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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入桂与壮汉互化[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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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 04:30: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文章来源:《壮族论稿》(范宏贵、顾有识 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文章题目:汉人入桂及壮汉人口比例消长考略——兼论壮汉之互为同化
文章作者:顾有识

   壮族是我国南疆的土著民族,是岭南特别是广西地区最早的开拓者。在明末清初以前,壮族还占广西人口的多数。自秦代以还,汉族以客民的身分逐渐移殖广西,至清代末叶已占广西人口的多数。两千多年来,汉族亦为开发广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研究汉人入桂及壮汉两个民族人口比例消长之历史演变,探讨壮汉互为同化之历史过程及其原因,这对于增强壮汉民族间的团结、互助、合作,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推进广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历代史籍中对壮汉两个民族的称谓名目繁多,为便于行文,有必要将这些称谓先作一简单介绍。壮族先民于先秦时期,称西瓯、骆越;汉唐时期称乌浒、俚、僚、西原蛮、黄峒蛮等;宋元时期称土、南丹州蛮、僮(壮)等;明清时期,除僮(壮)、土等称外,尚有稂(原文为[左人右良],下文均以“稂”代替)、沙、侬、板,垅(原文为[左山右龙])、佯、偏等名。此外,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均有以夷、蛮等泛称壮人者。汉族移居广西后,其称谓亦多,或出于自称,或出于他称。因汉人上户籍(宋以元前壮人多不上户籍),故称为民户、齐民、百姓或简称为民;因是华夏之后,称华人;因别于土著,称为客户、客民、客人;因系后来者,称为新民、来人;因从事经济生活有别,称为蔗园人(善种甘蔗),菜园人(善种菜)、耕射人(善农耕)、疍民、疍家(善渔业);因操汉语方言有别,称官人、军人(旧时官吏、军卒多为汉人,且多操北方话,后主要指桂(林)柳(州)话)、白话人(广州话),客话人(客家话)、平话人(平话,亦称横塘话)、嗳人(嗳话)等;因入桂前的祖籍不同,称为北人、中原人、京兆人、中县人、山左人、江右人、粤东人、湖广人,楚人、闽人等。下文凡涉及壮汉的诸种称谓,除特殊者外,不再一一作注。

第一部分

   壮汉两个民族(含其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已有交往接触,但尚不普遍。那时的接触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盲目性。自秦代至民国的二千多年间,汉族逾五岭自北而南,溯西江自东而西进入今广西地区,与土著壮族相错杂居。两族关系遂日渐密切。汉人进入广西地,其主要成分是:

   (一)  戍  军

   (二)  流  民

   (三)  流  犯

   (四)  农、工、商、民

第二部分

   据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广西全区总人口为36 420 000多人,其中壮族12 330 000多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3.8%,汉族22 480 000多人,占61.3%(余为其他少数民族,下同)。以8个地区为单位,壮汉人口比例依次为:百色地区壮81%,汉12.9%,南宁地区(含邕宁,武鸣两县,时尚未划归南宁市)壮71%,汉28.4%;河池地区壮68.5%,汉17.7%;柳州地区壮54%,汉34.4%;钦州地区壮12%,汉86%;玉林地区壮6%,汉93.9%;桂林地区壮3%,汉88.8%;梧州地区壮1.7%,汉94.4%。以广西四个区辖市为单位统计,则南宁市(未含邕宁,武鸣两县)壮29%,汉70.3%;柳州市壮12.4%,汉86.5%;桂林市壮5.3%,汉92.8%;梧州市壮0.6%,汉99.2%。由上列材料可以看出,就人口比例而言,壮族占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居于少数。汉族占三分之二弱,居于多数。就分布区域而言,壮族聚居于广西西部、中部、西南部、西北部,其中尤以左江、右江、红水河、柳江、龙江、邕江流域为众。汉族则聚居于东部、东北部、东南部及大中城镇,其中又以郁江、浔江、南流江、北流江、钦江、桂江流域为多。

   这个壮汉人口比例及其分布状况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非为一蹴而就。总体而言,两千多年来,壮族入口比例由多变少,呈消减之势;而汉族则由少变多,呈增长之势。壮族分布地域由遍布全区而退居桂西,由广变狭,汉族由东而西、自北而南,由狭而广。下面我们就来考查壮汉地域分布及人口比例消长的历史过程。

   商周、春秋战国时期,今广西地是壮族先民西瓯、骆越的居住地,汉族(或其先民)几未涉足。
   秦代以降,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的一千多年间,汉族或因屯戍,或因避乱,或因配犯相继进入今广西地。其中尤以屯戍的官兵为最多,避乱的难民次之。虽然五代以前无壮汉人口比例的确切记载,但壮族人占绝大多数的结论是不会错的。东汉建宁三年(公元170年),时任郁林太守的谷永一次便以“恩信招降乌浒人十余万内属”。唐代中叶,今广西左江一带的黄峒人民发动起义,历100余年,斗争极盛时,占地数千里。从这些记载来看,汉唐时期,壮族人口及势力是相当众多强盛的。

