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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之《中华军政府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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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7 18:08: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中华军政府宣言

(一九○六年秋冬间)

  天运岁次年月日,中华国民军军都督奉军政府命,以军政府之宗旨及条理,布告国民。

  今者国民军起,立军政府,涤二百六十年之膻腥,复四千年之祖国,谋四万万人之福祉,此不独军政府责无旁贷,凡我国民皆当引为己责者也。维我中国开国以来,以中国人治中国,虽间有异族篡据,我祖我宗常能驱除光复,以贻后人。今汉人倡率义师,殄除胡虏,此为上继先人遗烈,大义所在,凡我汉人当无不晓然。惟前代革命如有明及太平天国,只以驱除光复自任,此外无所转移。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纬经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而已。自今以往,国民之责任即军政府之责任,军政府之功即国民之功,军政府与国民同心戮力,以尽责任。用特披露腹心,以今日革命之经纶暨将来治国之大本,布告天下:

  (一)驱除鞑虏 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其满洲汉军人等,如悔悟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二)恢复中华 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三)建立民国 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四)平均地权 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

  上四纲,其措施之次序则分三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义师既起,各地反正,土地人民新脱满洲之羁绊,其临敌者宜同仇敌忾,内辑族人,外御寇仇,军队与人民同受治于军法之下。军队为人民戮力破敌,人民供军队之需要及不妨其安宁。既破敌者及未破敌者,地方行政,军政府总摄之,以次扫除积弊。政治之害,如政府之压制、官吏之贪婪、差役之勒索、刑罚之残酷、抽捐之横暴、辫发之屈辱,与满洲势力同时斩绝。风俗之害,如奴婢之畜养、缠足之残忍、鸦片之流毒、风水之阻害,亦一切禁止。并施教育,修道路,设警察、卫生之制,兴起农工商实业之利源。每一县以三年为限,其未及三年已有成效者,皆解军法,布约法。第二期为约法之治。每一县既解军法之后,军政府以地方自治权归之其地之人民,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选举。凡军政府对于人民之权利义务,及人民对于军政府之权利义务,悉规定于约法,军政府与地方议会及人民各循守之,有违法者,负其责任。以天下平定后六年为限,始解约法,布宪法。第三期为宪法之治。全国行约法六年后,制定宪法,军政府解兵权、行政权,国民公举大总统及公举议员以组织国会。一国之政事,依于宪法以行之。此三期,第一期为军政府督率国民扫除旧污之时代;第二期为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第三期为军政府解除权柄,宪法上国家机关分掌国事之时代。俾我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中华民国之根本胥于是乎在焉。

  以上为纲有四,其序有三,军政府为国戮力,矢信矢忠,始终不渝。尤深信我国民必能踔厉坚忍,共成大业。汉族神灵,久焜耀于四海,比遭邦家多难,困苦百折,今际光复时代,其人人各发扬其精色。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无有贵*之差、贫富之别;休戚与共,患难相救,同心同德,以卫国保种自任。战士不爱其命,闾阎不惜其力,则革命可成,民政可立。愿我四万万人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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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

    在进入十九世纪时汉人已开始向满洲移民,这使先前与外界隔绝的、操通古斯
语的旗人和部落民的偏僻地带到二十世纪变成了中国发展中的工农业地区。满人通
过八旗戍军和部落联姻进行统治的那种早期方式已被打破,汉族移民不断流入并带
来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从而把满洲在社会和经济方面都与中国本土连在一起了。
在十八世纪之末满洲地方的人口大概已超过一百万,到十九世纪中期又翻了两番。

    官方是禁止汉人向满洲边地(吉林和黑龙江)移民的。但是在整个十八世纪,
清政府日益举棋不定,时而封锁移民,时而对汉人渗入柳条边佯作不知。到1800年,
想要保持奉天为满族的禁猎地,或使其不受汉化,显然是已经太迟了。不过在吉林
和黑龙江,人口和文化方面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不如南部显著。清朝政府——至少
是它的最高层——还是竭力阻止移民,力求减少汉  文化与满洲边地的接触。例如
在1811年,北京政府就曾明令重申,禁止汉族移民,一如既往。

