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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洛陀事件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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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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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05:2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知道我的发言会引起不满,所以为了避免民族问题的纠纷,先声明一下,我也是壮族人---我无法提供更多的证明,但这个ID后面的人确实是壮族人。如果有一天,大家都除去ID面具,大家可以验证。

广西作家陈修龄先生的作品《布洛陀》我没有看过,只是通过这个网站略知一二,我猜测这里的大部分热情声讨的人也没看过。

有人会问,这是侮辱我祖先的东西,我为什么要看?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没有看,怎么知道是侮辱呢?答:别人说了,某某壮族名人说了,那是侮辱先人的---兄弟们,别忘了,自己勃子上还有一个脑袋呢?我建议,大骂陈如何如何侮辱壮的人先看看到底书里怎么写的?

陈先生侮辱壮族动机:陈身处壮族地区,为什么要写一本侮辱壮族的书?他为什么要侮辱壮族?这样积心储虑地写一本书来侮辱一个民族的祖先,所花功夫之多,为什么?有没有人能给个解释?

网民能不能表达对某一本书的不满?当然能。我几次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并不是反对网民的抗议。相反,我非常支持大家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不同见解。 然而,在这里我见到的无数贴子(包括壮族名人的发言),实在令人失望,非常失望。如果说,这里代表壮族的精英水平,那确实令人感到不安,我们壮族确实没有高人呀。
比如,有人喊出把陈先生等同于拉什迪,竟能引起共鸣----他们不知道,指陈为拉,实际把善良宽容的壮族等同于极端的MUSLIM分子,这到底是给壮族争光,还是抹黑?

也有人暗示/明示要对陈进行人身威胁---壮族人并不崇尚暴力,这种论调给人什么形象?我200%地相信,那些叫嚣人身威胁的人,绝对不敢真的对陈动手!既不真的动手,却在嚣叫,徒获骂名,何苦来哉。

书的内容是不是侮辱壮族?这个真的不好评说,但是,从那梁越的发言看,并没有什么“问题”。
布洛陀三妻六QIE----是问题吗?我承认,我是这几年才听说布洛陀的,我在桂南的农村长大,但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是事实。我说没有听说过布洛陀,并无不敬,只是想讲,就算土生土长壮族人如我者,尚且不知布洛陀,又有谁清楚地知道N百年前,布洛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况且,几个老婆在古代的中国、壮族地区都不是什么坏事---只有富贵人家才有呢。这怎么算是侮辱?

“乱性”,原始部落的生活方式如何,谁也不清楚,作家以其视角去创作,难道没有一点自由度吗?为什么必须拿今天的标准去量度?作品中涉及性描写就是不敬了吗?
。。。
我想很多人心中有个完美的布洛陀形象,但是宥于对远古时代生活方式的了解,无法还原,而借用今天的眼光去拼装这个神,这样的形象,是个部落人的形象吗?难道作家一定得按照先进GCD员的形象塑造传说故事的人物吗?

挑动民族问题对壮族和广西是福还是祸。作为壮族人,我从小感觉到壮族与汉族的区别是填表的时候,你是汉族我是壮族。其它别无差异----高考加分?对,顺便提一下吧,对的,加七分,那是对于在分数线以下7分范围内的学生才有用。我远超过那条线,没有“享受待遇”。

壮族与汉族人民长期混居,已经没有多少差异。这种同化与无差异,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没有什么证据看出那是人为抹灭某一方面的文化/文明。两个在民族和睦共处,是一个WIN—WIN结局。壮汉之间没有大型的仇恨与冲突,对人民是莫大的福祉。
然而,互联网给世界带来了变化。这些变化这一就是,不少民族,包括壮族的民族意识觉醒。这不是坏事。不少壮族有识之士为了保护民族的形象站出来说话,做事,非常值得称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人以挑起民族之间的争议的方式来树立自己民族的形象。比如,部分汉族人把广西今天的落后归罪于壮族自治,而壮族人则指责汉人。都是令人不安的动向。

关于陆主席签名的序。陆身为一区主席,给一本与壮族有关的书写序,非常自然。我想他也不是想从中得到什么名利上的好处(一本小说,也不可能有多少名利!)。网民抗议该书了,处境尴尬。于是有人说,陆是上当受骗签的字。这到底是不是陆的意思?(真怀疑有人欲陷其于不义)如果是,陆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骗子的责任?另外,给没看过的书,写出热情洋溢的序来,是不是有点不对头?不过,我更相信,日理万机的主席没有看过那书,也没写那序,只是别人写好,他签上大名罢了。如果这样,拿个上当受骗来解释此事,不妥吧。主席的签名就那么好骗吗?所以,陆主席如果真想为这个给自己带来现在所有一切的民族着想,应该找那本书来看看。好的,给以肯定,不好,加以批判。这,于民族于自己都有好处。千万不要因为别人说好就好,别人说不好,就说是前面的说的话是被骗了说的---要是明天有个更大的领导说那本书是好的,又该怎么说呢?

