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是创造的吗?
——与西方学者K.Palmer Kaup等的对话
2009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八桂讲坛”
讲座名称:八桂讲坛
讲座地点:广西图书馆
讲座时间:2009年11月14日
主讲人:李富强(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教授)
李富强
作者简介:
w 李富强,1965年生,广西陆川县人,汉族,研究生学历,人类学博士。
w 现任广西民族大学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兼壮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w 长期从事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等科研课题近20项,出版专著10部,译著1部,发表论文、调研报告共100余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学会奖10项。
w 2000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
w 2006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广西优秀专家”称号。
文章构成:
w 一、问题的由来及重要性
w 二、壮族的形成和认同
w 三、壮族意识与民族团结
w 四、结语
文章内容:
一、问题的由来及重要性
2000年,美国学者K.Palmer Kaup(白荷婷)在Lynne Rienner出版社出版了一部著作《创造壮族:中国的族群政治》( Creating The Zhuang:Ethnic Politics in China)。
这是近些年来国外为数不多的壮族研究的重要专著之一,作者白荷婷曾来中国留学,并赴壮族地区考察。在这部220多页的著作中,有几段话明确地表达了她的观点。她说:
w “在共产党之前,没有一个制度承认壮族是一个民族。其实,甚至共产党自己在建立少数民族政策的最初17年中也没有提及壮族。中国共产党在统治壮族聚居的广西和云南省东部的最初2年中,没有采取措施去为壮族成立自治区。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广西的大多数人否认其壮族身份,而称自己为汉族。壮族之间缺乏互动,缺乏统一的民族意识。如今被确认为壮族的绝大多数人民具有浓郁的区域性,或分属一些小群体,共产党认为,这些群体不是分立的民族,只是壮族中的支系。而后,在1953年,共产党突然自豪地宣布中国最大的少数民族———壮族,已‘站起来’,并成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州。” (3-4页)
w “在共产党执政前,壮族并没有融入更广阔的民族—国家体系之中,也没有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事实上,那些今天归类为‘壮族’的,主要是根据他们的位置相邻、语言一致而进行分类的。通过创造壮族范畴,中央政府希望弱化这些地方纽带,并开始建立对更大集体的忠诚。一旦小地方群体接受他们共同的利益,并且这些利益受到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保护,中国共产党就希望壮族能够与更广大的民族—国家直接相连。” (25页)
w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许多现在被认为是壮族的人并未认为自己是壮族。广西西部和云南东部的人用各种与他们小族群相称的名称去描述自己,而今天政府宣布这些族群是壮族中的一部分。壮族与其他民族一样,是许多世纪以来一个创造再创造的复杂过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些人第一次被要求登记其民族身份。在中国共产党的管理下,现在名为壮族的人被置于特定的、不重复的分类中。” (26页)
w “党在中国西南部执政后,承认壮族是一个独特民族,并承认广西是中国五个自治省中的一个。这似乎是把南部分散的民族融入统一的中华民族体系中的最好办法,也许唯一的办法。党认为,给予壮族自治,既能使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忠诚,又能在统一的国家内帮助提高其政治、文化、经济地位。创造壮族是党中央及政府进行中华民族融合的权威政策的一种产物。” (171页)
w “经过中国共产党五十多年的统治后,广西西部和云南东部人民的政治认同彻底地发生了改变。1949年在遥远和孤立的山村以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村民现已开始参与统一市场经济。住在被石山环绕的山村的村民大部分人以前从未听说过‘壮族’这个词,现在却为自己是中国最大的少数民族中的一员而欢呼。” (171页)
白荷婷言下之意,是要说壮族原既无共同文化和历史来源,亦无彼此间的认同,壮族纯粹是共产党的创造。她的这种观点其实是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下民族主义研究的一种观点。20世纪70年代之后,后现代主义日益泛滥。后现代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认为,真理充满多元性、主体性、文化相对性和建构性。
在族群和民族主义研究上,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否定民族原生论(该理论认为,民族认同或民族性来自于具有共同世系或共同文化的根基性情感联系),认为族群和民族在本质上都是场景性的存在,具有政治上的工具性。所以,20世纪70年代之后,族群认同理论中的情境论(Circumstantialist)或工具论(Instumentalist)取代了族群原生论(Primordialist),成为主导理论。该理论认为民族认同或民族性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中为了群体利益的实践活动的产物。白荷婷的“共产党创造壮族”的观点可以说是族群情境论(Circumstantialist)或工具论在壮族研究的反映。
