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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如何最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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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0:47: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7 18:22:35的发言:

你“记得”?来张照片看看?


就是因為 PRC 只是承繼 ROC 的地位,故名牌只是 "CHINA" 而非 "PRC" 耶,換了其他場合,你想大陸不會設法用 "PRC" 的嗎?"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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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0:57: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7 13:46:38的发言:

“其他网上资料”在哪里?具体是怎么说的?这些资料又有什么依据?
即使在联合国的历史文件中出现以“中华民国”代表中国的提法,也是当时的情况使然,并不能代表现在仍然如此。
从联合国文件来看,“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是中国的代表。联合国现在发布的文件中的“中国”只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國家承認”及”政府承認”你應該知道吧?在聯合國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政權而非國家耶。

只轉貼一部份,其他的不貼了,免得被批成是在搞台獨耶。

http://home.kimo.com.tw/twnation2001/ti01001.htm

由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之爭,亦可證明是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爭中國這一個國家的政府代表權。如果雙方都是國家,則國際法不可能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去爭奪另一個國家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聯合國應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不會決議(2758號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主張是從中華民國分離獨立出去的新國家,而且一再強調是推翻中華民國取而代之的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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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1:12: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7-28 10:57:05的发言:

”國家承認”及”政府承認”你應該知道吧?在聯合國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政權而非國家耶。

只轉貼一部份,其他的不貼了,免得被批成是在搞台獨耶。

http://home.kimo.com.tw/twnation2001/ti01001.htm

由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之爭,亦可證明是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爭中國這一個國家的政府代表權。如果雙方都是國家,則國際法不可能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去爭奪另一個國家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聯合國應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新國家身分申請加入,聯合國不會決議(2758號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主張是從中華民國分離獨立出去的新國家,而且一再強調是推翻中華民國取而代之的新政府。


你引用的文章也已经说明了“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国”之间的关系,即“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先后取得“中国”这一国家在联合国的代表权,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得“中华民国”的代表权。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代表的是“中国”,并非“中华民国”。所以“现在联合国里的中国仍然是中华民国”这种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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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1:1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7-28 10:47:12的发言:

就是因為 PRC 只是承繼 ROC 的地位,故名牌只是 "CHINA" 而非 "PRC" 耶,換了其他場合,你想大陸不會設法用 "PRC" 的嗎?"CHINA" ?


名牌上写的是“CHINA”而非“ROC”,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的是“中国”而非“中华民国”。
大陆用“CHINA”的场合多了,邮票上印的就是“CHINA”。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28 11:22: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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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2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8 11:12:15的发言:


你引用的文章也已经说明了“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国”之间的关系,即“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先后取得“中国”这一国家在联合国的代表权,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得“中华民国”的代表权。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代表的是“中国”,并非“中华民国”。所以“现在联合国里的中国仍然是中华民国”这种说法不正确。

說起來,我記得看過某些文章,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始創成員之一耶,”中國”就是中華民國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只是取代中華民國政權成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耶。

我試看能否找回有關文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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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2:2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8 11:13:52的发言:


名牌上写的是“CHINA”而非“ROC”,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的是“中国”而非“中华民国”。
大陆用“CHINA”的场合多了,邮票上印的就是“CHINA”。


呵呵,那要看是甚麼場合耶,大陸當然會盡量使用 "PRC" 的,因為現在很多國際場合,中國的代表是台灣,仍然是使用 "Republic of China" 的,好像世界童軍總會。

聯合國之中的”中國”仍然是中華民國耶,我試找有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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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5:45:00 |只看该作者

台灣建國黨的網頁資料,為免令站方有麻煩,故只轉貼部份內容如下:

中華民國早已被北京繼承並使用中



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的決議清楚指出,北京政權可以合法繼承中華民國
在聯合國席位及相關國際組織的席位,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合法的代
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並非所謂的「冒名頂替」。實際上北京在國際
社會的國名一直被以英文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同時,中華民國
在國際上的資產,北京政權都有權利繼承,所以國民黨政權不敢再以
中華民國名義存放外匯,否則北京政權立刻可以領走。中國國家主席
江澤民在聯合國成立五十週年演講中,亦公開表明「我國是聯合國憲
章原始簽約國」,充分顯示合法代表中華民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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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6:26: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7-28 15:45:06的发言:

台灣建國黨的網頁資料,為免令站方有麻煩,故只轉貼部份內容如下:

中華民國早已被北京繼承並使用中



一九七一年聯合國的決議清楚指出,北京政權可以合法繼承中華民國
在聯合國席位及相關國際組織的席位,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合法的代
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並非所謂的「冒名頂替」。實際上北京在國際
社會的國名一直被以英文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同時,中華民國
在國際上的資產,北京政權都有權利繼承,所以國民黨政權不敢再以
中華民國名義存放外匯,否則北京政權立刻可以領走。中國國家主席
江澤民在聯合國成立五十週年演講中,亦公開表明「我國是聯合國憲
章原始簽約國」,充分顯示合法代表中華民國的立場。

