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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4 16:3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从边疆到腹地:中国多元民族的不同类型

——兼论“多元一体”格局

(四川大学) 徐新建

内容提要: “多元一体格局”这样的概括,对演变至今的中国历史及其多民族结构提供了一种有用的认识框架。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族群文化等方面来看,其值得论证、展开的地方还很多。理论上讲,“一体”有待界说;现实当中,“多元”尚不平衡;而从腹地到边疆、从大陆到海岛,各相互有别的诸“元”差异,也还需要深入分析和研讨。本文联系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治理传统,从“边疆”和“腹地”两个角度及其相互对照试作论述,力图对多元之“元”及其所体现的不同之“多”做出探讨。

关键词:中国历史 多元一体 边疆 少数民族

————————————————————————————

一、问题的提出

费孝通先生(1999,p.23)在论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时,分析了中国古代的民族交往关系,指出:作为“核心”的华夏族在向外扩展时,对周围所谓的夷、蛮、戎、狄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逐”,一是“变”。以匈奴为例,这一策略的结果是北匈奴“走”了,南匈奴“化”了。而大多数既逐不去又不受融合的“非汉民族”则以“只有走到汉族不愿去居住的地方”(大多是不宜耕种的草原和山区)的方式,继续留在“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北有广漠,东南是海,西南是山”这一地理上自成单元的东亚地区,也就是如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范围里。费孝通先生进一步阐释说,这类“非汉民族”中的绝大多数“一直坚持到今天,在中华民族的一体中保留了他们的民族特点,构成多元的格局”。

这种论述,强调了“多元一体”格局的族群基础及其历史关联,并以“华夏核心”(汉族本位)的眼光,分析了古代(我们)“华夏”为主,(他们)“夷”、“蛮”、“戎”、“狄”居边的“五方”模式。在这种模式里面,由于华夏的扩张,居边的其他四者被逐步简化成了“逐走”和“化掉”类型,余下的即演变为可称为“内留-未化”的第三种类。

不过,就“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演变来说,上述东亚地区的这一地理单位里,华夏并不总是中心;以夷、蛮、戎、狄相环绕的“五方”模式,只是阶段性出现的一种。在蒙元和满清等时代,不但“一体”易主,“多元”也呈现出结构性改变:取得王权的蒙、满“蛮夷”,同样对汉和其他被统治族群采用了逐、化、剿、抚并用的手段,再辅以或“羁縻”或“联姻”的谋略,使之臣服于另一种模式的“多元一体”中。而在这样的模式里,汉族不也可照样称为“内留-未化”类型吗?换个角度说,正因为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民族“内留-未化”,中国范围内的“多元一体”格局方得以巩固和延续。认识这一点,亦即把握这种超越“以我划界”的换位思维,对客观审视各民族的彼此依存和相互尊重非常重要。

可见,东亚地理单位中的“多元一体”格局,不但有其历史的长期性,在具体的成因和模式的类型上也表现出多样的特色,需要深入辨析。

从面对21世纪全球体系的视野来看,如今的中国已演变为一个疆界相对固定的现代多民族国家。其需要关注的基本问题,首先是如何对待国际社会的多元并存,其次是怎样处理自身内部的“多元一体”,再次则是如何实现由古到今的社会变革。本文主要围绕“多元一体”问题,以“腹地”和“边疆”为对照,讨论在现代中国的多民族国家阶段中,“元”的意义、“多”的象征以及“一体”之演变。

展开之前,有必要对中国的历史“大传统”稍作回顾。

二、中国大传统

中国是个历史漫长的大国。作为空间辽阔、成分复杂,并经常通过中央集权方式进行治理的政治文化单位,当统一的时候,其在人口数量和族群文化上的超大规模及多元结构,实与帝国相当。因此认识和分析中国的传统与现实,最好既联系一般的“国家”范畴,又参考特殊的“帝国”模式,同时亦不能忘掉其内部纵向延续的“王朝”前提以及分、合交替的演变周期。

就晚近七百年的变化来说,在经历了分别由“蒙”、“汉”和“满”三个族群轮流统治的元、明、清帝国交替后,中国的历史可以说又进入了可名为“中华帝国”的另一阶段。苏联解体后,在世界范围内还能与之比拟的,惟有印度、美国等不多的少数单位。然而人们在面对“多元一体”结构的当代呈现时,无论现实的“开发”治理还是理论的分析,对与此相关的帝国传统和阶段演变尚缺乏充分把握,从而留下许多在观念上有待拓展的空间。

蒙元时期(1279-1368),帝国的多元结构在政治地理上表现为横跨欧亚的“大元”、“钦察汗国”、“伊利汗国”和“察喝台汗国”等几大板快组合,而在东亚的中华范围(元朝)内,则呈现为大体从北至南主要依次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等不同单位构成的区域和等级。

明帝国(1368-1644)的版图较元收缩,并重以万里长城划分王朝疆界。不过,其从东到西,包含着兀良哈“羁縻卫”和乌斯藏“宣慰司”以及西南诸“蛮夷土司”辖地在内的领域,仍为多元混合的帝国结构。

