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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回顾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5-06-28 )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十年回顾
项目启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92年根据该银行成立时制定的宗旨,和其章程中关于促进该银行发展中国家成员间合作的授权,并为贯彻该银行于1991年通过的中期发展框架性计划,经与湄公河沿岸中、柬、老、泰、缅、越等六国进行一系列磋商后发起的。在1991年至1995年间亚洲开发银行根据六国政府的要求,进行了两次比较大规模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称为可行性研究第一阶段和可行性研究第二阶段)。这两次研究得到了包括中国中央政府、云南省政府在内的六国政府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最后框架性报告得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结论,这为未来直至今天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启动后,为保证相关的投融资计划与亚行按成员国组成董事会决定重大投融资事项的体制相衔接并讨论和决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应运而生。迄今为止已开过11次,各次会议简况如下:
第一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
1992年10月21日-22日 马尼拉
1992年10月21-22日,亚洲发展银行在其总部马尼拉召开了有柬、中、老、缅、泰、越六个沿岸国家代表团参加的第一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会议由行长垂水公正主持。老派出副总理,柬、越派出副部级官员,缅、泰派出司局级官员,中国派出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周越群为团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吴光范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会上云南省代表应邀发言,提出以交通为主的“一条铁路,两条公路,一个机场”即1-2-1的合作建议。云南代表的讲话编入亚行次区域经济合作纲要附件。
第二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
1993年8月30日-31日 马尼拉
1993年8月30-31日,亚行在其总部马尼拉召开了第二届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垂水公正行长主持会议。泰、越派出副总理,柬、老、缅派出正部长,中国派出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李若谷为团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吴光范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此次会议初步形成了交通、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和旅游等六个领域的合作框架。云南代表在会议上进一步阐述次区域经济合作以交通为主的观点。“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逐步形成与会代表的共识。合作框架的内容列入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规划。亚行第一次在文件中使用“大湄公河”一词。
第三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
1994年4月20日-23日 河内
1994年4月20-23日,亚行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了第三届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会议由新任行长佐藤光夫主持,泰、越两国派出副总理率领的代表团,其余柬、中、老、缅派出部长级代表团与会。泰团长是素帕猜副总理、越团长是陈德良副总理、柬团长是计划部长谢占多、老团长是袍·波那喷总理府部长,缅团长是计划部长艾博准将。中国派出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介炎为团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吴光范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
越南武文杰总理到会致辞并会见了各国代表团。
会议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分领域进行高官会议,而后由高官会议分上述六个领域向部长级会议作出报告,正式由部长级会议通知确定了交通、能源、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和旅游等六个领域的合作框架,同时也是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第一次使部长级会议一词。
会议形成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由倡议走向实施》的会议文件。
文件中列入了公路8项、铁路8项、水路和港口8项、机场6项、水电6项、天然气1项,并提出了建立机制,分领域成立了交通论坛,电力论坛;同时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经贸与投资、旅游等领域的合作设想也提了出来。
第四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
1994年9月15日-16日 清迈
同年9月15-16日,在泰国清迈召开了第四届会议。会议由亚行副行长沙利文主持。泰派出副总理率领的代表团,其它四国皆派出正部级代表团、中国派出以中国人民银行代表李若谷为团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吴光范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会议进一步确认了合作框架和合作项目,初步确定了“交通论坛”和“电力论坛”两个论坛的工作大纲。
与会代表一致推动亚行尽快启动合作项目,使务虚变成现实。
第五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5年11月9日-10日 马尼拉
1995年11月9-10日,亚行在其总部召开了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会议由亚行副行长李凤瑞主持。出席会议的有由泰国副总理庵伦·威拉旺,越南副总理陈德良,柬埔寨谢占多部长,老挝袍部长,缅甸艾博部长率领的代表团。中国派出国家计委副主任陈耀邦为团长、云南省政府秘书长吴光范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
合作领域由原来的六个领域扩充到七个领域(即增加了通讯合作)。筛选出103项优选合作项目,形成了共有55条的会议纪要并确定第六届部长级会议,第三次交通论坛,第三次电力论坛等三次会议将于1996年下半年在中国昆明举行。
会议形成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面向挑战》的会议文件。
第六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6年8月28-30日 中国昆明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8月28-30日在昆明召开。会议讨论了交通、电力、旅游、通讯、环保等工作小组的总结报告以及航空高官会议的报告等,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姜春云副总理,泰国副总理庵伦·威拉旺,柬、中、老、缅、泰、越六国的部长级代表团出席会议。会议由亚行副行长李凤瑞主持。出席会议的除各国代表团外,还有国际组织、企业家、记者等共200余人,是历次会议中出席人数最多的一次。
会议形成了《不断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势头》文件。
第七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7年4月7-11日 马尼拉
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于1997年4月7-11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六国派出部长级代表团与会。中国派出以国家计委副主任陈耀邦为团长、云南省副省长牛绍尧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会议由亚行副行长李凤瑞主持。会议回顾了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以来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七个领域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由于资金有限,在次区域经济合作项目中优中选优,协调硬件项目和软件项目的关系,使其协调一致,同时还提出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2020年长期战略研究报告,强调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思想。