类似白荷婷这种对中国民族研究的思路或观点,不仅在国外较有流行,在国内也有比较广泛的影响。北京大学马戎教授就曾提出:“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开展的‘民族识别’工作和一系列制度化措施与政策,实际上继承了晚清革命党把族群‘政治化’的思路,把“中华民族”和56个“民族”都看作是政治实体的表现形式,前者以国境线为边界,后者以‘自治地方’为边界,两者虽然层次不同,但是理解它们的基本思路相似。在对这些‘民族’进行‘识别’并确定各自的‘自治地域’之后,就开始有意或无意有选择地搜集和利用各种‘史料’来构建‘民族’话语,包括在对史料进行重新诠释的基础上构建‘民族历史’。”这种观点在学术界,特别是在青年学者中,有相当多的追随者。
2008年西藏“3.14事件”和2009年新疆“7.5事件”发生后,“共产党创造民族”的观点甚嚣尘上,西方一些学者就以此观点为基础,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进行所谓“反思”。如《联合早报网》2009年8月2日刊登的日本法政大学教授赵宏伟的文章《日本的民族政策和中国的民族政策》就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维吾尔族”, “ 维吾尔族为大救星中国共产党所创造”,“ 中华民国时期,自成民族的满、蒙、藏,包括‘汉’,也都只用满人、蒙人、藏人、汉人这些称谓,而不用‘族’字。因此可以说,满族、蒙族、藏族、汉族也都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 既然像维吾尔族、壮族等少数民族都是共产党的“创造”,那么,“今天的新疆的事,我们就应该吃不了兜着走,实在无法怨天尤人,我们是在自作自受”。言下之意是说,因为共产党“创造”了这些民族,通过一系列的民族政策,把民族边界清晰化,提升了民族意识,所以酿成了民族分裂主义的恶果,中国民族政策是作茧自缚。
那么,这些论述对不对?符合不符合中国的实际?这实在是一个既有理论性又有现实性的重大问题。
我今天就是要以壮族为个案,从理论上否定“共产党创造民族”的观点,从而摧毁当前国外一些学者否定中国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
二、壮族的形成和认同
对于白荷婷“共产党创造壮族”的观点,国外有的学者也不赞同。美国太平洋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巴洛(Jeffrey G.Barlow)就是其中一位。巴洛曾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写成了一部共上千页三卷本的英文书稿——《壮族历史与文化:一个长时段研究》(The Zhuang: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Their History and Their Culture),发表在太平洋大学亚洲研究的网站上(大家可以到这个网站去看巴洛先生的文章,现在广西民大的金丽教授正在把书稿翻译出来)。
2006年,我曾邀请他访问广西民族大学,并对他进行了深入访谈。
巴洛认为,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政策的变化过程是一个迥异于西方国家任何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动态过程,比如清朝对每个民族实行儒化,民国时期的少数民族状况和政策更为复杂。广西地区在以李宗仁为首的新桂系统治时期,广西几乎游离于中央政府的统治之外。
民族有一个民族标志或者边界的问题,将壮族和其它民族区分开来的边界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巴洛认为民国时期少数民族政策的最大错误是企图强行取消壮族的文化标志,比如对歌、歌圩、“不落夫家”等等。正是由于民国时期的这段历史,好多人都以为壮族已经被彻底汉化了。
幸好新中国成立,共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使壮族保存了下来,不至于真正混同于汉族。这是新中国政府的明智决策。但是,也正是这一点在西方学术界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和误解。
白荷婷之所以通过田野调查还是得出“创造壮族”的结论,就因为她不懂民国时期这一段历史,她所看到的只是民国造成的后果,并把这一后果看成壮族的全部现实,她没有做历史的纵深研究,而是将壮族的历史简单地定格在民国时期“壮族汉化”这个短暂的历史横断面上,因而把新中国成立后事实上是壮族的历史与文化的回归当成了共产党“人为制造”的产物
本人同意巴洛教授的观点。其实,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壮族族称最早出现于元代(注:李富强老师在此处引用范宏贵老师的说法,认为一般认为的<岭外代答>里有关于撞的记载,其实是没有的.香草在此有不同的意见,还是维持宋代就有关于撞的记载,这来源于<资治通鉴>,不过具体引处香草还得找找.南宋李曾伯《可斋杂稿 帅广条陈五事奏》有:“在宜州则有土丁、民丁、保丁、义丁、义效、撞丁,共九千人,其猗撞一项可用。”),汉文古籍最初写作“撞人”。其渊源与“骆越”、“俚”、“僚”等密切相关。明清以来,又写作“獞”、“僮”、“仲”等,说明这个民族早已存在,并不断发展,他们的民族认同意识都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壮族的族体认同不仅是各个支系或较小群体的认同,而且在壮族支系或小群体只间也存在认同。