清王朝(1644-1911)将再次扩大了的“中国”分为好几个不同的统辖单位,即东北满洲入关前的故地“盛京三将军”,明故土上的“内地十八省”,以及西北蒙、藏、准、回诸部所组成的另外六区;与此同时,还在帝国内实行以“满洲根本”、“国语骑射”为基础,“满蒙和亲”、“汉满分居”及“改土归流”等相结合的基本国策。(杨学琛:1996,p.104-111;徐杰舜、韦日科:1992,p.408-454)

中华民国(1911-1949)承袭大清帝国的政治“遗产”,只是把“满洲根本”的王朝体制变成了汉、满、蒙、回、藏诸族同治的“共和”国家——后来在提法上又补充添入了西南的“苗夷”族群——继续统治在人口数量和领土版图均堪称超大规模的现代帝国。倘若再加上近代以来不断蔓延至东南亚地区乃至欧美世界的“海外华人”群体,其波及和影响的范围又进一步超越了以往的界限。

就这样,帝国的传统结构一直顺延到了当代中国。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里的“帝国”含义,取其在自身构成上疆域广阔、成分复杂的突出一面,指由多种民族和文化组合而成的“超大规模国家”。

因此,对历史延续的中国而论,所谓“多元一体”的说法,用来指称“王朝”、“国家”或“帝国”要比指称“民族”更为确切。也就是说,与其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不如说“中华帝国”多元一体。因为无论从理论还是现实上说,“帝国”的“一体多元”显而易见,换成“民族”则有歧义。

由此推之,除开历史过程中长度几乎相当的“分裂”时期暂且不论,在中国的统一阶段,我们可以说,是由彼此不同的“多元”民族,在不同的模式里,以相互有别的地位和方式,周期性地组合成了帝国(王朝)集权的“一体”结构。

在这样的基本前提下,讨论中国“多元一体”内的不同族群及其历史关系,才可望做到视野开阔、接近实际。应当看到,当代中国的多元一体格局,是在实现了辛亥革命的目标之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并顺延了满清的帝国版图基础上形成的。这一格局内的族群关系,表现为汉族为主、其他族群为次,即汉族成为“主体民族”,其他族群演变为“少数民族”;虽然彼此的族群身份都与英文的ethnic group相当,但前者属于majority,后者则只是minority。Majority——“主体民族”居于(广义的)中原,Minority——“少数民族”则环绕在(国家的)边疆,少部分“滞留”于腹地。

三、“边疆”的含义

当代中国境内“边疆少数民族”的形成,与雏形于晚清至民国年间的“五族共和”模式有关。大体说来,如今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带的这些少数民族,基本上就是“五族共和”模式里的满、蒙、回、藏族群。他们所在的区域,一度被称为“满洲”、“蒙区”、“回疆”和“藏地”。较之明清以前同一地区族群分布的繁杂状况,这种区分模式体现出明显的整合与简化。而若与秦汉帝国“尊王攘夷”的“五方”模式相比,其族群关系的改变,同样显而易见。

从民国到当代的变化,一方面是“五族”当中,除了汉族以外,其他族群在20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有了进一步的识别和细分,同时获得了有史以来首次法定的平等身份:在满洲有“赫哲族”、“朝鲜族”和“鄂伦春族”,回疆除了“维吾尔族”和“回族”以外,还包括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藏地当中,也分出了“门巴族”和“珞巴族”等若干族群;另一方面,由于现代国际关系中领土完整和疆域稳定之主权国家的确立,西-北地区的少数族群便凸现出了他们的边疆属性。

那么,怎样认识这些具有“边疆属性”的少数族群呢?

“边疆”的含义包括了地理、政治和文化三个层面。就东亚大陆的历史传统来说,“地理的边疆”主要指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里各族群长期活动、交往的广义边界,也即“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北有广漠,东南是海,西南是山”这样的自然界限。“政治的边疆”意味着不同利益集团在一定时期里的势力范围。在东亚古代,政治的疆界每每模糊不清,并随朝代更替而不断改变,或分或合,或拓展、收缩,或兼并、异主,具有周期般的历史“弹性”。如今,受到西方列强的冲击影响,东亚大陆的政治边疆也演变为全球时代的极端形式,即现代意义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领土分野。这种领土分野以确定的国界为标志,使古代社会各分散族群间许多重要的缓冲地带和历史“弹性”差不多荡然无存。在国家划定的疆界内,“国民”的身份往往压过了“民族”的认同,甚至使后者在“国籍”的归属上不得不以“边”为界,化整为零,出现所谓的“跨境民族”(或“多国民族”)现象。

相比之下,“文化边疆”的界定显得要宽泛和综合一些。其同时代表着某种相对独立、稳定的生活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伴生的族群意识乃至价值观念。每一文化都有自己的地域中心。由中心向外推延,自身的辐射和影响难以企及之处才被视为边界。边界之外是与“我”不同的“异邦”、“异文化”。比如若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主,从所谓“中原目光”看去,在其西面北面,那世世代代以牧为业且“逐水草而居”的草原牧区,便是自己“以农为本”的文化边疆;反之亦然,农耕之地,即成为牧业民族眼中的“他邦”所在。但彼此之间只是相互不同而已,并无高低优劣之别。从“超大规模”的帝国视野来看,可谓“长城内外是家乡” (唐晓峰:1998)。用拉铁摩尔(1941)的话说,虽然两地之间的地域呈现出“边疆形态”,但而若将内外两边合观而论,“对汉族是边缘的长城,对整个的亚洲内陆却是一个中心”。

