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育、科技与体育
第一节 传统教育与儒学教育
一、传统教育
在以儒学为传承内容的学校教育未在云南壮族地区出现以前,壮族的传统教育以下几种方式。
教育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进行。如成年人带领年轻人从事耕作、狩猎、捕鱼、纺纱、织布、制造工具等等,向他们传授生产劳动的经验与技术,让他们从中认识世界,懂得生活的真谛,培养他们艰苦奋斗、勤劳朴实、机智勇敢、团结互助的精神。
教育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中进行。壮族家庭中,长辈是权威的代表,受到家庭成员的尊敬。因此,日常生活如何处理,都要请示长辈,而长辈往往很注意在处理家庭日常事务中对儿孙们进行家教。如早晚吃饭,要儿孙添饭,给老人吃好菜等等,培养儿孙尊老爱幼的品质。凡家中重大事情,如决定房产继承问题,一定要请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主持召开家庭会议,并邀请族中老人参加,长者在会上谈论父母兄弟姐妹骨肉之情,让家庭成员受到偷道德的教育,搞好家庭和睦。
教育在社交活动中进行。父母积极支持儿女参加社会活动,客人回家,让儿女招待,为客人张罗洗漱、食宿。儿妇成年后,父母为他们实交提供方便,让他们结伴同行,去走亲串寨、喝喜酒、赶歌圩等等,使他们在这些集体活动中见世面,学习社交知识,遵守社会公德,培养他们热情好客、通情达理的品格。
教育在传歌中进行。壮族地区素有"歌海"之称,儿妇一生都在"歌德"中生活。男女老少都会唱歌,父亲教儿子,母亲教女儿,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人教歌的"传、帮、带"的传统习俗。父母根据儿女的年龄特征,教唱适合他们心理特征的歌。在传歌中传授天文地理、伦理道德知识,让儿女受到文明礼仪的熏陶。
以上叙述的几种壮族传统教育的方式,主要在家庭中进行,此外,壮族的重大节日、红白喜事、重要祭典也是壮族传统文化传承之场所,当属壮族传统的社会教育。
春节是壮族一年中最大的传统节日。从正月初一至十五,绝大部分时间以家庭为单位各过各的。这期间也有全村寨的集体活动。如广南壮族的沙戏一般在正月初二、十五、二月初一(过小年)3天演出,一年只准演出3次,一次演出,3、5天或7天。演出前由布摩 进行开台仪式,在后台设香案,烧香3炷,酒 3杯,敬献戏神,主持者口中念念有词,祈祷演出胜利,求神灵保佑全村寨人安畜旺、五谷丰登。演出结束,以同样的方式举行收台(封籍)仪式。演出的剧目包括《侬智高》、《薛仁贵征东》、《梁山伯与祝英台》等等。这些剧目通过塑造壮族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或中国历史上忠君报国、孝勤勉父母之典范来教育观众。观众从中学习壮族历史,培养不畏强暴敢于与邪恶作正义抗争的性格。以及爱家爱国、孝敬父母的高尚品德。另外,壮族布摩传经授道一般在正月进行,其他时间传道被认为不灵验。
每年的三月三是壮族的第二大节日,节期男女青年对唱情歌。情歌之内容包罗万象,其中如《织布歌》等对壮族青年有很强的教育意义。《织布歌》是壮族支系白沙人小伙子与姑娘谈情说爱时唱的歌谣,歌词从开天辟地说起,唱春耕秋收、种麻纺线织布的全过程,赞美"表妹"在此过程中的细心与辛劳。这首歌谣对于壮族青年男女掌握传统的农业生产节令、生产技能是一种教育。
红白喜事又是壮族社会教育的又一方式。壮族以歌传情,以歌表意。在壮族结婚礼节中要唱"迎亲歌"和"送亲歌"。迎亲歌由新郎家男方代表唱,主要诉说养儿教女的艰辛和媒人说亲的过程,对新娘父母表示感激与歉意。送亲歌,由新娘家女方代表唱,唱迎亲者返往披星戴月、翻山越岭娶亲之辛劳过程,表达新娘父母对迎亲者及新郎父母之歉意。这一礼俗,传承着壮族人互敬互爱,在交往中崇尚自谦的传统。婚礼高潮时,常常由送亲长辈唱些教育新娘如何奉公婆,如何对待兄嫂、弟妹的歌谣。这些歌谣针对新娘而唱,对在场的青少年也是一种教育。在丧礼中为死者超度亡灵要念《感恩经》。唱词包括人的生长过程,从母亲十月怀胎至成家立业养儿之艰辛过程,对亡人生前为人之礼赞,其中穿插着为人要孝敬父母等唱词,对丧家及参加丧礼的人均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