   宋元时期,广西壮瑶“多于汉人十倍”。壮汉人口比例悬殊颇大,壮人仍占绝对多数。即使当时汉族人口最集中的桂东地区,也还是“壮多民少”的局面。以容州(今容县)为例,宋代时尚“夷多民少……击铜鼓,习弓弩。”(1982年人口普查,容县55万多人中,仅有壮族555人,宋代至今未及千年,壮汉人口比例变化之大令人惊叹。)

   明代及至清初的300多年间,汉族人口虽较宋元时期增加不少,但其人数只占广西人口总数的20%左右。据明代史料所载,明弘治九年(1496年)“广西瑶壮数多,土民(此处“土民”系指汉人)数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广西岭徼荒服,大率一省稂人半之,瑶壮三之,居民二之。”如以地域划分,则桂东各郡“民四蛮六”,桂西各郡仅“民什一而已”。

   有清一代,汉族人数大增。清末时,壮汉人口比例已成对半分之势。桂东的浔州、平乐、梧州、桂林、钦州等府地汉人已占绝大多数。据光绪六年(1880年)成书的《北流县志》所记:“前通志内载,北邑瑶壮有鸡儿坡、南录、茅田、那留、沙峒、龙塘、大罗、安乐、黄稍、志宇、相思、古架,俱在县南。今考北流有瑶无壮,鸡儿坡各村久属民居。”上文提及的容县,在宋元时尚属“夷多民少”,至清嘉庆间已“土著实虚。”再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问以跣足吹芦诸事(指壮瑶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虽白首亦复茫然。”桂西,桂中地区与桂东的情况不同。那里的汉族人口虽比前代有明显的增加,但在总人数中,壮族仍占多数。李绂在《请展广西案件限期疏》中指出:“粤西南(宁)、太(平)、柳(州)、庆(远)、思(恩)五府属各州县多属荒山蛮峒,瑶、壮,伶、稂十居七八。”其中南宁府属的横州(今横县)在清乾隆间“壮为独多,所谓民一壮三也。”永淳县(今属横县)“多属土著壮民。”柳州府于康熙末,辖二州十县,“东西八百里,重山迭嶂,民居其三,蛮居七八。”柳州府属的来宾县“壮多民少”,迁江县(今属来宾县及合山市),“民少而壮多”。庆远府“在西北极境,……郭以外,民家一而瑶壮之穴九……国朝康熙间,壮七民三”。庆远府属的河池县在道光年间“瑶壮十居八九,不通汉语,不学技艺,不为商贾。”镇安府于光绪间“城郭军民杂处,……郭十里外,俱壮夷,椎髻跣足,间道汉音。”百色一带在光绪间“瑶壮错处”,汉人为数极少。思恩府地情况与百色厅大致相同。以上五府一厅,辖地相当于左江,右江、红水河、柳江、邕江及郁江上游流域,即今南宁、百色、河池、柳州等地市所属各县,至清末时,壮汉人口比例为“壮七民三”到“壮八民二”之间。

   清末至民国数十年间,壮汉人口比例又有变化,由壮汉对分变为壮四汉六。据1946年记载,汉族“约占全省人口百分之六十”。这个人口比例格局至今无大变动。

   从以上壮汉人口比例消长变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秦代至元代的1500多年间,壮汉人口比例变化甚微,为壮九汉一,由此以下至明嘉靖间的200年,为壮八汉二,再从明代中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400年间,为壮四汉六。很显然,壮汉人口比例之消长变化以明清以后的数百年间最为迅速,究其原因,大致有二:

   (一)明清以后,汉人入桂的人数有迅速增加之势。……

   (二)明清以后,大量壮人同化于汉人之中。……

[文章较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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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王朝对壮民屡施征剿。如唐代用兵于西原黄峒,宋代伐侬智高,明代平田州、思恩之乱及镇压八寨、古 田、府江起义等,无疑都是强迫同化政策的集中表现。其中在败侬智高之后,赵宋王朝对侬部亲属实行灭族,对侬峒百姓则以赐姓的名义逼其“从良”,改为赵姓。 侬峒壮人为免杀头灭族之灾,一部分更姓从赵,一部分则忍痛割爱,将侬字省去人旁,以农为姓。

如农()氏早在唐宋间即是壮族的大姓之一,称侬峒,人多势强。宋皇佑间,族人随其首领侬智高反宋,后为宋将狄青所败,改侬为农,农姓应为正牌壮人无疑,但在某些农氏家谱之中,竟有“先祖随狄()自山东南来”之类的说法。农姓壮人先于狄青“征蛮”而存在,何以后于狄青而南来?实 在谬误离奇。韦姓亦是壮族大姓之一,遍居于桂西各地,然其家谱也和汉代的名将韩信攀亲,说韦姓出于韩信之后,因韩信被他人诬告谋反,为吕后所杀,其族人 (或说韩子)出逃至广西落户,为求性命计,遂隐去韩字左边,取韦为姓。“韦姓韩裔”之说谬误亦多,仅以人口繁衍之速度而言,若以韩信之一二后人,决无可能 造成人口如此众多的韦姓壮人。