此外,文化意义上的“边疆”每每又是相对的,甚至是人为和主观的。许多事实上在地域、习俗等方面皆明显接近的族群,由于彼此的认同对立,而时常被视为(或互认为)“非我族类”。按有的学者的说法,这种现象体现为:不同人群在族群意义上的主观认同,主要由界定及维持族群边界来完成;而族群边界的特点则是“多重的、可变的、可利用的”。

由此可见,今日所谓的“边疆少数民族”首先与以往的历史演变相关,其次还涉及到地理、政治和文化的不同层面。具体说来,这一类型的空间分布,大体位于中国版图由西向东第一和第二梯度的草原地带,生活方式上长期以牧为主或农牧兼顾。这些边疆高地族群,不仅在政治和地理的意义上分布于国家边陲和内陆高地,在文化上亦标志着“多元一体”结构中不同“元”之间的相对界限。

延伸而论,近来海内外学界有关“经济中国”或“文化中国”的提出及其探讨,突出了对仅把“中国”仅作为地理政治实体的一种超越,值得对照比较。

此外,在少数民族所居住的边陲地区,“边疆”往往指的是一个较大的地理空间。其含义还可从内、外两层来看。“边疆外沿”,即指国界,代表国家间的领土分野。这时,所谓边疆民族,无论其具体的族群身份如何,均体现和承载着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外”接壤、交往乃至对峙、并存的功能;而“边疆内沿”主要体现一国之内的族群区别。比如,在长城内外和青藏高原,作为主体民族的“汉”和作为少数民族的“蒙”、“回”、“藏”等间的连接、交往是一个方面;“蒙-藏”、“蒙-回”以及“藏-回”、乃至延伸到古代西南地区“吐蕃”与“南召”的关联、互动则构成与之并在的另一方面。从“多元一体”的长期演进来看,二者的重要程度难分高下。

再者,“边疆外沿”由于代表国界、主权,通常有军队驻守,警备森严,堪称“硬性”疆界,在族群交往上因涉及国家关系,一般较为封闭,同时还会受国际局势的影响、冲击而发生变异。例如,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境内的大部分“边疆外沿”,在20世纪90年代前代表的是“中苏边界”,体现着中国同另一个多民族大国的关系。90年代后,事情发生变化,境外之方变成了中亚的多个独联体国家。

与此相比,“边疆内沿”每每只是省(区)界或县(乡)界,属于“软性”区分,开放的特点较为显著,族群往来也因此方便得多。这样,“少数民族”在边疆就有了内外不同的向心力和流动感。“边疆”的内、外区别及其双重作用,无疑是在强化与境外之分的同时,使境内族群日趋“内化”并增强彼此交融。当然此种现象不独现今才有,可以结合历史情况,从动态的角度再作辨析。

四、“腹地”的变更

“腹地”一词具有比喻色彩,象征特定族群生存疆界的心腹所在。其与“边疆”一样,有着多重的含义,并且是相对的说法。对东亚大陆而言,早期汉语文献所表述的“腹地”,主要指黄河流域以华夏为主的中心、中原或京畿。由“腹地”出发,向外延伸出依次统属的四面八方,形成所谓“一点四方”和“五服统治”的王朝版图。这一点,我们曾在“西南研究书系”丛书中有过初步探讨(徐新建:1992)。其他学者也作过角度不同的论述(罗志田:1998;叶舒宪:1999)。大家所注意到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在以中原(华夏、汉民族)为中心向(现实与想象中的)东、南、西、北四方延展的空间结构里,一种“以我为主、内外有别”式的文化心态及其派生出的治理模式、交往过程和历史结果。在这种结构中,“腹地”的含义,不仅意味着地理的中心,同时还体现着王朝统治的权力基础及其族群利益和价值指向的核心所在。正如古语所说“尊王攘夷”、“内诸夏外夷狄”或《诗·大雅·民劳》之谓:“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是也。

明清以后,尤其是到了20世纪的现代国家版图里,上述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说所谓 “一点四方”图式在文化心态上仍旧存留,整齐划一的“五服统治”却成了历史遗迹。随着“中心”位置的一再变更和内部族群的数次迁移,加上版图边界的历代调整,非但“四方”的性质不断变化,“腹地”的含义也与过去有了明显不同。其中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由于中原汉族不断向四方开边拓垦,并由少变多,以往的边疆渐纳入了后来的腹地;而移民所到之处,一些先前的“边地蛮夷”也渐次变成了汉族文化围绕中的“腹地少数民族”。这种情况在如今的西南省区表现得尤为显著,比如川、滇、黔、桂、湘、鄂等范围内的苗、瑶、壮、侗以及彝、羌、傣、佤和哈尼、景颇、仫佬……等等(徐新建:1992,p.61-71)。

