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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没有高低之分(一己之见)
任 晓
《环球时报》 ( 2006-04-13 第11版 )
每个社会都经由一定的规则、准则、原则而组织起来并开展社会生活。它们情形各不相同。重要的是,它们各有其“理”,即理路、原理。同样的道理,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也是平等的,没有哪种文化是优于其他文化的。文化之间不可分高低贵贱。
记得几年前去夏威夷访问,主人请夏威夷大学的夏威夷研究中心主任作讲演。这位主任是一位女士,也是一位土著。她说,随着美国人的到来和夏威夷成为美国版图的一部分,土著人的生活变得困窘了。言谈中颇多对资本主义的不满和不平。谁都没想到的是,她竟然给我们讲到了夏威夷独立运动!这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座中有人问:这现实吗?女士答曰:有谁想到过,1989年柏林墙一下就倒塌了!
现在且让我们假设,美国人没有来,夏威夷没有成为美国的第50个州,那么,夏威夷土著保持原来的生活方式不变。试问:假如夏威夷土著人依然按照原先的规矩生活,就一定不如今天幸福吗?回答是:不一定。也就是说,对夏威夷土著人而言,他们宁愿要过去的生活方式,也不要目前的生活方式。
文化之间是平等的,不应有上下高低之分。一些以基督教为背景的西方人,一向认为自身文化和政治制度等比他人优越,甚至居高临下地打量他人和他国。这是非常不幸的,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导致“文明冲突”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
现在我们提倡建设和谐世界。和谐世界首先要求不同文化和宗教之间必须相互宽容。借用费孝通先生的话来说,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们本来就是“各美其美”的,也就应该“美人之美”,宽容、包容和欣赏其他文化和宗教。
文化和价值的多样性,不但是世界的客观事实,也是世界发展的源泉。我们应承认和尊重“不同”,“不同”是客观存在,但诸种文化和价值之间又有可能通过交往而达到“认同”。这种认同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或一方消灭另一方,而是在交往中学习、改变、适应,从而达到一种新的状态。价值平等,多元并存,敬畏差异,在交往中学习、适应和互补不足,正是和谐世界所要求的。▲
(作者是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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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 ( 2006-04-13 第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