    清朝政府之所以极力要保持吉林和黑龙江的旗人和部落的特点,被认为有四个
主要动机。一是想为清王朝留下退路,如果满人必须放弃中国的话;二是想保持一
支不受汉文化影响的八旗军后备力量,以维持满族对中国广大人口的统治;三是想
要保护清廷对人参(一种价值很高的发情剂和药用植物根茎)、貂皮、珠宝和黄金
的垄断;四是想要保持满族文化和满族王朝的祖宗传统。

    现在看来,这四个理由就在十九世纪之初也没有一个是很令人信服的,虽然头
两个理由在那时还有其原来心理和战略方面的某些意义。即令如此,满人在1800年
时已不需退身之路。后来在十九世纪中期中国本土爆发起义时,清政府使用了大量
的满洲旗兵,但是在1800年,这些军队也许除索伦兵外都缺乏训练和装备,毫无斗
志,不象是一支清王朝用来准备维护对中国统治的军队。不仅如此,当时实际上是
中华帝国的清王朝鉴于俄国人即将来犯,应该鼓励汉民前往黑龙江以维持清帝国对
当地的控制才是上策。只有汉人才有能力充分开发满洲的资源,如果政府鼓励移民
并谨慎地把垄断项目包给汉人的话,它本来可以从人参、貂皮、珠宝和黄金等物产
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同吉林相比(且不说黑龙江),汉化的奉天更是满族的老家和
满族帝国的发祥地;因此,防止满洲边境不受汉族影响,并不可能保留住满族的信
仰、文化和传统。总之,到十九世纪之初尽人皆知,要阻止汉人移民、偷猎者和逃
犯前往满洲边境,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随着中国人口在十八世纪迅速膨胀,汉民北移的运动加速了。由于满洲南部的
汉族农民已达饱和,越来越多的汉人更往北流。满洲边境当局不可能阻挡这股洪流,
便开始向定居的汉民征兵征税,即使这样,地方当局仍未通过征收土地税来完全正
式确  认这些定居者的地位。地方当局也有可能支持汉民移往边境,这是因为前来
定居者开发了满洲的经济资源,从而提供了额外的收入。

    到十八世纪末,吉林城镇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是汉民,黑龙江也大概如此。
尽管公开禁止,清政府还是向满洲委派了汉族官员前去治理移民区。到1800年,黑
龙江以南的满洲几乎人人会说点汉语,许多满人甚至已经丢掉了自己的母语,此即
汉化的结果。蒙古人则散居在满洲一部分边远地区,过着与定居汉民和满人截然不
同的生活,只有他们才基本上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黑龙江的汉商虽然可用汉
语同满人进行贸易,但是要同蒙古人作买卖,还得学习蒙古语。黑龙江以北人烟稀
少,生活原始,能说汉语的人一定是很少的。清政府曾在1765年派遣富僧阿到此地
调查。他夸大其辞地报告说:江北渺无人烟,其地严寒,水草牲畜俱无。

    满洲在地理上是非常有助于安置中国迅速膨胀的人口的。东北部土地肥沃,尽
管它的生长季节比清帝国其他农业地区短,满洲农民还是可以期望得到适量的雨水。
不仅如此,满族征服中国时曾征用大量的满洲人口,使得处女地未被开垦,即便是
已耕地,也由于农业技术比中国本部者简陋,产量仅及汉族农民所得的一部分。

    在十九世纪之初,东北边境森林为中国市场提供的人参和貂皮,比起满洲的农
业潜力更为人们所知。在十八世纪,毛皮和人  参的供应量已经下降。毛皮供应量
下降的部分原因是俄国人已经大量进入东西伯利亚。不过在1800年时,合法的或走
私的人参貂皮买卖也还兴隆。除此之外,满洲的山山水水和森林还生产黄金、珠宝
和木材,还有大量令人讨厌的蚊蚋和咬人的昆虫。根据二十世纪的情况判断,疟疾
一定也很流行,尤其是在满洲东部和黑龙江流域,不过这种疾病对人口的影响尚不
清楚。肺结核、天花和梅毒必定也是很普遍的。

