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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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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论坛2005年规章制度更新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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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7:41:00 |只看该作者

参与家园“立法”,责无旁贷

其实我认为“理事会议”版块职能改变之后,本版块已然成为家园“立法”的场所了。这个帖子本身就是展开“立法”的第一步,本着家园的管理和长远发展来看,各位理事会成员、版主应该积极参与家园的“立法”活动,象IhPei贝侬一样积极“谏言”。看了IhPei贝侬的许多意见,受益良多,实属宝贵,多谢IhPei贝侬。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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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8:0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hPei在2005-5-26 7:35:43的发言:

再说说家园定位、版块调整的一些概念。

……


12楼的意见非常好,不过是属于版块调整内容,所以好象应该发表在“『Guenjleix 管理执行部』”的“[公告]本论坛2005年版块更新工作启动”一帖后更为妥当。这个帖子是讨论“立法”的,那个帖子才是讨论家园版块调整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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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9:35:00 |只看该作者

阿沛的意见很有建设性,我尤其同意他关于目标读者群的分析。我也赞同适当限制那些与壮族、布依族无直接关联的话题,尤其是褒贬时政的帖子,以免僚人家园失去自身的特色。

至于具体的版面调整,我的意见如下:

1. 心情感情的版块,供第一类读者谈论生活或情感事宜(如工作情况、读书情况等心情),建立为一互相扶持的空间。

这个我赞同,定位为贝侬联谊的空间。

2. 讨论法治和公民质素的版块。

这个版如果定位在重点介绍、讨论民族政策、法规,可能更符合僚人家园的特色。至于关于其他方面法律的讨论,也应以解决壮族、布依族贝侬在法律方面的实际问题为主。

3. 介绍新知识的版块(软知识,如科技发展等,但要避免沦为政治军事版块)。

这可以在现有“资源共享”版的基础上发展。

4. 关注僚区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版块。地方发展版块(如南宁市、百色市、崇左市等,大抵是网上老乡会?)。也可以考虑一「珠三角版块」。

关于僚区发展的版块已经有了,就是现在的“僚区建设”版。网上老乡会则可以放在前面提到的贝侬联谊,即感情、心情版块。

5. 摄影和旅游合并。

我赞同。

6. 僚文部份重新组合为两个,一个是纯僚语僚文的空间(不管多困难都要经营下去),二是讨论僚语文知识的空间。

那么僚文教学是不是就放在“讨论僚语文知识的空间”里了?这样倒也可以。

7. 壮学部份重新组合为两类:一是壮学问题的具体讨论,二是壮学的学界动态(如哪里开了会、谁发表了文章),也可以多一个纯「僚区史地」。

我认为“历史和百越专题”应该保留,以免对僚人历史研究的范围太过狭小。壮学界动态可以和壮学图书信息合并,因为壮学图书的出版也算是“壮学动态”吧。

8. 谈天说地目标不明,应予彻消,其原内容或直接删除,或转移到其他相关版块。

“谈天说地”基本上是一个收纳不符合其他版面主题的文章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保留为好。

9. 四海民族版块是最令人头痛的一部份,建议用特别的管理方法,如实行严格的会员制,只限经过甄别的网友讨论。我们必须防止四海民族版块沦为各民族间散播仇恨、歧视、互相攻奸之地。当然也要考虑有否有效反映各种不同的意见,有否违反开放平等不偏颇的大原则。

我曾经考虑过“四海民族”再分拆成几个版面,比如把单纯介绍各民族起源、风俗等资料性的文章和民族之间存在较多争议的(主要是历史问题)争论性质的文章分开。这样至少可以为只想了解其他民族文化,无意卷入各种争论的朋友保留一个相对清静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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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9:36: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越色僚人在2005-5-26 18:01:35的发言:


12楼的意见非常好,不过是属于版块调整内容,所以好象应该发表在“『Guenjleix 管理执行部』”的“[公告]本论坛2005年版块更新工作启动”一帖后更为妥当。这个帖子是讨论“立法”的,那个帖子才是讨论家园版块调整设置的。


