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缔造者,他对东南亚人民的伤害不亚于战争的伤害。不妨从他的业绩讨论德治、人治与法治的问题。以他为案例加以讨论,可以增长对德治、人治和法治的理解和见识。
乔治·索罗斯1930年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1947年他移居到英国,并在伦敦经济学院毕业。1956年去美国,在美国通过他建立和管理的国际投资资金积累了大量财产。
1979年索罗斯在纽约建立了他的第一个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1984年他在匈牙利建立了第一个东欧基金会,又于1987年建立了苏联索罗斯基金会。现在他为基金会网络提供资金,这个网络在31个国家中运作,遍及中欧和东欧,前苏联和中部欧亚大陆,以及南非,海地,危地马拉和美国。这些基金会致力于建设和维持开放社会的基础结构和公共设施。索罗斯也建立了其它较重要的机构,如中部欧州大学和国际科学基金会。
索罗斯曾获得社会研究新学院、牛津大学、布达佩斯经济大学和耶鲁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1995年波伦亚大学(意大利)将最高荣誉──Laurea Honoris Causa授予索罗斯先生, 以表彰他为促进世界各地的开放社会所做的努力。
索罗斯是LCC索罗斯基金董事会的主席,民间投资管理处确认它作为量子基金集团的顾问。量子基金在量子集团内是最老和最大的基金,普遍认为在其28年历史中在全世界的任何投资基金中具有最好的业绩。
http://business.sohu.com/23/68/column200306823.shtml
金融大鳄索罗斯:行善是鳄鱼眼泪?
被称为“金融大鳄”的索罗斯近日因行善而获得第二届“代顿和平奖”。6月10日网上的消息这样写道:“挑起亚洲金融风暴、导致无数人陷入经济困境的72岁大炒家索罗斯,因为行善成为第二届‘代顿和平奖’得奖者。得奖原因是他捐出巨款,给波斯尼亚地区的人民在战后重建生活,并成立量子基金支持慈善活动。”
这难免会使人联想起“鳄鱼的眼泪”这个俗语。
应该说,亚洲人对索罗斯不会有什么好印象。原因自然是他“挑起”了亚洲金融风暴,从而导致无数人陷入经济困境。尽管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反思中,亚洲人进行了相当理性的自我解剖,但在情感上,对索罗斯却一直耿耿于怀。实际上,许多人把索罗斯当作一个没有道德的人看待。
可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却因“行善”获得了一个国际性的大奖,对于亚洲人而言,是怎么也想不通的。暗含的意思当然是:没道德的人是不会去行善的。即便去,也不过是“收买人心”。
亚洲人对商人的感情可以说是“恨爱交加”。因恨,所以有“奸商”之谓;因爱,所以有“儒商”之盼。高尚的道德和肮脏的金钱,对于满脑子都是“东方价值观”的人来说,总是有那么一丝缝隙怎么也弥合不了。
这种“恨爱交加”自然来自于人们对道德的无限扩大,或者说,人们把伦理层面的道德和商业领域的道德给弄混了。虽然我们都希望这二者能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也的确有完美融合的人和事,但为人的道德准则和为商的道德准则毕竟不是一回事。就拿索罗斯个人来说,也并不是一个“金融大鳄”评语就可“盖棺论定”的。索罗斯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时曾说:我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在世界一些地区,我以迫使英格兰银行屈服和使马来西亚破产的人而出名,即作为投机者和魔鬼而出名。但在世界其他地区我则被视作“开放社会”的捍卫者。
索罗斯目前在许多地方都有捐款,他曾表示,在80岁前,会将所有财富全数捐出。我们并没有证据表明他这是在“收买人心”。如果不是他有“前科”,他的这些举动足以表明他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亚洲人民的“老朋友”。
可是,为什么会有索罗斯不道德的认定呢?
对索罗斯道德的追问早已有之。就在去年,索罗斯来中国访问,有记者问:您怎么能把慈善家和“鳄鱼”的形象结合在一块儿?“一只口袋挣钱,一只口袋给钱”是您的天性呢,还是树立公众形象的需要?
索罗斯说:这要区分两个方面。在金融运作方面,说不上有道德还是无道德,这只是一种操作。金融市场是不属于道德范畴的,道德根本不存在于这里,因为它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我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我会按照已定的规则来玩这个游戏,我不会违反这些规则,所以我不觉得内疚或要负责任。从亚洲金融风暴这个事情来讲,我不炒作它照样会发生。我并不觉得炒外币、投机有什么不道德。另一方面我遵守运作规则。作为一个有道德和关心它们的人,我希望确保这些规则是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社会的,所以我主张改变某些规则。我认为一些规则需要改进。如果改进和改良影响到我自己的利益,我还是会支持它,因为需要改良的这个规则也许正是事件发生的原因。
索罗斯实际是给我们上了一堂“规则”课。他清楚地表明,有些规则正是“事件发生的原因”。拿亚洲金融风暴来讲,弥漫于亚洲国家金融领域的许多“规则”就是事件发生的原因,“我不炒作它照样会发生”。
面对这样发人深思的回答,道德的追问应该对准谁呢?
http://business.sohu.com/34/98/article2015798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