西南族群之所以出现“边疆属性”弱化、“腹地属性”增强现象,与其特定的地理生态和秦汉以来的帝国治理有关。从族群生存的文明基础看,东亚大陆的地貌特征是西高东低,北草南田。由此即分出了自东北向西南绵绵延伸的“半月形”生态界线。当王朝的政治中心由早期的黄河中上游,渐次朝东和南转移以后,农耕的本位,也日益成为帝国结构中难以动摇的文明重心。这样,在西部高地,西北和西南也随之衍生出两种结果。西北干旱、草牧,西南多雨、农耕。二者的区别,与其说是地理的差异不如说是文化的分野。

正因如此,自秦汉以降,历代中央王朝对待“西南夷”的交往心态和治理方式,均与对西北颇不相同。南部农业集团统治时期:视西北游牧为边患、“西南夷”为利用、同化的内邻。这种情况,换到北方草原集团主政时为之改变:游牧族群均可成为联盟对象,与汉文化接近的“西南夷”则附属在征剿行列之中。在帝国的统一中断或弱化期间,比如三国和唐宋,“西南夷”范围内也一度出现过“蜀”、和“南诏”、“大理”这样的独立自治政权,从而改变过这一地区的族群政治的关系。但元、明以后,云、贵、川等处的行省建置和中原移民的大量迁入,致使西南的内地化(腹地化)程度急剧提高。

这种情况延续到满清,由于帝国版图不但因袭明朝故土并大为扩张,业经行省治理并逐步“改土归流”后的“西南夷”地带,被顺势列入“内地”(十八省)范围也就不足奇怪。其时的西南,与取得“蒙区”、“回疆”和“藏地”之称的西-北边疆以及作为“留都”的盛京(东北),都进一步显出了截然分别。正因如此,民国初年由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倡导引发的是否潜在着将西南族群排除在外的论争(梁聚五:1982 [1950];徐新建:1997,p132-134),其根子可说是由来已久,实与上述地理生态及帝国取向长期酿成的“内”“外”分别相关。到了民国后期,政府在西南地区领导“国族大同运动”,无视本土族群的文化传承,硬性推行语言统一、服装统一和习俗一致。其认识基础,正在于把西南族群当成了与“华夏”同源、无异的支系(杨森:1946、1947)。

在这点上,西南族群从清朝到民国的主要变化是,一方面虽仍在一定程度上被继续看作边疆,另一方面在归属上又与汉族等同,并且还夹处在日益增多的汉族移民圈内。因此也就不能与西北地区兼具地理、文化和族群等多重意义上的 “边疆民族”相提并论了。

其实,少数民族的“腹地化”在历史上已数次出现。就长江中下游地区而言,巴蜀和荆楚即先后成为过大一统王朝的腹地。费孝通先生(1999)依据史料指出,其中的“蜀”在秦设郡后,因中原移民的大量进入,“‘蜀人’也就并入了汉族”。 以后又经过清代“空前”规模的移民浪潮,即史家所称的“湖广填四川”(孙晓芬 1997),位于秦岭之南的成都平原,也就是以往的蜀国故土,日益变为汉族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同时也即融进了“汉族聚居”意义上的“中原”范围。

但时至现代,为什么西南族群既然已在行政隶属等方面逐渐“腹地化”了,却又仍能保持自己“土著”身份及其文化特征呢?这又不能不重提所谓的“内留-未化”现象。正如费孝通先生(1999)所说,西南族群大多属于那种历史上“既逐不去又不受融合”的非汉民族类型,在汉族历次移民扩张的冲击下,以“只有走到汉族不愿去居住的地方”——即不宜耕种的山区——的方式,使自己的文化传统世代存留。另一方面,明清两代以修筑“边墙”和封锁“苗疆”等方式对西南族群的“隔离”和“封禁”,也强化了这种“咫尺天涯”的腹地异己现象。雍正年间,云贵总督秉奏朝廷时便对西南苗疆的这种“腹地”特征,做过描述,称其“虽居边界之外,实介两省之中”;“分两省而观,各在疆外,合两省观之,适居中央”。

大陆之外,海南和台湾两个岛屿的情况,可视为中国版图内“腹地少数民族”的另一种缩微类型。海南自古便有“土著”居住,后来在大陆移民分批进入的冲击下,本岛居民不断向内退缩,最后形成“土著居腹地,移民在沿海”式的族群结构。费孝通先生(1999)认为,从这种结构可以看出南岭地区在民族交往上的“历史积层”。