云南壮族地区每年以村寨为单位最大的祭祀活动有两次,即祭童与祭老人房。壮族地区每个村寨均有固定的童树,童树大都是寨边的大树。祭童一般在农历二三月间,具体时间因寨而异。是日,寨内杀1头猪、1只鸡,祭拜童山上的童树,请布摩念咒,乞求童神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祭童当天寨内所有的男人都得参加,祭结,参加人员在童山上打牙祭,由寨老、布摩等宣布童树不能砍伐,童山上的树不能乱动,否则触怒神灵,轻则受罚,重则开除寨籍等村规民约。这种活动虽带有迷信色彩,但对于青海年养成爱护山林的习惯大有好处。
壮族地区绝大部分寨子都有老人房,一般设在寨子附近树木茂密的地方或寨子中央。由一间小房组成,房前立石狮、石猫等。壮族称之为"厅棚"。老人房周围为村民聚谈之所。每年农历三月或五月不街道中寨者要举行祭老人房的活动。届时,村上杀鸡、宰猪到老人房祭祀共同的祖先和贤明的长老,寨内长老们聚会议论,决策寨内大事。古代一些重要的碑刻均立于老人房周围,以示众。如《宝宁县古太老爷示碑》,该本报特约记者立于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最初在广南县小广南村老人房。碑文内容告示村内目老等征收各户粮食的定额,不得超收,束则官府将重惩。立于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的《护林告白碑》,现仍在广南县旧莫汤盆寨老人房外左侧。该碑告诫村民为了培风水、育人才。不得乱砍森林,并有对违者的处罚办法等。在今广南县那洒镇贵马办事处岜村老人房内,还有一块《禁赌碑》。该碑阐述赌博对社会、家庭的危害,屡禁难止。此后若有再犯。官府将严惩不贷。老人房周围诸如此类之告示碑不胜枚举,说明古代老人房是壮族文化传承和社会教育的场所之一。
二、儒学教育
明代,封建统治者采取"用夏治夷"的策略,设儒学为"安边之道",行后在云南建起60多所学宫(学校)。壮族地区分属土官和土司统治,尚无儒学正式设立。
壮族地区最早接受儒学教育的是八寨土司龙上登。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他上京承袭世职,遍访名宿,学问大进。回来后兴学校,立孔庙。明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六月十五日,在马关八寨龙马由立一块石碑--龙马山碑,碑文是龙上登撰写的。从中可以看出龙上登一生的言行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明朝规定凡承袭土司的子弟必须入学,龙上登所立学校专为土司家族子弟服务,土民无权问津。
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以临安府三土司之地设置开化府。同年,设开化府学,置教授1员、训导1员,标志着云南壮族地区正式设立儒学。道光《广南府志》卷二载:"广南在元明虽入版图,未设学校。犹结绳刻木陋也。"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流官知府正式进入广南府城履任,始建学校。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知府茹仪凤详请开学,设教授1员、训导1员,广南府内正式设立府学。广西府师宗州、肫北县等壮族地区也相继设有儒学教育。
综上所述,云南壮族地区之儒学教育始于明万历年间。清代对土司地区,采?quot;文教为先"的政策,重视地方办学,强制土司子弟入学习礼。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规定,"令滇省土官子弟就近入学,立课教诲,俾知礼仪"。在客观上有利于壮族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清代壮族地区的地方学校有学宫,书院义学和]私塾等4种形式。
