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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西汉初期岭南越人的宗教观念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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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0 14:46: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作者:张荣芳(《秦汉史与岭南文化论稿》,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86196页)

宗教学者认为,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和宗教崇拜活动,在原始社会就已产生,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必须具有内在因素(宗教的观念或思想、感情或体验)和外在因素(宗教的行动和活动、组织和制度)两个部分。显然,西汉初期岭南地区的越人社会发展状况,尚不具备宗教产生的条件,当时岭南地区越人中出现的图腾崇拜、祭祀、占卜、厌诅之术等,亦不具备上述的宗教的内在、外在因素,故不能称做真正的宗教,只能视为早期的宗教观念及行为。

一、图腾崇拜

图腾一词源于美洲印第安部落鄂吉布瓦人的方言,图腾崇拜指原始社会中的氏族认为自然界的一种动植物、无生物或自然现象为自己的祖先。根据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等方面的资料,西汉初期岭南越人中,曾流行过蛇图腾崇拜和鸟图腾崇拜。

(一)蛇图腾崇拜

岭南越人属于百越民族。在封建社会中被视为“蛮”族。蛮,按文字学家的解释,从虫,而虫即是蛇也。如《说文》:“蛮,南蛮蛇种,从虫,*(该字为“蠻”字上半部——转录者注)声。”段注云:“《说文》从‘虫’之所由,以其蛇种也。蛇者,虫也。”

记载先秦历史的典籍,如《国语》、《吴越春秋》等有不少关于越人崇敬蛇的记载。如《吴越春秋》:“(吴王阖闾)东并大越,越在东南。故立蛇门”;“越在巳地,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表明了“大越”的象征、标志就是蛇,这也是越人蛇图腾崇拜的一个证明。

我们知道,越人有文身的习俗,越人为什么要文身?越人自称“处海垂之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灿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西汉成书的《淮南子》曰:“被发文身,以像鳞虫”;高诱注曰:“文身,刻画其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蛇龙不害也,故曰以像鳞虫也。”东汉应劭亦说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伤害也”。类似的文献记载还不少。我们通过分析可知,越人通过文身,刻画“像鳞虫”和“如蛟龙之状”的花纹,目的是为了“像龙子”(即蛇),使它们认为越人是同类而不伤害,越人视蛇为图腾的含义明显可见。从汉以后历代越人后裔的社会生活中,亦可见越人的蛇图腾崇拜,这方面的民族学资料很多,此不赘述。

对越人的蛇图腾崇拜,从考古学方面也可以找到痕迹。譬如岭南地区发现的青铜器时代陶器上有多种几何形纹饰,其中的漩涡纹、水波纹、曲折纹、云雾纹、叶脉纹等极类似蛇,如漩涡纹很像是盘曲状的蛇,水波纹极似爬行状的蛇,故学术界有意见认为这些纹饰是对“蛇状”及“蛇的斑纹”的摹拟及演变,原因即在于越人对蛇图腾的崇拜。

(二)鸟图腾崇拜

越人的鸟图腾崇拜,可以上溯到7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在浙江余姚的原始社会遗址中,出土的器物上有很多鸟的雕像图案,而这些鸟就是被看做是原始图腾崇拜的某种标志的。《越绝书》等文献也记载了先秦越人流行鸟田的传说,绍兴306号墓出土的鸟图腾柱,更是越人鸟图腾崇拜的证明。

岭南地区出土的文物上,也常见鸟的图形或雕像,其中以羽人最为常见。如西汉南越王墓出土的青铜提铜(B59),就有很多羽人、羽冠等图形,与鸟密切相关,反映了越人对鸟的崇拜;又如1979年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一面铜鼓(土3269号)上,也有四只翔鹭的纹饰(今藏广西自治区博物馆),这是铜鼓上常见的纹饰;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出土的铜鼓上更有“鹭舞”,即以二三名越人为一组,摹拟鹭鸟而舞,起舞的越人的上部有飞翔的鹭鸟,舞人与鹭鸟的动作很相似,越人对鹭鸟的崇敬显然可见,亦是岭南越人鸟图崇拜的反映。

