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圈电话,从南宁市法制办找到南宁市民委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771-5530433,一个女的接听,态度还好。从这个投诉电话获得壮文管理办法监督施行部门的实际负责部门电话0771-5530431、515080,从一打通就挂断到打通有人接听又挂断再打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换了一个男的接听,态度很好!通过这个接电话的人联系壮文管理办法监督办公室,反复打了近10次,最后才打通找到姓潘的副主任。 注意:壮文管理办法监督施行监督部门和壮文翻译业务咨询电话是同一个电话: 0771-5530431。
接通电话别人先问我姓名,什么职业,等等,还问我是不是壮族人,我突然觉得假如我不是壮族人,是不是会有不同的受理态度和结果!
潘副主任一开始就说了壮文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使用的招牌、标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并说明现在壮文管理办法执行方案已经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就要;联合南宁市法制办等部门开始对全南宁市范围内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下发通知,
要求这些部门对门牌等涉及壮文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整改,
这个潘副主任的答复在我的预料中,但是令人遗憾的是,
1)敢于监督敢于执法和执法结果没有必然联系,即使有一年的时间为限,当发现壮文管理办法被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忽视了,即使不对这些部门进行处罚,那么壮文管理办法的监督部门有跟这些违法部门联系说明他们的违法行为了吗?壮文管理办法等施行部门对壮文管理办法即使还没有执行方案出台有对壮文管理办法的条款做对外宣传了吗?
2)作为对外公示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电话,需要通过其他部门接听打了近10次,并经过协调才能找到人接听电话,这样的电话真正的作用跟摆设有何区别呢?
3)感觉就是这个壮文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很多人来说,情感上的意义是很淡薄的,所以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有很大成分可能是因为行政工作的需求才出台的。
4)假如我找广西区民委投诉南宁市民委对壮文管理办法的施行,执法力度不够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
5)其实特地打这个电话,就是想跟网友贝侬们说,假如真的发现行政职能部门有问题,直接联系投诉或者告诉他们你的态度很重要,至少不能让事件,仅仅停留在网络帖子的状态,或许不能马上推动事件得以解决,但是没有行动,事件没有任何解决的可能!
相关信息是从这里得到的:
http://mw.nanning.gov.cn/2797/20 ... _1127216673544.html
南宁市民委公众监督机构
来源:南宁市民委 2005-09-20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2楼(邮编:530028)
电子信箱:
minweiinfo@nanning.gov.cn
纪检监督、行政效能机构:办公室, 电话:0771-5530425 5536145 5530430(传真)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联系方式:0771-5530433
本单位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情况
姓名:韦丝念,执法范围:本市,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编号:桂 B9810002
南宁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771-5530433
壮文翻译业务咨询电话: 0771-553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