壮人中无论土官平民,就攀附汉人家谱族谱之事而 言,其民族意识是不正常的,不管他们是否自觉意识到这一点。这其中的原因,前人也曾从不同的角度去寻找。有人认为这是壮人“敬慕华人”所至,有人认为壮人 非是土著而是外来。如上二说,前者虽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壮人中确有“敬慕华风”,下文将涉及此问题),后者出于错误(持壮人“非土著”论者今几已无 人)。笔者认为,在剥削制度下,由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原因,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备受非难,其民族意识的产生、发展严重受阻,因而出现了 像壮族这样的扭曲形的民族意识是不足为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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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壮族论稿》(范宏贵、顾有识 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文章题目:汉人入桂及壮汉人口比例消长考略——兼论壮汉之互为同化
文章作者:顾有识

第一部分

   壮汉两个民族(含其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已有交往接触,但尚不普遍。那时的接触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盲目性。自秦代至民国的二千多年间,汉族逾五岭自北而南,溯西江自东而西进入今广西地区,与土著壮族相错杂居。两族关系遂日渐密切。汉人进入广西地,其主要成分是:

   (一)  戍  军

   此系历代封建王朝出于军事目的,从汉族地区调遣到广西屯戍的官军,后落籍广西,遂由兵变民。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征服岭南后,即发五十万官兵和“罪人”南戍五岭,“与越人杂处”此为人数众多的中原汉人进入今两广地区定居的最早记录。东汉光武年间,伏波将军马援率兵南征交趾,事平之后,留兵今广西地以戍边。唐代中叶,西原黄峒(今左江一带)壮族人民不堪封建朝廷的残酷欺诈,在黄乾曜、黄少卿等人领导下,揭竿起义,历一百余年。斗争极盛时,“合众二十余万”,“占地数千里,南距雕题交趾,西控昆明夜郎,北泊黔巫衡湘”。唐王朝从江西、湖北、湖南等地调重兵前来镇压,事后于邕州(今南宁市)等地留兵耕守。北宋皇祐间(1049—1053年),壮人首领侬智高率众反宋,立国称王。宋朝廷派狄青领数万大军征侬智高。事平之后,留下的戍兵“逾二万四千人,以四千人屯邕州(今南宁市),二千人屯宜州(今宜山县),千人屯宾州(今宾阳县),五百人屯贵州(今贵县)”。此后,赵宋王朝为加强对壮族地区的控制,在今桂西的左江、右江、柳江流域一带设立寨这一军事行政机构。每寨管辖若干个土州、县、峒。寨筑城堡营盘,由汉官提举领官兵屯防。左、右江一带屯兵五千人,分驻横山(今田东县城)、太平(今崇左县城)、古万(今崇左县江州)、湖润(今靖西县湖润圩)、迁隆、永平(均在今宁明县境内)等寨。柳江一带屯兵八千人,分驻武阳(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融州(今融水苗族自治县)等寨。钦州一带屯兵五百人,分驻如昔、抵桌二寨。元代初,在静江(今桂林市)设宣慰司元帅府,并在宾州等地设万户府。元帅府、万户府下辖千户16所、百户116所、隘口128处、壮寨18处、屯田9处,“各以汉军及新附等军戍焉”。至元二年(1262年)时,元朝廷又“发湖湘万家,屯田广西”。明代在广西设卫、所、巡检司等各级军事机构,以旗军驻守。这些旗军“子孙世及”,世袭为屯兵。仅据洪武年间统计,前后发往南宁卫的旗军就达20146名。此外,明代时,广西壮瑶人民先后发动了八寨起义、古田起义、大藤峡起义,朝廷调各省大军围剿镇压。事后留军戍守,如明“永乐初,调湖广、贵州军征广西蛮,遂留戍其地。……留楚军万人,分戍桂林、柳州、平乐诸邑。……其戍守梧州,则粤东军,原以万数。”

   (二)  流  民

   即汉族难民。古时中原一带、大江南北战乱尤多,灾祸频仍,而广西位于边陲,相对安定。故每于动乱灾荒时期中原难民便举家、举族、举村南逃入广西,寻求生计,占籍为民。秦王朝时多行暴政,仅传二世而亡。时赵佗在今广州称南越武王,治理今两广地区,政治较为清明,社会亦相对稳定,加上赵佗主张“和绥百越”,鼓励越汉通婚,故中原百姓南来者不乏其众。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中原一带战祸连绵,民无宁日。数百年间,难民源源南逃。在今广西南部的合浦一带,“自汉末至五代,中原避乱之人,多家于此”。三国时,广信(今梧州)汉人士燮及其父亲、兄弟皆官至郡守,声闻四方,“时天下丧乱,中国士人往依者以百数”。五代时,亦有难民定居于钦州一带,“北人,语言平易而杂以南音,本西北流民,自五代之乱,占籍于钦者也。”南宋末,元军南下伐宋。时江西广丰人张天宗组义民投文天祥抗元,后为元军所败。张天宗遂率部众及一部分难民退入广西西南边陲的归顺州(今靖西县)落籍。他们垦荒种地,自组峒官,继续使用宋朝德祐年号,经数十年后方知宋朝已经灭亡。此外,宋朝灭亡前后,难民流入广西的记载尚有多处。如在容州(今容县)一带“宋南渡后,北客避地者多”。在柳州、三江一带,“六甲人,宋大观元年,金兀术侵扰中国时,福建河民曹、荣、龙、李、潘、杨、欧、马、兰、侯、龚、谢十二姓由福建汀州逃难,经广东达柳州,而至古宜(今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城),沿河以居,生齿繁衍,历元及明,史称其为民。”明代时,在今田林一带“沿及明末,流寇蜂起,中原鼎沸,内地居民避乱迁徙而来。”汉族难民流入壮族地区,直到抗日战争时期仍见于记载。内地沦陷区难民入桂后,先在桂林、柳州、南宁等大城市落脚,城市陷落时,转往宜山、河池、南丹、龙州等县镇,最后又向非沦陷区的右江、红水河一带转移。抗战胜利后,难民中经济条件较优者自然能返回故里,而贫穷潦倒者只得落籍壮乡,或垦荒种地过活,或经营小本生意为生。据解放后对南丹县月里乡的调查材料,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日军第二次入侵广西,省内省外汉人都向边远山区疏散,因此月里乡一带人数大增。日本投降后,不少汉人在此落户。月里街由原来的60户增加到120多户。

