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壮族婚姻按传统习惯大体可分为提亲、定亲、接亲、送亲、成亲、回门等婚礼过程。
(一) 提亲:首先需聘请口才好、能说会道的已婚男、女(未离过婚、未死过配偶、儿女无夭折)两人。提亲由两位媒人带着两包红糖、两瓶酒到女方这说亲。女方家若对男方不了解,则借口没问姑娘、家族,或请媒人领着相亲的男方来见过面再说,以此博得时间。若对男方已了解掌握情况,但不同意此门亲事,就婉言拒绝:“我家姑娘还很小,三五年内不谈亲事,请媒人不要再来。”已了解男方且喜欢则说:“我家姑娘笨,既不会纺纱织布,也不会绣花织绵,嫁过去,你们笑话,不配做你家儿媳。”等等自谦之言,这种情况则将礼物收下。并在火塘边炒黄豆,花生等食物热情款待媒人,说明此门亲事有希望。
(二) 定亲:先由所聘媒人带着鸡一对,酒、肉、糯米各四五斤,定婚礼钱20元左右。到女家定亲。近几年礼物、礼钱倍增。
然后,男方派人到女方家办两桌酒席,请女方族中叔伯、姑婶及外婆、外公、舅舅、姨妈等来吃定婚酒,将两家的婚姻关系确定下来。
定亲之后数日,要吃小酒,男方要准备猪一头(不低于50公斤),酒20公斤,鸡两对,糯米10公斤,尾数带六的币数十元或百十元不等(要看男方的经济条件及女方的要求而定)。礼钱尾数带六,即“福禄寿喜”之意,以示吉利。由男方四至六人带上礼物随媒人一起到女友家办五六桌酒席请女方之族亲。这就是壮民叫的吃小酒。
龙庆乡的黑沙壮族叫“根捞老”,意为吃大酒。入席前,要由未来的女婿在女方家供桌上点灯、敬香、祭祖宗等酒巴席要办得大方,不敢怠慢宾客。女方只负责做饭及素菜。若酒肉不够,客人戏弄“草绳拴女婿”,使其难堪。酒席间,要请女方姑妈等唱酒歌,祝福婚姻利、幸福。并请‘抱摩“拆鸡头、鸡脚,如得吉利卦,即喜形于色,赞不绝口。是日,男方要备八只鸡、八瓶酒向女方正式讨姑娘的生辰八字(壮俗:女子生下三日即请“抱摩”将生辰换算成天干地支,写在红绿布上由父母收藏),女方将姑娘的生辰八字再抄写在红纸上交给男方,席间议定彩礼及成亲日期,具体日子另请“抱摩”择定通知女家,让女方筹备嫁妆。壮族传统嫁妆有自织的青色蚊帐、花格垫单、红漆木柜及银首饰等物。吃过小酒后,对男女双方及妄图插手的第三者均有一定的约束力,若男方主动退婚,女方不故意退者,则彩礼不退;若女方主动退婚者,要退赔男方全部彩礼。若第三者将姑娘领走私奔,要由第三者来加倍补尝。
(三) 接亲:在结婚的头天,男方应按吃小酒时商定的彩礼备齐——猪肉七八十公斤,白酒四五十公斤,币200元,送到女方家,并由媒人领着一对身着盛装,手提着肉等物的漂亮姑娘到女方家接亲。女方家要请新娘的姨妈、姑妈向接亲者敬酒,接亲者喝了酒,要给敬酒者“奶水钱”,且给的钱尾数要带六。
(四) 送亲:送亲要有陪娘一对。陪娘的条件是外表美丽且兄弟姐妹多,若已婚要未离过婚、未怀孕的。新娘的同伴要挑好歌手。参加送亲的人越多越好,一般8~10人。新娘着装依支系不同而有别,五龙、高良药白沙,新娘身着蓝靛等色的盛装,佩戴的首饰如耳环、项链、手镯均系银白色的;黑沙的新娘则上身穿用银镶饰价值四百多元的上衣,下系百褶长裙,肩披银坎肩。陪娘也需与新娘一样打扮。新娘出门不能哭,哭了将一辈子受苦。
