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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立规订纪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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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14:3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的网站获得非营业性许可证后,又面临一次大的调整了!对此,很多贝侬都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但深入思考的除了阿沛贝侬等两三个外,到今天还没看到不同的看法。我自己的意见是,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先把握好自己最根本的追求,有了这个最根本的东西做思考和做建设的逻辑起点,才可以把准方向,避免混乱!因此,论坛要修正规则,制订网坛生存的底线,就要先明确我们的《僚人家园》到底应该是重在“宣传民族文化”,还是重在“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

对这两个办坛宗旨的不同选择,你网站立规订纪的逻辑起点(立足点)就会不同。假如是选择重在“宣传民族文化”,那就意味着,论坛的功能主要是“展示厅”,是宣传阵地,宣传的范围及其讨论的内容就只能主要是僚人文化,与僚人文化无关或者关系不大的话题就可以不讨论,要加以禁止,如有人发表了就要删除,就此而言,其底线确定标准自有自己的指标;如果是选择重在“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那么论坛的功能就主要是一所学校,不仅仅是宣传和展示民族文化而已,而是要进一步地用民族文化来武装人,使之成为十足的“自己人——僚人”,而且要与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结合,培养出“现代僚人”!这样一来,其底线确定的指标以及管理规则就会显然不同!

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我,当然是乐于选择后者做我们的办坛宗旨的,不知道各位贝侬的选择是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7 17:15: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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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5-27 16:17:00 |只看该作者

“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

支持

但我认为二者并不矛盾,宣传才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有人才能发展,才能培养本民族的人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7 16:20:38编辑过]

haeg mbweng haeg m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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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5-5-27 17:36:00 |只看该作者
重在“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

土地 民族 家园 母亲 http://blog.163.com/gaisi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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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5-5-27 17:54:00 |只看该作者

希望壮族在线能成为壮族人变革自身命运的摇篮

无论文化 经济 或 政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7 17:56: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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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7 22:51:00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功能理事会早就已经确定了:“展示厅”就是《壮族在线》网站,“宣传和展示民族文化+学校”的功能放在《僚人家园》论坛。楼主开会打瞌睡忘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7 22:55: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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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12:03:00 |只看该作者

“理事会”?我只是知道筹备中的理事会!至于什么时候开了理事会,理事是怎么产生的,谁是理事了,我没参加过,也没投票过。想打瞌睡也没机会啊!至于理事会确定了什么,也没看到什么理事会的公告或者决议什么的。我明白的是,自从我进入这个论坛以来在各种各样的网站建设建议中,一直坚持的就是这个办坛理念。就算有个秘密的理事会确定了这个办坛理念了,就好啊,再次提出来以示强调嘛!不多强调,不贯彻落实,原先确定了有什么用?

当然,这个论坛现在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个人的网站,想办成什么,我们无非也是说说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12:16: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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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12:55:00 |只看该作者

[注意]贝侬沙龙2004春节出行活动·会议记要 可知,《僚人家园》理事会第一次筹备会议已于2004年01月28日在南宁举行。

[讨论]《僚人家园》理事会章程(草案) 可知,“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名誉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若干、常务理事个人和常务理事单位若干、理事和理事单位若干、特约顾问团1个。第一届理事长由僚人家园理事会发起、创始者担任,第二届理事长开始由僚人家园理事会会议决定。”

壮族在线·僚人家园理事会已于2004年4月敢壮山歌圩期间在田阳宣告成立,但我确实在网站和论坛里找不到相关的报道,不管是在主帖还是回帖里。这应该是一大疏漏,也难怪南粤孤客质疑。

我个人也认为理事会自筹备以来在团体协作方面发挥得不理想,宗旨意识和团体精神应该加强。


Nandao ni xianzai hai bu 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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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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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13:48:00 |只看该作者
南粤孤客站得高看得远,提出了“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这样一个重要选项,我是很欣赏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论坛不是单向的灌输而是双向的互动,论坛主要承担交流功能而非教育功能,即便论坛骨干经常教导他人。因此我认为论坛修订规则应该着眼于确保“生存”和维护“秩序”,至于宣传或者教育,应在版块调整和主题设置中体现。

Nandao ni xianzai hai bu 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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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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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17:09: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南粤孤客在2005-5-28 12:03:22的发言:

……当然,这个论坛现在已经是实实在在的个人的网站,想办成什么,我们无非也是说说而已!


嘻嘻,关于[理事会议]的总版主竟然会不是理事,也不知道会议情况一事;本人属小网虫级别,不太知道具体情况,在第 5 楼的发言也是“逻辑”“逻辑”一下推理的当然而已。如有感觉属出言不逊,还当敬清领导原谅!

