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壮文和壮族文化发展。有些贝侬对此不甚了解。特发此帖告之。
一、基础设施
在壮族聚居区,政府从小学一直到中学都开设有示范性的民族班,有些地方还建立民族中转、民族大学,开设壮文课程。中央民族大学还开设壮族语言文学研究生课程。
国家曾经在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少数民族语言调查、文字创制和推广等工作。目前,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仍然设置民语委,负责指导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一部分县市建设有民族博物馆;自治区还设有古籍办、民研所、社科院等专业机构,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此外还有民族歌手班、民族艺校等专业学校,专门挖掘和弘扬民族文化艺术。
县以上党委、政府设置民族工作部门,管理民族事物。此外还有民族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民族报社、壮文广播电台和壮文电视节目。国家还专门成立壮文翻译局。等等。
二、主要项目
以下是区政府主办的一小部分国际性科研项目:
1、《壮汉英大词典》,由自治区民语委跟美国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合作,已经进行了十年时间;
2、《壮泰文化比较研究》,由广西民族研究所跟泰国知名学府合作,已经进行了近十年时间;
3、壮族文化系列丛书编撰,政府直接拨款,总共100多部专著,已经启动了3年时间;
三、50年代以来政府为推广壮文所做的努力
1958年以后,自治区各级政府在壮族聚居区大力推行壮文,建立壮文学堂,兴办壮文夜校,而且“声、光、电”并茂,但老百姓不很合作,不乐意接受壮文教育。为了维护壮文的法律尊严和壮族人民的政治权利以及教育权利,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到人们赶街必须经过的桥头等候,检查学习壮文字母情况,会念者允许过桥上街,不会念者就地补习。这项工作因多方面原因,特别是“文革”破坏而中断。
1982年以后,壮文工作恢复。政府以极大的热情推动壮文工作。自治区领导开大会时,穿具有壮族特点的服装,唱壮族山歌。曾有一位壮族官员以发展和弘扬壮族文化为己任,几次三番地登门拜访,劝说壮族同胞送自己的小孩去读免费的壮文小学,结果,被激怒的壮族百姓推到鱼塘里。
也是这一年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凡壮族毕业生分配到机关工作的,都必须到壮文学校学习壮文,结果,怨声载道,据说还有不少人状告中央,要求停止无谓的壮文教学。当时的总书记来广西视察,就推行壮文作了重要指示,大意是“不要争论,躬身力行”。壮文推广工作继续进行。
(以上材料,根据记忆整理,若有出入,请贝侬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