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承诺防治艾滋病蔓延
本网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杜海岚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民族素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兴亡,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
府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组织各部门、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加强教育,立足预防,坚决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高强说,我国政府对防治艾滋病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
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防治艾滋病协调领导机构。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全国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22%上升到2005年上半年的94.5%。
三是制订并落实“四免一关怀”
政策。保护艾滋病病人合法权益,有效进行医疗救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防止艾滋病传播。
四是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等12个部门共同开展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海报进村入校活动”;卫生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了妇女、青少年“面对面”防治艾滋病宣教活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12月1日还将正式启动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五是加大防治经费投入。中央财政专项防治经费已由200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亿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筛查、宣传教育活动、艾滋病患者医疗救治、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等方面。
六是加强疫情监测。在既往参与过有偿供血的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中开展艾滋病筛查,完成了200多万人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国家级艾滋病监测点由2003年的194个增加到2004年底的247个。
七是推广行为干预和综合预防措施。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等6部门制订推广了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实施办法;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了2686个“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对高危人群开展预防干预工作;卫生部、公安部等部门启动了美沙酮门诊和清洁针具交换试点。
(责任编辑 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