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使君子在2009-10-10 11:18:36的发言:以下是引用度莫在2009-10-10 7:48:16的发言:其实,对于壮族人来说,“野合”并不是算什么希奇的、奇异的风俗。
如果是一对投契的恋人,“野合”之后定下终生,是皆大欢喜的事。
但如果,像临潼骊山(秦始皇兴建阿房宫之处 也就是秦文化的核心地带)这种,已婚的不育妇女找陌生男子“野合”,我认为是极其荒谬的,不符合汉文化的贞洁观念。
如果是一对投契的恋人,“野合”之后定下终生,是皆大欢喜的事。
但如果,像临潼骊山(秦始皇兴建阿房宫之处 也就是秦文化的核心地带)这种,已婚的不育妇女找陌生男子“野合”,我认为是极其荒谬的,不符合汉文化的贞洁观念。
壮族过去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已婚的妇女非农时或节日几乎在娘家度过,情投意合的年轻夫妇通常也只能是相约在圩日见面。所以即使是已经结婚的男女,情到浓时也有可能“野合”。
“不落夫家”其实也可以说是试婚阶段,真正情投意合的年轻夫妇,会很快怀孕(有可能就是“野合”的结果啊)而落夫家。而不和的年轻夫妇,可能迟迟不孕,那就有可能发生婚变。按照民间习惯,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也同意的话,那么女的带一部分嫁妆回娘家了事,也有的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是女方提出退婚,就麻烦一些,就算男方同意,一般女方要赔偿男方经济损失的是一定的了。除非男方大度。呵呵……
但说已婚的不育妇女找陌生男子“野合”,似乎闻所未闻。
壮族习惯上对未婚少男少女的“贞洁”似乎比较宽容。但对已婚妇女的“贞洁”却很苛刻。这大概是出于对血统纯洁方面的考虑吧。俺猜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0 12:53:2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