(一)学宫
在地方上,各地府设有府、厅、州、县学,并设有书院。各地府、厅、州、县学叫学宫(即庙学),统称儒学。各学皆设学宫。"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皆设训导佐之,员额时有裁并。"云南全省学宫,明代六十余所,清代增至一百余所,逐步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云南壮族地区最早的学宫是化学宫,始建于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设在府东城外。第一任教授为徐自昌,训导张联贵。知府刘欣建学宫大殿,历经康熙年间55年,开化学宫才初具规模。经过雍正、乾隆、嘉庆年间的重修改建、重建,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修成规模及为宏大的学宫。清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开化府所属的文山县和安平厅(今马关),由云南巡抚杜瑞联奏准添设学宫。
广南府设学宫较开化府晚40年。清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知府茹仪凤报请设学宫,设在府治南关内,创建时建正殿三楹。历雍正至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知府陈克复捐修正殿,建棂星门左右二坊,围墙照壁,全部齐备,始告竣工。广南府治宝宁县于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设县学,未建庙。邱北县学宫,创建于清雍正年间,设于县北城内。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县丞纽熊飞同全县绅士庶民重修,咸丰七年(公元1857)兵燹焚毁。
清代地方府、厅、州、县学,与科举考试密切相关,教育为科举服务。明清两朝的科举考试主要有3级:①院试--最低一级,②乡度试,③会试或殿试。凡是经过院试入府、州、县学的人,通称"生员",习称"秀才"。取得秀才资格的才是学校的生员,生员分廪生、增生和附生。政府定额内的生员,可以领取廪生缺额。在廪生和增生外,又多取的叫附生。政府规定的 生员名额叫做学额。清代开化府学额20名,廪生40名,1年一贡。宁平厅与文山县设学后,安平厅设文武学额各4名;文山县设文学额8名,武学额6名。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改邱北县丞为邱北县,拨进师宗州学额3名,廪生5名,增生5名,4年一贡。
府、州、县学的生员所习学科,有四书五经、性理、习字等科。云南壮族地区,从康熙六年至光绪三十一年的238年间,参加科举考试,考取翰林2人、文进士6人、武进士2人、文举49人、武举109人、拨贡29人、贡生128人,其中有21人被派任省外知县以上官职。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清政府下诏停止科举,新式学校应运而生。
(二)书院
书院均为官办,也是清政府的教育机构。书院的经费,或由私人捐助置办田产,或由地方政府拨款及国家赐给公款。书院 主持人为山长,既是行政负责人,又担任教学任务。山长人选由地方官选聘,要求条件较高,必须"素悉品学兼优,勤于教诲,且非科甲出身者不得延请"。院生分3种:内课生、外课生和附课生。书院平日课士,分官课和堂课。官课每月初三和十八两日举行,由府、州、县官轮流命题,对士子考试制艺一篇和律诗一首。试卷评定为甲乙列榜,成绩优异者奖给笔资。堂课每月由书院山长主持,在十三和二十八日进行,考诗文一次赃款 赋一次,成绩优异者也奖给笔资。云南有书院自明代始,清康熙、雍正、乾隆时期是书院的兴建高潮,从明代70余所增到238所。滇东南壮族地区的书院大多在此时建立。开化府有书院5所。即开阳书院,是壮族地区最早的书院,在文山县城西门外新街,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8年)由开化府知府李锡捐设。此外还有文山书院在文山城西,萃文书院在江那街(今砚山县城),凤鸣书院在古木街,兴书书院在畴阳老街(今西畴县)。文南府有书院3所,即青莲书院、莲峰书院、培风书院,幸免在广南府城。邱北县城有清江书院、双龙营有云龙书院,曰者街有碧梧书院。
