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10月。是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司法部备案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机构,同时也是自筹资金为社会提供环境法律服务的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其成员由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教学的教授、副教授为主,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和技术专家、学者、律师和研究生兼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先生任中心主任。中心以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为依托,该研究所目前有教授、副教授等共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专业领域涵盖了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比较环境法等各个环境资源法领域。
中心的主要活动领域 l 通过开办免费的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接待污染受害者的来信来访,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热线电话(010-62267459)自1999年11月1日开通以来,至2006年12月,共答询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电话9482人次,接待来访512人次,来信回复332封。向热线咨询的污染受害者来自全国各地,除了西藏和台湾以外,几乎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求助者。在我们的帮助下,当事人所咨询的案件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l 免费对律师和法官进行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全国的环境律师网络。从2001年开始,连续6年已经免费培训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62名律师,189名法官, 并培训环境行政执法人员21名。建立起了全国性的环境律师网络。 l 组织举办国际及全国性环境法实施研讨会,促进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国际和国内交流。中心于2001年、2004年、2005年,与日本环境会议等单位合作分别在北京市、日本熊本县和上海市召开了三届环境纠纷处理中日国际研讨会。2002年在西安召开了“中国西部环境诉讼疑难案件研讨会”。2004年8月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联合在北京举办“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国际研讨会”。这些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环境法治建设和帮助污染受害者的能力建设。 l 开展环境法律研究,完善中国环境立法。在帮助污染受害者的同时,中心还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的多项研究课题。其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法》、《自然保护区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转基因生物安全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循环经济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推动了一些新的环境法律制度的
热线电话:86-10-622674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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