有一个不厚道的想法,这件事沸沸扬扬的愤青攻讦背后是什么呢?为什么有人热衷于挑动民族问题?比如说,壮族自治是一个愤青的争论焦点。而对于普通百姓,有何关系?---喔,有汉族人说,你是壮族,有资格主席。这是对的,可是,能不能这样反问,你是汉族,有资格当书记?书记可是领导主席的。显然,这种讨论的小P孩吵架,上不了台面。因此,这类事件的争议,对于小百姓只是过过嘴瘾罢了,而背后的操盘手者是别有居心的。---但愿,这是多余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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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1-26 09:42: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dreamingbird在2008-1-26 5:23:00的发言:
.....
壮族与汉族人民长期混居,已经没有多少差异。...

不是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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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8-1-26 09:45:00 |只看该作者
你也 xu 是壮族人, 但没有壮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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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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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8-1-26 11:21:00 |只看该作者

弱弱的问一句:楼主看过陈修龄先生的作品《布洛陀》了吗?

俺建议:楼主有儿女的话,不如弄本给您的儿女读一读。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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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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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1:43:00 |只看该作者

假如楼主也是一位长期在壮族在线上活动的贝侬,那应该很了解在线主流的原则,也很清楚在线上的贝侬都有机会看到该书的全文。

楼主不知为何将在线上对布洛陀问题的讨论往壮汉关系问题上引?以为这样可以将贝侬们的讨论引入歧途?其实在对该问题的讨论中,在线的贝侬们一直是按照有理、有据、有节的原则对该书进行批判的,是围绕着壮文化的代表形象受侮辱这个核心来表达心中愤懑情感的。也许有部分极端的言论,也是出于一种长期受压抑的感情,但网站都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实我觉得壮族在线也是民族网站中尺度把握得最好的,如果与一些所谓皇汉的网站相比较,那种网站充斥的简直都是法西斯的言论。

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都是所有贝侬一贯的原则,更是贝侬们批判陈一文的基础。而众所周知,我们的民族政策首要的是平等原则,首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是许多中国民族问题的起因,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障碍之一,受到各族儿女的共同唾斥。陈一书里正充斥了这样的错误,所以受到广大贝侬的严正批判。楼主做为一名长期在壮族在线上活动的贝侬,不愿维护中华民族各族儿女共同遵守的平等、团结原则,不愿维护本族的合法利益,反而有曲解贝侬们抗议之嫌,妄想有人逆潮流而动,不知居心何在!

更何况,陈一书还是非法出版物。做为一本描写少数民族代表人物的文学作品,不仅犯了思想原则上的错误,还在形式上犯了大忌,不仅盗用中国文联出版社的书号,而且粗制滥造,陈为了小利不择手段,丢脸丢到了家,还有人愿为其张目吗!

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者昌,逆者亡————过去、现在、将来的历史都会不断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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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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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2:31:00 |只看该作者

声讨小说《布洛陀》是否“愤青攻讦”?

楼主的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不过其实就如同楼主对大家的抗议感到失望一样,我对楼主的思考在某种程度上也感到失望。事实上,参与声讨的贝侬大部分都是热心于壮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贝侬,这些贝侬里面很多贝侬都看过小说的原文,因为理事内部会议有小说原文对布洛陀形象歪曲和丑化部分的转载,只是为防止传播而没有公开发表在这个版块,而部分贝侬包括我在内则有小说原文全本或者全文的文档,并非象楼主所说的那样“大部分热情声讨的人都没有看过”。