台湾的族群变迁与海南较为近似,只是因该岛地形地貌的独特而表现得更为突出。自目前考古材料所证实的属于新石器时代的“麒麟文化”以来,经过数以千年记的移民迁移,今日台湾岛上的不同族群形成了从沿海到腹地、从低地到高山,大体上依次分布着汉族-“平埔”族群-“高山”族群的环行结构。在此结构中,原本在语言上属南岛语族(Austronesians)的“平埔”与“高山”族人均早于汉民族到达台湾。后来因受汉族影响的程度不同以及迁居区域的差异,二者一度被分别冠以“熟番”和“生番”(康培德:1999)或“平地山胞”与“高地山胞”之称。近年来在岛上“原住民运动”等浪潮的推动下,两大族群的民族觉悟和本土意识渐为高涨,以往“平地山胞”和“高地山胞”的名称也被“原住民”一词正式取代(郑庆元等:1995)。不过尽管如此,从目前居住的地理区域来看,有其内部“阿美”、“布农”和“雅美”等区分的原住民族群,无疑已演变为岛内“腹地少数民族”。其既生活在外来移民的层层围绕之中、又处于大社会之“弱势”和“边陲化”位置(黄应贵:1982、1999)的现代命运,同样与当年中央朝廷对台湾土著采取的地域封禁政策有关。

李亦园先生(1999)对台湾的原住民文化作过长期研究。他把这些如今占台湾总人口不到2%的“土著”族群(约为33万人),称为“文化上处于劣势的少数民族”,指出直到1980年代晚期,他们的地位和权益仍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相反是受到了长期的忽略;“而这一忽略,就使他们蒙受很大的痛苦”。

结合海南和台湾的例子,近代以来,西南山地与东南海岛的少数族群,均演变成为不同形式上的“腹地少数民族”。对于他们所处的地区特征,亦不妨综合叫做“腹地中的边疆”,或“边疆中的腹地”,以突出其作为“多元一体”结构中较为特殊的类型。

由此看来,民国时期的学术论著把“西南族群”划分出来作为一个完整单元,与汉、满、蒙、回、藏并举是有道理的。其为我们今天认识和把握“超大规模”的当代中国及其内部多元族群的来龙去脉和相互联系,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线索。

五、小结:多元中的差异

总体说来,“多元一体”格局的概括,对看待演变至今的中国历史及其多民族结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族群文化方面来看,其值得论证、展开的地方还很多。理论上讲,“一体”有待界说;现实当中,“多元”尚不平衡;而从边疆到腹地、从大陆到海岛,各相互有别的诸“元”差异,也还需要深入分析。

1)“一体”突破“一点” 根据前面的简述,理论上从“一点四方”到“一体多元”的认识,体现着总结东亚大陆多民族文化互补共存的一大转折和对“我族中心史观”的突破。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转折、突破,才会出现在观念上由“夷夏有别”的“五方”,向相互对等之“多元”的改变。其突出意义在于有可能跳出以往“自称”与“他称”的对立界限,以“第三人称”的眼光,审视东亚大陆这一特定“地理单位”中,多民族交往互动的客观现象,及其统、属更替的漫长过程。

当然谈到具体的历史事实时,时段的界定是必须的,否则又会有模糊笼统、大而不当的危险。大致而论,先秦以前的“远古”、民国以前的“古代”及其以后的“现代”,此三者的情况相差甚远,不可等同论之。而且从另方面看,东亚大陆的历史演变,也并非只限于统一庞大的帝国延续,“分”、“合”各半的阶段交替、以及不同族群的自身周期,同样也是审视东亚变迁的时间尺度。

2)“多元”不是“二元” 以社会变革的角度来看,从“五方”到“五族”再到“多元一体”,为新的“中国观”建立了必要前提。不过,在目前所见的相关论述中,大概因偏重于强调中原农耕与北方游牧的区别与对峙,结果使该结构所突出的内涵,似乎是“二元”而不是“多元”。例如,在考察了东亚大陆古代文明的“多源”现象之后,考古学界提出的一个推论是:秦汉时期以秦长城为界,南北两边出现过几乎同时并举的区域性统一;以后这两个“统一体”的汇合才使“中华民族”作为实体得以完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对此表示赞同。应该说这一点对扭转过去只知中原的“秦朝统一”而不知北方“匈奴统一”的缺陷,能起到纠偏作用。但由此引申的一些显得极端的提法就值得商榷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的第二章,在论述了南北之间的族群区分与文化差异后总结说,“中国的统一,实际上是中国农牧两大类民族的统一”,“中华民族文化同一性的形成,从总体上看也是农牧两大类民族文化的交融结合”(陈连开 1999)。如此一来,“多元”即被“二元”取代,“多元一体”结构中的“多样性”也就难以谈起;而包括了西南“腹地族群”等在内的其他单元就会再次受到忽略。

倘若仔细分析,目前流行的把众多族群全部简化为“汉族”(主体民族)和“非汉民族”(少数民族)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二元”倾向。这种单从人口数量出发的简化,不利于以平等的眼光审视族群的“多”及其相互不同的文化传统。

杜维明教授(1995)同样根据当代考古发现的材料转述说,即使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好几个中心在今日的中国领土上扩展。“中央之国”的诞生是好几个发展水平相当的文化区域的联盟。但是,“尽管这种对中国文明之源起的学术性解说令人信服,政治意义上的中国乃由一个可明确界定的核心经过长时期演化逐渐成形的看法,依旧根深蒂固。”或许正是这一“核心观”影响了以“二元”代“多元”等倾向的产生吧?

