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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现欲于中央民族大学成立【壮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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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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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00:0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现欲于中央民族大学成立学生社团【壮文化研究会】,请各界有识之士批评指正、多提意见和建议!

初拟章程如下:

壮文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中央民族大学壮文化研究会,简称壮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中央民族大学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认识和了解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  社团宗旨
1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
、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以举办讲座或座谈会的形式,并组织其他形式的活动使大家对壮民族的历史、文化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传扬和普及壮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促进兄弟民族优秀文化的交流与协作,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  社团接受中央民族大学校团委的领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 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八)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中央民族大学校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并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中央民族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社团会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和常务办公室共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外联部
 1
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
加强社团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4
为本校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三) 宣传部
 1
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
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
(四) 常务办公室
 1
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
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值班的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
负责人才库的建立、健全、应聘人员的管理。
 4
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机构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5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
、其他文秘工作。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社团成员以中央民族大学的学生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
、 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
2
、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3
、 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

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1
、 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2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
、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 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
、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7
、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8
、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
、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3
、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4
、 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
1
、 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2
、 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 惩罚。
3
、 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社团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四章 社团活动内容

第二十五条   社团活动
1
、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社团部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2
、注册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者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4
、定期组织举办有意义的讲座或座谈会。
5
、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站,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社团部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团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各社长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六章   变更、终止

第三十二条  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变更,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

1)社团名称发生变化;

2)会长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

3)社员人数发生大于等于10人的变化;

4)社团常规活动内容发生变化;

5)社团章程发生变化;

6)其他重要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社团成立后,望其能遵守中央民族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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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族故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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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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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48: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觉悟者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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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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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9:12:00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在僚人家园管理大厅里发言。

一、我觉得不管这个由民大的几位热心同学实施操作成立的壮文化研究会最后发展成什么样的一个团体,能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大的影响,都是一件对壮民族文化有益无害的事情,所以我觉得壮文化研究会的成立需要的是贝侬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及,而不是停留在应该不应该成立的层面来讨论了

也希望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的贝侬能够都团结起来,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和方式,以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方式成立他们自己的团队来关注关心我们壮族民族文化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现状。也只有这样的群众基础才有可能更好地传承、发扬、创新我们壮族民族的文化,迎来我们民族发展的春天!

二、民大壮文化研究会的发起可以说是由于一些网站热点的原因而催生的,但是这个催生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的时间长度才有可能让发起成立者、拥护者自发的去成立有一个机构来团结更多的人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而这些人不是张三、李四,而是一群新老结合的壮族贝侬学生及在社会上有工作经历和生活阅历的壮族贝侬,所以希望通过在民大成立壮文化研究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方式,来影响和团结更多的壮族及非壮族学生对壮族民族文化的认同和热爱,从本民族的大学生来影响他们周围的人,而且随着他们的成长继续伴随他们到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去,这应该才是最好的效果。我们的民族教育体系本来就基本不存在,假如现在能以一种非正式的方式来从民大的这些学生开始的话,有何不可呢?

三、正如weyouthey贝侬所说的,民大成立壮文化研究会和广西壮学会没有对立和竞争关系,他们之间的唯一关系就是在关注壮族民族未来发展的方向上是一致的,只要目标一致,我觉得北京能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北京壮学会,甚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能出一个中国壮学会亦未尝不可啊。壮族民族文化的研究出现百花争鸣的局面难道不是壮族民族之福吗!

至于研究会成立之后怎么活动,活动资金从哪里筹措,这些就有劳各位贝侬见仁见智的好建议、好点子了。

 

 

我虽然不是民大的学生,但是我想向这25楼的人说:

中央民族大学肯定救不了上千万壮族人落后的现象,因为这个世界从来只有自己救自己,不要指望别人来救你!

而且壮族人可以解决好自身的问题,我们现在的着眼点已经不在“救”字上而在“发展”上了,所以用“救”来说事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中央民族学院能解决上千万壮族人落后的现象吗?中国清华大学的课程的内容比世界最先水平落后约五十年!不知民族学院的课程比清华内容上落后多少???想一想,航空母舰的制造,中国要多少年才造的出!!!里面的先进知识不知中国那年那月才弄通????