   (三)  流  犯

   秦至清代二千多年间,今广西地被封建统治者列为“蛮乡奥区”、“极边烟瘴”之地,是发配军犯、流放罪人、贬谪官吏的地区之一。《三国志》载:“自斯(指秦汉)以来,颇徙中国罪人杂处其间。”《柳州县志》:“柳州为百粤地,古弗属,秦汉始置郡。……列在南徼,去国万里,自昔见放远者所徙谪也。”《粤西偶记》:“粤地(此指粤西,即今广西)外连交趾(今越南),内杂僮(壮)瑶,古来安置迁客之地。”从记载看,流犯人数亦相当可观。如秦始皇徙数十万人戍岭南,其中就有相当大的成分是“赘婿”等罪人(秦时,中原一带,凡入赘者,被视为“寄猪”,列为罪人)。唐代时,“自贞元(公元785—804)已来,衣冠得罪流放岭表者,因而物故。子孙贫悴,虽遇赦不能自还。凡在封境者,钧(笔者按:卢钧,时任岭南节度使)减俸钱为营槥椟。其家疾病死丧,则为之医药殡殓;孤儿稚女,为之婚嫁。凡数百家。”据《清文献通考》记载,仅清朝乾隆元年至四十八年(1736-1783年)间,罪犯发配地中提到广西的就有二十一条。罪犯种类有“偷盗”、“窝盗”、“积匪”、“抢劫”、“逃犯”、“偷刨人参”、“啯匪”、“歃血订盟”、“结拜聚众”、“逃兵”、“子孙忤逆”、“邪教案”等。如乾隆元年(1736年)“改定汉人发配之例……如强盗免死及窝盗三人以上之犯,发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极边烟瘴地方”。乾隆十八年(1753年)“逃犯……即发往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极边烟瘴地方,定其自行生理。”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广西按察使袁守侗向刑部上言中称:广西每年解到军遣,“每府多至二三百名”。可见流犯人数之多。

   (四)  农、工、商、民

   旧时广西地广人稀,荒地特多。内地各省开发较早,地少人多。故汉族农民多向广西垦殖。宋代时,广西“地带蛮夷,山川旷远,人物稀少……一郡不当浙郡一县”。明代时,广西境内“陆行竟百里无人烟”。即使在横县一带,也还是“膏沃之地,皆一望芜莽”。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广西巡抚林绍年给朝廷上了一道《变通章程招商垦荒折》,折中称:“窃查广西土旷人稀,官荒本多,叠经兵燹,户口流亡,民荒亦多。……本年二月,臣自黔来桂,道经柳郡各属,所见类多平芜,不惟耕种乏人,即牧畜亦不多见。”同年,度支部和农工商部对该奏作出答复,亦言内地各省人满为患,而广西边宇地空,故应照“湖广填川”之法“广招客民开垦,以为兴利固圉之谋”。迟至民国末期,全省尚有可耕荒地七千万亩。桂西、桂中各地“废地特多,旷野童山,弥望皆是。”其中,南丹县“人寡地多,本县面积约五千六百方里,而人口不过万户。行旅数十里之遥,往往不见人烟”。思乐县(今属宁明县)“萦江(明江)两岸,多平野旷野”。来宾县“荒瘠平原,弥望皆是”。隆山县(今属马山县)“至今人口分布犹未到者,则有民治乡之西隅,有荒地约20余华里。兴隆、上龙、扬圩包夹处有荒地约40余华里。又有李圩乡西南隅及林圩乡正南隅共有荒地约30余华里。通计面积颇宽,素为箐山密林,沓无村落人口”。其他各县的情况亦大体如是。广西地多,可任人们随意开垦种植,如系开生荒,还可全免或减税粮若干年。在那些两不管(流官、土官)的山地,甚至可“不上赋”。加上壮人自古以来极少排外性,对外来汉族人一概欢迎,主客友好共存。因此汉人农民源源从内地各省进入广西,劈地造田,开山种地,落户安家。

