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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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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8:31: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66168.shtml

煮酒论史』 [国学宗教]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作者:我爱韩再芬  发表日期:2010-6-30 15:55:00

    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越”与“粤”相通,“百越”又作“百粤”。某些人以为“百越”是一个民族,这无疑是荒唐可笑的。“百越”是一个泛称,与“诸越”是一个意思。其实,“越”本身也是一个泛称,与“胡”一样,是站在华夏的立场上对夷狄的称呼,华夏自称“中国”,称中国以北的为“胡”,称中国以南的为“越”。有人说,“百越”是一个音译词,是“百越”民族的自称,“百”是“族”或“人”的意思。这完全是胡扯!
  
  “百越”之名首见于由秦相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卷二十《恃君》:
  
  扬、汉之南,百越之际,敝凯诸夫风馀靡之地,缚娄阳禺驩兜之国,多无君。
  
  这是战国末年的状态,总的来说,百越之地非常原始,尚未产生任何民族。
  
  秦在百越之地先后设置了五个郡,分别是会稽、闽中、南海、桂林和象郡。
  
  会稽郡的设置时间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史记》卷七十三《白起王翦列传》称秦将王翦在灭楚之后“南征百越之君”,《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条明确写道:
  
  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
  
  闽中郡的设置时间,太史公没有交待清楚,《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
  
  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221年),秦灭齐,这意味着秦并天下,既然说“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那么闽中郡的设置应该在灭齐之后,很有可能也在这一年,为秦始皇拿下闽中的人想必也是王翦。
  
  南海、桂林和象郡在五岭之南,这就是著名的“岭南三郡”,设置时间均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条写道: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南海郡的设置时间虽然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但是有证据显示,在此之前已被纳入秦帝国的版图。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条描述了秦帝国的疆域:
  
  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请注意“南至北向户”一语,“北向户”指岭南地区,因为当时的“中国人”以为岭南地区的房屋都是向北开门的。
  
  既然说“南至北向户”,那么在这一年,秦帝国的南疆已经越过了五岭。
  
  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段记载描述的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以后的状况,理由是“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与史实不符。但是,秦帝国的疆域“南至北向户”,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的《琅邪石刻》中写的清清楚楚:
  
  维二十八年……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过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南尽北户”和“南至北向户”是一个意思,毫无疑问,秦帝国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时已经拥有了岭南的部分地区。我认为,这部分地区就是南海。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看一看《淮南子》卷十八《人间训》中的记载:
  
  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適戍以备之。
  
  关于秦征百越的历史,太史公着墨甚少,这就使《淮南子》中的这段记载变得弥足珍贵,被研究者广为征引。《淮南子》虽然不是史书,但是或多或少会包含一些真实的历史信息。
  
  “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请注意“一军处番禺之都”!南海郡成立后,番禺是其郡治。南越国建立后,番禺是其首都。番禺,即今天的广州。由此可见,《淮南子》所言之役,只能说是征桂林、象郡。在此之前,秦军已占领南海。正因如此,《琅邪石刻》中才会说“南尽北户”。至于拿下南海的时间,我保守一点,暂且定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至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之间吧。为秦始皇拿下南海的人,很有可能也是王翦。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早已占领南海,为何直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才设郡呢?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打个比方吧,满清在乾隆时已拿下新疆,但是新疆设省要等到光绪时,所以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会稽和闽中为君为王的都是越王勾践的后裔,这两个地方的“中国化”程度很高,而南海没有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能马上设郡,所以最后要通过移民来解决这个问题。
  
  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相对南海而言,进军桂林和象郡的难度比较大,所以秦军进入这两个地方的时间也比较晚。
  
  我们知道,《淮南子》不是史书,因此在使用时要多加小心。《淮南子》是一部集体著作,主编是汉武帝刘彻的堂叔淮南王刘安。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刘安在写给汉武帝刘彻的信中说:
  
  臣闻长老言,秦之时尝使尉屠睢击越,又使监禄凿渠通道。越人逃入深山林丛,不可得攻。留军屯守空地,旷日引久,士卒劳倦,越出击之。秦兵大破,乃发適戍以备之。当此之时,外内骚动,百姓靡敝,行者不还,往者莫反,皆不聊生,亡逃相从,群为盗贼,于是山东之难始兴。(见《汉书》卷六十四《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
  
  由此可见,《淮南子》中的这段记载,应该来自刘安等人对长老们的采访。当然,他们很有可能还作了一些对秦始皇不利的加工和处理。
  
  “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五十万”这个数字完全不可信,夸大秦军投入的兵力,完全是为了引出下文的“伏尸流血数十万”,从而达到渲染秦军败状、夸大秦军损失的目的。
  
