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 生活报记者王斯 庞纯钦报道 从1990年至2000年10年间,广西妇女地位正得到进一步提高。这是记者从昨日在南宁召开的第二期广西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调查是继1990年第一期广西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的又一次大型抽样调查。调查涉及全区14个市(地)、36个县(市、区)、111个乡镇(街道)、227个村(居)委会、2112个家庭户内18至64岁的男女公民共2112人,城乡各占一半。调查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教育、婚姻家庭、法律等8个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广西城镇女性在业率较高,18至64岁的城镇女性七成半在业,比全国高一成多;农村妇女九成七在业,比10年前高0.4个百分点。
广西女性在教育、卫生服务、科研等领域的比例超过男性,女性职业结构初步朝向女性能力优势方向发展。
10年间,广西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不断提高,到2000年底,广西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4.9%,广西四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分别占了近三成。广西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18至64岁女性中,2000年文盲率为10.6%,比全国低0.4个百分点,比广西10年前低12个百分点。
调查数据还显示,近八成广西女性对婚姻家庭生活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六成半女性对物质生活表示满意,五成女性对精神生活满意。
从调查结果看,广西男女两性社会地位总体差距仍然存在。女性在业率比男性低,就业机会有限。女性平均收入较低,1999年城镇在业女性年收入为6085元,是男性收入的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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