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2月27日电 (记者庞革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对“十一五”前3年各市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玉林、贵港、河池3个市因两项主要污染物未能实现中期控制目标而被通报批评。
同时,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自治区政府再次与全区14个市签订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决心将减排任务落到实处。
另据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广西天凯钒业投资有限公司因违法排污近日被罚款70万元,这是广西历史上开出的最高环保罚单。据了解,广西天凯钒业公司违反原广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并在生产期间排放砷超标的废水。自治区环保厅依法对其处以两项共计70万元的罚款。
来源:《人民日报》(2010年02月28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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