    “满洲”是欧洲人的称呼,而不是汉人或满人的称呼,这指的是满族王朝的发
祥地辽河地区和北部边境的部落民地区,包括按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所规定的黑
龙江流域。满洲是中国行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人称它为东三省。因此根据
法律来说,它不是一个附属国。奉天位于东三省最南部,省会是盛京(今沈阳),
同时也是清帝国的陪都,不过纯粹是名义上的都城。这样一来,盛京也有一套由五
部组成的行政机构,即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类似北京的六部,但缺吏
部。这五个部分管满旗的许多事务,也管理不断增加的汉人的民事事务。同时,奉
天还设将军一人,他也有权治理旗人,在许多方面与盛京的五部有重床叠屋之感。
这便造成政事的冲突和混乱,导致大量的治理不当,使得吏治腐化,官僚主义的弊
端丛生。

    满洲北部两省是吉林(省会即称吉林)和黑龙江(省会为齐齐哈尔)。两省都
由将军统理军政和民政。也与清代亚洲腹地其他地方一样,将军必须由旗人充任:
首先是满人,其次是蒙古人。他们管理旗人和汉民(农民和城镇居民),也管理其
他部落民地区。清政府不打算把那些部落编入旗制,因此它们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
组织。

    满人入关之后,清政府按照入关前的旧制(除满洲)将满洲北部和东部诸部落
编为新旗,由满、蒙、汉人构成;又在归牙剌、北虎尔赫、赫哲、索伦和锡伯等部,
以及操蒙古语的达斡尔部,建立所谓新满洲旗,把他们编入帝国的军队,受吉林和
黑龙江将军指挥。这些编为旗兵的部落构成清军的一部分,得到免税的旗田以维持
生计。他们参加吉林和黑龙江一年一度的冬狩,由将军直接统率。除了在黑龙江行
猎的旗人外,他们不纳贡。这些行猎的旗人是特殊的一类,既充当满人正规戍军的
辅助力量,同时又被要求进献贡物:清政府显然是按照他们的各户人口多少来征收
贡品的。

    在边远的黑龙江流域和濒海地区,把所有部落都编入旗制是不现实的,因此清
政府只满足于将它们视为国内的纳贡者,实际上让它们自行其是。毛皮,特别是昂
贵的黑貂皮和黑狐皮,要定期向清廷进贡以示忠顺。有时也许可这些部落民进京纳
贡,由理藩院负责管理贡使,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则由各部落将贡品送到指定交纳
地点,主要的地点是三姓、德棱或穆棱。清朝的收税官就在这里挑拣上等皮毛,不
够标准的都听任出卖。这样一来,那些收纳贡品的地点便发展成为定期集市,汉人
和蒙古人都定期前来贸易。清廷回赏之物对满洲边境来说是奢侈品,它们的市场价
格高昂;因此,那些部落酋长通常都将其出卖。例如濒海地区的头人,一般都把清
帝回赏之物卖给日本官吏以换取毛皮,再卖给汉商。为使满洲北部诸部落同清帝国
连系在一起,清廷还授以爵勋。起初,还把满族姑娘嫁给部落酋长,以联姻来联盟,
但是过了十九世纪初就不再采取这种方式了。

    1800年之际的满洲社会,主要是由三大集团组成,即旗人、汉人和部落民,他
们又各自分为不同的社会阶级。从人种学  来说,他们也互不相同。旗人包括信仰
萨满教的满族,绝大部分信仰西藏黄教(格鲁派)的蒙族,和信仰佛教、儒教及其
他民间宗教的汉族。部落民有几种宗教,但是一般都归之于萨满教;他们的族源很
杂,大多数讲通古斯语,但住在库页岛和黑龙江下游的基里雅克人(吉列迷人)则
操一种与通古斯语无关的语言。

