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山金矿事件的冷思考
广西巴马狮子山那桑金矿事件,前一阵子闹的沸沸扬扬,现在似乎风平浪静了。但是,事件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百林乡那桑金矿开采听证会的听证意见》下达后,民众不服,将继续上访,不彻底关闭矿山誓不休;矿老板继续完善手续,等待手续完善后恢复开工。
从网上提供的信息来看,这一事件事实上有三方当事人:当地民众、矿老板、涉案政府官员。
先看当地民众。当地民众是这一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自己的家园,突然间,来了一群人,手持“合法”证件,置民生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砍树、挖矿、洗矿,碰到谁,谁都难以接受。一千多人联名上访,足以说明在群众饮水和灌溉的水源山狮子山上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剧毒洗矿非常不得人心,遭到了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
民众反对的理由大概有:一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现在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少数人发财,多数人遭殃的发展模式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二是违法。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三是不顾民生。四是不尊重当地民俗。五是弄虚作假,骗取证件。
再看矿老板。矿老板其实也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已投入上千万元,却被下令停工。你说他冤不冤?老板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此乃天经地义!老板是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经济人,亏本生意绝对不会干!我因为狮子山金矿投下一千万,就得设法从狮子山金矿中赚取数千万!至于民生问题、环境问题、生态问题,那是政府的事,因为我从政府那里拿证,是需要“公关”的!
所以,矿老板也振振有辞:一是矿山合法。公司依法成立,几十种证件都是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那些公章可不是随便盖的!二是公司没有造成安全生产和环保污染事故。到目前为止,没有造成污水泄露、塌方、人畜饮水中毒等事件,你凭什么叫我关闭!如果你死了人,你来找我,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没死人,你就闹,那是无理取闹!三是保证一旦赚钱就回报社会,做更多的公益性工作,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最后看涉案的政府官员。由于有各色涉案官员,政府在这一事件中也是输家:在群众心目中,政府官员收受贿赂,所以默许老板损害群众的利益,政府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政府的威信在群众中荡然无存。事实上,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涉案的政府官员一直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甚至可以说是这一事件的最大作恶者。首先是发证的官员,他们熟知法律条文,明知水源山不能建设污染性的项目,但他们在老板的“公关”下,一一给老板发证,也不管他们发的这些个证将会对老百姓造成怎么样的伤害,对社会将会造成怎么样的伤害。从时间上看,先发证的是巴马县的各个职能部门,先让立龙公司合法化,接着自治区、市各个部门才给立龙公司发各种证。其次是说服动员群众的“口官”。群众刚开始是不相信老板的,就是那些跟群众接触的“口官”,苦口婆心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顾全大局”,最后才酿成今天的局面。
冷静思考狮子山金矿事件的前因后果,政府的角色十分尴尬:允许继续开矿,势必引起民变,结果将会付出沉重的政治代价;下令关闭矿山,势必引起老板“反水”,后果也不堪设想!所以,现在政府想置身事外,搞成只有民众和矿老板之间的事,最好是民众和矿老板之间达成某种协议。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美好的愿望恐怕很难实现。因为老百姓要生存,老板也要赚钱;民众能生存,老板就无法赚钱;老板能赚钱,民众就无法生存,这一对矛盾很难调和。
造成今天狮子山金矿事件局面,涉案官员难辞其咎!一连串的错误,发证、承诺、说服甚至压制群众,把群众当傻子,一步一步走过来,政府累,老板难,群众苦,谁之过?如果最后问能责涉案官员,关闭矿山,民众会给投给政府满意一票,老板也会因为官员已被问责而不用“反水”,反正老板的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投得起,就会输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