  中央民族学院的学生不应有任何比普通文盲壮民有何翘尾的资格!

中央民族学院能解决上千万壮族人落后的现象吗?中国清华大学的课程的内容比世界最先水平落后约五十年!不知民族学院的课程比清华内容上落后多少???想一想,航空母舰的制造,中国要多少年才造的出!!!里面的先进知识不知中国那年那月才弄通????

  中央民族学院的学生不应有任何比普通文盲壮民有何翘尾的资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9 19:17: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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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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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 14:17:00 |只看该作者
多与东南亚的国家进行全方面的交流才是僚人的出路(争强民族意识 民族认同 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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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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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5:47:00 |只看该作者

中央民族大学什么时候有这样的组织?这是我的母校。

    我认为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而且本身我们这个民族也太庞大了,所谓的中央政权是不会主动,甚至不会容忍僚人的发展壮大.

我发现好多贝侬喜欢拿犹太族作比较,但是可能忽略了不少的事情:

1、犹太族有一个很统一的信仰;

2、犹太族人在经济领域上能执牛耳者多如牛毛,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

壮族呢,

1、没有形成过一个统一强大的国度,(甚至连个大理国这类的都没有过吧);

2、中央政权惯用羁糜制度,所以僚人多被挑起内部仇恨,相互仇杀;

3、僚人很显然都很内向,不擅长做广告宣传;

4、之前没有自己的文字,很多历史沉淀没法很好传承下来;

5、一直生活在强大的汉政权下,没有自由满足自身的诉求,久而久之就丧失了民族认同感;

6、与国外的近族交流的契机过少,相互之间没有认同感。

了解得不多,在这里瞎说几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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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00:14:00 |只看该作者

好象正在帮忙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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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23:51:00 |只看该作者

不知现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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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7 08:30:00 |只看该作者

多日未回家园,敬请各位贝侬见谅!

现在我们的“野心”变大了,希望能把“研究会”扩大化,而不仅限于民大一校。

正在谋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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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22:39:00 |只看该作者

就现在我们那些搞民族歌舞的一样,除了老去写什么"邻村的表哥表妹呀 什么的"跟本就没有任何新异可言更何谈发展?

那些就现在我们自己的孩子都不喜欢,又怎么叫人家对我们有兴趣呢?

那些固然是要发掘和保护,可是我们要发展就必须做新东西出来,就比如反常壮语版的流行歌就应该提高词的创作高度和能力做新东西,做有高雅文化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不是翻唱很好听的歌曲旋律填上的词却是"今天我去贩鸡,卖得钱来喝玉米粥"之类的东西,歌词应该有教育孩子鼓励后代鼓励学习提倡精神文明礼貌和友谊现代爱情现代感情表达等内容出现,这样不尽我们的孩子爱听家长也会支持,就不难流行了,流行了也就出来了,我们的文化也就出来了,我们的文化出来了,意识也就上来了,我们的文化人应该以一个大的环境和一个大的高度来有责任的去做我们的文化,而不是在我们自己的一个限定的人群里面自得其乐,也就是说我们要做的是社会的认同的东西,能在大众里流传的值得提倡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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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的发展就是需要我们的坚持,没有坚持就无从谈发展,好多我们的人总是说要发展,但你真正做到坚持了吗?!你有没有总有有意识的去运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化特点去书写自己的民族呢?就比如,你有没有把"瀑布"去有意识的叫做"水挂"呢?那怕需要我们再耐不及烦的去解释,人家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这是需要一个过度的历程的,只有我们自己的自觉性上来了形成一种独立性了以后才会形成一种惯性和特有性,从而迫使人们去承认你,也才有人跟着你走,按照你的陈述去理解你和解读你,这样一来人们就会不自觉的有一种从新审视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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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22:02:00 |只看该作者

大力支持! 贝侬 ,如果能在里面有更多的提到僚人,有"僚人"着个提法更好!!!!做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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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咱们兄弟姐妹, 勿忘常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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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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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21:17:00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粤西土著在2007-9-28 21:30:00的发言:

对于社团的宗旨,大家一定会非常赞同的。但是对于社团的定位,以及条款中的一些隶属、研究范围、会员范围等等问题(尤其是会员只限于民大,等等),我个人觉得不是很满意。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成立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先合法建立起来再说吧。

这种事情,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重申。支持成立这个学会!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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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现代化才是我们所追求的,特别是在文化方面,是否如新编壮剧《瓦氏夫人》一样呢?