    在表面上旗人作为创建大清帝国的成员,在社会上高人一头,但实际上只有他
们的高级官吏即上层军人才能如此,只有他们在社会影响和政治权威方面才在整个
满洲名列前茅。大多数在旗军官都是来自满洲的旗人,至少在吉林和黑龙江是这样。
然而最高层官员照例是来自北京的旗人,他们比其满洲同胞的汉化程度要高得多,
也要老练得多。中国本土的满人接受的是汉式教育,在清帝国的大多数地方他们的
社会地位和政治前途即已取决于此;但是在满洲,学校只教满语加练武,仅有少数
私人教育是例外。尽管十七、十八世纪产生了一批满文文学(包括大量翻译和文艺
作品),但要创造一种成熟的满文文学的努力却终归失败。二十世纪以前,政府文
件中一直以日益僵化和没有生气的方式使用着满文,但满文教育的用处则很有限。
清政府为那些受过汉式教育并通过府考的满洲旗人规定了录取的名额,而且随着人
口的增长,这名额也逐渐增加。但是,学得很好的旗人很少,即使是那些够格的也
必须去盛京赶考,因此这府一级的考生也是寥寥无几的。有资格去北京应省试的考
生就更少了。

    满洲的汉民主要是农民、商人、手工匠和流放的官员。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
而且我们可以料到,绝大多数汉民集中在奉天省,其次是在吉林省,只有极少量的
汉人在黑龙江省。在整个十八世纪,随着满洲的汉民不断增加,城镇也逐渐增多,
到了十九世纪之初,满洲的城镇化已初见端倪。当然,最重要的城市是在南部,特
别是在盛京;不过,吉林、宁古塔和齐齐哈尔也在发展。1799年设立了长春厅,作
为管理周围地区定居汉民的行政  中心。这些城市不仅是军政治所,又是市场中心、
各种手工业和新兴工业的基地以及娱乐场所:这里赌风盛行,性道德也比在中国本
土松弛。

    在1800年的满洲,富有的汉商居于社会上层,仅次于高级旗人官员。他们同旗
人官员在社会、文化和商业方面有很多联系,官商之间往往平等相待。满洲的汉人
社会是没有根基的移民社会,除在奉天省者以外,大多数人到此只有几十年的历史。
那些定居者主要来自直隶、山东和山西,他们带来了各该省的许多风俗习惯。但是
他们出身寒素,缺乏教育,直到十九世纪初,奉天省才有象在中国本土常见的那种
“绅士”阶级,他们也成了书香门第,有钱有势,世世代代在当地领袖群伦。不过,
还不能说满洲边境确已存在着这种阶级。中国的文人都轻视商人,可是在边远的满
洲,往往正是最优秀的文人才变成了巨商,因为除了军政机关少数人例外,吉林和
黑龙江省的真正文人都是一些被清政府流放的失意官吏。从理论上说,这些以前的
官吏丧失了官位和权势,同老百姓并无二致。但在事实上,他们通过经商,或者就
任满族官员的西席,很快就改善了自己的命运。为满族官员的孩子授课还带来别的
机会,因为虽遭放逐,那些官员的旧影响还如影随身,所以满人的上层社会还引为
同类,乐与过从。

    满洲的中上层商人中另一大支是与中国本土的汉人商号一起经营的合伙人,特
别是与十八世纪时在满洲的生意日益兴隆的著名山西钱庄一起经营的合伙人。他们
的经营当然要与流放的过去的官员及当地的汉商(其中有些人也有巨额生意)的企
业有联系。这类巨商在社会上有地位,完全不同于小商小贩、手工匠和农民(这些
人基本上同普通旗人不分上下,只不过没有在旗的那种军事建置上的表面优越地位
而已),比他们高得多。

    从理论上说,吉林和黑龙江各部首领都拥有清政府授与的特别称号,他们的社
会地位理当非常接近于最高层旗人官员,但在  实际上,部落民同满洲较有文化的
居民很少往来,许多部落首领住在北部边远地区和濒海地带,地理上也是孤立的。
他们因公出或经商而进入城市时就显得粗野和土气。随着满洲的汉民不断增加和旗
人进一步汉化,随着这个地区越来越发达,部落首领就更加地位低落。当然,普通
的部落民比他们首领的汉化程度更浅,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有的采取汉族习
俗,有的则越来越孤立于变化中的满族社会之外。

    处于社会底层的是没有手艺的工人、家仆、妓女和流犯,包括奴隶在内。满洲,
尤其是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被清政府用作流放地,那里不仅流放被贬谪的官员,而
且流放判刑的罪犯。犯人罪行越重、态度越顽固,清朝的司法机构就把他们往北发
配得越远。许多犯人后来从事手工业或经营小买卖,竟变成了靠得住的社会成员,
但是随着他们人数越来越多,使得满洲边境社会增添了一种一方面无法无天、一方
面尚有一定用处的特点。