学术界还有意见认为越人除了蛇、鸟图腾崇拜之外,还有龙图腾、鳄鱼图腾,但其说法均缺乏有力的证据。

二、祭祀活动

祭祀活动是祭祀者与所献祭的超自然存在物进行交流的方式,表现了祭祀者对神的虔诚态度及感情。岭南越人因崇信鬼神上帝而进行了祭祀活动。

越人是一个崇信鬼神的民族。《吕氏春秋》卷10《异宝》篇称“越人信機”,先秦典籍《列子》、西汉成书的《淮南子》均有相同的记载。这个“機”字,或作“禨”,或作“*(该字“幾”上“鬼”下——转录者注)”,《说文》示部无“禨”字,《玉篇》云:“*(该字“幾”上“鬼”下——转录者注),亦作禨”,则禨即*(该字“幾”上“鬼”下——转录者注)之或体。《汉书·郊祀志下》:“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师古曰:“俗鬼,言其土俗尚鬼神之事。”王先谦补注引叶德辉曰:“《说文》云,*(该字“幾”上“鬼”下——转录者注),鬼俗也,从鬼,幾声。淮南传曰:吴人鬼,越人*(该字“幾”上“鬼”下——转录者注)。”先秦越人崇信鬼神,甚至把它视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如越大臣文种向勾践献的“伐吴九术”,即以“尊天地,事鬼神,为第一术”。绍兴306号墓出土的铜屋,更是形象地表现了越人祭祀时的某些场景。

西汉初期岭南越人的祭祀活动更为考古文物的新发现所证实。1983年发掘的广州西汉南越王墓,东耳室出土了一件铜提筒(B59),筒上的花纹给我们展现了当时越人祭祀时的一个场景。该提筒中部的一组为主景,饰羽人船四艘,形象基本相同。船的首尾各树立了两根祭仪用的羽旌,羽旌下各有一只水鸟。每艘船上有羽人五人,大多饰长羽冠,其中一人左手持靴形钺,右手执一披发首级,似为主持祭祀的首领。船台前的第三人左手执一长发裸体俘虏,右手持短剑。船尾一人划桨。这个场面正是岭南越人杀俘虏祭水神的写照。

岭南越人迷信、崇敬、祭祀鬼神,在汉史中也有明确的记载。《汉书·郊祀志下》记载汉武帝“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极想长命百岁的汉武帝于是“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罗香林教授认为:“汉武帝平定南越,因接受南越祀鬼之宗教,因命越巫立越祝祠以示文化之汇合也。”又查《汉书·地理志》,知西汉中、后期关中左冯翊之云阳县还有“越巫**(该两字为“卯古”“襄阝”——转录者注)祠三所”,其中“卯古”即“越人祠也”,“襄阝”即“穰”。上述的一些记载及论述,也表明了岭南越人不但崇信、祭礼频繁,而且祭祀范围、对象也比较广泛,上帝百鬼天神无不包容。

此外,历来研究铜鼓的中外学者,无论是奥人黑格尔(F.He-ger)、德人夏德博士(Dr.F.Hirth)、荷兰人狄葛乐(J.J.MdeGroot),还是罗香林、石钟健诸教授,皆认为铜鼓与越人的祈雨仪式有关。如罗香林教授在1930年曾撰《骆越铜鼓考》一文,“于铜鼓与祈雨祈雷之关系,颇有阐述”,并认为这一论点有坚实的客观依据——“鼓面常铸立体蛙蛤或蟾蜍”。我们认为,古越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总结出了不少物候与气象的经验,蟾蜍、青蛙等异常地大量出现,表明天气的沉闷,不久即会下雨,则蛙蛤成为了雨使者,按照民族史上各地原始初民们所信重的交感巫术原理,则铸造蛤形象而祈祭之,必致大雨,故铜鼓也就成为了与古越人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宗教用物,这也是越人重祭祀的反映。