在此意义上,本文讨论有别于“边疆族群”的“腹地族群”,意图之一,乃在对“多元”与“多样”的重申与强调,并反省在族群类型划分上,极可能出现的简单化和绝对化倾向。

总之,现代中国范围内的“多元”结构,绝非仅是族群区分的问题,而应与相互有别的历史成因、地域位势及周边环境等密切相关。今天我们研究边疆和腹地的族群文化,需要在一体的框架下,结合彼此特定的境况,作内部层面的对比考察。

3)全球处境与“和而不同” “多元一体”格局的“一体”含义,除指国内族群的相互整合外,更重要的是体现着“多民族共同体”与自身外部其他国家的区分与并立。对此,费孝通先生(1999)的看法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

随着这个自觉实体的出现及其在全球处境中的生存抗争,如何处理与其他同为“一体”的现代国家之交往就成了日益重大和紧迫的问题。经过百年来的实践,再面对“冷战”前后的格局,目前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方逐渐突出的代表性观点之一是主张国际范围内的“和而不同”。简略而论,“不同”指的是“多”,“和”规定着“整体”。合起来看,就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世界体系中,做到各族群文化之间和睦相处,和平共存,和谐并进。

这一点不仅对外有意义,对内亦然。总体而论,人们在认识上对于中国历史的“多元一体”特征的确在不断深化。到了20世纪下半叶,中央政府在多民族平等相处的现实处理上,显然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进入21世纪,无论汉、满、蒙、回、藏还是西南族群等其他各族,大家共同面对的问题,是在应对因现代化浪潮引发的社会转型时,如何既保障国家的整体发展,又充分考虑各族群间的交流互动和文化传承。对此,费孝通先生(2000)近来也对自己的阐述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发挥,指出:

和而不同”也是多元一体理论的另一种说法。承认不同,但是要“和”,这是世界多元文化必走的一条道路,否则就要出现纷争。只强调“同”而不能“和”,那只能是毁灭。“和而不同”就是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

当然还需强调的是,族群、文化及其与特定地域的历史关联,决非一成不变。人们的认同取向,也总随着利益的驱动不断调整:或趋于融合,或更加分化。怎样取舍和评价,关键看对被变的社会成员是否有利,利的影响是短是长。

参考文献:(音序)

查尔斯·巴克斯:《南召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1981],林超民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陈连开:〈中华民族形成史的分期〉,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页100-110。

陈其南、周英雄(主编):《文化中国:理念与实践》,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

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三联书店,1983;

《草原帝国》,香港三联书店,1991。

杜维明:〈文化中国:以外缘为中心〉,载深圳大学文化与传播系主编:《文化与传播》(第三辑),海天出版社,1995,页1-39。

方三文:〈苗长城的倒塌〉,《南方周末》,2000年6月9日地10版。

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费孝通:《多元一体 和而不同》,《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7月27日,第4版。本文为费孝通先生在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2000年中期会议上的主旨发言摘要,题目为编者所加。

高希均:〈巨人与小龙的结合——经济中国〉,载《远见》,1993年1月号。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三联书店,1994。

《亿兆斯民——中国人口史再认识》,香港三联书店,1989。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1997。

黄应贵:〈东埔社土地制度之演变:一个聚落的个案研究〉,《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52),页115-149。

〈战后台湾人类学对于台湾南岛民族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人类学在台湾的发展》,徐正光、黄应贵主编,(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1999,页59-90。

康培德:〈平埔族群研究的发展简介及其在多元文化教育下的意义〉,《花园师院学报》,1999年第9期,页263-284。

拉铁摩尔:《中国的边疆》,赵敏求译,正中书局,1941。

李世涛(主编):《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

李亦园:《台湾土著民族的社会与文化》,台北:联经,1982。

《田野图像——我的人类学研究生涯》,山东画报出版社,1999。

梁聚五:《苗夷民族发展史》,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印,贵阳,1982 [1950]。

林 岗:〈超大规模国家的近代化〉,《读书》,2000年第6期。

铃木质:《台湾原住民风俗》(王美晶译、李易蓉注解),台北原住文化有限公司,1999。

罗志田:《民族主义与近代中国思想》,(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8。

马 戎:〈关于“民族”的定义〉,《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纳日碧力戈:《现代背景下的族群建构》,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孙晓芬:《清代前期的移民填四川》(编著),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

谭其骧:《简明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

唐晓峰:〈长城内外是故乡〉,《读书》,1998年第4期。

汤一介:〈文化的多元共处——“和而不同”的价值资源〉,载乐黛云、李比雄(Alain Le Pichon)主编:《跨文化对话》(一),上海文化出版社,1998年10月。

陶元珍:〈中国历次的统一和分裂〉,《读书》,2000年第6期。

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童恩正文集(学术系列)《南方文明》,重庆出版社,1998。

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

王铭铭:〈民族与国家——从吴文藻的早期论述出发〉,《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2000年第1期。

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

伍新福、龙伯亚:《苗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

徐 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徐杰舜、韦日科:《中国民族政策史鉴》,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徐新建:《西南研究论》,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

《苗疆考察记》,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

杨 策、彭武麟:《中国近代民族关系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杨 森:《促进边胞文化运动之意义》,(贵阳)西南印刷所, 1946。

