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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言论没有违禁,更没有违规,也就不属于蓄意破坏论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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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15:58: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按照论坛规定,

首先,肯定是不会违规的,因为论坛管理条例(http://rauz.net/bbs/dispbbs_2_2854_1.html)说得很清楚,所谓违规是指

◆违规言论:以下言论均视为违规,并给予纪录备案。
①针对个人人格和民族尊严的侮辱性、诬蔑性、攻击性、诋毁性言论
②对话题参与者造成影响的污言秽语(引用、文学描述形式的除外)

我的言论没有设计以上违规内容。

其次,我也 没有违禁,因为论坛管理条例(http://rauz.net/bbs/dispbbs_2_2854_1.html)说得很清楚,所谓违规是指

◆违禁言论:以下言论均给予删除屏蔽处理,原则上为已发表跟帖的违禁帖子给予屏蔽,还没有发表跟帖的违禁帖子给予删除。
①威胁本站生存的言论
②商业广告以及重复灌水与聊天式发帖(一般指连续发帖都是一两句空洞的话)

何谓威胁本论坛生存?所谓威胁生存无外乎说论坛办不下去了,比如说被政府网络监管部门锁定,或者说网友越来越少,但是我的言论并不可能达到这样的作用,首先我的言论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网络监管部门没理由管,再者我的言论虽然引起很多人反感,但却是招引更多的贝侬来回帖抨击,幸许对活跃论坛气氛更有帮助,而并非让更多的贝侬因我而退出论坛。什么论坛总有一两个唱反调的,大家意见都趋近一样,都大唱赞歌,不就一言堂了吗?如果这样论坛反倒是会越来越没意思,人才会越来越少,那才是真正的威胁生存。看看各知名论坛就可知一二,比如,天涯,猫扑等。

最后,如果既然不是违禁,也不是违规,那么按照论坛《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http://rauz.net/bbs/dispbbs_2_2838_1.html)的规定也就算不上蓄意破坏论坛行为了。

《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

①任何注册网友发表蓄意破坏本论坛的言论,或蓄意进行破坏论坛的行为,立即给予取消其发言权限、删除其ID、公布其完整IP并封锁其IP的处理,将其破坏言论屏蔽,如重复发同一个蓄意破坏秩序的帖子,可以全数删除。

②对蓄意破坏的言论和行为的界定,由管理员、超级版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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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31 16:10:00 |只看该作者

你的言论是否违禁,我不执行处罚没有仔细研究条例不好判断,

如果你真是buxcuengh我善意地认为是你个人对相关的认识问题,

如果你的汉人持那样的观点不奇怪,很多来这里的汉人就喜欢用似是而非的观点来混淆视听。


Mengz gaangc Xuangh,gul gaangc Qyaix,Haausxuangh Haausqyaix doc deg Haausr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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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6:49: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界定的基本标准:注册会员屡次发表威胁本论坛生存发展的违禁言论,可视为蓄意破坏论坛秩序。另外,没有就事论事,直接针对某个人进行多次纠缠、挑衅、攻击和侮辱,亦可界定为蓄意破坏了。 本单行条例即日起正式生效。

这个《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行为单行条例》给出的标准不是说得很清楚嘛?写着是以违禁言论为前提的,而违禁言论在此前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明了。这个条例并未对什么是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进行补充说明,只是增加了惩罚力度,以前只是记录违禁行为,而现在是直接删除ID。不应该是这样理解嘛?

你没看到“另外”那个界定吗?

按照现在的标准,你的言论并不属于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请你先别着急,否则可能会给人越澄清越心虚的印象。

当然,如果新的界定标准确立,你的某些言论属不属于蓄意破坏论坛秩序,就看规则如何修订了。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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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6:40: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红棉树在2008-12-31 16:27:02的发言:
QUOTE:
如果既然不是违禁,也不是违规,那么按照论坛《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http://rauz.net/bbs/dispbbs_2_2838_1.html)的规定也就算不上蓄意破坏论坛行为了。

非也。《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行为单行条例》,正是针对非一般的违规和违禁言论而对论坛的秩序有破坏力的言论才制订的,这种言论的前提,大多数情况下并非违规和违禁。

◆界定的基本标准:注册会员屡次发表威胁本论坛生存发展的违禁言论,可视为蓄意破坏论坛秩序。另外,没有就事论事,直接针对某个人进行多次纠缠、挑衅、攻击和侮辱,亦可界定为蓄意破坏了。 本单行条例即日起正式生效。

这个《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行为单行条例》给出的标准不是说得很清楚嘛?写着是以违禁言论为前提的,而违禁言论在此前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明了。这个条例并未对什么是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进行补充说明,只是增加了惩罚力度,以前只是记录违禁行为,而现在是直接删除ID。不应该是这样理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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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6:27: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如果既然不是违禁,也不是违规,那么按照论坛《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http://rauz.net/bbs/dispbbs_2_2838_1.html)的规定也就算不上蓄意破坏论坛行为了。

非也。《蓄意破坏论坛秩序行为单行条例》,正是针对非一般的违规和违禁言论而对论坛的秩序有破坏力的言论才制订的,这种言论的前提,大多数情况下并非违规和违禁。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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