是如此。因此,所谓“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只能理解为秦帝国在南方的新占领土加强军事力量,只有将这些地方巩固好了,才能去开辟更新的领土,也就是进军桂林、象郡。某些人将其理解为秦军先在这五个地方集结,然后在徒唯的指挥下分五路进军,这就太荒唐了!请问,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这怎么可能呢?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郡置守、尉、监”,由此可见,徒唯和禄都是郡一级的官员。进军桂林、象郡的各项任务主要是由苍梧郡负责的,秦军从苍梧郡出发,苍梧尉徒唯担任前敌指挥,苍梧监禄负责后勤保障,著名的灵渠便是因为此次进军而开凿的,沟通了湘江和漓江两大水系。庄安说秦军出动的是“楼船之士”,再结合开凿灵渠等情况来看,此次进军主要是走水路。
秦军遇到的麻烦主要是地理环境造成的,只有在碰到西瓯部落时,才发生了比较激烈的战斗。
“瓯”与“呕”音同,可相通,“西呕君译吁宋”即“西瓯君译吁宋”。西瓯部落自然不是秦军的对手,毕竟双方不是一个级别的,但是抵抗者在正面作战失利后,躲进深山丛林,开展游击战,袭击秦军的据点,秦军主将徒唯也在一次夜袭中被杀。
据说,荆州博物馆藏有记载苍梧尉徒唯在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进攻陆梁的汉简,不知是真是假,希望能尽早公布释文,让大家一起研究。如果此事属实,那么秦军的行动多半是在这一年开始的。
贾谊的《过秦论》在提到秦征百越时说“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毫无疑问,秦军拿下会稽、闽中、南海都是非常顺利的,只是在进军桂林、象郡时遇到了一点麻烦,因此贾谊、刘安、庄安等人在论及秦征百越时,都会提到后者而忽略前者。《过秦论》随后又说“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可见越人的抵抗并不普遍,徒唯的被杀只能说是他运气太差,总的来说,还是顺利的,所以太史公对此一字不提,在他看来,整个秦征百越都是非常顺利的,实在没有什么好多写的。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朝廷向岭南地区进行移民,同时设置郡县,《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这些人的社会地位都是很低的,来到岭南后,政府应该会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而且岭南地广人稀,他们可以获得大量资源,因此大多数人都会在这里安心扎根。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批“治狱吏不直者”来到岭南地区,《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適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治狱吏”是指司法官,“不直”是指司法官在对犯人量刑时故意重判或轻判,这些犯了不直罪的司法官到了这里,自然就成了稀缺人才,获得一些很好的机会也是顺理成章的,因此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在这里安心扎根。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有一批移民来到岭南,《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益发谪徙边”,虽然没有明言,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人被迁徙到岭南地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三次大规模的移民,为南越国的诞生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