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僚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点击进入授权页面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查看: 8758|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壮语文字法》是否可以先由贝侬草拟并讨论?

[复制链接]

133

主题

8

听众

8220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5-7-6
注册时间
2010-2-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2:04: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壮族应该不缺法律人才吧?学过法律的。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帖子永久地址: 

僚人家园 - 论坛声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不代表本论坛管理方立场。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僚人家园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转载本论坛原创文章时须征得作者本人及僚人家园论坛管理员的同意
4、发帖者承担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责任。僚人家园管理团队有事先不通知发帖者而删除或屏蔽本文的权利。

Chinese said -- in the world , we are center .  
Cuengh said -- in the south  , you are hek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0

听众

1403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5-9-22
注册时间
2011-3-9
8#
发表于 2013-2-18 16:59: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北侬 于 2013-4-29 13:05 编辑
mgw5_05 发表于 2013-2-18 16:02
又来一次彻底的颠覆,更予人口实,说你就一人造民族了。
慢慢适应就好了,汉语不也从繁体改简体几十年吗, ...


不怕,自己信就行了,汉语改简体--这不就对了吗?我们也可以改漂亮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0

听众

1403

积分

枫树精灵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最后登录
2015-9-22
注册时间
2011-3-9
7#
发表于 2013-2-18 16:54:03 |只看该作者
桂西布依 发表于 2012-11-4 15:06
我不赞同拉丁式的僚语,更加反对什么古撞字方案。现在是网络社会,交流比以前简单多了,我们不应该错过这个 ...

严重同意,不过目前还是要支持拉丁式。还有就是汉化的问题,用僚语能表达的事物,还是尽量不用汉桂柳表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听众

857

积分

山精灵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最后登录
2014-11-24
注册时间
2011-10-7
6#
发表于 2013-2-18 16:02:14 |只看该作者
又来一次彻底的颠覆,更予人口实,说你就一人造民族了。
慢慢适应就好了,汉语不也从繁体改简体几十年吗,现在不都通用了吗?
我们的文字不在于文字本身,而在于推广。如果壮族真的能实现自治,可以实现双语教育,什么样的文字都不重要。

点评

北侬  不怕,自己信就行了,汉语改简体--这不就对了吗?我们也可以改改改漂亮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8 16: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3

听众

8041

积分

九头龙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19-1-23
注册时间
2008-7-21
5#
发表于 2012-11-4 15:06:00 |只看该作者

我不赞同拉丁式的僚语,更加反对什么古撞字方案。

现在是网络社会,交流比以前简单多了,我们不应该错过这个机会!

我一直强烈地认为创造一种新的象形文字才适合为我们族群的未来。


点评

北侬  严重同意,不过目前还是要支持拉丁式。还有就是汉化的问题,用僚语能表达的事物,还是尽量不用汉桂柳表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8 16:54
作为一个民族,不能要别人施舍而生存, 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争取,即使是死亡也在所不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3

主题

9

听众

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最后登录
2024-7-10
注册时间
2002-7-6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12:59:00 |只看该作者
现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楼主提议的《壮语文字法》,打算如何定位呢?这与前辈们提议的《壮文工作条例》有哪些异同?

社 会 的 主 体——人口,  社会存在的空间——自然环境,  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3

主题

6

听众

2万

积分

灶君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最后登录
2017-4-9
注册时间
2004-4-19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6 12:48:00 |只看该作者
不缺法律人,缺少的是民族心.

向布洛陀祈祷!!向侬智高致敬!!向傣僚勇士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主题

8

听众

5515

积分

东灵神

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20-3-15
注册时间
2011-12-15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6 23:49: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允许回帖同步到新浪微博  

Archiver|手机版|壮族在线    

GMT+8, 2024-12-23 15:09 , Processed in 0.147682 second(s), 4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