总之,文献、考古资料均可证明越人“信鬼神,重淫祀”,这种对象广泛、活动频繁的祭祀,是岭南地区早期宗教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东汉末年道教的产生、魏晋道教在岭南的流行均有一定的影响。

三、占卜

占卜是巫术(Magic)的一种,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区、各个民族的宗教现象,它在以往的各个历史阶段均有出现。占卜是通过特定的形式来祈祷某种超人般的神秘力量,给予占卜者以某种预示,按照某些宗教学研究者的意见,它是由前兆迷信发展而来的。一般来说,由原始前兆迷信转化为占卜的种类很多。《周礼·大卜》有云:“(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对此,李学勤先生认为“三兆之法”就是三种占卜方法,可见先秦中原占卜方法之盛。

中原占卜方法虽多,但主要却是骨卜类的龟卜,即以灼烧乌龟甲及牛、羊等动物的肩胛骨(还有少量的鹿、虎骨乃至人骨),据裂痕以定吉凶。《史记》记载:“蛮夷氐羌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草木,国不同俗。然皆可以战伐攻击,推兵求胜,各信其神,以知来事。”可见,汉初包括岭南越人在内的各少数民族占卜的种类是十分丰富的。

汉初岭南人的最主要占卜方法,是骨卜类中的鸡卜。越人之所以用鸡卜,是有其特殊条件的:其一,先秦时期,鸡已在全国各地普遍饲养。根据中国农业考古中心的不完全统计(截止期为1985年),在我国境内发现的鸡、鸡蛋的有关实物及文物,处于新石器时代的有18处,广布于今河北、湖北、陕西、河南、江苏等地。鸡在原始社会的普遍饲养,为鸡卜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其二,越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观察到鸡、鸟一类的动物对自然变化比较敏感,因而以鸡骨而卜,以定吉凶。

《史记》首先记载了岭南地区越人流行的鸡卜:武帝既灭南越,越人勇之言越人俗信鬼,武帝“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焉”;此事复见载于《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亦作了相同的转载。可见,至少在西汉早期,岭南越人就盛行鸡卜了,其由来定可上溯至先秦。

关于鸡卜的有关情况,南朝刘宋时代的裴骃云:“《汉书意义》曰:‘持鸡骨卜,如鼠卜。’”唐张守节则记载了鸡卜的具体操作过程及判断吉凶的方法:“鸡卜法用鸡一,狗一,生,祝愿讫,即杀鸡狗煮熟,又祭,独取鸡两眼,骨上自有孔裂,似人物形则吉,不足则凶。今岭南犹此法也。”可知,岭南越人在汉代流行的鸡卜之法,到了唐朝仍盛行不衰,这亦见载于曾到过岭南的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诗文中,如《柳州复大云寺记》中称“越人信祥而易杀……用鸡卜”之语,《柳州峒岷》诗有“鸡骨占年拜水神”之句。这以后,宋、元、明、清历代关于岭南及南方少数民族用鸡卜的记载不绝于史。鸡卜流行的年代持久,与汉武帝下令实行的国家扶持分不开。

鸡卜不仅在历史上流行,在近代乃至当今社会,作为越人后裔的黎、壮、水、侗、布依等族中仍然盛行;并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以鸡骨卜为源,南方少数民族还衍化、发展出鸡卵卜,鸡血卜、鸡头卜、鸡舌卜、鸡肝卜等更细的占卜种类。

岭南越人之所以流行鸡卜,与越人的鸟图腾崇拜密切相关。

越人的鸟图腾崇拜,已如前文所述,表达了越人对鸟的崇敬。随着历史的发展,进入阶级社会后,图腾崇拜对社会生活的影响逐渐减弱。但是,曾以作为越人顶礼膜拜的图腾的神禽——鸟,并不会迅速从越人的生活中消失,而会以其他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越人后裔高山族至今仍流行鸟占即为一证),这正如越人有过蛇图腾崇拜面文身一样,鸡卜亦是类似的一种形式。