  “屠睢”在《史记》中只出现过一次,而且出现的方式很特别,据《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记载,庄安上书汉武帝言世务,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又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旷日持久,粮食绝乏,越人击之,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
  
  庄安在今本《史记》中作“严安”,这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为了避汉明帝刘庄的名讳而改的。他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所以被太史公收进了《史记》,也就是说,如果太史公没有收录此文,那么《史记》中将不会出现“屠睢”。
  
  如果秦始皇敢将五十万大军交给“屠睢”,那么此人无论如何都应该引起太史公的重视。且不说别的,单单是规模如此庞大的军事行动,便应该得到太史公的注意,但是他在《史记》中一字不提。由此可见,秦军投入的兵力远远小于《淮南子》所言,越人对秦军造成的损失也远远小于《淮南子》所言。可叹某些人非但不对“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有所怀疑,反而据此得出秦在岭南驻军五十万的谬论,搞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南越兵团”!
  
  在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有一篇与“苍梧郡”有关的案例,显示的时间是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至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案例中提到苍梧郡当时的郡尉名叫“徒唯”,这个“徒唯”就是传世文献中的“屠睢”。“徒”与“屠”音同,可相通。“唯”与“睢”字形接近,在传抄的过程中很容易出错。因此,传世文献中的“尉屠睢”,应为“苍梧尉徒唯”。同样的道理,传世文献中的“监禄”,也应为“苍梧监禄”。至于二人的姓氏,目前无法知晓。某些人给他们创造了姓氏,真是可笑!
  
  从《奏谳书》中透露的信息来看,当时的苍梧郡很不稳定,有叛乱发生,其他地方想必也是如此。因此,所谓“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只能理解为秦帝国在南方的新占领土加强军事力量,只有将这些地方巩固好了,才能去开辟更新的领土,也就是进军桂林、象郡。某些人将其理解为秦军先在这五个地方集结,然后在徒唯的指挥下分五路进军,这就太荒唐了!请问,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这怎么可能呢?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郡置守、尉、监”,由此可见,徒唯和禄都是郡一级的官员。进军桂林、象郡的各项任务主要是由苍梧郡负责的,秦军从苍梧郡出发,苍梧尉徒唯担任前敌指挥,苍梧监禄负责后勤保障,著名的灵渠便是因为此次进军而开凿的,沟通了湘江和漓江两大水系。庄安说秦军出动的是“楼船之士”,再结合开凿灵渠等情况来看,此次进军主要是走水路。
  
  秦军遇到的麻烦主要是地理环境造成的,只有在碰到西瓯部落时,才发生了比较激烈的战斗。
  
  “瓯”与“呕”音同,可相通,“西呕君译吁宋”即“西瓯君译吁宋”。西瓯部落自然不是秦军的对手,毕竟双方不是一个级别的,但是抵抗者在正面作战失利后,躲进深山丛林,开展游击战,袭击秦军的据点,秦军主将徒唯也在一次夜袭中被杀。
  
  据说,荆州博物馆藏有记载苍梧尉徒唯在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进攻陆梁的汉简,不知是真是假,希望能尽早公布释文,让大家一起研究。如果此事属实,那么秦军的行动多半是在这一年开始的。
  
  贾谊的《过秦论》在提到秦征百越时说“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毫无疑问,秦军拿下会稽、闽中、南海都是非常顺利的,只是在进军桂林、象郡时遇到了一点麻烦,因此贾谊、刘安、庄安等人在论及秦征百越时,都会提到后者而忽略前者。《过秦论》随后又说“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可见越人的抵抗并不普遍,徒唯的被杀只能说是他运气太差,总的来说,还是顺利的,所以太史公对此一字不提,在他看来,整个秦征百越都是非常顺利的,实在没有什么好多写的。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朝廷向岭南地区进行移民,同时设置郡县,《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这些人的社会地位都是很低的,来到岭南后,政府应该会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而且岭南地广人稀,他们可以获得大量资源,因此大多数人都会在这里安心扎根。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批“治狱吏不直者”来到岭南地区,《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適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治狱吏”是指司法官,“不直”是指司法官在对犯人量刑时故意重判或轻判,这些犯了不直罪的司法官到了这里,自然就成了稀缺人才,获得一些很好的机会也是顺理成章的,因此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在这里安心扎根。
  
  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又有一批移民来到岭南,《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称“益发谪徙边”,虽然没有明言,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人被迁徙到岭南地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三次大规模的移民,为南越国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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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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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23:21:00 |只看该作者

