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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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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的广西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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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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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0:49:00 |只看该作者

不能再沉默了!我们也要充分显示我们的民间力量。


广西贵港市覃塘管理区蒙公乡古山村古东屯 QQ:139139111 手机:1392285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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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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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12:34:00 |只看该作者
很多问题其实不是民族问题,而是阶级问题!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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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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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2:27:00 |只看该作者
不要怪媒体,你们应该直接上书新闻出版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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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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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2:30:00 |只看该作者
《宗教事务条例》已经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七条 宗教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按照国家出版管理的规定办理。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应当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
  (二)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
  (三)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
  (四)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
  (五)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第四十二条 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有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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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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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7 23:44:00 |只看该作者
新闻媒体怕呀,而且死要面子。记得上次《南国早报》的“辱壮事件”,很多贝侬(包括本人)都给报社负责人打过电话表示抗议,电话中他们说一定做检讨,过后只是给所有打电话的人回话道歉,不愿在报上刊登哪怕只有一句话的道歉。这次《布》小说事件,我们族人那么愤怒,他们早就应该意识到错误了,但是迟迟不敢表态,还是怕、死要面子。

发展僚语流行歌曲,推动僚族语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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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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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00:22:00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个被陈LESE阴了一脚的主席为怎么不出来说句话呢?为了自己一个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官位,我们僚人一些混了一官半职的人连自己的祖宗父母都可以不认,悲哀!!!

我还是那句话,地球人一生就学两种语言足矣,一种肯定就是自己的民族语,另一种应该就是英语啦!每个国家所谓的国语嘛都去掉吧,当然单民族国家国语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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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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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3:55:00 |只看该作者

    众位贝侬:陈修龄用恶毒的语言侮辱了布洛陀,应受到声讨。广西媒体保持沉默,使它自己失去了媒体应有的信誉。我们不能保持沉默!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只能在沉默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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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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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04:12:00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壮族人处事很保守。但又算不是谨慎。正如本论坛涉及敏感话题时部分发言被屏蔽……

再说媒体,媒体没有尽到监督作用。许多黑角或灰色事件被无意地埋没。因此有权有势者根本不用怕什么。

也许我这番话会被屏蔽或者被管理员修改。


Bay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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