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巴马县县长在巴马网----<巴马佳讯网--巴马论坛>上发贴:
对此事政府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下文仃止作业。
二、协调解决问题。一是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重新审核开采权。黄金开采证,县一级政府没有审批权,也不需要征求意见。二是协调涉及开采土地的群众已签字同意开采协议,并且领了补偿费的思想工作。三是协调市有关部门审批环保重新审核。
三、处理原则。一是无合法开采证不允许开。二是有合法开采证的,但当地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给开。
请网民监督政府,因管理体制问题,需要给一定时间协调上下。另,恳请发帖的网民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别做鼓动群众不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