贝侬说得对。我刚才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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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9:4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越僚在2005-5-26 11:04:51的发言:

明确定位确实很重要,僚人家园究竟是僚学学术论坛呢,还是僚人综合性论坛?定位不同,栏目设计和管理方式是不同的,

希望所有关心家园成长发展的贝侬积极发言,相信理事会会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

我想这可以和阿沛对目标读者群的分析结合在一起来看。对广大壮族、布依族贝侬,僚人家园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论坛;对那些想了解壮族、布依族文化的各族朋友而言,僚人家园应该突出其学术特色。僚人家园要想形成自己的特色并进一步扩大影响,学术氛围浓厚的即有基础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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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23:45:00 |只看该作者

建议来一个山歌版块!

汉语山歌也好,壮语山歌也好,可以吗?

原因我就不多说了。


[img]http://www.rauz.net/bbs/UploadFile/2005-12/200512812183381526.jpg[/img] 山清水秀在宜州,谷围高高站村头, 散开几排喝德米,人生得意亮歌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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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01:04: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山谷散人在2005-5-26 23:45:13的发言:

建议来一个山歌版块!

汉语山歌也好,壮语山歌也好,可以吗?

原因我就不多说了。


关于版块调整的建议,请发表在:[公告]本论坛2005年版块更新工作启动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3&ID=12372&page=1

我个人认为山歌其实就是文学的一种,虽然山歌文化是僚文化的重要特征,但这个论坛里大多数人都没有山歌文化的底子,因为壮文没几个人懂所以壮语山歌无法读解,对汉语山歌又没有几个贝侬真正有兴趣,单独列出山歌版块,是比较难以经营的。不知道其他贝侬有什么看法。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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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01:14:00 |只看该作者

提醒一下诸位贝侬,本帖子的讨论,其实就是越色僚人直接提出来的“立法”讨论,因为树立规章制度是不能草率决定的,所以我给出的期限是一个月,即到6月25日为止。但是,关于论坛版块的调整,是另外发帖等待讨论的,因为版块的调整属于家园的事务“行政”,所以在『Guenjleix 管理执行部』那里发了帖子,那讨论的期限是一个星期,即只到6月1日为止就要进行真正的版块调整了,那个帖子的讨论显然比现在这个帖子的讨论要紧迫得多。所以希望大家意识到这一点,将有关版块调整的意见发表在 『Guenjleix 管理执行部』[公告]本论坛2005年版块更新工作启动 一帖。该帖子网址如下: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3&ID=12372&page=1

正如越色僚人所说的,我们这回的版块调整以及规章制度调整,其实就是要营造一个管理团队“三权分立”的“小社会”,本版块(理事会议)的职能是“立法”的,而“仲裁监督部”版块的智能是“司法”,最后就是“管理执行部”的“行政”。以后家园的所有规章制度,在本版块讨论通过后,“仲裁监督部”与“管理执行部”的所有行事,都要尽量做到依据本版的规章制度去执行了。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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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01:40:00 |只看该作者

我的部分意见和建议:

1.同意设定三个版块分担“树立法规”“仲裁监督”“执行管理”三个坛务职能。但我认为原先的“通知公告”应该承担“执行管理”职能而不是“仲裁监督”职能。

2.关于论坛言论两条“高压线”,我理解为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提到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两种情况。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提到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提到的“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等等,虽次于“高压线”,也都列入了论坛注册服务条款和声明,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僚人家园论坛注册服务条款和说明 http://www.rauz.net/bbs/Reg.asp ,在没有修改之前,我认为这些都是判断某条言论是否违禁的标准。