广西壮族民间流传着一则壮丽的神话《祖宗神树》,说:布伯以后人口逐渐增多,拥挤在一块不容易谋生,大家就决定分散到各地去寻找出路。那时有三房长老出来商量,为避免分散之后,将来子孙互不认识,冲突起来,大家决定到山上去种三种树。头一个上山去种木棉。到三月木棉花开时,满树红花,远远看去象一丛丛火把。第二个种大榕树。大榕树根深叶茂,表示子孙繁荣昌盛。第三个种枫树。用枫叶来染糯米饭,叫做精乌饭。后来有加上黄色、红色、紫色、白色,成为五色饭,表示五谷丰收。今后,凡是走过有这三种树中任何一种树的村寨,就一定是自己兄弟的子孙。云南壮族侬、瑞、傣三大支系,亦相传乃三个同胞兄弟安家立业后繁衍起来。
这种认同意识逐渐扩大。“撞人”最初局限于今南丹一带。到明清时代,“壮”称范畴有了很大扩展,
《明史.广西土司传》有云:“广西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以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但“壮人”、“侬人”、“俍人”、“土人”、“伶人”、“沙人”、“偏人”等族称依然并存。
民国时期,“壮”的范畴继续扩大。1935年的《广西年鉴》第二回说:“本省民族有汉、僮、瑶、苗、侗、伶、倮倮诸族。汉族而外,以壮族最多,分布于左右两江流域,柳江、邕江、抚河一部分及西北、西南等县,其中大半已为汉人同化。”据1947年出版的《广西统计年报》,僮族有235447人,其中分布在柳城83071人,雒容26375人,宜山86684人,罗城8502人,三江5891人,灵川210人,龙胜16961人。僮族人口的增长和分布范围的扩大,除了正常的生育和迁徙之外,说明认同于“僮”的支系或小群体在增多。
可是,按1948年出版的《广西年鉴》第三回记载,僮族有3494户,8427人,分布在义宁、龙胜、忻城、宜山、罗城、钟山等6县,壮族人口数锐减,分布范围大大缩小,反映了当时壮族认同的不清晰与不稳定,也与民国时期实行“汉化”的民族政策密切相关。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壮族民族意识和认同感增强,广西自报壮族的人数增至几十万,1952年达到500—600万人。1953年6月30日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以自报为依据,全国僮族有661,1455人,其中广西有649,6885人,占广西总人口的33.21%。但1952年政府根据自报所公布的壮族民族名称中尚有僮族、侬族、沙族、偏族,表明尚有不少支系或小群体不认同于壮族。
费孝通先生在1952年发表的《关于广西僮族历史的初步推考》中,描述了民族识别前广西壮族族体认同意识的情况:“广西有一种人自称为土人,或本地人,分布很广,除了东南角靠近广东的十多县外,没有一个县没有土人。从桂林到南宁的铁路以西,土人在乡村中占主要地位,百色专区境内,土人人口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八十左右。以广西全省说约有六百万土人,占全省人口三分之一。他们说土话。……土话又称壮语,依语言学的分类,和汉语同属汉藏语系,但并不属于同一语族。……这是说壮语并不是汉语的一个方言,在文法结构及发音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区别。说土话的土人中有部分承认是壮人,如桂北地区,……龙胜、三江一带和苗、瑶、侗杂居同被视为少数民族的地区。在土人占多数,社会地位较高,又有苗瑶等人杂居地区,土人不承认自己和苗、瑶同属少数民族,而认为是‘说壮语的汉人’。广西的土人用他们的土话自称‘布越伊’(puyuei)或‘布伊’(pu—yi)。‘布’在壮语中是‘人’的意思,布越伊即越伊人。他们又有若干支系……这些自称‘布越伊’的人虽则有一部分自称是汉人,但是和外面去的汉人是承认有区别的;外面去的汉人称作客人或客家。因之,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布越伊是一个民族集团,至于最好用什么名称,还是问题。因为他们所说的话,一般常称作壮话,所以我们在此姑称为壮族。”
从费孝通的描述可以看到,部分壮族认同于“壮族”,部分壮族虽不认同于“壮族”,但也将自己与苗瑶区分开,甚至自称“说壮语的汉人”,承认和外面去的汉人有区别。说明壮族“民族”层面上的认同虽是局部的、薄弱的、朦胧的,但显然是存在的。
新中国进行民族识别之前,壮族认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各支系之间存在共同的历史渊源和大同小异的文化特征,各支系或小群体之间存在借用和沟通的基础;之所以呈现局部性、薄弱性、朦胧性和不稳定性,是由于交通不便,环境闭塞,各个支系或小群体自给自足地生活在相对独立的小环境中,较少与别的支系或群体交流交往,也缺乏参与国家管理的机会,也就是说,既无强化民族认同的条件,亦无强化民族认同的需要。更有甚者,由于旧中国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存在,一些壮族族群否认或隐藏壮族认同,而表现为浓厚的“汉人后裔”观念,其族谱往往将其祖先攀附为“韩信”等汉族著名历史人物。这不能说明他们缺乏认同的基础,只能说明壮族的民族认同与其他族群的认同一样具有场景性。这种场景性的产生与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密切相关。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对共同的历史来源和文化特征高度重视。如在确认广西平果县“陇人”、防城“偏人”、龙州金龙峒“傣人”及大新县第八区板价、板渌、念典三乡公民为壮族时,都对这些群体的历史来源、语言、风俗习惯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以之为依据。在确认云南侬、沙、土人为壮族时,也将这几种人的历史、语言、生产、风俗习惯等与“僮人”进行了比较研究。可以说,壮族的识别,基本上是以共同的历史来源和文化特征为依据的。