此文之谬:一、正史讲的都是真实的,其他野史都是杜撰;比如对《史记》和《淮南子》的态度。

          二、以猜测代替考证。比如“《过秦论》随后又说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可见越人的抵抗并不普遍

          三、随意阉割历史,认为有利于自己观点的,极力奉承,不利于本人观点的,极力否定。比如对《史记》提供史料的反复立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2-13 23:23: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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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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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16 21:11:00 |只看该作者
壮人是败给了自己,壮奸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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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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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11 23:41:00 |只看该作者

花假人的历史观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他不承认的都是不存在的,天下就只有他们。

把百越虚无化,无非是企图把华乱百越合理化而已,把对百越地区的占有合理化而已。


Chinese said -- in the world , we are center .  
Cuengh said -- in the south  , you are h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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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11 18:33:00 |只看该作者

[转帖]论秦征百越及其相关问题

【续】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反秦的怒火迅速蔓延。南海郡当时的郡守一职空缺,郡中的一把手是郡尉任嚣,他认为,中国的战乱是由于“秦为无道”造成的,因此他不愿与反秦的英雄豪杰作战,而是想保境安民,等待局势的变化。但是,任嚣病得很重,便将最为器重的龙川县县令赵佗叫到病榻旁,把这一想法告诉了他,并说南海郡的地理位置很好,生活在这里的中国人也不少,可以建国。然后,授权赵佗“行南海尉事”即代理南海尉。
  
  任嚣很快便去世了,赵佗按照他的思路,断绝了南海郡与外界的联系,然后,将郡中的“长吏”一一清除。所谓“长吏”,据汉景帝在中六年(公元前144年)的诏书中说:“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见《汉书》卷五《景帝纪》)又据《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六百石以下的县长、县丞和县尉也是“长吏”。汉承秦制,那么秦朝的情况应该差不多。赵佗将原来的“长吏”清除后,取代他们的是自己的亲信。最后,他控制了整个南海郡。当然,在名义上,南海郡还是大秦帝国的一部分。
  
  秦朝灭亡后,赵佗立即出兵,攻占了桂林和象郡,并于汉四年(公元前203年)自立为“南越武王”,定都番禺。
  
  汉五年(公元前202年),汉王刘邦消灭了西楚霸王项羽,在定陶即皇帝位。
  
  赵佗没有参加推翻秦朝的战争,也没有在楚汉战争中与刘邦取得联系,表明自己的立场,更别说出兵助战了。因此,刘邦不承认赵佗的地位,甚至想消灭他。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刘邦立“番君”吴芮为长沙王的诏书中可以看出。
  
  诏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见《汉书》卷一《高帝纪》)
  
  我们知道,象郡、桂林和南海都在赵佗的手中。
  
  不过,刘邦最后还是承认了赵佗在岭南的地位。
  
  在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五月颁布的诏书中,刘邦正式承认了这一点。原文如下:
  
  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为南粤王。(见《汉书》卷一《高帝纪》)
  
  “南海尉它”即南海尉赵佗,“它”与“佗”可相通。
  
  赵佗于汉武帝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去世,很有可能年逾百岁。他本是赵国东垣人,东垣在汉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被汉高祖刘邦更名为“真定”,所以太史公在《史记》中称其为“真定人也”。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佗,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至二世时,南海尉任嚣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虎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书,行南海尉事。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谿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汉十一年,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与长沙接境。(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
  
  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即“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我们知道,“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那么到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不过前后六年,到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也不过前后八年,怎么可能会“与越杂处十三岁”呢?某些人以为,“十三岁”是指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到汉五年(公元前202年)。这种解释太牵强,没有道理。还有人以为,“十三岁”是指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到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这就更加荒唐了。
  
  我认为,“与越杂处十三岁”的人不是指那些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进入岭南的移民,而是指赵佗。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佗,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
  
  这段文字在传抄的过程中发生了错简,应为:
  
  “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佗与越杂处十三岁,秦时用为南海龙川令。”
  
  也就是说,在秦灭六国之前,赵佗便来到百越之地定居了。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赵佗写给汉文帝刘恒的信中找到证据。
  
  南越王在名义上是汉天子的异姓诸侯王,但是在吕后执政时,大汉帝国与南越国的关系恶化,双方还爆发了战争,赵佗在吕后五年(公元前183年)称“南越武帝”,与汉天子分庭抗礼。汉文帝刘恒即位后,改善了与南越国的关系,赵佗也明确宣布取消帝号,继续向汉天子称臣。
  