布洛陀信仰是壮族民间信仰的创世神和最高神祗,从远古开始在壮族民间流传至今,只是随着时光的流淌有传播(历史上曾经随着僚人移民传播到了滇东南和黔西南)也有萎缩,到了现代萎缩到只有桂西部分地区、滇东南和黔西南的壮族、布依族地区才保存和流传的地步,近年来壮族学者和专家对布洛陀文化做出了系统的搜集和整理,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也进行了建设,2003年以来每年的敢壮山歌圩都吸引了几十万壮族民众到敢壮山观光和膜拜,中国也把布洛陀文化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任何一个宗教或信仰都有萎缩和重新振兴的可能,虽然楼主出生和长大于没有布洛陀传说和信仰流传的地区,但在壮民族意识开始复苏的今天,这个是极其需要一个精神信仰,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精神标志的,布洛陀信仰相对来说正是最有民众基础和流传较广的信仰,也是学界瞩目并旨在重塑的壮族布依族精神信仰体系。在这个当口,陈修龄的长篇小说《布洛陀》问世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其内容是对壮族民间原本信仰的布洛陀形象来说毫无疑问是巨大的歪曲和丑化。

“书的内容是不是侮辱壮族”、“布洛陀三妻六QIE----是问题吗?”、“况且,几个老婆在古代的中国、壮族地区都不是什么坏事---只有富贵人家才有呢。这怎么算是侮辱?”——这样的话,用楼主自己的逻辑来看,才正是真正的不了解而先做评判了,犯了常识性错误,也和自己上面提到的“大部分热情声讨的人都没有看过(小说《布洛陀》)”就进行“热情声讨”的质疑相互矛盾了。因为楼主自己都承认了:“我承认,我是这几年才听说布洛陀的,我在桂南的农村长大,但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是事实……”,那么楼主为什么不先对壮族和布依族地区流传的真正的布洛陀传说做一个系统的了解,并先仔细阅读《麽经·布洛陀》才做出评判呢?壮族民间信仰的布洛陀形象,不但不是三妻四妾,而且是规定人间伦理(包括性伦理)道德的严肃形象,在布洛陀经诗里,有专门的章节提到他规定家公与媳妇、叔伯与嫂子弟妹不可乱伦。而作者则片面地将布洛陀等同于原始社会的群婚阶段的领袖人物,在他笔下原本是最高道德伦理神的神祗变成了领导提倡群婚的原始社会头领。将这样的神灵写成那样的小说,如果不叫侮辱,反而用三妻四妾“在古代中国和壮族地区来说不算坏事”这种借口来转移话题,那我也只能理解成为作者开脱了。

楼主说“我说没有听说过布洛陀,并无不敬,只是想讲, 就算土生土长壮族人如我者,尚且不知布洛陀,又有谁清楚地知道N百年前,布洛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说话人明显将自己当作是壮族的代表来话事了,而这种逻辑也经常造成常识的混淆。比如说,一个中国人历史常识不够,对中国古代历史不明了,那么他说“我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尚且不知道秦皇汉武,又有谁清楚地知道N百年前,秦皇汉武的生活是怎样?”——这样的逻辑可以成立么?这样的逻辑下,众多学科和学术界的作用变成了虚无了。

换一个角度来说,你不知道布洛陀,可以质疑别人对该小说的“热情声讨”,但那些知道布洛陀的人,就算是壮族里的少部分学者或者精英也罢,但起码布洛陀信仰和传说,对右江河谷的田阳、田东、百色和巴马、东兰、凤山等布洛陀传说的中心分布区以及田林、西林、隆林、凌云、乐业以及云南文山州的壮族和贵州黔西南州的布依族群众来说,他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始祖神布洛陀被一本小说歪曲和丑化,我们这些所谓的精英为何就不能替这部分人说话?这部分人的人口数目真的是少数么?

事实上这个论坛里的“声讨”也好“批判”也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是有限度和有所控制的,楼主将这种抗议声音统一归纳成“愤青攻讦”的方式了,并提出了“挑动民族问题”(跳动用词不当,应该是挑拨)的质疑,在楼主看来,写出那样小说的陈修龄或者小说本身难道不是“挑拨民族关系”的始作俑者么?更何况那本小说按照中国文联出版社的官方声明来说是一本盗用出版号来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看来把方方面面都比较过的楼主怎么看不到这点了?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陆兵前主席在广西壮学会举行小说布洛陀专家研讨会的时候发来传真,对自己没有看过小说就在序言签名的做法表示道歉和检讨,这本小说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处理文件当中,已经定性为“非法出版物”并让全国和广西的扫黄打非办公室来处理,并由广西有关部门处理作者,只是考虑到许多社会问题该文件没有公布而已。楼主怀疑对这本小说的声讨“背后的操盘手者是别有居心”,请问这些背后的操作者是哪些人呢?那么楼主为非法出版物声辩的做法难道就不是别有用心吗?