3.同意阿沛关于读者群的分析。“一是本身是壮族.布依族的人,给他们一个网上聚脚的地方”、“二是对壮族.布依族感兴趣的人,给他们了解、认识壮.布依文化的机会”,这样的分析清晰明了。我以前曾对许一些贝侬说过,我们努力方向之一就是要让大部分僚人网民都知道咱们的网站和论坛,大家是否都愿意参加建设和讨论那倒无所谓——我这想法跟阿沛的第一点有些接近。对于第二个读者群,他们需要“旅行资讯”、“历史与百越专题”这样一些介绍僚区风土人情、历史源流的版块。在僚区建设“[原创]壮族人,你要向前看!”那个帖子16楼的回帖中,我类似的分析是:“壮族在线·僚人家园这样的地方,我认为最先受吸引的是对壮族(僚人)文化感兴趣的、想更多了解壮族(僚人)的人群以及远在他乡怀念故乡的壮族人(僚人)。”我这分析也不全面,或许应该加上“对壮族(僚人)文化没多少兴趣但关注僚区各项建设并希望参与其中的人群”,他们需要“僚区建设”、“谈天说地”这样的版块。

4.同意将僚人家园定位为综合性论坛。学术话题还是可以继续,但能参加真正学术讨论的注册会员没有几个,我们主要是提倡求实尚真、严肃谨慎的学术精神,而不太可能把僚人家园定位为学术论坛。季人说“对广大壮族、布依族贝侬,僚人家园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论坛;对那些想了解壮族、布依族文化的各族朋友而言,僚人家园应该突出其学术特色”,我认为是恰当的。我的意见是僚人家园要建设学术氛围比较浓郁的两三个版块,比如历史与百越专题、学术与僚学动态、僚语论丛等,但学术性较强的版块不宜过多,“介绍”性质的众多静态内容以后要逐步转由壮族在线各个专题展区来介绍——个人认为这类内容以后仍然可以由论坛用户以发帖方式提供,然后由网站管理人员收录到网站各个专题展区。

5.建议“僚文教学”和“僚文平台”合并为一个版块,专门介绍和讨论现行僚文(壮文和布依文)。同时保留“僚语论丛”版块,以体现僚文与僚语的不对称性,给各方言土语充分的展示空间。至于“讨论法治和公民质素的版块”,我认为像以前那样放在“谈天说地”版块讨论就可以了。

6.同意设置“回收站”以提高处理违禁帖子的效率,暂时转入“回收站”而未最后定性的帖子应考虑向版主及高级会员开放浏览。同时,我同意利用帖子锁定功能处理无休止的漫骂或严重的灌水。已有回复的违禁帖子(主帖或回帖),则继续适用“单帖屏蔽”。

先写到这里,明天想到更多再来补充。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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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01:43:00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我忙着起稿,没注意看红棉树27、28楼的帖子。大家将就一下吧。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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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09:39:00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把各位贝侬关于版面调整的意见转贴到『Guenjleix 管理执行部』[公告]本论坛2005年版块更新工作启动 一帖。该帖子网址如下: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3&ID=12372&page=1

请大家继续到那里讨论版面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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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10:21: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家园的管理规则,现在的方案没有大的问题,要做一些小的调整也可以,和其他论坛比较起来,我们的操作方式比较严禁规范,但也流于烦琐,给管理员带来一定的负担,如果有更简便的方法就更好。

1,支持锁贴,无谓的情绪化的争吵,最好锁贴,如果主题比较有意义,可以鼓励另开贴讨论。有了锁贴管理,回收站就没有必要了,

2,关于敏感话题,这个不可能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因为“高压线”就是飘忽不定的,时高时低忽左忽右,在管理上就要看管理员的政治敏感性了,把握不大就宁可保守一些。特别是海外的转贴要注意。在一个法制不完备的社会里,可以不懂法律,但不能不懂政治,对家园的管理团队来说尤其如此。

3,关于时政话题,这个是上条的延续。如果取消时政话题,相信管理起来要轻松很多,但我们僚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时政关涉到我们生活的各方面,关注时政可以锻炼我们的政治参与意识,不言自明,发展民族文化,不只要族人了解本族文化,更重要的要具备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素质和能力,僚人的现状和我们的参与意识不强甚至冷漠有极大的关系。


Mengz gaangc Xuangh,gul gaangc Qyaix,Haausxuangh Haausqyaix doc deg Haausr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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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10:44:00 |只看该作者

