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吕欣 通讯员周祥 实习生黄志炜)10月26日,广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广西农机化局联合举办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5周年座谈会。会议肯定,广西农业机械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新时期;农机管理部门和农业专家呼吁完善农机燃油税返还政策。
在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过程中,广西配套完善地方性农机化法规规章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结合广西实际,先后制修订了《广西农机管理条例》、《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农机产品管理办法》、《广西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和《广西拖拉机驾驶安全违法记分办法》等内容创新、地方特色突出的法规规章。2006、2008年,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我区联合收割机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通知》,提出了加快广西联合收割机发展意见,专题部署实施了“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明确了我区农机化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
随着农业机械在农村生产、生活中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用机成本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一是燃油价格高。二是机耕道路、机棚(库)等基础设施落后制约了农机化发展。当天的座谈会上,农机管理部门、农业专家呼吁,尽快完善农机燃油税返还政策,把农民机手购买燃油实际上交的燃油税全额返还,体现“取之于机用之于机,不增加农民机手负担”的公平原则;各级政府把农村机耕道路、机棚(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减少农民发展农机化的负担,推进广西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