经过政府的民族识别、壮族自治区的建立,壮族人民真正确立了当家作主地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壮族人民更多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地区间的开放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壮族人民更多地接触外面的世界,因而国家的民族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民族层面的认同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和加强。如今壮族内部各支系或小群体,不论是社会精英还是普通百姓,基本上都认同于“壮族”。
可见,壮族绝不是什么“共产党的创造”,它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族体,只是在20世纪50年代得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承认而已。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正视历史,顺应民意,把壮族“识别”出来,为壮族人民确立了当家作主的地位,为壮族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基础。从此,壮族的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三、壮族意识与民族团结
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它是前一个问题的延伸。在西方一些学者的逻辑中,共产党创造了“民族”,就把民族边界清晰化,提升了民族意识,酿成了民族分裂主义的恶果,笼统地把民族意识与民族分裂主义等同起来。受新疆“7.5”事件发生鼓舞,某些敌对势力也更加猖狂地以提升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开展活动。
其实,这也是对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不甚了解,而以西方民族观念先入为主的一种思维。西方的“民族”既是与“民族-国家”紧密联系的概念,其“民族意识”也就表现为主权、领土等政治诉求,而与民族自决、民族独立紧密联系。可中国的“民族”不同,它主要是因为与中原汉文化的差异而形成的。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各少数民族在具有本民族认同的同时,对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具有一种“向心力”,对以中原为核心的这个“多元一体”的族群共同体具有认同感。所以,中国民族关系结构的实质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在此格局下,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中华民族”和56个民族的民族意识的分层次性和兼容性,使得中国的民族意识并不一定等同于民族独立、民族分裂。因此,以提升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注定是要失败的。
以壮族来说,壮族的认同意识除了各自称群体的认同和在此之上的壮族族体认同外,还有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这种意识最明显地反映在其民间文学中。如壮族民间广泛流传的《布伯的故事》讲到伏依兄妹结婚生下一坨肉球后,便用刀剁碎,拿到野外去撒。其中一种说法与姓氏的起源联系起来:肉块贴到什么地方,那里就是什么姓,如贴在李树上,那村庄的人们就姓李;如贴在石头上便是姓石……。另一种说法则与其他民族的起源联系起来:撒到平原的是汉族人,撒到丘陵地的是壮人,撒到山里的是瑶族、苗族,撒到森林、草地的便是其他西南少数民族。
w 壮族有一首叙事长歌《马骨胡之歌》唱道:
w 土人爱华夏,
w 汉人爱壮家。
w 明透与君达,
w 好比松与杉。
w 壮汉一家亲哩,
w 团结象一人,
w 琴歌谱传奇哩,
w 从古唱到今。
壮族的中华民族认同的另一个体现是其“讲壮话的汉人”的自我意识。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在系统阐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理论时指出,在中华民族由“多元”到“一体”的过程中,华夏-汉族发挥了凝集的核心作用,因为:
(一)几千年来,华夏-汉族的聚居地中原地区都是东亚大陆农耕经济的中心地带及手工业和贸易的核心地区,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都市,也随之成为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发展与传播的中心。汉族这种较高的文明在中国民族关系的演变过程中发挥了凝聚和稳定性的作用。
(二)历史上中原地区不仅是东亚大陆的文化中心,也是政治活动中心。中原地区周边各族群不仅将中原文明作为仿效的典范,积极接受和学习中原汉文化,而且千方百计争取得到中央王朝的册封和爵禄,甚或“入主中原”,以确立其政治地位。他们的内心充满了对汉文化的认同和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
(三)中原地区精耕细作的农耕经济十分繁荣与发达,而周边各少数族群或从事草原畜牧业,或从事山区狩猎、采集和粗放农业,生产规模小,产品品种单一。因而与中原汉族的经济贸易是少数族群经济生活不可缺少因素。汉族农业地区对周边地区少数族群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当一些少数族群接受了汉族农耕文化之后,这些族群的部分人口就逐渐被融入汉族。