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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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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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8:21: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2003年10月24日注册进来,至今只发了5个帖子(包括跟帖)。其中四个和维护陈修龄都有关,而且都自称是壮族并把这里的壮族贝侬说成是“愤青”。除了这个帖子的主帖,其余三个网址分别如下: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27391&replyID=64083&skin=1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27128&replyID=64025&skin=1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27654&replyID=64587&sk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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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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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04:52:00 |只看该作者
Stoneman:
“你也 xu 是壮族人, 但没有壮族心”. XU?我不明白。我不知道什么叫壮族心。没有壮族心,是不是被排在壮族以外?

度莫:
我没有看过那本书,我没想到的是,大部分这里的贝侬都看过了(据大家回贴),我借此机会为此道歉。另外,我有小孩,但是,那本书不是儿童读物,就算它是儿童读物,我也要看它值不值得向我的小孩/或者别人的小孩推荐---实际情况是,我很少给我小孩推荐什么书,爱读什么读什么,管不着。谢谢您的建议了。

新僚:
诚如你所说,我并不是长期登录此站的用户, 确实不太了解你所说的主流原则。 几年前我注册的时候,是因为一件比较有影响的争论进来的,那场争论里,壮族青年有理有节,宽容大度,比起很多民族网站的极端言论,确实令人欣慰,我曾给将那贴给无数朋友推荐。 我至今同意“
壮族在线也是民族网站中尺度把握得最好的,如果与一些所谓皇汉的网站相比较,那种网站充斥的简直都是法西斯的言论。”壮汉关系虽然不是这里的主题,然而看广西其它论坛上,这个问题并不新鲜,所以提到这个问题,并非故意引导。如果有人这样认为,我愿意为自己表达不清道歉。 然而“楼主做为一名长期在壮族在线上活动的贝侬,不愿维护中华民族各族儿女共同遵守的平等、团结原则,不愿维护本族的合法利益,反而有曲解贝侬们抗议之嫌,妄想有人逆潮流而动,不知居心何在!”这是个大帽子,话说到这份上,恐怕很难进行再讨论下去了。

越色僚人:
“这些贝侬里面很多贝侬都看过小说的原文”,我再次为此道歉。谢谢你的长文, 可是回贴太长,择日再回。


侬情蜜忆:
那确实是我回的贴了,就这么几个,疲于生计,不能参与更多,呵呵。
另外,我想如果再多用些功夫,你甚至可以把我这个人找出来---姓甚名谁电话住址 ...,现在网络很好很强大。当然,同样地,我也许也可以找出您,不过,我认为这并不是讨论,我兴趣不大。
四个贴子与陈文有关,是因为我进来的时间短,并不了解其它事情。对陈文也是一知半解。
您把它解释成“维护陈修龄”,我有点失望,一、你太抬举陈修龄,二、也太小看我了,我对更有名的大作家都不感冒,何况陈氏。所以我只希望您不要据此认为我是陈的马甲或者其亲信之类的,我会更失望。
“都自称是壮族”---我确实是壮族人。
“并把这里的壮族贝侬说成是“愤青”-”---------您换了个概念,以证明我想打死全部吧。“愤青”确实出自我手,然而,并没有指全部。我参与这个讨论,一是因为自已的民族出身,二是这里有很多确实想为这个民族着想,做事的人,令我敬佩的---如诚如您所言,这里都是我所说的“愤青”,我还真没有时间去奉陪,现在的社会里,啥都不缺,更不缺“愤青”了,要和“愤青”玩,到处都是,没有必要进这里呢。说“愤青”有个场合是南宁那个沙龙。那个沙龙的文字报导非常好,可是配发的图片背叛了文字的意思。我确实看不出在一堆菜肴边上讨论一个严肃话题,其严肃性有多少。另一个场合是,有人对陈明示暗示着人身威胁(前面说了,我看不出陈本人有什么值得我去维护的,然而我认为每个人都有发言和写作的自由,这是我所维护的)----这种言论如果不符合“愤青”的定义的话,我愿再次道歉。

最后,我想说的是,参与这个讨论,并不是对陈文有什么兴趣---本来没有去读那本书的想法,以后也不会有,因为我不愿因为一个讨论去看一本没有多少价值的书。

发这个贴的意思是:维护大家写作、发表意见的权利,支持理性讨论,反动上纲上线,不迷信,不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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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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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08:38:00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您不觉得“而背后的操盘手者是别有居心的”更是操盘手者是别有居心的吗?