    从1796年起,清政府大大减少了流放满洲的罪犯,但是由于把一些重犯当作奴
隶发配给满洲旗人干活的作法已经造成许多问题,以致必须进一步采取官方措施。
问题的核心在于旗人太穷,无力养活清政府配给他们的那些奴隶,因此,迅速释放
奴隶是符合奴隶主和奴隶双方利益的。这样一来,奴隶就可以用钱买得自由。有时
奴隶主甚至干脆把他们释放。这类罪犯的少数人后来回到中国本土,但是大部分仍
留在满洲,加入了那群自由流动的亡命或半亡命之徒的队伍。以上不论哪种情况都
使清政府感到不安;于是它在1810年正式禁止奴隶主允许奴隶赎身,在1813年还一
度停止向满洲发配流犯。为了减轻旗人供养奴隶的负担,清政府还采取适当步骤,
把贫苦旗人的奴隶转移给更需要家仆、也有能力养活他们的富裕军官和满族行政官
员。

    吉林和黑龙江的大多数地方人迹罕至,但这两省仍住有大量汉民亡命之徒。他
们来到清帝国禁地从事偷猎、挖参和采金,也  当土匪。这类非法流民在十八世纪
迅速增多,在十九世纪也还有增无已。其中特别是采金者和土匪,形成了有组织的
团体,还有其原始的地方政府。在满洲当局权力所不及的山林地带,有一帮所谓
“黑人”的非法挖参者经常骚扰边远的部落地区,致使吉林将军在1811年不得不派
兵进山把他们赶出来。但是满洲当局发现,由于交通困难,要想把非法流入的汉民
驱出边境是不容易的。虽然采参是由政府垄断,分给旗人和汉民承担,由户部发给
执照,然而省当局却无力在遥远的满洲山林实施政府的禁令。

    到十九世纪之初,满洲的汉化已不可逆转地取得进展。奉天省早已主要成为汉
人的地盘和中国的一部分,吉林和黑龙江将军虽然负责维持旗人在社会上的优越地
位,但未能维持住现状。旗人缺少汉族移民所具有的勤劳和技术,只可守成。他们
不象中国本土来的移民那样致力于成家立业,开发新土地。满族和部落民的文化传
统也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手段去同迁来的汉人竞争:汉民在数量上逐渐超过他们,
比他们勤劳,收买他们的土地。尽管政府三番五次采取措施,旗人还是迅速贫困,
越来越依靠清政府的救济过活。他们当中模仿生气勃勃的汉族文化榜样的人越来越
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旗人,连部落民也开始采纳汉族文化,深受汉人的嗜好、
集市和行事方式的影响。只有寒冷而又人烟稀少的黑龙江流域还没有吸引中国本土
来的移民,基本上仍旧处于汉族范围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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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忍者在2005-3-31 2:35:20的发言: 对的!这些就对了!只有山海关的大门从来就没关紧过,只是虚掩而已。这个还是不对!真的!为了维护所谓的"龙兴之地" 严厉禁止汉人出关一直是很严格的执行到同治末年,为了断绝汉民出关,雍正爷曾经调了几批北京的满洲八旗回去!并下了旨意说 逃跑回关的处死! 明天我把正确的资料给你吧!

再晕,就那几个人连五常都没住满。对民族比列起不到丝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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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源头 树有根 每个人都有所出 就必须为自己的血统而骄傲 冥冥中的天意让我成为了满洲人的子孙那我就必须热爱我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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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东北那么大管得过来吗?自清代中叶以来,人口膨胀性发展,人-地比例失调,社会生态严重失衡,流民大量滋生,加上华北自然灾害连绵不断,「闯关东」逐渐汇合成一股波涛汹涌的洪流,「流民出关觅食,势若河决,滔滔不可复止亦」由于流民「人数众多,难以驱逐」只好默认。内地「实无闲处」安插流民,如果不想激而生变,照康熙的话说,只好「密留」关东地方官、旗人对流民的到来,不仅不加拒绝,「反极尽招徕之能事,于是借垫牛粮籽种,白住房屋,能下田的去下田,能伐木的去伐木,能种菜的去种菜,放羊的去放羊,喂猪的去喂猪,铁匠送到铁匠炉,木匠送到木匠铺,念过书的功名人,则留到府里,教少东人念书,伴老东家清谈」为流民「闯关」推波助澜。「柳条边」形同虚设,「查办流民」令也成具文,山海关的大门从来就没关紧过,只是虚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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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2:14:00 |只看该作者