再者,越人从迷信鸟转化为迷信鸡,与它们在外形上相似有密切关系。首先,家鸡即由禽类的野雉驯化而来;其次,越鸡的体形比中原鸡小,因而与鸟(如鹭鸟)更为接近。如《庄子》中注:“越鸡不能伏鹄卵,鲁鸡固能焉也”,越鸡即其小者,又名蜀鸡。甚至在南朝初期,岭南地区的“卢水合武水”处,有一庙,当地人“放鸡散米以祈福”,仍视鸡为有灵验之禽。

越人从迷信鸟,转而米信鸡,转而迷信到鸡的某些部分,如鸡的头、骨骼、卵、舌、肝等,认为亦能够兆吉凶,示祸福,这正是人类学家弗雷泽(J.G.Frazer)提出的“接触法则”类(Law of Contact)的巫术。可见,正如同护身符(amulet)的起源之一为祖先身上的某部分(如骨骼、头发等)一样(由此可以追溯到祖先崇拜),鸡卜的起源就是鸟图腾崇拜。

除鸡卜之外,根据史籍的有关记载推测,西汉初期的岭南越人可能还流行蛇卜、梦占。

南越人的蛇占,在春秋以前的史籍中均未见,考虑到汉及汉代以后越人及其后裔的的喜蛇风俗及拜蛇遗俗,如清李调元称“南越人好巫”,并在《南越笔记》中记载广东“乡人有斗争,多向三界神气蛇以决曲直,蛇所向作咬人势则曲,背则直。或以秀花钱米迎蛇至家,囊蛇面探之,曲则蛇咬其指,直则已”,故我们推测汉初岭南越人也迷信蛇卜。

南越人亦可能相信梦占,因为越人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梦占的传统。梦占系由梦兆迷信转化而成,《周礼》云有“占六梦”;商人的梦占,屡见于甲骨卜辞;汉代作为一个“非常迷信”的时代,梦占更是盛行,如《汉书》即收录了两种关于占梦的专著——《黄帝长柳占梦》和《甘德长柳占梦》。先秦的越人亦热衷于梦占,譬如《越绝书》中即辟专章《越绝外传记吴王占梦》以记述之,吴绵吉先生即据此认为东南地区越族流行“占梦之俗”。作为百越民族的一支,岭南人也应有此俗。

越人可能还有龟卜,或至少受到过龟卜的影响,如“越王(勾践)又有客秦伊,善灼龟,占必让龟食乃阵民,山西冢,为秦伊山善灼龟者冢也”。可见,春秋战国之世,越人就受到过龟卜的影响。龟卜、鸡卜同为骨卜,龟卜对鸡卜有什么影响,阙于史料,今无法考证了。

四、厌诅之术

厌诅之术,也是巫术的一种。它是通过一定的仪式,利用祈请的祝福或恶毒的诅咒来实现某一美好的意愿(如驱鬼避邪、祓除不祥)或移害于他人。按照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可将这两种分别以害人、行善为目的的巫术分为黑巫术(Black magic)和白巫术(White magic)。

中原汉族地区早有厌诅之术(在中国史籍中又称为“厌诅之术”、“巫蛊”等),如现存中国最古老的民歌《伊耆氏蜡辞》即被视为一种原始的诅咒之辞。此外,《尚书》、《诗经》、《左传》、《素问》等书均有当时厌诅之术的记载。

西汉初年岭南越人亦流行厌诅之术。《史记》、《汉书》均记载“越人相攻击”,证明越人有好斗之陋习。其后裔獠人“俗好相杀,多构仇怨”。自然,相斗必有败者,败而不服输,就很可能要借助于厌诅之术了。故越人中厌诅之术极为流行。由于秦汉时期岭南与中原地区新的陆路通道的大开辟,双边的交流比以前大为加强,所以,西汉之中原地区亦盛行越人的厌诅之术。