山歌不唱忧愁多,大路不走草成窝; 钢刀不磨生黄锈,胸膛不挺背要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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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21:34:00 |只看该作者
壮族与汉族人民长期混居,已经没有多少差异。这种同化与无差异,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没有什么证据看出那是人为抹灭某一方面的文化/文明。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

登上僚人网站,认识僚人历史, 弘扬僚人文化,增强民族意识, 推动对外开放,促进僚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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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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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越色僚人在2008-1-26 12:31:00的发言:

    布洛陀信仰…到了现代萎缩到只有桂西部分地区、滇东南和黔西南的壮族、布依族地区才保存和流传的地步。

其实并非只有桂西部分地区、滇东南和黔西南的壮族、布依族地区才保存和流传布洛陀文化遗迹,只是我们自己获得的信息量太少而已。布洛陀文化的研究在广西最早提出来以后,已经引起国际上有关学者的注意,根据去年的一次国际学术会议反馈传来的信息,印度的学者就指出发现印度阿萨姆邦存在布洛陀文化遗迹,还有的国际学者也提出在老挝也有类似的发现。相信通过学者们的不断研究,还会有更多的发现。

历史上的许多文化现象最早首先是通过少数人的发掘、研究、论证之后才被大多数人认知的,这是一个常识。举例最早谁也不认识甲骨文吧?现在通过甲骨文的几十年研究,广大群众得到普及后认识了更多的中华历史文化。同样,几十年前除了农村的麽公最了解布洛陀以外,即使是田阳县城,大多数城里人也未必清楚布洛陀文化。但暂时的不清楚并没有能够否定其存在。而现在,布洛陀文化已被包括楼主在内的百千万广大群众所知。

楼主不能把自己所了解不清楚的东西就把她定义为不存在或者伪造的。认识本来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道理非常浅显,对布洛陀文化的认识也是如此。本楼赞同第 6 楼贝侬认为布洛陀文化是“从远古开始在壮族民间流传至今”的论断。还值得褒扬的是许多“热心于壮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贝侬”的觉悟走在了楼主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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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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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0:44:00 |只看该作者

书的内容是不是侮辱壮族?这个真的不好评说

    楼主这样说,真是的有些到了无知无耻的境界了

    请楼主再看看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26994&page=1

强烈批判陈修龄长篇小说《布洛陀》专帖

其中之一的:

3.小说重捡希特勒的优劣民族论,把壮族描写为劣等民族,要汉族士兵来和壮族女人婚配才能提高人口素质。第260页:“布洛陀道:‘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楼主自己想想那时候汉人都还没有出现,为什么作者却非要写汉人优秀,只要越人的女人跟他们相交就提高越的的素质???这样的发言本来就已经是赤祼祼的民族污辱,污辱了全壮族人民,楼主如果有点志气就应该站出来遣责作者的无知和中伤污辱壮族人民!


向布洛陀祈祷!!向侬智高致敬!!向傣僚勇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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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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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liqan:

本人是不是无知,是不是无耻,您可以评论,但并不是您说我无知就无知,说无耻就无耻的。我进来是为了心平气和的讨论,不是泼妇式的骂街。当然,选用什么方式,都是你的自由,我都尊重您的选择。人虽生而平等,但教养却分三六九等,您说呢?

下面就事而论吧:

3.小说重捡希特勒的优劣民族论,把壮族描写为劣等民族,要汉族士兵来和壮族女人婚配才能提高人口素质。第260页:“布洛陀道:‘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
希特勒的“劣等民族论”,具体是什么样子的,请问你有多少研究吗?如果没有,请先不要扣大帽子。我站出来说不同意见的其中之一原因就是,我不喜欢这场讨论的某领军人物的这种讨论作派。讨论和批判都可以用心平气和的方式,采用无限上纲、扣大帽子的文革式的大辩论并不意味着理论的正确性。理直可以气壮(但并不需要),但气壮却不一定理直。

从生物学角度看,人作为动物,生下来都一样---平等。然而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化的角度看,民族之间在体质和文明方面有差异。这有问题吗?如果为了平等起见,
有人把壮族与非洲山林里的某部落民族相提并论,你认为如何?

承认或欣赏其他民族,并等同于贬低自己。作为人父,我有过这样的经历:小孩小的时候,当其面表扬别的小朋友,小孩子哭了----因为孩子认为表扬别人就是批评自己。那是小孩子的逻辑。而某些壮族人以儿童的思维水准来看问题,幼稚到以为承认/欣赏其他民族人的优秀就是对自己的侮辱程度。

鼓励南北通婚有什么错误吗?现在和历史以来,壮族和其它民族不是一直在通婚的吗?