在顺治三年(1646)第一批山东移民已到达辽东,以后便持续不断。他们中有的是被官府强制遣去的,有的则怀着改善生计的愿望应招前往,当然也不乏冒险闯入者。在于清朝前期大多与驻防的八旗军队一起,被组织在八旗制度之内,从而成为与民人相对的“旗人”。虽然顺治十年(1653)清廷并置辽阳府,正式确立起八旗制和府州县相辅而行的双轨制统治,但府州县管理安置的主要是陆续迁来的流民,大量早期出关并定居的汉族农民既经入旗,其实是不受府州县管辖的。

清朝政府所以在清初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敞开门户接纳汉族移民,并将其大量编入八旗(直到乾隆年间仍有汉人被编入旗籍),是由辽东独特的政治地位和地理位置决定的。对于满族统治者来说,关外是自己民族的生身之所和聚居之区,也是满族后续力量之所在,有清一代一直被当作大后方。但从全国来说,关外又是地处偏远的东北边疆,它西接蒙古,东连朝鲜,尤其是16世纪以降由欧洲东进的俄罗斯势力已经从西伯利亚来到黑龙江畔,这些都凸显了东北、特别是关外政治经济中心的辽东在东北部边疆的重要地位。 基于以上缘由,清朝统治者既不能让辽东长期置于空旷,却又无法遣回业已进关的八旗劲旅。在顺治一朝以及康熙朝“三藩之变”(康熙十二年到二十年,1673-1681)期间,战争一直在进行,大局尚未稳定,况且拱卫京师的重任也必须仰仗八旗子弟。再则辽东还遗留着大批皇庄、王庄缺人耕种,许多差贡需人承担。将出关汉人编入八旗,一是作为甲丁充实驻防力量,二是成为内务府三旗佐领下人丁向皇室纳贡服役,三是充当官庄户丁,四是编充内务府和下五旗各大粮庄庄头、壮丁。在四种人中,数量最多的是第二种即内三佐领下人丁。康熙中,清廷对辽东八旗驻防进行了一次极具深意的调整,除保留金州水师营中的汉军八旗之外,余下均由满洲、蒙古和锡伯、巴尔虎甲丁承担。从此在八旗内部形成了满洲、蒙古等人丁驻防戍守,汉军旗人(包括内务府汉姓人)则主要从事生产劳动的格局。

-------------《辽东移民中的旗人社会:历史文献、人口统计与田野调查》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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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2:08: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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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源头 树有根 每个人都有所出 就必须为自己的血统而骄傲 冥冥中的天意让我成为了满洲人的子孙那我就必须热爱我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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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2:01:00 |只看该作者
内务府三旗包衣人,他们的生活环境与关内各省的驻防旗人不同。凡八旗驻防,都另居一处而自成天地,绝不与当地居民混杂,但辽东汉军旗人,尤其是内务府旗人,主要从事的是种地、植棉、纺线、养蜂、晒盐等经济活动,与后来移入的民人往往居于同村同屯,旗地与民地也犬牙交错,所谓“旗民不交产”的禁令也就无法执行得十分严格。加上很多入旗汉人与山东故乡始终存在着割不断的联系,或者兄弟几人中有人入旗而有人仍在民,或者入旗之后又从老家带来亲族故旧而后来者就未曾入旗,或者入旗后又招徕民人为其佣工或伙种。尤其是所缴贡赋从实物改为折银之后,他们与市场的联系更多,虽然辽东旗、民被分治于八旗与州县两套管理体制之下,但交通运输与市场运作却不可能完全受体制的控制和影响,这一则使入旗者很难忘记自己固有的汉人来源与身份,二则也容易使他人产生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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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1:43: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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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源头 树有根 每个人都有所出 就必须为自己的血统而骄傲 冥冥中的天意让我成为了满洲人的子孙那我就必须热爱我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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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1:38: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八旗勇士在2005-3-31 0:36:34的发言:

我是东北人我当然知道,东北发生的暴乱是反清朝的统治,其中就有很多满族人,这暴乱不是针对满族的。当时东北是有很多汉人,但那些基本上都是汉八旗的后代,对满族认同感很强的,也都被视为满人。那时张作霖已经实际上的老大啦!