会议形成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七届部长级会议文件》
第八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8年9月30-10月2日 马尼拉
在第七届部长级会议召开后三个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在东南亚国家经济环境复杂,投融资环境一天天困难的情况下,1998年9月30日-10月2日在马尼拉亚行总部召开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八届部长级会议。
为支持和进一步推动次区域经济合作,我国派出以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为团长、云南省副省长邵琪伟为副团长并有19人参加的代表团与会,是我出席历次部长级会议的代表团人数最多的一次。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在困难面前要继续高举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旗帜,保持合作势头,战胜困难,把合作推向前进,并发表了《满怀信心》的部长联合声明。
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此次会议提出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地域范围内将生产、投资、贸易和基础设备建设有机地联系为一体的新的合作理念——“经济走廊”,即三纵两横的交通走廊。
南北向为:
仰光-曼德勒-昆明
泰国-老挝-昆明
海防-河内-昆明
东西向方:
岘港-沙湾那吉-彭世洛-毛淡棉
胡志明市-金边-曼谷-仰光
同时,在缅甸代表团多次提出的基础上,会议纪要中第一次记录“禁毒”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之一。
第九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2000年1月12-13日 马尼拉
2000年1月13日,亚洲开发银行在其总部召开了第九届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会议的召开恰逢新千年伊始,东南亚国家基本摆脱金融危机困境,各国经济走向逐步复苏的大背景,因此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本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保持经济正增长的势头。在部长们圆桌会议讨论中,会议首次提出了建立“商业论坛”的建议,并最终形成了题为《开放边境携手合作》的部长级会议声明。
会议期间,根据朱总理在东盟10+3会议上的最新讲话精神,中国代表团团长、财政部部长金立群和副团长、云南省副省长牛绍尧还就昆明-清莱公路(R3)的建设和高等级化与泰国副总理素帕猜、老挝交通部通讯能源建设部部长袍·波那喷以及亚行有关官员进行了多边会谈,并就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包括成立四方工作小组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会议前夕,牛绍尧副省长一行还专程前往亚行总部拜会了亚行副行长千野忠男和副行长申明浩。
第十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2001年11月27-29日 仰光
2001年11月27-29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十次部长级会议在缅甸仰光召开。会议由缅甸国家安全和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长艾博少将与亚行副行长申明浩先生共同主持。缅甸国家安全和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钦钮中将出席了开幕式。中国派出以海关总署副署长端木君为团长、云南省副省长牛绍尧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
会议确定了今后十年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方向,并通过了五个“战略重点”,即:加强基础设施连网;便利跨境贸易与投资;增强私营部门的参与和竞争;开发人力资源和提高技能水平;以及加强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会议决定增设农业论坛为次区域合作的新领域。由柬埔寨政府的动议,本次会议讨论了举办次区域领导人会议的筹备方案。部长们认为2002年将在柬埔寨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领导人会议将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会议最后形成了《展望未来,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部长级会议宣言。
第十一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2002年9月23日-25日 金边
2002年9月23日-2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十次部长级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柬埔寨商业部部长占普拉西与亚行副行长申明浩主持了会议。中国派出以财政部副部长金立群为团长、云南省副省长李汉柏为副团长的代表团与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未来十年发展战略框架,同意优先实施框架内提出的11组旗舰项目,即:南部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南北经济走廊、电讯骨干网、电力网、便利跨境贸易与投资、私营参与和增强竞争力、人力资源开发、环保战略框架、洪水控制和水资源管理、旅游。会议初步讨论通过了中国加入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的备忘录和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领导人会议特设筹备小组的筹备报告。
第十二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2003年9月17-19日 云南大理
参与次区域合作的6个国家(即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均派出了高规格的代表团出席,来自次区域各大商会、商业论坛的代表作为私营部门的代表第一次被邀请参与会议。欧洲、亚洲和美洲的各大多边和双边机构、金融界的代表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此次部长级会议,就次区域合作的相关事务、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广泛地讨论。
针对2002年12月2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大湄公河次区域高峰会”所达成的“实现次区域的增长、平等和繁荣”的共识,各国部长重申了要实现这一前景的承诺。在回顾高峰会主题的基础上,各国部长表示要下定决心、加倍努力来推动这一主题的实施。
会议敦促次区域各国,在已经确定的交通、能源、电讯、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9大合作领域中,进一步加强交通、能源、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领域的合作,促进私人机构参与次区域合作,鼓励跨境私人投资,建立次区域矿产勘探风险基金,促进次区域资源开发,加强卫生领域合作,构筑次区域国家传染病疾病的监测和共同防治体系,进一步提高次区域合作效率。
会议签署了“第十二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联合宣言”,各国部长在宣言中宣布:“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实施环境已发生了变化,与1992年该机制最初启动时相比,更具“活力”。日益趋好的政治与经济形势,使得区域内各国的经济合作日趋紧密。部长们认为:紧密合作是区域各国应对挑战、共享区域整合和全球化有益成果的关键。宣言重申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凝聚与合作原则”。同时,部长们对亚洲开发银行在合作中所发挥的“牵头和推动”作用表示了高度地感谢和认可。“宣言”对过去工作的成绩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未来工作的重点进行了认真谋划。
第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
第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11月3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六国政府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中国总理朱容基与会,云南省省长徐荣凯参加中国代表团也出席了会议。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六国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中国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跨境客货运输协定。会议批准了由第11次部长级会议提交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未来十年发展战略框架。会议成功举行标志着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