《贵州边胞风习写真》,贵州省政府边胞文化研究会印行,1947。

杨学琛:《清代民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

叶舒宪:〈《山海经》:神话政治地理观〉,《民族艺术》1999年第3期。

尤 中:《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

张潜华:《西南民族问题》,1930。

郑庆元等(编):《与鹿共舞——台湾原住民文化》,光华画报杂志社,1995。

中国历史档案馆等编:《清代前期苗民起义档案史料汇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Hai Ren. 1996. Taiwan and the Impossibility of the Chinese, In Negotiating Ethnicities in China and Taiwan ed. Brown, Melissa J, pp.75-97.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hepherd, John Robert.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f Taiwan Fronti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通讯地址:徐新建,四川大学中文系(文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邮编:610064,电话:028-5417429

Email: scxxjian@163.net


中文里的“民族”与“族群”,在使用上既相关又不同。一般来讲,“民族”的含义规定性较强,而指代的时段多限于现代,难以涵盖以往的历史。“族群”相对要宽泛一些,能兼容较多的不同情况。比如“汉”、“壮”与“华夏”和“百越”,前者用“民族”,称为汉族、壮族;后者用“族群”,叫华夏族群和百越族群要合适一些。当然,也有人对此持相反的看法,认为“民族”只在古代才有意义,用指现代时,不过是因特定需要“臆想”出来的“虚幻”共同体。参见徐迅(1998)。总之,目前对“民族”一词的含义出现了日益广泛的争论,而对“族群”的用法则尚无统一的定义。学界的情况是往往将二者并用或互用。这为今后的讨论既提供了一些新的空间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限于论述主题,本文暂不就此展开。需要说明的是,文中除了“少数民族”这一特指之外,多采用“族群”一词,其义相似于西文的“ethnic group”。有关论述可参阅纳日碧力戈(2000)、王铭铭(1999)、马戎(2000)以及李世涛(2000)。

西方的学者也把此“内地十八省”称作“中国本部”。依照葛建雄教授(1994, p.37-39)的看法,这种称呼只是概念上的不同。葛教授进一步指出,清王朝之所以愿意在外交场合接受和使用“中国”之称,乃在于取其字面上所包含的“中央帝国”(central empire)隐义。

黄仁宇教授(1997)从“大历史观”出发,也将中国数千年的演变,概括为间断相承的帝国时期。其中,汉朝是第一帝国,盛唐第二,明为第三。不过此间的“蒙元”虽也称作帝国,但或许因为“华夏中心论”的限制,没有被列入该序列之中,而仅被作为一段“插曲”加以处理了。对于保守退缩的“明朝”和联盟扩张的“满清”,黄教授的分别定论是:“世界最大的农村集团”和“满洲人和汉人共同的帝国”。陈正祥先生(1991)则把由北方游牧集团统治的政权称作“草原帝国”。此外,葛建雄教授(1994, p.39-40)也采用了从“帝国”的角度认识中国历史这一方法。不过根据他的具体观点,惟有清帝国所达到的稳定的最大疆域,才是认识中国历史的参照范围。这一范围包括了“今天的中国领土加上巴尔克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以东,蒙古高原和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亦即作者所谓的“昔日的天下”。

林岗教授(2000)认为,自秦代以来,中国作为“超大规模的国家”的突出特征,表现为其土地、人口和国家制度所构成的有效管治能力及其统一帝国时期所拥有的繁荣强盛,远非其他国家可以比拟。这样的“超大规模国家”又可称为“超庞大的人类组织”。

对于中国历史上的“分”与“合”,由于认识的标准不一,统计上难免众说纷纭。其中的一种计算是“分”“合”大约各占一半,甚至“分裂”、“分治”略长于“统一”(葛剑雄:1994,p.100)。另一种算法是“九分”、“十合”,长短交错(陶元珍:2000)。应当注意的是,这些在时期上近占一半的“分”,也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若以同“多元一体”相应的话来形容,可称为“多元多体”,同样需要正视,并值得对照分析,否则难以求得认识的完整全面。

关于“五族共和”的提出与产生,较为通常的说法是起于“辛亥革命”(杨策、彭武麟:1999, p.284-289)。另外的主张认为,其提出于晚清“新政”之际(梁聚五:1982 [1950] p.130-133)。

唐晓峰先生(1998)在引用了拉铁摩尔的话后接着指出,“这一中心概念的建立,纠正了以往以南方农业社会为本位的立场。”

王明珂教授(1997)的《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一书(第三章“民族史研究的边缘理论”),强调从“主观认同”角度来分析历史过程中的族群产生和演变,是很有说服力和启发意义的。不过如果仅把主观因素突出到绝对程度,乃至于完全忽视具体族群在特定时空范围里所内含的“血缘”和“地缘”属性,则会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有关“经济中国”的提法可参考高希均(1993)。关于“文化中国”的阐述,可参见杜维明(1995)及陈其南、周英雄(1994)。

本文写作过程中,深圳大学的游建西博士提供了另一种值得参考的意见,指出所谓“一点四方”结构在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中,是有较大差别的,并非任何时候都把华夏之外的异域视为弱于、低于乃至蛮荒于中原的“他方”,如秦以后文献不断提到的“大月氏”、“大宛氏”和“大秦”(罗马)以及唐宋时期的“大越国”、“大理国”等。有关内容当在以后讨论。这里谨表感谢。