噢,之前调整版块的意见发错了地方,十分抱歉。

关于规章的事宜,还有一些想法:

1.由违规直接被删的帖虽然不能在违规的纪录中显示出来,但依然应算作一次违规。否则说了个粗话的算了违规,发了个违规帖整个被删的反而不算,十分奇怪。

2.建立上诉机制,于仲裁部份负责上诉事宜的贝侬不应同时担任其他版块的管理人员,甚至应该是较少(或没有)参与该版块讨论的贝侬,以避利益冲突之嫌。此为平衡版主权力的一种建制。

3.于平衡版主权力方面,较常见的问题是网友觉得自己被「错判」或因偏见而定为违规,此上条已作解决。另一个现存的问题刚好相反,是版主出于个人偏好对某些违规现象视若无睹。那幺其他管理人员可以凌驾该版版主判定那些违规帖吗?如果可以,谁可以这样做谁不可以呢?会否出现「架空」版主的局面呢?

4.有一个问题提出来让大家想一下。于论坛中常有出现一些大家都觉得不妥,但又没有相应规章管策的问题,例如前阵子「四海民族」的「签名违规」风波,就没有可依的规条规管。如此一来该如何处理呢?

5.关于「高压线」的标准问题,我们还是没有谈到如何具体操作。我同意越僚的看法,「宁紧莫松」。我们必须在保持「言论及格」和不窒息讨论气氛两者之间取得很好的平衡,更加要避免出现籍「高压线」为由打压版主或管理人员不喜欢的网友的情况。于此可结合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两个做法,事前预防一是提出较明确的标准(甚幺话题不欢迎,如任何方式和法XX邪教组织相关的言论、古人的民族成份、和壮.布依民族无关的战役、和壮.布依无关的民族纠纷),让大家心里都有个底,不会手足无措。另一是考虑会员制,因为如果发言的是爱护家园的人,出于对家园的珍惜,其发言也必会较理性节制,懂得如何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开展健康的讨论。事后补救,即是删帖或要求作者限时修改言辞。建议家园由一至两个「对气候比较敏感」的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以保持标准较一致。同时可先参考一下其他相关网站的标准。

6.关于谩骂和歧视的问题。我个人始终认为对一切族群、国家和个人,不管被攻击者有否参予家园讨论,甚至知不知道自己被攻击,都应该列为违规。例如有人骂印度人,即使家园内没有印度人,依然应列作违规。在此特别指出两个情况请大家共同确认一个标准,一是对日本人的攻击,是否应和其他族群国家一致?此问题我以前曾拿出来讨论过,我认为规条之下人人平等,不应因对方的身份有别而有执行上的差异。因此对日本人的攻击必须和其他族群国家一视同仁(即,如果人身攻击的句子把「日本」换成「中国」时是违规的话,那幺该句子就是违规)。然而,之前曾有贝侬指「小日本」及「日本鬼子」不应列为违规,个人而言我是不同意的。不过有贝侬指此两个名词已变成一般术语,因此应予接受。另一个情况,是对使用纳粹党或和纳粹主义有关头像、签名的网友及头像,应以人身攻击犹太人为由列为违规。我们不应因为我们生活中碰不到犹太人或纳粹受害者而默许了这一类提倡种族歧视的符号,否则到了一天我们自己受到歧视时就会拿不出理据来反对。

7.当然,最后,谈论规章的合理性时,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到操作是否方便的问题。毕竟大家都是有工作的人,不可能廿四小时在线,因此操作性决定了理念能否落实的问题,不得不考虑。

最后,我必须指出我个人的想法可能会受不同价值观和生活背景的影响,我自问思想是偏向保守的,我的想法未必适合家园的情况,请大家看看哪些可作参考,有否东西要添上,有否东西不可取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7 10:54:49编辑过]

Is-Peiq maz zaeng Hyanglgangv. Daeg Bei daj Yanghgangj dae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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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PEI比侬谈的问题中涉及到管理架构的问题,我们是否先设计管理架构?