再来看看上面批判人引用的话,
“布洛陀道:‘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请问,如何从那句话怎么推出这一个结论:“为什么作者却非要写汉人优秀,只要越人的女人跟他们相交就提高越的的素质???”  原文说的是“通婚”,而批判人却曲解成“越人的女人跟他们相交”。这是不是断章取义?

持上述观点的人还有一个不点明的阴暗心理,我来点明吧:越人的女人与汉族男人相交,越人“亏”了,被“侮辱”了,是吧。那么,难道,壮族男人去和其他民族的女人相交,就是赚了?征服了?就是胜利? 这是什么心态!

我再说一次,我的发言并不是维护陈修龄的小说(那只是小说,有人却把它读成历史),我没有什么理由去维护一个不入流的作品。我反对的是,一窝蜂地跟着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起哄、谩骂的作法。同时也想提醒那些动不动拿“壮族人民”说事、俨然自己是全壮族人民的代表的人:并不是所有壮族人民都同意你的观点,别拉全民族的人来垫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30 1:44: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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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3:19: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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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亚南在2008-1-27 22:39:00的发言:

楼主不能把自己所了解不清楚的东西就把她定义为不存在或者伪造的。认识本来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道理非常浅显,对布洛陀文化的认识也是如此。本楼赞同第
  
6
  
楼贝侬认为布洛陀文化是“从远古开始在壮族民间流传至今”的论断。还值得褒扬的是许多“热心于壮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贝侬”的觉悟走在了楼主前面。

楼主不能把自己所了解不清楚的东西就把她定义为不存在或者伪造的。 -----请指明呀。

还值得褒扬的是许多“热心于壮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贝侬”的觉悟走在了楼主前面。-----------同意,我对壮民族的文化和历史知之甚少,觉悟低。我十分赞赏那些为传承民族文化做出贡献的人,我也承认自己作为壮族人未能对此做得更多。参与讨论算是一个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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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3:22:00 |只看该作者

把句话: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换成:这洋人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洋人也是最优秀的洋人中外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中国人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阿香的福气啊!’

这样子道理应该很明白了吧,确实,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辩论也是有底线的,对一些基本的公理视而不见或者刻意转移焦点的辩论是没有价值的,甚至让人有另外的理解.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只要问心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足矣!

起码我相信这里的大多数贝侬对此都有着清醒的认识.


据查,该用户注册多个ID对本论坛某些重要议题进行挑拨离间活动,涉嫌蓄意破乱论坛秩序,根据《[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被取消发言权限——僚人家园理事会 2008.08.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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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0:38: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越色僚人:您的回贴太长,我就在原文上回吧。用红字为了醒目起见----并非老师批改作业的意思。呵呵
QUOTE:
以下是引用越色僚人在2008-1-26 12:31:00的发言:

楼主的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不过其实就如同楼主对大家的抗议感到失望一样,我对楼主的思考在某种程度上也感到失望。事实上,参与声讨的贝侬大部分都是热心于壮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贝侬,这些贝侬里面很多贝侬都看过小说的原文,因为理事内部会议有小说原文对布洛陀形象歪曲和丑化部分的转载,只是为防止传播而没有公开发表在这个版块,而部分贝侬包括我在内则有小说原文全本或者全文的文档,并非象楼主所说的那样“大部分热情声讨的人都没有看过”。

再次为句话道歉

“部分贝侬包括我在内。。。”---就算是大部分吧。

布洛陀信仰是壮族民间信仰的创世神和最高神祗,从远古开始在壮族民间流传至今,只是随着时光的流淌有传播(历史上曾经随着僚人移民传播到了滇东南和黔西南)也有萎缩,到了现代萎缩到只有桂西部分地区、滇东南和黔西南的壮族、布依族地区才保存和流传的地步,近年来壮族学者和专家对布洛陀文化做出了系统的搜集和整理,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也进行了建设,2003年以来每年的敢壮山歌圩都吸引了几十万壮族民众到敢壮山观光和膜拜,中国也把布洛陀文化列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赞赏。

任何一个宗教或信仰都有萎缩和重新振兴的可能,虽然楼主出生和长大于没有布洛陀传说和信仰流传的地区,但在壮民族意识开始复苏的今天,这个是极其需要一个精神信仰,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精神标志的,布洛陀信仰相对来说正是最有民众基础和流传较广的信仰,也是学界瞩目并旨在重塑的壮族布依族精神信仰体系。在这个当口,陈修龄的长篇小说《布洛陀》问世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其内容是对壮族民间原本信仰的布洛陀形象来说毫无疑问是巨大的歪曲和丑化。