   广西地区,自古以来自然经济根深蒂固,工商业极不发达。特别是桂西壮族聚居区,工商更为落后。而内地及沿海各省如广东,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工商业相对较为发达,通商贾之道,精技艺之工的能人所在多有。因此,沿海及内地各省的工匠、商人纷纷进入广西经营工商获利,继而落籍城市、县镇、乡圩。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历代史不绝书。明清时期,梧州“盐商木客,列肆当圩多(广东)新顺、南海人”宣化(今邕宁县及南宁市)“盐槟丝(木台)之利,陶渔珍错之息归客户”。永淳县(今属横县)“隶籍市廛,或贾或艺,多粤东人。”柳州“城厢内外……凡荷戟从戎之士暨四方宾旅商贾之流多异省人,终鲜土著”。思乐县(今属宁明县)“殆清初广州人至本县经商,因而落业不归者”。龙州“自清光绪中叶中法战争,大军云集,粤东商贾喁尾而来……及龙州为通商口岸,粤商遂争相积极投资,始成巨埠。以故商场牛耳执于粤入主手,而土著之人皆迷于贱商”。来宾县“县境商民,强半属广东籍。……凡绘画,丹漆暨雕刻结构稍涉于钩心斗角者如屏窗、几榻之属皆桂平、贵县或广东、湖南外来之匠为之。裁缝之工,道光以前县城西门列肆而居皆江西人,多至二三十家,咸丰后来者多湖南或广东人。……石工亦多湖南人”。据解放后的调查材料,南丹县月里街于解放前有行商27家,他们全是外省外县的汉人。其中广东、湖南、贵州籍各占3家,四川籍5家,广西宾阳籍13家。月里街解放前经营车衣、铁工、理发、弹棉、染布等手工业的共15户,全是湖南、贵州、广东和广西宾阳等地的汉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壮族居民,虽远在百年之前已开设铁厂,炼铁铸锅。但铁厂里的技工,从清咸丰间直到1956年高级社成立之前,都是由外地汉族担任的。

提请留意:
1.『 旧时广西地广人稀,荒地特多。内地各省开发较早,地少人多。故汉族农民多向广西垦殖。』
2.『 广西地区,自古以来自然经济根深蒂固,工商业极不发达。特别是桂西壮族聚居区,工商更为落后。而内地及沿海各省如广东,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工商业相对较为发达,通商贾之道,精技艺之工的能人所在多有。因此,沿海及内地各省的工匠、商人纷纷进入广西经营工商获利,继而落籍城市、县镇、乡圩。』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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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 04:45:00 |只看该作者
文章来源:《壮族论稿》(范宏贵、顾有识 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5月第1版)
文章题目:汉人入桂及壮汉人口比例消长考略——兼论壮汉之互为同化
文章作者:顾有识

第二部分

……很显然,壮汉人口比例之消长变化以明清以后的数百年间最为迅速,究其原因,大致有二:

   (一)明清以后,汉人入桂的人数有迅速增加之势。

   刘锡蕃在《岭表纪蛮》一书中断定:“桂省汉人自明清两代迁来者。约占十分之八。”这就是说,在明清以后的400年间,汉人人桂的人数要比明以前的1600年多几倍。这其中的原因并不难解释。在明清前,汉人人桂者多系被动原因,如从军令调遣而来屯戍是邦;因犯科触律而被强行放逐“蛮区”;因避战乱灾祸而流落壮乡,故其人数自然有限。况且这些被动而来的汉人或因战事而亡,或因不服水土而丧生。幸存者亦少得安生,日子艰难,甚至连娶妻育子也成为难事,因而生齿不繁,人物不旺。明清以后的情形则与前代大不相同。这一时期,入桂汉人之中,除了被动而来者外,还有大量汉族农民、商民、手工工匠视广西为创业之乐土而自觉进入桂地。业农者有大量处女地任其开垦种植,且年可数收,吃穿多能自给;业商者或挑担串寨,亦销亦购,获利颇易,或落籍城镇,投资开店,获利丰厚。业工匠者,多于圩场、村寨落脚,靠金、木、石、泥等技艺营生,可过小康生活。此等农、工、商人较之于军卒、流犯、逃难者相对安定,生活较有保障,因而生齿日盛,人口得以高速增长。

   (二)明清以后,大量壮人同化于汉人之中。

   壮人汉化之时间、程度、人数在桂东、桂中、桂北、桂西各地的情况不一。东部、北部的玉林、梧州、钦州、桂林等地,壮族汉化的时间最早,人数亦最多。中部的柳州地区次之。西部的南宁、百色、河池地区再次之。壮人被汉人所同化,其原因较为复杂。按历史的本来面目,不外乎是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而有时两者又互有联系。
强迫同化,即是统治阶级通过行政命令、军事暴力等手段,强迫某一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改变其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其它民族特征,使之同化于另一个民族之中。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大多实行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故强迫同化之举时有发生。如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在历史长河中,壮族中之一部分也是强迫同化的受害者之一。