  及孝文帝元年,初镇抚天下,使告诸侯四夷从代来即位意,喻盛德焉。乃为佗亲冢在真定,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从昆弟,尊官厚赐宠之。诏丞相陈平等举可使南越者,平言好畤陆贾,先帝时习使南越。乃召贾以为太中大夫,往使。因让佗自立为帝,曾无一介之使报者。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前日高后隔异南越,窃疑长沙王谗臣,又遥闻高后尽诛佗宗族,掘烧先人冢,以故自弃,犯长沙边境。且南方卑湿,蛮夷中间,其东闽越千人众号称王,其西瓯骆裸国亦称王。老臣妄窃帝号,聊以自娱,岂敢以闻天王哉!”乃顿首谢,愿长为藩臣,奉贡职。於是乃下令国中曰:“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皇帝,贤天子也。自今以后,去帝制黄屋左纛。”陆贾还报,孝文帝大说。(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
  
  许多人以为,赵佗给刘恒的这封信,写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其实不然。《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中有一条记载: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后年入朝,杀汉故丞相壁阳侯,上赦之,归聚奸人谋逆乱,自称东帝,见异不寤,后迁于蜀,道死雍。
  
  请注意“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可见这封信不可能写于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陆贾出使南越国应该在这一年,但是汉越和好以及陆贾离开南越国应该都在第二年。刘恒的主动示好,再加上己方在军事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使赵佗选择了和平。因此,这封信写于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是合乎情理的。
  
  赵佗写给刘恒的信,在《史记》中有删减,但是在《汉书》中得到了完整的保留。
  
  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老夫故粤吏也,高皇帝幸赐臣佗玺,以为南粤王,使为外臣,时内贡职。孝惠皇帝即位,义不忍绝,所以赐老夫者厚甚。高后自临用事,近细士,信谗臣,别异蛮夷,出令曰:“毋予蛮夷外粤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与牝。”老夫处辟,马、羊、羊齿已长,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藩、中尉高、御史平凡三辈上书谢过,皆不反。又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亡以自高异。”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也。高皇后闻之大怒,削去南粤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窃疑长沙王谗臣,故敢发兵以伐其边。且南方卑湿,蛮夷中西有西瓯,其众半羸,南面称王;东有闽粤,其众数千人,亦称王;西北有长沙,其半蛮夷,亦称王。老夫故敢妄窃帝号,聊以自娱。老夫身定百邑之地,东西南北数千万里,带甲百万有余,然北面而臣事汉,何也?不敢背先人之故。老夫处粤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然夙兴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汉也。今陛下幸哀怜,复故号,通使汉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号不敢为帝矣!谨北面因使者献白璧一双,翠鸟千,犀角十,紫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双,孔雀二双。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请注意“老夫处粤四十九年,于今抱孙焉”,我们由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往上推,可知赵佗来到百越之地的年份是秦始皇二十一年(公元前226年),那么当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朝廷在岭南设置郡县时,赵佗恰好“与越杂处十三岁”,这一年,他被任命为南海郡龙川县的县令。赵佗之所以能当上龙川令,“与越杂处十三岁”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们知道,秦“南征百越之君”是在灭楚之后,而楚国亡于秦始皇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既然赵佗在楚国灭亡之前,便已来到百越之地生活,而且从秦始皇二十一年(公元前226年)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他也一直住在这里,那么所谓的秦始皇派赵佗征服百越的说法无疑是错误的。
  
  《史记》中有两处提到秦始皇派赵佗征服百越:
  
  又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使监禄凿渠运粮,深入越,越人遁逃。旷日持久,粮食绝乏,越人击之,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见《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主父列传》)
  
  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尉佗知中国劳极,止王不来,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於是百姓离心瓦解,欲为乱者十家而七。(见《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
  
  第一段话出自庄安的《上书言世务》,但是太史公在《史记》中收录此文,并不表示他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也不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又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中的“佗”字是衍文,应当删去,这一错误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的,《汉书》中就没有这个字。
  
  至于“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大家可以想一想,秦在岭南设置郡县后,赵佗担任什么职务,岭南有三个郡,而他仅仅是南海郡的一个县令。
  
  第二段话是伍被说的。此人是淮南王刘安的中郎,刘安阴谋叛乱,经常和他讨论发动叛乱的得失成败。后来,伍被向朝廷自首,他在供述中称自己经常劝刘安不要起兵。太史公应该可以看到伍被的供词。《淮南衡山列传》中记载了许多伍被和刘安之间的对话,无疑出自伍被的供词。太史公如实记录伍被说过的话,仅此而已。
  
  伍被的这段话毫无真实性可言。我们知道,赵佗称王是秦朝灭亡之后的事情,秦始皇尚在人世,他就能“止王不来”,这个本事和胆量真是大得惊人,赵佗“止王不来”,还要“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而秦始皇竟然“可其万五千人”,更要命的是,这“万五千人”竟然可以导致“百姓离心瓦解,欲为乱者十家而七”。这种话也能信?真是佩服某些研究者!
  