由于地处边疆,大多数书院只具备初等教育条件,甚至只是启蒙教育性质,与科举无缘。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朝下诏取消书院,改办学堂。各省级书院改办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
(三)义学与私塾
义学,又叫义塾。设学教人子弟不收学费的学校,带有蒙学与私塾性质。义学设立于清初,由城及乡,逐渐扩充。为使"贫家子弟"能"知书明礼",清政府注意税煲逖В⒐睦窦渥园欤此?quot;立义学以养蒙童"。义学一期6年。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清朝颁布各州、县设立义学、社学条例。乾隆年间云南布政使陈宏谋令全省乡村创办义学,社学条例。乾隆年间云南布政使陈宏谋令全省乡村创办义学,一时学馆林立,全省义学达830所。义学教学内容是"读书、识字、习礼、明义"。义学教师选择正派谨慎贫寒的书生,肯全年住馆教学者才延请,教学有成绩乾由官府量行奖励,无成绩者查明免职,有严重错误者还将查审惩罚。对义学的教师极为严格。
云南壮族地区最早的义学设在广南府。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知府茹仪凤在城内府署右,设第一所广南城义学。清雍正三 年(公元1725年)知府潘允敏捐设弥勒湾(今邱北天星)义学。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又创办普厅义学、皈朝义学,由土富州知州沈灿捐建。后知府吕大成、陈克复先后捐设暮雨龙义学(0今珠琳中寨)、里波义学、八播义学、剥隘义学、阿科义学等。广南府共有9所义学。
开化府第一所义学是乐安义学,在乐安关圣庙,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由文山知县曹国弼捐设。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知县曹国弼捐设开化里义学,在文山城南半里的南桥寨。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以后知府宫尔劝、知县曹国弼先后捐设王弄里义学、江那里义学、东安里义学、永平里义学、逢春里义学、新现里义学。安平同知周承廉捐建马白义学。此外还有鸣鹫义学、三营义学等,开化府内共有11所义学。
邱北县有在县城内的邱北义学、旧城义学、路堵义学,在马者龙、曰者乡、八达哨、树皮、十四寨、倮太邑等地亦分别设有义学。。五槽地区(今邱北与师宗交界的壮族地区)有义学6所,即官寨、西革勒槽大寨、马白槽、夕马槽、蚌郎槽、舍得寨各设义学1所。
古代私人所教读的学塾,叫私塾,在我国源过错流长。明代私塾,称为家塾,是私立的。清代私塾有了较大发展。一类称为教官或坐馆,有钱人家聘请教师在家教读子弟;二类是家塾或私塾,是教师私人在家设教授生徒的,亦称私馆或门馆;三类称为书村塾,由贫寒之家联合一村或数村共同开设,聘请教师来教。
云南壮族地区,明未就有私塾出现,清代各集镇和较大的村寨均设有私塾。较为著名的文山县三棵树、麻栗坡大坪白铜厂、西畴西洒街等私塾。广南那伦赛京村于光绪元年(公元1825年)办起收本村及附近村寨儿童入学,并有较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的村塾。这些私塾所用教材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为多,也有四书五经。主要解决学童的识字问题,重朗读背诵,教师很少给学生讲解字义和文意。