   在军事方面,封建王朝对壮民屡施征剿。如唐代用兵于西原黄峒,宋代伐侬智高,明代平田州、思恩之乱及镇压八寨、古田、府江起义等,无疑都是强迫同化政策的集中表现。其中在败侬智高之后,赵宋王朝对侬部亲属实行灭族,对侬峒百姓则以赐姓的名义逼其“从良”,改为赵姓。侬峒壮人为免杀头灭族之灾,一部分更姓从赵,一部分则忍痛割爱,将侬字省去人旁,以农为姓。在政治上,对壮人有诸多歧视和欺侮。如地方流官召见各土司壮官时多不给予“礼坐”之待遇,土官只能垂手低头,听任训斥,几同犯人一般。对壮人之种种称谓均一律加上犬旁,侮其为“人如禽兽”,进行赤棵裸的人身攻击。对壮人的文人秀才,多讥为“文章恶烂”。清乾隆间,武缘县(今武鸣县)壮人刘定遒(辶卣),靠其聪明才智和刻苦用功,考中进士成为粤西名流。然在功成名就之前,亦遭他人欺虐。傅刘定遒赴京赶考,路过孔子家乡山东曲阜时,中原才子以“西鸟东飞,满地凤凰难下足”之上联要刘作对。此联含有“广西蛮人,笨鸟无为”之讥。刘愤于被讥,遂以“南麟北走,群山虎豹尽低头”之下联回击,中原才子瞪目语塞。对壮族的风俗习惯、文化特点,因“与华迥异”,多被历代统治者斥为“伤风败俗”而禁革,以推行大一统的“夷华同风”。以歌圩为例,壮人自古以来酷爱唱“欢”(歌),以歌代言,每年春秋间有歌圩之盛举。此本为良风佳俗,无可非议,然明清以来,竞屡遭禁革的厄运。清代在思恩府(府治在今武鸣府城,辖地相当于今武鸣、马山,都安一带)、镇安府(府治在今德保县城,辖今德保、靖西、那坡等县地)等地曾再三出示禁歌,至令壮民怨声载道。民国间,歌圩亦被列入桂省当局“改良风俗委员会”重点禁止的“陋习”之一。因遭壮民反对和抵制,当局竟于每年歌圩期间,派出兵警公干人员四出弹压,至使流血事件时有发生。对壮族的语言,往往被污为“鸟言兽语”,多般歧视。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这些强迫同化之行为代代相沿,愈演愈烈。其结果是壮人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使壮人的民族意识在压抑中成长,变为扭曲形。在历史上,一部分壮人不敢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是壮族即是这种扭曲形民族意识的具体体现。这部分壮人中,或称自己为“说土话(壮话)的汉人”;或标榜自己是“老汉人”(因是土著,与后来入居之汉人比,是为老);或更有甚者,附会攀亲,伪造家谱族谱,将其先祖列入汉族之宗。就伪造家谱而言,无论在正史、野史,民间之中,所在多有。如农(侬)氏早在唐宋间即是壮族的大姓之一,称侬峒,人多势强。宋皇佑间,族人随其首领侬智高反宋,后为宋将狄青所败,改侬为农,农姓应为正牌壮人无疑,但在某些农氏家谱之中,竟有“先祖随狄(青)自山东南来”之类的说法。农姓壮人先于狄青“征蛮”而存在,何以后于狄青而南来?实在谬误离奇。韦姓亦是壮族大姓之一,遍居于桂西各地,然其家谱也和汉代的名将韩信攀亲,说韦姓出于韩信之后,因韩信被他人诬告谋反,为吕后所杀,其族人(或说韩子)出逃至广西落户,为求性命计,遂隐去韩字左边,取韦为姓。“韦姓韩裔”之说谬误亦多,仅以人口繁衍之速度而言,若以韩信之一二后人,决无可能造成人口如此众多的韦姓壮人。其他如莫、黄等壮族大姓,早在唐宋时期,即分别掘起于桂西北、桂西南一带,人数众多,势力亦盛。然而在后代编就的莫、黄家谱中也多伪称其先祖为来自内地各省者。另外,据正史、野史、方志及家谱、族谱的记载,广西土司官中的岑氏、李氏、许氏、莫氏、黄氏等,竟无一家可列为土著壮人,这当然与史实相左。本来,广西各土司官多是各部壮民的酋长首领。唐代设羁縻州、县、峒,宋代设土司府、州、县,明代还设安抚司、长官司等,均任用壮族首领豪酋为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知峒、土长官司、土安抚使等职,并得以世袭其位。这些土官是土著壮人应是定论。

   如上所述,壮人中无论土官平民,就攀附汉人家谱族谱之事而言,其民族意识是不正常的,不管他们是否自觉意识到这一点。这其中的原因,前人也曾从不同的角度去寻找。有人认为这是壮人“敬慕华人”所至,有人认为壮人非是土著而是外来。如上二说,前者虽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壮人中确有“敬慕华风”,下文将涉及此问题),后者出于错误(持壮人“非土著”论者今几已无人)。笔者认为,在剥削制度下,由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原因,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备受非难,其民族意识的产生、发展严重受阻,因而出现了像壮族这样的扭曲形的民族意识是不足为怪的。解放以后,党和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壮族人民获得了发展自己经济、文化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壮人的民族意识将随着壮族的进步和繁荣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而扭曲形的畏族意识将作为历史的陈迹存于史册。

