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治三年(1646)第一批山东移民已到达辽东,以后便持续不断。他们中有的是被官府强制遣去的,有的则怀着改善生计的愿望应招前往,当然也不乏冒险闯入者。在于清朝前期大多与驻防的八旗军队一起,被组织在八旗制度之内,从而成为与民人相对的“旗人”。虽然顺治十年(1653)清廷并置辽阳府,正式确立起八旗制和府州县相辅而行的双轨制统治,但府州县管理安置的主要是陆续迁来的流民,大量早期出关并定居的汉族农民既经入旗,其实是不受府州县管辖的。
清朝政府所以在清初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敞开门户接纳汉族移民,并将其大量编入八旗(直到乾隆年间仍有汉人被编入旗籍),是由辽东独特的政治地位和地理位置决定的。对于满族统治者来说,关外是自己民族的生身之所和聚居之区,也是满族后续力量之所在,有清一代一直被当作大后方。但从全国来说,关外又是地处偏远的东北边疆,它西接蒙古,东连朝鲜,尤其是16世纪以降由欧洲东进的俄罗斯势力已经从西伯利亚来到黑龙江畔,这些都凸显了东北、特别是关外政治经济中心的辽东在东北部边疆的重要地位。
基于以上缘由,清朝统治者既不能让辽东长期置于空旷,却又无法遣回业已进关的八旗劲旅。在顺治一朝以及康熙朝“三藩之变”(康熙十二年到二十年,1673-1681)期间,战争一直在进行,大局尚未稳定,况且拱卫京师的重任也必须仰仗八旗子弟。再则辽东还遗留着大批皇庄、王庄缺人耕种,许多差贡需人承担。将出关汉人编入八旗,一是作为甲丁充实驻防力量,二是成为内务府三旗佐领下人丁向皇室纳贡服役,三是充当官庄户丁,四是编充内务府和下五旗各大粮庄庄头、壮丁。在四种人中,数量最多的是第二种即内三佐领下人丁。康熙中,清廷对辽东八旗驻防进行了一次极具深意的调整,除保留金州水师营中的汉军八旗之外,余下均由满洲、蒙古和锡伯、巴尔虎甲丁承担。从此在八旗内部形成了满洲、蒙古等人丁驻防戍守,汉军旗人(包括内务府汉姓人)则主要从事生产劳动的格局。
-------------《辽东移民中的旗人社会:历史文献、人口统计与田野调查》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