(四)汉族拥有庞大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中原地区是东亚大陆的人口中心。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许多汉人凭借其先进技艺和发达的商业网络,迁居少数族群地区,逐渐形成了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这个人口分布和经济交流网络,是多元一体格局的骨架,它把中华民族各族群、各地区与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五)汉文化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汉文化体现在族群观和族群关系方面的核心思想是,以中原“文明社会”——以儒家伦理及其价值观、行为规范为基础组织起来的社会秩序——为本,判断“天下”其他族群与中原“文明社会”的“文化距离”,然后以“仁政”和“感召”的方式“教化”之。汉文化对其他文化的基本态度是“兼容并包”和“有教无类”,最终理想是实现“天下大同”。
“文化”和“礼教”是可以学习的,“蛮夷”习得“礼教”可以转变为“诸夏”,中原汉人丧失“礼教”也可以变为“蛮夷”。因而,尽管中国历史上历经多次“改朝换代”,甚至一些少数族群“入主中原”,但中原文化的延续与发展从未真正受到危及。虽然这些非汉族建立的王朝或多或少会在中原文化上打上本族群的文化烙印,但实质上很快便成为中原文化的代表和推行者。
推翻旧王朝而开国的新王朝,不管来自哪个族群,为了得到中原汉族人民的支持,都要拼命表示自己是继承了前朝的“法统”,是“奉天承运”来统治中国,全力保护和发展中原文化。这正是中原文明悠悠几千年延绵不断的原因所在。
壮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正是在与华夏-汉族的长期互动过程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其内涵和特征也是表现为对中原地区和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和对中原文化的认同感。自秦始皇统一岭南,经过“以夷制夷”的土司、土官接受中央王朝的册封,到宋代“撞”称的出现和日益扩大,及侬智高屡向宋朝“求一官以统诸部”,既反映了壮族自我意识的萌芽,也反映了其对中原地区和中央王朝的“向心力”。
到明清时期,壮族名门望族大修谱牒,纷纷攀附汉族历代王侯将相、达官显贵;到民国时期,径称“讲壮话的汉人”,更加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对汉文化的向往、认同。可见,壮族历史的发展轨迹使壮族与生俱来便具有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如果说在历史时空上壮族认同由于政治经济等场景的变化而时强时弱、勿明勿暗的话,壮族的中华民族认同却是在不断加强,与时俱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之后,壮族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进入了共同增强的时代。
壮族历史造就的壮族与生俱来的、不断增强的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与壮族的认同意识相互兼容,并存不悖,为壮族地区民族团结奠定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自古至今,广西的民族关系都是最为和睦的。2008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广西民族团结受到了中央的高度肯定。
w 中央代表团团长周永康同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赞扬:“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是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生动体现。”之所以有如此良好的局面,当然首先得益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脚踏实地的工作,但其中的历史文化基础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深入发掘广西民族团结的历史文化基础,巩固和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壮族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决不是什么“共产党的创造”。既如此,说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清晰和强化了民族边界,酿成民族矛盾和冲突的说法,就是无稽之谈。“中国文化主义”族群观使得中国“民族”与西方“民族”(nationality)有很大不同。中国传统“民族”的划分主要是因为“文化”差异。既然有差异,就要有政策。
自古以来,中央王朝从未无视民族差异,而采取了很多政策,包括羁縻制度、土司制度等政治上的措施,来处理民族问题。而西方的“民族”(nationality)是与“民族-国家”(nation-state)相联系的概念,西方自由主义典型的民族政策就是“一族一国”(one nation, one state)。因而在一个nation内,是没有“民族”的地位的。他们没有民族政策,只有国家政策,那就是国民统合、国家认同、人人平等。
