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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的过患和放生的功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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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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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22:02: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从前,嘎达雅那尊者所说的:“口食父肉打其母,怀抱杀己之怨仇,妻子啃食丈夫骨,轮迴之法诚稀有。”是此类现象的真实写照。一边吃着被杀动物的血肉,一边用石头打身旁的母狗,昔日杀害自己的仇人投生为自己的孩子,前世的父母与丈夫却转为旁生(注:畜生道物种)。也就是说,家乡境内的野兽,和自家门前的牲畜必定都是因为贪爱执着而投生的。因此,屠宰野兽与家畜大多数都是在残杀自己的父母、子孙!这无法想像的过患也就不必说了。因此,没有比杀生果报更严重的了,也再没有胜过杀生的罪业了!!

      佛在经中亲口说过,杀一众生需于地狱中受煮一中劫。相当于人间数多亿年的一中劫间不能解脱。所以,戒杀、放生在世间中是稀奇罕见之广大法事。

      那么,在此也应当宣说戒杀、放生之功德。

      诶玛火!那莫贝诺札那!顶礼根除轮迴之圣尊!

      有这样的一则公案:久远以前,在印度有一位外道国王名叫哲坚,由于他酷爱温热的血肉饮食,结果屠杀了数以万计的无辜众生,以此异熟果经十八层地狱堕入到金刚地狱感受痛苦,每百次死亡、每百次复活都是堕入此地狱。阿难尊者亲眼目睹了不清净众生的痛苦后,请问世尊原由。世尊告言:“此人是感受喜好血肉饮食,杀害众生之异熟果报。”其后阿难又急不可待地去问阎罗法王:“此人可有解脱之法?”阎罗法王郑重地说:“欲令彼人脱离恶趣,在世间界中放生便可解脱。”于是阿难立即为那人放生,结果使他从金刚地狱中解脱出来。

      功德:“放生与受持比丘戒功德相同。放一只羊可清净堕一次恶趣的罪业;放一只山羊可清净堕七次恶趣的罪业;即便是在世间中杀了百人百马的罪障,也可以通过放十一条生命而清净;放十三条生命可清净万劫的罪业。放生还可以延年益寿,对于寿命已尽、三日定死的人来说,放十三条生命一定能延长三年寿命。残杀所放的生命,罪过等同杀一百个人的罪业。此等无量罪过是世尊在经中宣说的。善哉! ”

       放生的功德是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说,因此诸位当诚信不疑。人在一生中,应当尽可能投身于救护庞大、微小一切有情的生命,以及放生的事业中。尤其是宰杀野生动物的人们应当以自己如何重视生命推及众生,以猛厉难以忍受的追悔心、精勤忏罪戒犯。

      如果想尽快清净一切罪业,就应当发起最大的精进-唯一放生,救护生命。就算是鱼、泥鳅与昆虫的生命也要竭尽全力挽救,其功德无有差别,众生的身体虽有大小不同,但是珍爱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无有差别。尤其是在功德成十万倍增上的吉日里(如四月初八等佛节),更应当精勤放生。

      如是吸烟饮酒以及捕杀野生动物的过患已略说完毕。随喜转载,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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