有关中国“中心”在历史上的数次迁移,陈正祥先生(1983)有过较详的论述,可参阅。

关于西南地区的“边疆”性质及其历史变化,尤中先生(1987)作过详细梳理,可参阅。

童恩正教授(1998 [1987])把东亚大陆由东北至西南蜿蜒相连的山脉,视为古代族群交往的“半月形”边缘,其东南一侧包括西南在内的平原、盆地,即为华夏文明的“腹地”。依照这样的划分,西南族群的“腹地”属性,便又增加了另一重生态与文明相结合的含义。

关于“南召”、“大理”与中原王朝的边疆变异,可参阅查尔斯·巴克斯(1988[1981])、尤中(1987)。

孙中山于1912年发布《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这里说到的五族,并没有包括西南族群在内,而从地理划分的角度来看,实际处理的是当时中国版图上从东北到西南斜向划出的“南北关系”。参见《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 p.90。这种情况在后来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里开始得到了纠正。该大纲指出:“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回、、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转引自纳日碧力戈:2000,p112)

有关讨论可参见张慧真(2000)。

费先生(1999)还引用潘光旦教授的推论,转述说巴国被秦灭后,“巴人作为一个集团也就湮没无闻了”,他们的后裔有可能变成了如今的土家族。

在西南族群的主要成员之一苗族当中,流传迄今的一种普遍说法是,他们的祖先最早居住在淮河以南的长江中下游一带,只因战争避难的缘故才被迫迁往生境较差的西南山地(伍新福、龙伯亚:1992, p. 84-92)。有的学者把此现象称为“南方非汉族的退却性迁移”;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汉族集团“由内地向边疆的开发性迁移”(葛建雄:1989, p.222-237)。侗族的相似说法则认为其属于“西迁”和“南下”的族群(冼光位:1995, p.29-30)。

明代以后,为了增强对所谓“生苗”的防范,帝国统治者便在西南地区的苗疆修筑“边墙”,以隔离和封禁族群之间的交往联系(伍新福:2000, p.215-228;徐杰舜、韦日科:1992,424-430)。最近的报章开始关注这段史实,并引用专家言论,将西南边墙称为中国的“南部长城”(方三文 2000)。其实明王朝对“边墙”的修筑并非只在西南“苗疆”,在东北地区的“兀良哈”三卫一带,也有同样的举措,称之为“边墙”、“内长城”或“次边”。(谭其骧:1991, p.61-64)

此语出自雍正五年9月16日,时任云贵总督的鄂尔泰的一份奏折。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1987 P.6-9)。

《清史稿·食货一》:“乾隆二十四年定番界、苗疆禁例。凡台湾民、番不许结亲,违者离异。各省民人无故擅入苗地,及苗人无故擅入民地,均照例治罪。若往来贸易,必须具行户邻右保结,报官给照,令塘汛验收始往。”(徐杰舜、韦日科:1992 p.424-430)

由于知识欠缺和沟通不够的缘故,直到目前为止,大陆不少的人还习惯于把台湾岛上的“少数民族”笼统称为“高山族”。照李亦园先生(1999、1982)的说法,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事实上,且不论前文提到的“高山”与“平埔”两大族群之分,仅就“高山族”一支而言,其最少可分为九个族。“各族之间不但语言不同,而且他们的风俗习惯、社会制度也颇有差异。”有关台湾族群现状及其相互关系的历史与现状,还可参见铃木质(1999)、Shepherd, John Robert(1993)、Hai Ren(1996)。

需要指出的是,在将西南族群与汉满蒙回藏并举的时候,对其称呼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叫“西南民族”,具体界定是“西南民族,系指湘桂鄂滇川黔诸省所以之原始民族而言”(张潜华:1930)。有的称“西南苗夷”,统指中国的西南、东南一带以及东南亚地区可以称作“苗夷”的所有族群(梁聚五:1982 [1950])。

结合学术史情况来看,“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有其从萌发到成形的过程。王铭铭(2000)总结吴文藻先生早年思想时指出,有关“以多元的民族来创建一个强大现代国家”的主张,在吴的论述里就已有体现。

对于如何使当今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国家和地域能够在差别中得到共同发展,以便造成在全球意识下文化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问题,汤一介先生(1998)明确提出:“中国的‘和而不同’原则可能为我们提供有正面价值的资源”。

费先生在“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2000年中期会议”上的主旨发言题目就叫《多元一体 和而不同》,力图将两种观念结合起来。但其中又对过去所提的“天下大同”理想作了重申,显示出对未来“归宿”的某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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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16:20:00 |只看该作者
到了民国后期,政府在西南地区领导“国族大同运动”,无视本土族群的文化传承,硬性推行语言统一、服装统一和习俗一致。其认识基础,正在于把西南族群当成了与“华夏”同源、无异的支系(杨森:1946、1947)。--从这两句话来看,我们称国中党反动派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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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0 16:21:00 |只看该作者
改:称国民党反动派并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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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指出:“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回、、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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