联合国协议原文前面我已经贴出来了,你可以逐字逐句地去看,里面根本没有说“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合法的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这样的说法。原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清清楚楚地说明是“中国”的代表,根本没提“中华民国”。所以你引用的资料完全是对联合国决议的歪曲。
“北京在國際社會的國名一直被以英文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这种说法更是可笑。“People's Repub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译名,不是什么“人民的中华民国”。
“我國是聯合國憲章原始簽約國”中所说的“我国”是指“中国”而非“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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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6:49: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8 16:26:13的发言:

联合国协议原文前面我已经贴出来了,你可以逐字逐句地去看,里面根本没有说“北京政權在聯合國是合法的代表中華民國出席開會”这样的说法。原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清清楚楚地说明是“中国”的代表,根本没提“中华民国”。所以你引用的资料完全是对联合国决议的歪曲。
“北京在國際社會的國名一直被以英文譯為「人民的」中華民國。”这种说法更是可笑。“People's Repub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译名,不是什么“人民的中华民国”。
“我國是聯合國憲章原始簽約國”中所说的“我国”是指“中国”而非“中华民国”。

呵呵,得啦得啦,我正在努力找尋中,不用心急耶。

至於偉大祖國某些人是否認同只是使用”中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可以呢?這個就......呵呵,還是不好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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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6:59:00 |只看该作者

北姑这里有钻牛角的嫌疑~


黄浦江畔 十里洋场 古之封妻荫子 今有香车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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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7:06: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kywham在2005-7-28 16:59:34的发言:

北姑这里有钻牛角的嫌疑~

總之我向你保證,會盡一切力量去收集資料的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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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7:0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7-28 16:49:38的发言:

呵呵,得啦得啦,我正在努力找尋中,不用心急耶。

至於偉大祖國某些人是否認同只是使用”中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可以呢?這個就......呵呵,還是不好說耶。

我不知道你说的“某些人”是指哪些人,更不知道别人究竟怎么想。
我只知道现在联合国里的“中国”不是指“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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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7:0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姑在2005-7-28 17:06:59的发言:

總之我向你保證,會盡一切力量去收集資料的耶,呵呵。


我很赞赏这种钻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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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7:17: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8 17:08:09的发言:

我不知道你说的“某些人”是指哪些人,更不知道别人究竟怎么想。
我只知道现在联合国里的“中国”不是指“中华民国”。

呵呵,我只是知道在大陸的某些在媒體面前說話的人,不論是在大陸又還是香港,”中國”只可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耶,即使是 1949 年之前也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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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7:54:00 |只看该作者

联合国宪章

第五章 安全理事会

 

  组织

第二十三条

1963年12月17日经大会通过修正,1965年8月31日生效。二十三条的修正案将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

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

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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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8:0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季人在2005-7-27 11:22:55的发言:
联合国成立之初,“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代表,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而代之。所以在联合国中,“中国”还是那个“中国”,只是代表换了。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联合国里的“中国”是“中华民国”,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岂不是成了“中华民国”的代表?联合国文件中没有这样的说法吧。你有资料支持这个说法吗?

不存在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谁来代表中国的问题,因为它们并不被认为是同一个国家,抽象的“中国”是不存在的,在法律上没有意义,宪章中只写了“中华民国”是常任理事国,而不是认为“中国”是常任理事国,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要进入联合国只有两条路,一个是作为新成员加入,那就不能当常任理事国了,一个是顶替台湾政府来代表中华民国,这样就可以继承“中华民国”的权利了,包括担任常任理事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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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8:0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晋人在2005-7-28 17:54:30的发言:

联合国宪章

第五章 安全理事会

 

  组织

第二十三条

1963年12月17日经大会通过修正,1965年8月31日生效。二十三条的修正案将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

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

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

Good! 多謝資料,我記得還有很多都是用”中華民國”之名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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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8:06:00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顶替了中华民国,那么宪章为什么不改呢?

如果是驱逐中华民国出联合国,那么为什么不表述成“驱逐中华民国的代表出联合国”,而要表述成“驱逐蒋介石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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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18:2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晋人在2005-7-28 17:54:30的发言:

联合国宪章

第五章 安全理事会

 

  组织

第二十三条

1963年12月17日经大会通过修正,1965年8月31日生效。二十三条的修正案将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

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自十一国增至十五国后第一次选举非常任理事国时,所增四国中两国之任期应为一年。任满之理事国不得即行连选。

三、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代表一人。

那蓝字的如何解释呢?苏联?


父客家,母闽南,说广府白话 生于桂西长于桂西居于桂西 壮家女婿,已有汉壮混血小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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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道家玄武在2005-7-28 18:21:46的发言:

那蓝字的如何解释呢?苏联?


苏联被俄罗斯代表了啊,就和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了一样,因为俄罗斯代表苏联,所以它才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则它作为一个新会员国的话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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