据查,该用户注册多个ID对本论坛某些重要议题进行挑拨离间活动,涉嫌蓄意破乱论坛秩序,根据《[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被取消发言权限——僚人家园理事会 2008.08.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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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20:41:00 |只看该作者

觉得壮文化研究会的成立还是很有必要的,北京毕竟是首都,有非常丰富的学术资源,政治、经济的资源更是不用说了.

北京的学术组织在协调全国性资源方面会有一定优势,有利于协调与兄弟民族和相关部门的关系,毕竟壮族只是一个开放的大系统内的小系统,我们必须要学会和善于协调与大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关系;广西本地的学术组织则有传统研究的深厚基础,有扎根本土和邻近的东盟的优势,和壮民族的灵魂有着最近距离的接触.前者优势在于横向联系,后者优势在于纵向。京广两地的学术组织,一北一南,相互呼应,可以共同推动壮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现在僚区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应当尽可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加快这一进程。如果我们不能更有作为,如何能够承担历史正赋予我们的重任!!!

着眼于现实与未来发展,我觉得壮文化与现代化方面的研究是一个非常急迫的课题,这里面有个核心的问题是壮族的传统如何与现代结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9 20:52:13编辑过]

据查,该用户注册多个ID对本论坛某些重要议题进行挑拨离间活动,涉嫌蓄意破乱论坛秩序,根据《[法规]0003号.整顿蓄意破坏论坛行为单行条例》被取消发言权限——僚人家园理事会 2008.08.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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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13:42:00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楼主应该发在<内部会议>的版块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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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09:45:00 |只看该作者

我比较同意怪叔的一些观点。

保持对文化的热情是好的。不过目前的瓶颈是,我们的整个壮文化研究基本还是基础研究。目前壮学会是最具学术实力的研究团体之一,其他的爱好者团体还缺乏学术积累。而壮文化的主要研究对象又在南方的家乡,加大了难度。

我们布僚民族虽然相对地有固执封闭的缺点,但是沉雄而坚定,也具备沉稳和渐近踏实的行事作风,而这与先进的英美民族谨慎、循序渐进的学风、作风是相近的。


人的一生有如负重致远,不可急躁。以不自由为常事,则不觉不足。心生欲望时,应回顾贫困之日。心怀宽恕,视怒如敌,则能无事长久。只知胜而不知败,必害其身。责人不如责己。不及胜于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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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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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22:35:00 |只看该作者

  中央民族学院能解决上千万壮族人落后的现象吗?中国清华大学的课程的内容比世界最先水平落后约五十年!不知民族学院的课程比清华内容上落后多少???想一想,航空母舰的制造,中国要多少年才造的出!!!里面的先进知识不知中国那年那月才弄通????

  中央民族学院的学生不应有任何比普通文盲壮民有何翘尾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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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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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21:30:00 |只看该作者

对于社团的宗旨,大家一定会非常赞同的。但是对于社团的定位,以及条款中的一些隶属、研究范围、会员范围等等问题(尤其是会员只限于民大,等等),我个人觉得不是很满意。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成立起来已经相当不错了。先合法建立起来再说吧。

这种事情,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热爱祖国,热爱壮族! 团结民主,自强自立! 坚强勇敢,尚文尚武! 沉稳求实,积极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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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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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16:09:0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美女多的地方,总是好的。书不想读了,看看就行。

支持!


伦备检边地边田,高似度乌呀乱叫. http://www.sg22753.any20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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