   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有本质上的区别。自然同化是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长期交往,一个民族(或一部分)接受另一个民族的影响而丧失自己的民族特点而变成为另一个民族的一部分。就广西的具体情况而言。壮汉之互为自然同化是广西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其同化的人数来说,壮同化于汉多于汉同化于壮;就同化的地区来分,壮同化于汉者多发生在桂东、桂东北、桂东南及各大中城镇,汉同化于壮者多发生于桂西、桂西南、桂西北。

   我们先着重考察壮族汉化的情形。桂东地区,容县一带,唐前为“瓯骆杂处”、“俚僚所居”,宋时“夷多民少”,其俗“鼻饮跣足,好吹葫芦笙、击铜鼓、习弓弩、无蚕桑,缉蕉葛以为布、不习文学、呼市为圩、人性轻悍、重死轻生”。明永乐时,已“今则衣冠礼乐并同中州,试艺之士科不乏人”。再至清光绪间更“(糸玄)歌成俗,蚕织偏兴。问以跣足吹芦诸事,虽白首亦复茫然。盖渐染薰陶,日新月异,炳焉与中土同风矣”。梧州一带,宋元以前尚有“川浴(男女同川而浴,古代壮人习俗之一)山讴,手搏鼻饮”,“椎髻跣足,婚聘多用槟榔,男多出赘”等壮俗存在,而至清代时,这些壮俗已经成为“旧事”,“今虽僻远乡落,亦知以陋习为耻,彬彬日变矣”。岑溪县一带,在清“乾(隆)嘉(庆)以前,蛮汉各族犹分畛域”,而至清末时,蛮汉“则完全同化矣”。桂平县一带,明代以前,“民蛮杂处”,清代时,蛮人“或以礼族同化,或遁迹林箐”。桂东北地区:全州县壮民“自宋元以来,喁喁向风”。至明末清初时,已“入编户,亦为赤子,安问壮与民也。且壮之奏贡赋垂七十余年,夷尽变而夏矣……夷汉同风,是在司牧者哉”。灵川县“旧时多壮居,青衣绿绣”,明清以后“壮渐与汉民同,且有读者入庠,与汉民同婚姻者。习与汉处,久而同化,与旧日所记迥殊矣”。贺县、昭平、平乐—带,明代以前,壮人犹多,“其俗重鬼,常以鸡骨卜,鸣铜鼓,削竹筋为箭”。清代以后,壮人“风声气习,视源湘(湖南)以南犹伯仲”。桂东南的合浦县一带,隋唐时期尚多俚僚,但至明代时已“衣冠礼乐盖斑斑然矣”桂中地区:柳州市在唐代前为峒民所居,“异服殊音”、“重译乃通”。自“柳子厚(即柳宗元)出守是邦,一振文教,翕然向风,骎骎然有诗书礼乐”。象州县到清同治间,“壮久习华风,渐更夷俗,其衣装则已改矣,其语言则已通矣”。来宾县至民国间,“县境语音虽分土、客、侬、闽、粤五种,……平日往来交通,苟非不出户庭,即妇孺亦皆通官语(指桂柳话)”。

   以上情况说明,自宋代以后,桂东壮族已开始自然同化于汉的进程,至清代时基本完成(明清时又从桂西土司地区调稂兵到桂东耕守,后来也同化于汉)。桂中地区到清代时,一部分壮人亦开始同化于汉人之中。在历史上,壮人汉化的人数无确切的记载。民国间,有人作了粗略的估计,认为“大体城市平原之蛮(此主要指壮人)多整个同化,其人数约占全蛮十分之五”。若这个估计接近于正确,则今广西的汉人中有上千万是从壮人同化进来的。在桂西地区,壮人极少同化于汉,倒有一部分汉人壮化了。其原因是桂东与桂西的条件不尽相同。

