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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郁水啸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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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真的有民族文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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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3 09:26:00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茂勤21世纪贝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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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3 11:42: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众贝侬的帮助和思辩。老翁从这些讨论中明白了许多事情。

关于《三种壮文的比较研究》,老翁知道是卢岱翻译的。老翁那么肯定,是因为卢岱在翻译那篇论文是跟老翁讨论过其中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前,卢岱翻译的白氏论文,一经发表,都署上译者者的名字。老翁把这篇论文的署名权问题跟卢岱本人作了反馈,他先是肯定,后仔细查阅,才知道他手上并没有那份样本,有的只是他翻译并发表于同一刊物上的《双语教学对少数民族的便利和希望》。老翁错怪沙南曼森贝侬了,非常抱歉。

半个世纪以来,壮文问题一直在不主张争鸣的政策氛围中争论不休。遗憾的是,这种跨世纪的争论并没有给壮族人民带来福祉!壮族贝侬似乎也没有从争论中变得更加开放、聪明、务实。相反,这种无休止的争论伤了不少壮族贝侬的感情。从这个意义上看,壮族贝侬确实应该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如果在族内尚找不到具有建设性的沟通方式,要跟国际社会沟通不就更困难了?

负责这个网站英文翻译的 Divid 贝侬在其帖子里有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我们有共同的目标,但看问题的角度却不尽相同。老翁不想从个人的角度去阐释 David 贝侬的含义了,这种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问题在于,怎样进行有效沟通,把各种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为共同的目标服务。

老翁起初的帖子是壮族有无自己的民族文字,贝侬们似乎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抑或是没有看懂(应该不至于),抑或是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事实是存在的),抑或是采取回避的态度(这在外交上常常使用),抑或是看不出要领(这跟思维方式有关),不管怎样,这么多的帖子,没有一个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大部分帖子都钻到具体的文字专业里去了(老翁的意思不是说贝侬钻牛角尖)。这的确令老翁深感意外。

另外,21世纪的勒茂说:“谁愿意自生自灭,那任之由之吧,反正这个世界还有很多贝侬要继续奋斗,没有人愿意挽留失去斗志的懦夫的。”且不说谁失去了斗志,谁是懦夫---因为从上边的讨论中没有表明谁有这种倾向---老翁在想,立志要为壮族干出一番事业,包括推行文字,弘扬文化等等,没有起码的合作精神,缺乏起码的统战技术,不说别的,至少可以说是牛逼。假如贝侬要为之奋斗的事业属于“愿意自生自灭”的那一类,那一方面要“任之由之”,另一方面又要“继续奋斗”,这岂不是一出猴子捞月的滑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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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3 11:59:00 |只看该作者
老翁起初的帖子是壮族有无自己的民族文字,贝侬们似乎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


有是肯定的:传统方块字、法定拼音壮文。至于说是否就是群众认可的,那是另一个问题。我想因为大家觉得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推广普及。


Mengz gaangc Xuangh,gul gaangc Qyaix,Haausxuangh Haausqyaix doc deg Haausr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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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3 13:37:00 |只看该作者
芒果树下贝侬第天下午3点那个时间有壮语新闻。你没看吗?快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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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3 23:02:00 |只看该作者
郁水啸翁对待著作版权问题是很认真的,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有些话语不符合“统战”的要求,对前辈多有不敬,请多多包涵。

在这里,我也表个态:壮族是有民族文字的,古壮字是民族文字,新壮文也是民族文字;如果它们不是壮族的民族文字,那么,它们是什么民族的民族文字呢?难道它们不是任何民族的民族文字,甚至算不上文字?

关于自生自灭论,郁水啸翁说“让不该死的事物死去,是极端残忍的;让该死的事物活者,未必是仁慈;让该死的事物顺其自然而死,有时需要比抗争更大的爱心、毅力、智慧和勇气。 ”这话看起来有些道理,但是,什么是“该死的事物”,由谁来鉴定呢?既然不能肯定某事物是“该死的事物”,又何来“让该死的事物顺其自然而死,有时需要比抗争更大的爱心、毅力、智慧和勇气”呢? 如果大家都以放弃抗争来表达自己很有“爱心、毅力、智慧和勇气”,这世界是否有些不太妙?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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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01:28: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沙南曼森的回应。我贴帖子,一般都很注意措辞,尽量不要不冷嘲热讽,因为,冷嘲热讽对事情毫无帮助。如果说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深深地刺痛对方,同时也深深地刺痛自己。

我之所以把民族文字这个话题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是因为它太重要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字的地位与民族的实际地位是密切关联的,它传承着历史和文化,它标示着现在与未来。

由民族成员创造出来的文字并不一定是民族文字,如世界语、女书以及壮族文人把汉字反写而成的文字就属于此类。如果民族成员创造了多种文字并被民族成员认为都是民族文字,那么,有必要对这些文字进行统一和规范,不然,这些文字的相互作用会耗损这个民族的资源,削弱这个民族的核心竞争力。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文字,大概也是出于这个考虑。那么,秦始皇对方案的选择对壮族确定民族文字是否有借鉴意义呢?