信仰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有一个坚定的信仰有利于民族的团结与振兴。陈文是小说,作者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是有一定尺度的,如果有人把小说当成历史来读,那还要历史学家做什么呢?此书客观上也许造成部分人对布洛陀的误解,但那是读者把小说当成历史来读。

“书的内容是不是侮辱壮族”、“布洛陀三妻六QIE----是问题吗?”、“况且,几个老婆在古代的中国、壮族地区都不是什么坏事---只有富贵人家才有呢。这怎么算是侮辱?”——这样的话,用楼主自己的逻辑来看,才正是真正的不了解而先做评判了,犯了常识性错误,也和自己上面提到的“大部分热情声讨的人都没有看过(小说《布洛陀》)”就进行“热情声讨”的质疑相互矛盾了。因为楼主自己都承认了:“我承认,我是这几年才听说布洛陀的,我在桂南的农村长大,但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是事实……”,那么楼主为什么不先对壮族和布依族地区流传的真正的布洛陀传说做一个系统的了解,并先仔细阅读《麽经·布洛陀》才做出评判呢?壮族民间信仰的布洛陀形象,不但不是三妻四妾,而且是规定人间伦理(包括性伦理)道德的严肃形象,在布洛陀经诗里,有专门的章节提到他规定家公与媳妇、叔伯与嫂子弟妹不可乱伦。而作者则片面地将布洛陀等同于原始社会的群婚阶段的领袖人物,在他笔下原本是最高道德伦理神的神祗变成了领导提倡群婚的原始社会头领。将这样的神灵写成那样的小说,如果不叫侮辱,反而用三妻四妾“在古代中国和壮族地区来说不算坏事”这种借口来转移话题,那我也只能理解成为作者开脱了。

我确实对壮族的历史和文化都没有研究。《麽经·布洛陀》也没有读过,如果您有文本或者连接网址,请不吝指教。“壮族民间信仰的布洛陀形象,不但不是三妻四妾,而且是规定人间伦理(包括性伦理)道德的严肃形象,在布洛陀经诗里,有专门的章节提到他规定家公与媳妇、叔伯与嫂子弟妹不可乱伦”----不知道有没有规定不许有三妻四妾的?“规定家公与媳妇、叔伯与嫂子弟妹不可乱伦”这句话很有意思。这个规定的背景是什么?换个话说,为什么要“出台”这么个规定?

“为作者开脱”---这是我最为无奈的地方了。

楼主说“我说没有听说过布洛陀,并无不敬,只是想讲, 就算土生土长壮族人如我者,尚且不知布洛陀,又有谁清楚地知道N百年前,布洛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说话人明显将自己当作是壮族的代表来话事了,而这种逻辑也经常造成常识的混淆。比如说,一个中国人历史常识不够,对中国古代历史不明了,那么他说“我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尚且不知道秦皇汉武,又有谁清楚地知道N百年前,秦皇汉武的生活是怎样?”——这样的逻辑可以成立么?这样的逻辑下,众多学科和学术界的作用变成了虚无了。

我的意思是,陈文是小说,一本关于远古时代的小说。在没有多少史料的情况下,要写成小说,必须有很多虚构的细节,而这些虚构的内容则因作者而异----我保证,就算让这个论坛上高度一致地进行批判的人去写这个题材,结果一定也是五花八门的。 我并非否定古代生活的多姿多彩,而是要说明古代生活细节的缺失,这等同于认为它是虚无的吗?

换一个角度来说,你不知道布洛陀,可以质疑别人对该小说的“热情声讨”,但那些知道布洛陀的人,就算是壮族里的少部分学者或者精英也罢,但起码布洛陀信仰和传说,对右江河谷的田阳、田东、百色和巴马、东兰、凤山等布洛陀传说的中心分布区以及田林、西林、隆林、凌云、乐业以及云南文山州的壮族和贵州黔西南州的布依族群众来说,他们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始祖神布洛陀被一本小说歪曲和丑化,我们这些所谓的精英为何就不能替这部分人说话?这部分人的人口数目真的是少数么?