我的想法:

1,明确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是家园的“立法机构”也是“监督机构”,在理事会基础上产生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2,监督仲裁。原则上由管理员和资深人士担任,不得同时担任斑竹,职责是受理投诉和判定斑竹具体执法是否违法。

3,执行。由各斑竹构成,严格执行家园的管理制度,

斑竹不必须是理事会成员。

开设一个认证版块,只有认证会员可以进入,(原则是理事会成员和斑竹都可以进入),用于决策之前的内部沟通,避免个别管理员在没有知会其他成员的情况下作出判决,而引起混乱。由于是集体决策,可以避免架空斑竹的情况出现。

关于签名可以规定一个原则性条款,或者在管理总则中体现:僚人家园旨在发扬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不友好的签名肯定和这个原则相违。

“高压线”问题是最头疼的问题,只能规定一个最高原则而不可能细化,否则就难以穷尽了,

可以在总则中体现“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是否触及“高压线”由斑竹或监督仲裁成员判定,任何人处理此类帖子,应该同时在认证版块予以说明,因为此类帖子的特殊性(随时危及网站存在),所以难免因为不同人的不同判断出现偏差,所以第一时间放到认证版块,如果多数监督仲裁成员认为没有威胁性,就可以重新放出来,否则立即删除。

最好的办法是请一位“政治顾问”,把握政治关。

任何1949年前的不涉及GCD的所谓内幕话题都可以自由讨论,但斑竹要注意引导,避免争吵漫骂。涉及D 的话题原则上要求来源于国内正规媒体。

僚人家园应该以自由的精神人道的原则面对世界任何人和民族,不能有特殊化,因为我们也有可能被别人特殊化,法规是刚性的可操作性的,所以制定需要周圆,但执行的是人,还有个司法解释的问题,执行需要智慧,这是后话。

建议轮班和请假制度,保证监督仲裁成员每天都至少有一个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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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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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人气可能非常不如人意,家园过于沉闷,除了很爱很爱民族的贝侬还来这里,社会上的人由于思想教育问题,连基本的民族常识都没有。不来这里心将更远离僚民族,恐怕难以培养`壮大热爱民族的群体,希望大家三思。


以前因为害怕错过了很多,以后越是害怕的事情我越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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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2:47:00 |只看该作者

基本赞同越僚贝侬在34楼的意见。关于认证版块,今天凌晨已经设立,取名为“理事会内部会议”。但哪些贝侬可以成为第一批会议成员,现在还在讨论之中。最终确定的第一批会议成员人数不会太多,估计不超过20个。关于越僚贝侬提议的监督仲裁人员“不得同时担任斑竹”,是个很不错的建议,我们得考虑如何实施,比如是否普通斑竹之外的管理员、总顾问、总版主、顾问、贵宾可以作为监督仲裁人员?还有,人数不能太少,否则不能保证经常有两三监督仲裁人员在线,所谓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关于“政治顾问”,我觉得不好请到,还不如咱们自己把关,如果一定要一个类似的顾问,我的意见是请一个“法律顾问”(自愿不收费或少收费的最好,呵呵)。

另外我想谈谈违规违禁被处罚后的“减刑”、“释放”问题。除了因不可饶恕的违禁言论被判取消发言权限,我认为其他情况不应被判为“无期徒刑”,对于以前判了“无期徒刑”现在可以考虑视情况给予“减刑”,今后尽量少判“无期徒刑”。因违规次数达到上限被取消发言权限的,我建议以半年(180天)为限,半年之后改判为可以发言的“违规用户”,并有机会在此后半年之内逐步“减刑”直至回归普通用户队伍。对于违规次数未达到上限的用户,如果30天内没有新的违规,建议减少计算一次违规(注明“减刑”后的计罚次数,但保留违规记录),第二个30天继续没有新的违规,又减一次记罚次数,直至回归普通用户队伍。如果违规后第一个30天内没有新的违规获得减罚,而第二个30天内又出现新的违规,我认为不必加重处罚,减一加一回到原先的状态就可以了。对于三个月(90天)以前被判违规而现在仍活跃在论坛的,建议考虑都给予恢复普通用户待遇;被判违规以后长期不露面的,可在今后由他自己来申请恢复普通用户身份。对各项处罚的减免,最好由违规用户自己提出申请和追问落实情况,不然遗漏和不及时总是难免的。