不过,在本[理事会议]栏目浏览已多日,故知道《僚人家园》所有的重大消息,都是在该栏目发布的。[理事会]田阳成立,确已有过报道。另外,把《壮族在线》作为静态(单向)、《僚人家园》作为动态(互动)的两个不同功能的网站使用,是大家都知道和习惯了的。

坛主早已经把个人网站贡献出来作为全体僚人的网站,是在本栏目里多次申明了的。《壮族在线》从个人网站到僚人网站是一个必然;目前的注册形式得谢谢红棉,以及感谢其个人勇敢挺身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精神。相比这种精神,我们仅费点小精神参与网站建设的讨论,实在算不了什么。

在制定论坛的规矩上,撇开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说;仅:如果我们论坛的规矩起点不首先以“高压线”为高压线,被“电”倒的当然不是我们这些小网虫,但我们在良心上会对被“电”者惭愧和负疚。

以上发言,不针对任何各楼言论。小见,仅此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17:12: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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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18:00: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南岛在2005-5-28 13:48:59的发言:
南粤孤客站得高看得远,提出了“培养具有自己民族文化的现代人”这样一个重要选项,我是很欣赏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来说,论坛不是单向的灌输而是双向的互动,论坛主要承担交流功能而非教育功能,即便论坛骨干经常教导他人。因此我认为论坛修订规则应该着眼于确保“生存”和维护“秩序”,至于宣传或者教育,应在版块调整和主题设置中体现。

先谢贝侬的美意!看来话可能会慢慢扯远了,当然很多基本的东西争辩一下是好事,尽管没有多少分歧的意见。有关“教育”的问题,传统的看法当然是长对幼、上对下的传授知识的活动,而现代教育就不是这个含义了,它已经是一个人与人平等的互动过程了。请大家不要用传统的狭义教育概念理解现代教育。我说论坛应该成为“培养具有民族文化的现代人”,这里的“培养”并不是说我们几个骨干来“培养”谁,如果真有贝侬这样理解就是大谬矣!我说的意思是我们要营造一种能让人成长的环境!网络论坛的根本特征就是言论及其思想的互动,要“单动(长对幼、上对下的传授知识的活动)”是不可能做到的!人也只有在互动中才能成长。制订新规则时就一定好好考虑这个互动特征了!

另外,有关理事会的事,那是认真不得的,能算什么组织呀?几个贝侬聚在一起喝酒时说的酒话而已,我劝谁都别去把它当真了,是“小社会”,没有什么党派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18:01: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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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22:33:00 |只看该作者
占个位置,想好了再说,我认为这是个严肃需认真对待的问题,建议做主题开会时讨论,如果我有幸参加深感荣幸。另很多东西由于壮族在线和僚人家园的超快速发展,加上僚民族有很多很多的东西要解决,某种角度来讲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家园没有形成严密的组织,大家树目标太多,顾此失彼。甚至很多东西只还停留在理论上,只在家园里发个帖说说就不了了知了,没有去整理去解决,因为我们没有形成专业的组织。即使开个会筹备一台晚会翻译一首歌,都要红棉去亲自跑,虽然他很乐意,可是能忙得过来吗?可有什么办法,他有“手下”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并要以工作糊口甚至养家,我们大部分人真能像红棉树一样为民族不顾一切吗?也许我们不能,也许你只能有心无力,那业余啊,好啊。可是也要有个分工明晰的组织呀。哪种工作该谁做,什么性质的工作该哪位贝侬去做,要一清二楚。奄奄一息的僚民族太需要大家了,需要我们每一个僚民族的子孙来努力。事情太多了,我们要一样一样来,我看理事会就很好,只是它还没落实,也不知具体是人手问题还是什么。打开话门,收也收不住,很多的话要讲啊!刚才还说想好才说的,临时也说一下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8 22:57:47编辑过]

以前因为害怕错过了很多,以后越是害怕的事情我越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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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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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9 20:42:00 |只看该作者
教育当然可以互动。但把“宣传”或者“教育”当作论坛的主要目的,就有预设前提的嫌疑了。我的意见是,“宣传”也好,“教育”也好,应该通过版块和主题设置,以及论坛骨干提供的资料、发表的言论来体现,而不是主要通过论坛奖惩规则来体现。办坛宗旨是否修订,应该另行讨论。不过,今天我们看到了“内部会议”的设立,理事会如何运作的话题有地方另行讨论了,这里我们在会议大厅讨论论坛规则的修订应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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