由于中原地区越人不常见,兼之越人厌诅之术被视为神奇,如《博物志》甚至记载了一种被越人视为越祝之祖的异鸟,故此越人的厌诅之术在中原受到重视,认为更有神奇之效。

约在汉武帝平定南越国前的10年左右,江都王刘建因“专为淫虐,自知罪多,国中多欲告言者”而“恐诛,心内不安”于是与王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与郎中令等语怨望:‘汉廷使者即复来覆我,我决不独死。’”可见,汉代诸侯王相信越人行厌诅之术更为灵验,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越人厌诅之术的流行。正由于这个原因,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南越文王*(目+未——转录者注)用假名赵胡上书汉廷,以防备汉廷使人进行厌诅。

当时,在中原地区流行的,除了中原汉人、岭南越人的厌诅这术外,还有代表北方匈奴的“胡巫”及来自楚文化区域的“楚巫”。这其中,富于巫觋传统的楚文化对岭南越人的影响很大。

《楚辞》中宋玉《招魂》,句尾皆有一个“些”字,十分特殊。对此,沈括认为,“楚辞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今夔侠湖湘及南北江僚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戴裔煊教授亦认为,“招魂尾句之有‘些’字,乃宋玉用禁咒之体以为文。文中用巫阳语气,在‘乃下招曰’以下始有‘些’字,盖可见宋玉乃仿效巫语。”越人的后裔僚人至北宋之时仍有楚巫禁咒语之用,可以推想秦汉时期越巫、楚巫肯定存在着交流关系。

越巫、楚巫、胡巫等传入汉朝,在中原与汉巫交织在一起,正所谓“各地方之迷信,皆集于京都”,在西汉前期的中原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厌诅之风,使得本来神鬼迷信非常流行的汉代,更充满了巫觋之气,并对当时的政治生活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戾太子巫蛊案,造成了约万人的被杀。这以后,亦有多起政治大事直接与厌诅之术相关,如西汉的广陵历王、中山孝王太后、名臣息夫躬、东汉阴皇后、光武帝子阜陵质王刘延、和帝幸人吉成、灵帝宋皇后、三国吴之孙亮等无不然。可见,“巫术多端,诒害最甚者,莫如厌诅”。这其中,曾受过汉武帝大力扶持的越巫,乃越人的厌诅之术,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不可低估。

已如前述,厌诅之术除了以害人为目的的黑巫术外,还有以祈福为目的的白巫术。如汉武帝时,越人勇之说:“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这实际上是一种厌胜之法,其巫术寓义同于避邪镜、厌胜钱、避兵符之类。汉武帝采纳该做法,“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这种厌诅之术,在邻近岭南地区的楚地越族中保持得很久。如1979年湖南省资兴县旧市的一座东汉墓中出土了一件陶屋,在屋地墙壁上,数处刻有“大”、“汉大”等汉字,实际上就是汉代岭南地区越人厌胜法的反映。

越人的这种白巫术类的厌诅之术,也被用于治病。如东汉东阳人越炳,“能为越方”,李贤云:“越方,善禁咒也”,越炳以越方而“行禁咒,所疗皆除”,说明赵炳用越人的巫术而治病。此事在葛洪《抱朴子》中亦有记载,葛洪亦认为“吴越有禁咒之法”。越人的后裔亦不乏实行白巫术者,如在赛会上,以击铜鼓而娱神、驱疾、逐鬼、祈福。

综上所述,岭南地区在汉初已流行图腾崇拜,占卜、祭祀、厌诅之术等早期宗教观念及行动,为岭南地区宗教的出现及盛行提供了前提。

这些观念及活动不仅对汉初岭南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如祭祀、手工业、民间风俗等,对道教的产生及魏晋时期道教在岭南的流行有一定作用;而且对汉以后历代南方地区少数民族(尤其是越人后裔)有着深远的影响。

再者,随着西汉武帝时岭南地区的回归(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这些岭南地区越人的早期宗教观念和活动也对汉朝中原地区产生了一定影响,甚至与汉朝的宫廷事变密切相关。



注释:
(略)

作者简介:张荣芳,男,1940生于广东廉江。196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生导师。1996—2002年任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出版著作有《秦汉史论集》、《南越国史》,发表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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