元明以前,云南壮族地区还没有正式的儒学教育。乾隆《开化府志》卷九说:开化府"刻木为信,不习文字……崇巫祀鬼,迁徒无常,设流之后,学校既开,习俗既改,汉人稍寄居焉"。改土归流以习儒家文化为内容的学校遍及及壮族地区城乡,因布"土人勤俭是尚,设学校已久,风气日开,穷乡僻壤亦闻弦调之声" 居住在更为边僻的临安府的土僚"人多富足,渐知读书"。随着儒学在涯波士顿族地区的普及,忠孝仁义进一步深入广大壮族人民的思想之中,并翁穹化为行动,涌现出一批忠君报国的杰出人才。龙上登是是较早系统地接受汉文化的土司,明天启年间,阿迷州(今开过错)土官普名声遗孀万氏派赵奴卖到阿雅城(今马关八寨)邀约龙上登攻打省城,自立为国,龙上登对赵奴卖骂道?quot;我本汉臣,数百年来受国家厚恩,累代敌挡交岗,恨无尺寸之功,何忍从逆,以遗万代骂名。"这段话充分体现了龙上登忠君爱国的思想。最为著名的要数沈家五代英烈抗交趾之光辉事迹。明成化八年(公无1472年),维摩乡(今邱北、砚山2县结合部)土司龙方无嗣,交趾兵乘虚进犯,云南巡抚调富州壮族土官司沈启后率兵抗击,获胜后遂守其地。沈启后死后,其职由儿子沈开抚承袭。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交趾兵大举进犯维摩、弥勒、师宗等地,大肆劫掠,沈开抚分兵伏击,斩敌一千余人,大获全胜,云南宣抚司授予其土官印信,世袭镇守维摩。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交趾兵围维摩城,沈开先之子沈游龙率兵出战,"从辰至酉,擒斩甚多"。交趾兵败走时,沈游龙乘胜追击,不幸身中药箭而亡,其官职由其子继承。子死后,又由其孙沈忠承袭。沈忠自幼读书,长娴韬略,凡交趾兵可入路径,皆设锐 兵强弩备之,交趾兵始不敢内侵。壮族世代居住在中越边境,交趾王朝不时侵犯疆土,壮族人民为保卫领土的完整,前仆后继而献身者,不尽其数,龙上登及沈氏五代是其中的代表。
在壮族中出现了孝男节妇。如广南的陆景生,道光《广南府志》卷三说?quot;陆景生,字梅林,岁贡生,陆坦次子。性孝友……事父及继母,即知孝敬,服劳不倦。……父丧哀毁尽礼。继母性故严且急,稍不如间则诟厉横加,景手蔼然委屈顺承,或继以鞭鞑则受杖益恭,数十年如一日。继母亦感之,爱如已出。先是家业颇裕,⒆右灾? 弟不善治家,义不分爨,既而为异母弟荡尽,孝子禁之不从,亦不计较,友爱如初。……至今称道弗衰,殁年五十有四。董琴涵太守闻而旌其门曰:'行追尹闵,用为风劝云'。节妇如"秦安义妻农氏,年十七夫故,遗一子甫,周岁。母欲夺其志,氏誓死弗从,辛勤教子,习儒业,守节三十五年,五十一岁卒。""陈曰仁妻黄氏,年十十八夫故,家窘甚,以女毁谋生,养姑教子守节以终,邻里钦之。"在清代的有关记载中类似的孝男节妇不少,这充分说明,儒家的节孝礼义已深入普通壮族人民心中,以致涌现出许多恪守礼教子节妇。一些儒家文化深入的地区"大改旧观,中州礼乐以次输入,至于今日,纲常道德、文章风雅亦已大备。故士敦廉洁,女重贞操,力农务本,知耻好义,俭朴成风,忠孝为贵" 。
在边远农村,固守壮族传统文化,不说汉语、不识汉字者大胡人在。民国《广南县志稿本》载:"广南地居边圉,民智晚开,家民(本府大部分农民为壮族)习故如常,富于保守,自居卑下地位,不思振作有为,惟信命运,喜事鬼神,不旁务,不读书,加以强迫,读书如负重罪?quot;不读书的原因有三:一是怕出洋,"其子弟不使读书,读书怕送出洋"。二是怕当兵,"黠者谣传读书者要当兵,农人闻兵二字,无论如何,不肯使子弟读书,若加以强迫,读书如负重罪。"不读书的原因有三:一是怕出洋,"其子弟不使读书,读书怕送出洋"。二是怕当兵,"黔者谣传读书者必要当兵,农人闻当兵二字,无论如何,不肯使子弟读书,若加以强迫,则若受最大的刑罚","故阖家无识字之人,识字者无形居贵族地位。农民读书识字者少,在全县农民中,识字者不过千分之一,文理通顺者,万人尚不得一人,若略识之,在农村中已非常可贵,农民相率尊之?quot;其三是不思进取,安天守命之思想严重。部分壮民认为"读书乃希冀做官。我辈农民,命中注定,无做官希望,读书何益。心中士农工商之界限,非常分明,农人不须读书,读书乃士人"。壮族语言自成体系,久居农村,不入城市的壮人,"不知汉语为何物"。所以,这些边僻山区壮语的势力很大,不但文告须翻译,一些法律文书也须译者。这些地区的壮人"固定其风俗言语,不易使之同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