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偶得一段清史稿关于统计各省人口、查户口的记录:
(卷一百二十 志九十五◎食货一户口田制)
“其户之别,曰军,曰民,曰匠,曰灶。此外若回、番、羌、苗、瑶、黎、夷等户,皆隶於所在府、厅、州、县。凡民,男曰丁,女曰口。男年十六为成丁,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於户。凡腹民计以丁口,边民计以户。盖番、回、黎、苗、瑶、夷人等,久经向化,皆按丁口编入民数。……至土司所属番、夷人等,但报明寨数、族数,不计户者不与其数。”
下文详细提出民籍的分类规则、编列户籍的制度和要求等,相关的包括:
“一,苗人寄籍内地,久经编入民甲者,照民人一例编查。其馀各处苗、瑶,千百户及头人、峒长等稽查约束。一,云南有夷、民错处者,一体编入保甲。其依山傍水自成村落者,令管事头目造册稽查。”
说到按中央政府要求,各省历年统计人丁户籍书目的情况时:
“(光绪二年)民政部奏称:“伏查三十二年黑龙江、安徽、江苏、福建、甘肃、广西、云南丁册,并三十一年丁册,均未补造。”
“宣统元年,复颁行填造户口格式,令先查户口数,限明年十月报齐,续查口数,限宣统四年十月报齐。至三年十月,据京师内外城、顺天府、各直省、各旗营、各驻防、各蒙旗所报,除新疆、湖北、广东、广西各省,江宁、青州、西安、凉州、伊犁、贵州、西宁各驻防,泰宁镇、热河各蒙旗,川、滇边务,均未册报到部外,……”
从上文提到的没按时完成中央人口普查部署的地域来看,大都是爱闹乱子的帝国边疆,高原、山区、游牧地带等。其中广西统计成果老是迟迟报不上,估计也跟头人、峒长等民间各级负责人不重视这事;匪乱频仍、人民不时流徙;改土归流过程中,土、流人口安置情况不断变化等因素有关~而即便完成统计,其结果的精确性跟“腹民”地区(直接统治区)亦不可作同日语。因为土司辖区及苗、瑶等族地区未向化的“边民”以户计而不以丁口计,尚未完全被视为“民”。至清代末年尚且如此,清代以前,人口统计的难度及得出数据的变动性、模糊性恐怕更大。
可见,“三”和“七”这样的成数,不但只能是个概略的比例值,也只能是个概念性的判断,从它在不同朝代的不时出现、在广西各地区的经常被使用来看,可以说它基本是个静态的描述(有时还只是B作者转引述A作者的话)。与其说“三七开”是对广西内部具体人口比例的反映,不如说是使用者(主要是官员了)对地方族群分布情况的僵化印象。不过,想来这印象应该还是大致建立在“眼见为实”的实际经验基础上的。至于历代广西各族群人口准确比值到底是多少,当时代的人们都难搞清,今天的确也只能以“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暂且说它是三三七七的吧。。。
呵呵~另一方面,lss的沙南兄不愧为工科男,把偶的最差学科给偶耐心复习了一下,醍醐灌顶啊~~[em8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1 1:41:0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