首先在日俄战争时期东北的汉人人口已经远远超过旗人,而且旗人不能一概而论,盛京内务府三旗的包衣人始终认同汉族,他们和其他旗人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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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1 00:36: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晋人在2005-3-30 14:21:48的发言:

我是东北人我当然知道,东北发生的暴乱是反清朝的统治,其中就有很多满族人,这暴乱不是针对满族的。当时东北是有很多汉人,但那些基本上都是汉八旗的后代,对满族认同感很强的,也都被视为满人。那时张作霖已经实际上的老大啦!


忍忍忍。。。不打架不骂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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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14:21: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八旗勇士在2005-3-29 21:25:50的发言:

也许你不知道历史事实,在当时的满洲是满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八旗的聚居地,不可能煽动暴乱的,

当时东北汉人已经占了很大多数了,而且也确实发生了“暴乱”,只是被镇压下去了

那时又是张作霖当老大,

张作霖当时可不是“老大”

他会听孙中山的吗?可关内的旗人被杀的够惨的吧,身为一国之主的孙中山当然不能逃脱责任!他的一句“驱逐鞑虏、还我中华”就证明了一切,鞑虏指北方的少数民族,

鞑虏是专指满族的

中华代表汉人江山。本人对孙中山的评价有功有过,功是推翻专政统治,过是民族问题过于极端,以至影响到后来的国民政府,表面是汉、回、满、蒙、藏五族共荣,可民国时期的汉和满蒙回的矛盾够激烈啦,

民国的民族矛盾并不比清朝激烈

在民族问题上我还是赞扬共产党的!


本人所转的文章的观点不等于本人的观点,本人不对其负责! 请网评员同志们不要回我的帖! 讨厌左左们:想继续贪污腐败掠夺国民财富,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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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13:56:00 |只看该作者
现在论坛管理不一样了啊,记得我去年在此地“切~”了一下,被判了

汉将归来虏塞空,旌旗初入玉关东。高蹄战马三千匹,落日平原秋草中。 胡风略地烧连山,碎叶孤城未下关。山头烽子声声叫,知是将军夜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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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13:52: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卜僚在2005-3-29 23:02:49的发言:

现在国民党副主席要到黄花岗拜72烈士,72烈士中有几个僚人,他们为不承认他们民族存在的人献出了生命,这恐怕是72烈士中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一个不被承认的民族。可悲!

比侬所言极是。黄花岗上的僚人和靖国神社里边的台湾人毫无差别。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的僚人将领又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因为他们效力的军队是中国各个民族的军队,不是汉族军队。他们解放了僚人。


我就是我。请想象力丰富的皇汉同胞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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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13:45:00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西门更吹雪在2005-3-29 23:09:10的发言:

59楼

说轻了你糊涂!

说重了你可悲!

何处糊涂?何处可悲?那些为汉人的所谓辛亥革命卖力的僚人无异于为日本人卖力的汉奸,甚至更加悲惨。至少日本人还承认有汉族存在,而所谓辛亥革命不承认僚人存在不说,还千方百计奴化僚人,压制僚人。那些为汉人的辛亥革命献出生命的僚人可以说是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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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23:46:00 |只看该作者

中华帝国在本质上和俄罗斯帝国,土耳其帝国,奥匈帝国等等“民族的牢狱”是一样的,是一个主体民族压制其他民族的多民族大帝国,一战以后民族自决的推行逐步催垮了他们,只有中华帝国还”健在“。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两次大战中都是战胜国,而且汉族人口比例特别大的缘故吧。

某种程度上,我们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后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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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23:31:00 |只看该作者
有何感叹道来与鄙人这个南蛮听听,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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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23:26:00 |只看该作者

感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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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9 23:23:00 |只看该作者
西门朋友,您这是什么意思?鄙人驽钝,恳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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