   在经济上,桂东平原较多,自然条件较优,壮人的生产水平与汉人差别甚微;桂西则山多于田,自然条件较差,不少地方长期处于粗放耕作制的阶段,其生产水平与汉族地区相比差距甚大。在政治上,自秦汉在今广西地区设立郡县伊始,桂东即实行流官制度,中央王朝的“王化”能贯彻始终;桂西则自汉唐实行羁縻制度,宋代实行土司制度,直至明清才逐渐改土归流。在一千多年的土司时期,桂西壮民因“故俗而治”,不行“汉法”,故“王化”最晚。在文化上,桂东早在唐宋时已设书院,接受汉文化较早,科举之士历代多有其人,桂西大部分地方在明清改土归流后才创书院学堂,接受汉文化晚了数百年时间,因文教不兴,故科举之士鲜少,儒家之道的影响亦不及桂东地区。在民族通婚上,汉人足迹先达桂东,与壮杂处,故壮汉通婚以桂东为最早。通婚中,为夫者多为汉男,为妻者多系壮女,其后代计入父系,是为汉人。在语言上,桂东之汉族流官,以汉语作为行使权力的工具,而城镇圩场,商业多操于汉人之手,商人贸易亦以汉语为交易的主要语言。至于书院学堂,讲的尽为四书五经、书言子曰,自然是汉语汉文。由于汉语在实际应用中的特殊地位,壮人需要学习汉语文方能在官司、互市、科考、仕途等方面求得进取。桂东壮人,开初以壮语为唯一语言,继而粗通汉语,再而壮汉语兼通,最后失去壮语,改操桂柳话、白话、客家话等汉语方言。桂西则不同,土官是壮人,说壮语;圩场交易壮话为第一语言;书院学堂少,一般壮民无法学习汉语文;桂西壮人早在唐宋时期,即普遍使用壮族方块土俗字。在风俗习惯上,桂东壮人由于受到汉人的长期影响,逐步放弃了自己的部分习俗,变为“夷汉同风”。有趣的是,今广西的汉族中,吸收和融合了不少的壮族风俗,如葬俗上的“拾骨葬”(二次葬),婚俗上的“坐家”(不落夫家),文化上的善歌唱,饮食上的杂食(蛇、狗、鱼生),劳动分工上的女强于男,妇女衣着上的尚黑、尚青及宽裤脚等等。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今日广西汉人中已含有为数众多汉化了的壮人,其结果造成了汉族血统上的混杂,文化上的多元,风俗上的壮味遗风。这便是前人曾经指出的广西汉人是“一种新血系”,“情智上之一种新势力”。徐松石在《泰族僮族粤族考》一书中甚至断言:“今日岭南人,包括两粤地方的居民,还带着百分之七十的僮(壮)族血质”,因而壮人是“伟大的母亲”,如歧视壮人,则是对自己母亲的侮辱。即便具体的血质比例至今仍无法在科学上得到验证,但就壮汉关系密切这个基本点而言,此说当是正确无疑的。

   应该指出,在广西壮同化于汉不是唯一的历史现象,而汉同化于壮也是历史上的事实。壮汉互为同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历史上壮汉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那种认为汉族先进,少数民族落后,只有先进民族才能同化后进民族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最少广西的情况可以作证。汉人入居今桂西壮族地区,始于唐宋时期,较之于入居桂东晚了几百年时间。自明清时期桂西各土司相继改土归流之后,汉人人居桂西者才逐渐增多。一般来说,在改土归流前进入壮区的汉人基本上同化于壮族之中,改流后入居的汉人亦有一部分壮化。史藉不乏这方面的记载。地处左江流域的新宁州(今属扶绥县)“本诸苗地(“苗”泛指少数民族,此指壮族而言),然遍问土人,其远祖自外来者,十之八九。初至多在城市,渐而散处四乡,与土民结婚,通声气。数传后,岩栖谷隐,习惯自然,人人得以壮瑶目矣。非瑶而瑶,非壮而壮,其居使之然也”。这就证明,今扶绥的壮人中有一定数量的汉人同化进来。“非壮而壮”是汉人壮化的绝妙写照。地处桂西南边陲的思乐县(今属宁明县)“本县在秦汉时代,皆夷僚所居,至宋始有汉人来此居住……惟居留代远,言语均为土著”。隆山县(今属马山县)“清咸同间(1851—1874年)土族与客族情犹末洽,如东区(古零土司)陆、黄、潘、马四姓客族与原始土族之间,西区之屈、蒋二姓客族与当地及中区土族间,南区(兴隆土司)之彭、胡、陈三姓客族与当地土族间”,还经常发生械斗,而“民十(1921年)以后,土客同化,性情融洽,其畛域之观念已消灭于无形矣”。隆山县的情况表明,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壮汉两族由械斗而和睦相处,最后趋于同化。在左江、右江、红水河、柳江各流域,宋代时汉族官兵曾到这里设寨屯守。虽然他们拥有武力,但终因只能控制一些军事要地,孤寨土城,处于壮民的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婚要娶壮女,交往要学壮话,饮食起居渐随壮俗,久而久之,遂为壮人所同化。此即前人曾经指出的壮族“能使战胜之汉族与之同化”。明代王土性在《广志绎》一书中写道:“右江三府则纯乎夷,仅城市所居者民耳,环城以外,悉皆瑶壮所居……其初改土为流时,止造一城,插数汉民于夷中则已”。这就说明,即使改流之后进入壮区的汉人,因其人数较少,后来也同化于壮族之中。上文提到的壮族家谱,在追述其先祖的籍贯时,多言来自于外地各省。我们剔除其中的攀附伪造者外,应该承认,其中的少部分家谱所记是为事实,这是因为在壮族之中,确实包含着一部分壮化了的汉人。

   本文追述了汉人入桂之历史及广西壮汉人口比例之消长演变过程,并分析了壮汉互相同化这一历史现象,其目的是为研究壮汉关系史提供一些史实,并为现阶段宣传、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供一些历史依据。在历史的长河中,壮汉关系的主流是良好的,这使我们引以为欣慰。广西要振兴,各民族要共同发展繁荣;就必须正确处理好民族关系。可以相信,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壮汉两个民族将继续携手合作,为广西的建设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抄录者注:原文以①②③形式引注资料来源,因过于繁杂,抄录时已将其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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