送亲路上新娘每跨一道沟,每过一座桥,送亲都要向接亲者讨“走路钱”。到了新郎家门还要“进门钱”,钱的数额几角几分都行,但尾数仍要带六。给“走路钱”、“进门钱”,新娘,新郎的新婚生活就像过沟桥,进门一样顺利。
(五) 成亲:师宗壮族举行婚礼首先要择吉日吉时,吉时良辰一到,唢呐齐奏,鞭炮齐鸣。男家张灯结彩,新婚对联贴满门框,堂内挂满亲友送的贺喜彩时,香烟缭绕,宾客满堂,新娘由陪娘伴随,一对接亲小姑娘领路,送亲的八对或十对小姑娘拥进新郎家,进大门时,男家放火炮欢迎,并给新娘锄头一把,葫芦一个拿进新屋。给锄头表示勤劳致富,葫芦表示多福多禄,白头到老。当天入洞房,但新婚三夜新郎不能与新娘同房,由陪、送亲的姑娘与新娘同房共枕。
当新娘进门后,送亲者把新娘陪嫁的嫁妆一一陈列出来,当着亲友的面点数。连嫁妆箱也要秤秤,以显女家的富裕、新娘手艺的精巧。午饭后,男方的后亲给新郎左臂挂红,女方的后亲给新郎右臂挂红。挂红时“抱摩”分别替男女方的后亲祝贺:“今日喜红,世代融融,后代儿孙,福禄尤同。一尺喜红长又长,今日拿来拴新郎,左缠三转生贵子,右缠三转状元郎。”
第二天中午12时拜堂,供桌上香烟缭绕,堂屋里摆好四桌酒席,族亲,后亲入席就坐。陪郎、陪娘伴着新郎、新娘身着盛装一起叩头,由“抱摩”喊礼,先拜天地,灶君,祖宗神位,后拜堂上父母双亲及男女双方后亲。“抱摩”礼词大意是:“值此良辰佳宴,,笙歌高奏,乐器悠扬,高朋满座,瑞气盈门,喜看人间玉燕排成双,一对新人拜华堂,恳祈后亲开恩,赐福封赠。”后亲赠言:“今日拜堂,地久天长,一拜日月三光,二拜金银财宝,三拜五谷丰登,四拜牛羊满厩,五拜世代子孙登科甲,六拜六畜兴旺,七拜七姐妹迎亲,八拜八仙过海,九拜九天玄女,十拜世代子孙宝贵荣昌。” 拜堂时,每拜一礼需行三跪九叩大礼。
拜堂毕,宾客入席,新郎、新娘在陪郎、陪娘的陪同下,一一向后亲、族亲敬酒,先敬糖水,后敬喜酒。族亲及客人们送新郎、新娘礼钱,一般5~10元,新娘后家给的礼钱归新娘所得。
(六) 回门:新婚第三天,新娘早起挑井水倒入厨房水缸中,办一桌酒席,请家族近亲、村老、厨师们和席,新娘领送亲者向入席客人一一敬酒表示感谢。另外,婆婆给新娘带上粑粑、肉等物回娘家送给族亲、后家。
(七) 婚后礼俗:解放前,壮族盛行婚后女子“不坐家”的习俗,即婚的第三天回娘家,仅在农忙、节日,由婆婆或丈夫的弟妹接回,在婆家住上,农忙过后即返娘家。婚后新郎仍睡婚前的小床铺,新娘回家夫妇才能同床几天,妻子在娘家,丈夫每隔一段时间带着礼物到岳母家看望媳妇,住上一二宿,无与妻同房之俗。女方要等到怀孕之后,才回男家住。
解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新娘“不坐家”的习俗逐渐减少。有的地方已破除“不坐家”的习俗。 (黄忠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