正是在此思路下,出现了赵宏伟教授所说的“在日本,绝对不容许民族学校的存在。日本有几所惨淡经营‘中华学校’、‘朝鲜学校’,但是日本政府法律规定不承认其学历”的情况。可是,这绝不能照搬到中国来。即便是在西方也不是什么好政策,因为它违背了尊重多元文化的世界潮流和原则。从历史来看,西方国家民族同化的政策也是充满血腥的。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少数民族实行一些扶助政策是必要的、合理的。以少数民族教育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以“多元一体”的思路或原则来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所谓“一体”,即为了各个民族今后长远的发展,为了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学制和统一的教学内容,推行全国性的规范化教育体系,以形成教育的通用性和标准化;
所谓“多元”,即正视各少数民族传统教育体系与现代教育体系的差异,及1949年前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实际,在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教学语言等方面因地制宜、因“族”制宜,体现区域性和民族性特点。“一体”与“多元”两者是不可割裂的整体。全国“一体”的教育体系是维护、推动国家区域间、民族间相互交流与整合的需要,而“多元”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一体”的桥梁。它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目标与手段的辨证统一。
按照“多元一体”的思路与原则,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政府与时俱进,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使少数民族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相反,如果不制定民族教育政策,不采取特殊措施,这对少数民族同胞是不公平的。因为全国“一体”的教育体系是在汉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少数民族要适应这种教育体系,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所以,必须采取措施,克服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代表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
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某些境外敌对势力在少数民族地区煽动制造暴力事件就否定和抛弃我们卓有成效的民族政策。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情况的变化,形势的需要,我们的民族政策也要不断完善,比如说,1978 年改革开放后,经过多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中国加入WTO后,随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世界全面接轨,给以往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了挑战和困难,这又从另外一个方面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深入研究,在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具体的民族政策进行一些调整和完善。但绝不能因为某一个地方有什么暴力事件而放弃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民族政策。特别是不能在基本制度上有所动摇。
从壮族个案我们还可以看到,在中国,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意识是并存不悖、兼容并包的。在现代化、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民族意识增长不可避免,它是时代的特点,是现代化、全球化的表征之一。民族意识的增长也是各民族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正确的、适当的民族意识,对于各民族探索正确的现代化道路,在现代化、全球化过程中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不致于迷失自我具有重大意义,
但这种民族意识必须在中华民族认同意识的范畴之内,否则,就会有悖于中国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滑入民族分裂主义的泥潭,给中华民族带来灾害。因此,在现代化、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们一方面要尊重民族意识,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的“国族”意识,强化中国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各族人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以上是我以壮族为个案,对“共产党创造民族”及相关问题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也可以说是对西方学者K.Palmer Kaup(白荷婷)等人的一个回应。有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各位朋友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