关于违规用户编辑自己帖子的权限,几位贝侬在别的帖子已经提到。我的意见是采用类似“单帖屏蔽”的处罚方式,即不给违规用户修改已经违规的帖子,但可以编辑其他不违规的帖子。如果技术上不便实现,那就只好委屈各位违规用户静待“减刑”、“释放”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9 12:54:25编辑过]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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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3:31:00 |只看该作者

赞成把僚人家园办综合论坛!

僚人不能自绝于社会,中国的社会现状我们的僚人至少要第二时间知道、感受、体验。别人在接受炼狱的洗礼,我们僚人必须经过社会炼狱的煎熬,否则我们将永远落后,而且落后得更加遥远。深山里的山洞已经不多了,我们能躲的山洞已经没有了,我们只有勇敢地走出来,参与社会变革的洪流!我们不能高愚民政策,不能我们讨厌就禁止,我们喜欢就收留!我坚决反对取消“谈天说地”和“四海民族”,只能是考虑如果制订既简易又方便操作的管理问题和如果提高质量的问题,而不存在什么取消的问题。

如果担心过多就别办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30 12:44: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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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3:53: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僚人老怪在2005-5-26 8:02:34的发言:

一切得遵守国家的法律,什么都可以讨论和商量,惟有这些没法商量。

“高压线”绝对碰不得!网站的生存是主要的,人气是次要的。今天少几个“灌水”的无所谓:壮族人民有上千万,仅民族认同感这一点,《壮族在线》里的“壮族”两个字就可以吸引众多的浏览客,根本不用担心“人气”一说。——当然,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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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4:05: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南粤孤客在2005-5-29 13:31:05的发言:

赞成把僚人家园办综合论坛!

……

本站的立旨不是“灌水”论坛,不是新闻网站;还是得回到办站的宗旨上来说比较有说服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9 14:06: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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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15:40: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网站的建立,发展定位,规章制度建立等方面,我也讲讲我的一点点看法,有些看法也许站长和有的贝侬已提出,或已经实行,或将的不对,或不可实行,等等;我如下看法也没有次序, 说到那算那,请站长和各位贝侬多包涵。

根究国家和网站所在地的省,市,县有关开办网站规定登记,缴纳有关各种费用,包括税费,行业费,如适用的话。

如国家有法律规定,民族网站组织结构应考虑选择有纳税优惠的形式,例如非盈利机构。

与注册会员应有合同 Agreement 要求注册会员同意若干条款才能注册成为会员, 例如,遵守有关法律条文,本网站有关规定, 等等。

网站应有 disclaimer,例如,类似“注册会员所发表意见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等等。

如编程技术可行,凡是注册网名,签名,发贴含非法字,网站提示网友其网名,签名, 或贴含有如下非法字符,请其自行更改后,才能注册,签名,或发贴。这样可以增加管理网站效率,降低法律风险 …….。站长可定时收集平常常见的违规词汇和违反人类社会公德 (例如歧视残直人),违反国家[反分裂法],纳粹和战犯人名和头像, 等等,交给编程技术员进行编程处理。

为鼓励注册会员发表有实质性, 有创意的贴,防止灌水和违规行为,可制定给有实质性内容的原贴和跟贴加分的规定;同样,制定给灌水和违规行为减分的规定;如技术可行,给违规之后又发表若干有实质性, 有创意的贴的违规会员“平反”的规定。

加强市场研究,争取发展壮布依人中关心本民族发展的知识分子,官员,学者,商人成为本网站会员,甚至理事成员。

加强与国内外研究壮侗语系的院校,研究机构,非盈利机构,宗教团体,政府机构联系与合作。争取得到关心壮侗民族发展的院校,研究机构,非盈利机构,宗教团体,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赞助,帮助。

因现在已很晚,暂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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