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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开设法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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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4 22:46: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建议考虑开设一个有关民族法律法规的专栏。


我觉得没有法律知识作保障,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容易出差错。


另外,对民族法律法规进行研讨,对学法、普法、守法和用法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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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脚不勤草满天,嘴巴不勤口水咸。 早晚开口唱山歌,山歌要比亲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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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15:45:00 |只看该作者

开设法律版,让大家了解一下各自所关心的法律法规,以及利用法律去保护自身的权益等,都是很有意义的。我现在暂时的想法是,在僚区建设版块下分设“法律咨询”版块,与“僚人人物”“僚家学子”两版并列,这样也可以避免没有太多的相关话题而失去一个大版块的功能,如果时机成熟、大家讨论得热烈,也可以提升之成为“社会时事沙龙”里的独立的版面,与“僚区建设”“谈天说地”“四海民族”等并列。大家对我的提议有什么想法?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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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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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14:42:00 |只看该作者

是否开法律版大家讨论的比较多,可是我想我们是否应该先考虑一下法律版的功能是什么呢?先定位好它存在的作用,再考虑它是否有必要存在也是蛮好的思路啊。如果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不开也罢,如果能有好的作用,那我们就非开不可了。大家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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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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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 08:44:00 |只看该作者

要找律师、法官我可以帮忙。


快乐是一种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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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21:42: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chongge111在2004-12-1 21:38:09的发言: 我也是搞法律的,呵呵,拥有律师资格,正好就是个硕士,希望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希望就法律专版的事情继续讨论。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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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21:38:0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搞法律的,呵呵,拥有律师资格,正好就是个硕士,希望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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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2 01:13:00 |只看该作者
我记住了,到2006年5月份,我们的《僚人家园》将拥有一位我们自己的法律硕士担任的法律顾问。

Haaux mauz genl ndaix, Haaus mauz genl mix nda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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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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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4 08:44:00 |只看该作者
壮族有个大法官!何不请他?难道他不领情?呵呵!闹着玩!大法官别见外喔? 我记得我们壮族有个国家级的大法官,何不请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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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3 21:25:00 |只看该作者

05年法硕

06年考司法考试……就是律师了

这是我的梦想啊,希望大家支持~~


陈洲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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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3 19:51:00 |只看该作者
嘿嘿,就这么说定了。大家可要记得他说过的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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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3 19:46:00 |只看该作者
大家等我两年,让我考上法律硕士之后做僚人家园的免费法律顾问,哈哈哈哈哈

陈洲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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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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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00:11:00 |只看该作者
赞同6楼的意见。

现在开设一个有关民族法律法规的专栏的时机尚未成熟。——既然“法律法规是比较严肃的话题”,那么版块开通后就会有一个管理的问题提出来。当“法律法规是比较严肃的”的主题提出后,不但网管的标准不好界定,就是制定出来后,究竟是严格管理呢还是不严格管理呢?管理得严格,许多贝侬的法律知识水平达不到很清楚那些话违反法规,那些话不违反法规;将压抑网友参与《家园》讨论的积极性。不严格管理吧,部分网友就国家对民族问题的法规进行品头论足可能会涉及到许多敏感的政治性话题,话过头了甚至会危害到《家园》的生存。取中庸之道都给予容忍吧,持不同观点的两派会在网上打起仗来,又违背了我们《家园》向来崇尚论坛作风严肃的风格。

所以,是否开通此版块,《家园》的各级领导应该多研究一下再决定。 开通民族法律法规的专栏版块是必要的;最好是留在未来《壮族在线》的实力和阵容比较强大的时候再开通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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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5 13:32:00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开设法律专栏确实是一个好建议。不过,正如当初红河浪子贝侬多次要求我开设“僚家学子”栏目一样,并没有马上开通,而是决定要开放壮族学子网之后,觉得有必要进行配套互动才开启“僚家学子”栏目的。现在僚家学子板块建立起来了,不过符合主题的学生、校园、教育等话题尚待丰富,而且由于该版块的版主红河浪子贝侬要面临高考,而我们大多数贝侬也大都离开了校园走向了社会,所以暂时还缺乏相应的管理以及参与者,个人觉得那个栏目的建设时机至今仍然不是很成熟。


因此,我认为 venjiebiao        贝侬的意见是现实的,法律法规是比较严肃的话题,在缺乏法律专业人士参与的情况下,目前与民族文化、经济、政治有关的法律话题,暂时还是先放在僚区建设版块里进行讨论比较合适。当然,如果条件成熟,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我非常乐意开这么一个版块。

Gin kauj ndip naz, Gin bya ndip dah(僚人民谚:吃饭惜田,食鱼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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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5 11:53:00 |只看该作者
在缺乏法律人士参与的情况下,有关法律问题的讨论可以放在僚区建设版块。

Mengz gaangc Xuangh,gul gaangc Qyaix,Haausxuangh Haausqyaix doc deg Haausr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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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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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3-25 11:25:00 |只看该作者
我不反对开设法律专栏。不过,我想提醒一下,僚人家园的宗旨,还是在于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目前的僚人家园在版面的排序和讨论的侧重点上,在丰富其他内容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更突出“语言、文化、学术”这个主题?

生为壮人 死为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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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4-3-25 10:50:00 |只看该作者
如果能请到个律师来做斑竹就好了,

Mengz gaangc Xuangh,gul gaangc Qyaix,Haausxuangh Haausqyaix doc deg Haausra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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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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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3-25 09:12:00 |只看该作者
好建议,支持!放在“振兴布僚沙龙”里做头栏如何?

有容乃大 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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