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扶助赴泰留学
“贝侬奖学金”评选办法
总则
为促进中国壮侗语民族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根据中国壮侗语民族社会发展实际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决定发起扶助壮侗语民族子弟赴泰留学活动,并积极寻求社会各方力量支持,设立“贝侬奖学金”。为此,特制订“贝侬奖学金”评选办法。
获取奖学金资格
一、必须是中国壮侗语民族学生。即具有壮侗语民族〈壮、布依、傣、侗、黎、水、仫佬、仡佬、毛南族〉身份,或能证明三代亲人中有一方为壮侗语民族。
二、必须是通过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扶助渠道赴泰留学的学生。其他渠道不在本办法评选之列。
三、家庭条件一般或贫困。评选范围为中国境内户口在县城以下的学生(含县城)。户口在县城以上(地级市、首府)的学生,申报者必须有民政部门证明家庭情况。
申报及评选办法
四、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版申报表,发到398069488@qq.com。
五、由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管理层及资助项目执行人进行初评,提出年度受助名单。
六、由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顾问团专家终评,最终确定年度受助名单。
七、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壮族在线(www.rauz.net.cn)及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网站(www.rauzwh.cn)上公示10天后,由资助项目执行人或资助方直接将资助款汇入受资助者指定账户。
要求
八、申报者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九、受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接受社会共同监督,须妥善使用资助资金,勤奋学习,以实际表现及成绩回报社会、资助方的爱心。
十、受资助学生可主动与奖学金项目执行人沟通,及时将各种情况(学习成绩,获得校方各种奖励等等)进行通报,以利于下一年度奖学金的申请。
郑重声明
十一、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不经手资助方任何款项,所有资助款均由资助方直接向受助学生支付。
中国壮语文化网络教育学院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