自古以来,很多事物都在优胜劣汰的法则中生死明灭,这个规律并不因人们美好的愿望而改变。所谓该死的事物,就是已经发展到即将结束的事物,这时,它的继续存在已经没有了实际意义。不该死的东西刚好相反,它处于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而且它的继续存在很有意义。谁来鉴定?当然是由人民群众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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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2:43:00 |只看该作者
     郁水先生所发文帖的字里行间,充满着一种“外人味”,我在这里明确地说,我和你只能是属于那种“志不同,道也不和”的路人。
     贝侬们有闲心就跟他争吧!

有容乃大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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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3:31:00 |只看该作者
其实,此翁并不主张那种伤和气伤感情的内耗性争论。如果没判断错的话,他是想启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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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3:47:00 |只看该作者
是这样就鼓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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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4:49:00 |只看该作者
他是启蒙啊!不但启蒙,也要启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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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5:02:00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郁水啸翁2003/07/23 11:42am 发表的内容:
负责这个网站英文翻译的 Divid 贝侬在其帖子里有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我们有共同的目标,但看问题的角度却不尽相同。老翁不想从个人的角度去阐释 David 贝侬的含义了,这种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问题在于,怎样进行有效沟通,把各种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为共同的目标服务。 ...

忘记指出这个地方的错误了。目前来说,壮族在线英文版还在筹备阶段,没有真正启动。大家是因为大都觉得 Divid 贝侬英文水平很不错,所以希望壮族在线英文版由他负责翻译,而直到现在我们与 Divid 贝侬都还没有正式商议这个事情,所以也不存在“负责这个网站英文翻译的 Divid 贝侬”这个说法。当然,我本人来说,是很希望 Divid 贝侬考虑一下帮助壮族在线建设英文版的。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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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22:44:00 |只看该作者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来说,不喜欢学术探讨的人思想观念都比较狭隘,他们的精神需求比较原始、简单,就是喜欢猜测别人,攻击别人,而且以此为乐。这样的人心腹朋友一般不会太多。

当然,这是一般的情况而已,不是绝对都是这样。

原来一直都在讨论民族文字的问题,却扯到了人际关系问题上来了。这个现象应该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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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22:48:00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郁水啸翁2003/07/24 01:28am 发表的内容:
谢谢沙南曼森的回应。我贴帖子,一般都很注意措辞,尽量不要不冷嘲热讽,因为,冷嘲热讽对事情毫无帮助。如果说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深深地刺痛对方,同时也深深地刺痛自己。

呵呵,我前些时间上网太少了,现在重返网络世界,差点忘了网络言论也需要委婉也需要克制。我承认,在回应前辈的帖子的时候,我的话语是生硬了些,但我未有“冷嘲热讽”的意思。我希望我们都能心平气和地交流,少一些指责和埋怨,多一些理解和坦诚。我们僚人内部当然可以有不同见解,但应该不需要以吵架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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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22:59:00 |只看该作者
很遗憾,希望 郁水啸翁 先生不要介意。僚人家园是一个论坛,这里的人除了删帖标准里的两条高压线不能碰之外,什么话都有说出来的可能。包括我本人在内,在自己管理的论坛里也经常会有被人非难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也只能顺着“我反对你,但是誓死维护你说话权利”的原则,据理力争去反驳对方的言论,或者保持沉默而让大家自己去评判,而不能以个人喜好去删除之而达到“眼不见,心不烦”的障眼法。我个人的看法是,最近我们的论坛激起不少争论的波浪,这不应该看成是坏事,因为即使提出的是反面的东西,但是无形中也给我们提供了一次思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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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23:52:00 |只看该作者
我完全赞成争鸣与思辩。这样的活动在古罗马时代已经开始,春秋战国时代也很盛行。人们通过辩论、争鸣而变得思想开明。壮族人在历史上没有机会自由争辩过,所以,“不允许人身攻击”这条起码的规矩并没有为人所知,即使会讲壮语、汉语甚至外国语言的人也没有这个起码的概念。

这种状况从我张贴第一个帖子时就看到了。可以说,类似的状况在别的国家是极少极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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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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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5 00:00:00 |只看该作者
老翁前辈,之前对你的回复中很多口气都比较冲,希望你不要介意。不过,我仍然不同意你在政府推行壮文工作评价上的某些看法,以后我会注意辞令的。希望我们讨论、辩论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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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5 22:04:00 |只看该作者
常言道,“不打不相识”。理解、包容、协力,总可以成就事业。

我刚上这个网还不到一周,有些贝侬对我还不了解,我也不很了解大家,误解自然就难以避免。

我这个人的思维角度常常跟别人不完全一样,希望这个不会成为误解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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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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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5 23:01:00 |只看该作者
[这个贴子最后由luomaren在 2003/07/25 1112pm 编辑]

慢慢来,有问题一起商量吧!
现在应该算有民族文字了吧!
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只是猫还小,还要培养。
有总比没有的好!
:

凡事贵在坚持,坚持就有收获! 落马的人也是一样,跌下来再努力滴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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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00:10: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有无民族文字的问题,我依然认为,壮族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文字。要定出个民族文字的标准,按标准衡量,不足的通过实际工作补上,这样才能看到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光喊热爱xxx,却没有具体的行动,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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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6 00:40: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宜定论,说壮族没有民族文字,实在过于武断,因为这个问题要弄清楚什么叫“民族文字”,方块壮文、拼音壮文与简化壮字等都在相当一部分壮族的群众当中使用着,这些文字如不算民族文字的话算什么呢?

我觉得,“壮族没有普及的民族文字”这样的说法才比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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