我不反对对陈文的一些内容的理性批判和讨论。我反对的是无限上纲,把讨论简单化、庸俗化。

事实上这个论坛里的“声讨”也好“批判”也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是有限度和有所控制的,楼主将这种抗议声音统一归纳成“愤青攻讦”的方式了,并提出了“挑动民族问题”(跳动用词不当,应该是挑拨)的质疑,在楼主看来,写出那样小说的陈修龄或者小说本身难道不是“挑拨民族关系”的始作俑者么?更何况那本小说按照中国文联出版社的官方声明来说是一本盗用出版号来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看来把方方面面都比较过的楼主怎么看不到这点了?

我在另贴堤到,壮族在线在民族问题上,比较其它民族网站而言,总体上非常理智和克制。我至今不改就这个看法。正是因为这个才导致我出来批评那些愤青式的言论。

陈修龄的书我真的不想看。但是,要是他怀着“挑拨民族关系”的心思去写成这本书,你就是给他十个胆,他敢拿去给陆兵写序?

权当出版社的声明是符合事实真相的。但是,这个声明说这本书是非法出版物,指的是偷用出版号而已,与其内容有什么关联吗?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陆兵前主席在广西壮学会举行小说布洛陀专家研讨会的时候发来传真,对自己没有看过小说就在序言签名的做法表示道歉和检讨,这本小说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处理文件当中,已经定性为“非法出版物”并让全国和广西的扫黄打非办公室来处理,并由广西有关部门处理作者,只是考虑到许多社会问题该文件没有公布而已。楼主怀疑对这本小说的声讨“背后的操盘手者是别有居心”,请问这些背后的操作者是哪些人呢?那么楼主为非法出版物声辩的做法难道就不是别有用心吗?

陆兵的道歉、检讨和先前的序言签名一样,都是不严肃的,对这个讨论起了不正确的引导作用-----如果他认同序言的写法(秘书或者什么人写的),在上面签名,“视如已出”,可以谅解。但是,如果他可以背书一个自己不认同的序言,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有朝一日,他又出来说,不同意这个道歉和检讨的传真?所以,不提这个序言也罢。

中央(党?)处理一本书的作者,您认为这种做法合法吗?“由广西有关部门处理作者”---因言治罪,这是进步还是倒退?我喜欢这句话:我不支持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的发言权(大意)。如果该书在出版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比如出版社所说的偷用出版号,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应该的。然而,这对书的内容(我们所讨论的)有影响吗?-------举个例子,如果我拿马克思的《资本论》去某地下工厂印刷发行,不用您说,我是违法的,那本书的出台,也会定为非法,但这个“非法” 对反对马克思观点的讨论有什么支持吗?

别有居心/别人用心就都不提了,我真拿不出什么证据。但自古文人相轻,不无道理。

谢谢您的回复,如贴中有冒犯之处,请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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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0:48: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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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eyouthey在2008-1-29 23:22:00的发言:

把句话: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换成:这洋人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洋人也是最优秀的洋人中外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中国人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阿香的福气啊!’

这样子道理应该很明白了吧,确实,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辩论也是有底线的,对一些基本的公理视而不见或者刻意转移焦点的辩论是没有价值的,甚至让人有另外的理解.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只要问心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足矣!

起码我相信这里的大多数贝侬对此都有着清醒的认识.

这位兄弟说的太过隐晦,我真不太明白您想说什么。

不过我要说的是,原话和您的扩展修改版都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你真要我来拘字眼的话,请看“...也是最优秀的...”,“也”的意义是,认为自己优秀,但承认别人优秀。通婚能提高人口素质----这您要不要人口学和生物学的理论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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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2:12:00 |只看该作者

建议楼上的先解释:这___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是后面几句话的前提,不要直接跳到第二句话,至此,我想没必要在语法问题上讨论这么多了.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观点.但还是那句话,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称,自然会对讨论过程做出合适评价!


据查,该用户注册多个ID对本论坛某些重要议题进行挑拨离间活动,涉嫌蓄意破乱论坛秩序,根据《[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被取消发言权限——僚人家园理事会 2008.08.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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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9:36:00 |只看该作者

把句话:这汉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这汉人也是最优秀的汉人,南北通婚,从根本上提高我们百越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我们布凤的福气啊!’” 

换成楼主他爹说:这**是最优秀的**,这**也是最优秀的****通婚,从根本上提高俺家的素质,后继有人,留住了部落的春天,也是俺儿的福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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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11:18:00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就是所谓的“身份证壮族”?

网上那些马来种的广西汉族喊打倒壮府喊得最凶了


Fear can hold you prisoner, hope can set you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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