  大概是因为与这段历史有关的资料非常少,某些人饥不择食,而且他们在描述这段历史时,带有许多想当然的成分。
  
  目前最流行的观点是这样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屠睢率五十万大军分五路南下进攻百越,由于屠睢滥杀无辜,激起越人的反抗,致使秦军大败,屠睢被杀。于是,秦始皇以任嚣为主将,以赵佗为副将,继续进攻,终于在公元前214年取得胜利。秦始皇在岭南设置郡县,任嚣被任命为南海尉,赵佗被任命为龙川令。
  
  还有一种观点也非常流行,认为赵佗一开始便参战了,是屠睢的副将,屠睢死后,又成了任嚣的副将。
  
  关于“屠睢”,我已说过,他实际上是苍梧郡的郡尉徒唯,奉秦始皇之命,进军桂林、象郡,而进军桂林、象郡只是秦征百越的一个部分。
  
  赵佗是“屠睢”的副将,这一观点想必是根据“又使尉佗、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一语得来的,但是这个“佗”字是衍文,而且就算“佗”字不衍,也无法得出这一点啊!凭什么“佗”就不能担任主将?
  
  如果说赵佗在秦征百越中的事迹,还能得到伪史的支持,那么任嚣的事迹,只能靠某些人的想象力支持。大概他们看到赵佗是龙川令,而任嚣是南海尉,后者是前者的上司,便得出了任嚣是主将,赵佗是副将的结论。这无疑是可笑的!我们知道,岭南有三个郡,“郡置守、尉、监”,且不说别的,仅仅这一级别的,就有九个职务大于县令,凭什么把这份光荣送给南海尉,而不送给南海守、南海监、桂林守、桂林尉、桂林监、象郡守、象郡尉或者象郡监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史书中留下了某个南海尉的姓名,而担任其他职务的人没有留下姓名吗?这也太可笑了!更何况,太史公只告诉我们“二世时”的南海尉是任嚣,至于此人是第几任南海尉?是否从南海郡成立的那一刻起便担任南海尉?对于这些,我们都无法知道!因此,即便真的有一位征服百越的将军在南海郡成立后被任命为南海尉,我们也无法在这位将军和任嚣之间画上等号。
  
  既然提到了南海尉,有必要多说几句。
  
  有一种观点认为,秦朝的岭南三郡都不设郡守,一把手是郡尉。毫无疑问,这又是想当然的结果。《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提到的仅仅是南海郡在“二世时”的情况,无法证明南海郡从成立的那一刻起便是如此,更何况当南海守一职暂时出现空缺时,南海尉成为一把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啊,怎么能说南海郡不设郡守,并进而得出桂林郡和象郡也不设郡守呢?
  
  还有一种观点,更是厉害,竟然说秦朝在岭南设置三郡后,由南海尉统制三郡。我的天哪,南海尉成了岭南三郡的最高军政长官!这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而这种惊人之语,无疑是为了减少岭南地区职务高于龙川令赵佗的人数,从而为他们的谬论服务。这种谎言,一戳就穿。据《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任嚣授权赵佗“行南海尉事”之后,赵佗“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通过这种手段,逐渐控制了南海郡,而桂林和象郡是通过武力夺取的,“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如果南海尉真的是岭南三郡的最高军政长官,那么赵佗使用同样的手段便可以控制桂林和象郡,何必要等到秦朝灭亡之后,再去用武力夺取呢?
  
  真实的赵佗虽然没有某些人描述的这段经历,但丝毫不会影响他传奇人生的精彩。他本是赵国东垣人,公元前226年来到百越之地,公元前214年被任命为龙川令,而他被任命为龙川令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与越杂处十三岁”!这就很值得相关人士去研究,比如研究移民史的人。这比研究一万五千名没有夫家的女人有意义多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目前,在关于秦征百越的各种描述中,几乎都会提到“屠睢”滥杀无辜,激起了越人的反抗,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看来,这又是某些人的想当然了!

文章来源:天涯社区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66168.s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1 18:39: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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