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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淳不服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依呀    时间: 2011-1-27 12:41
标题: 张淳不服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张淳不服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张淳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其名誉纠纷案((2009)东民初字第09991号)的民事判决,现在已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觉得应该感谢案件的相关人员,因为这个涉及民族事件的案子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还事件本身的面目,而不是通过社会、民族舆论的压力改变事件的走向,这是社会与法制的进步,也是族群社会影响力的真实写照!

因为案件涉及本站站长红棉树,故案件进展网站会随时跟进通报最新情况。

以下为案件上述书:

 




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1-27 16:14
呵呵!100万啊,想钱想疯了吧!
作者: 称最    时间: 2011-1-28 04:06
豪陵
作者: wenliqan    时间: 2011-1-2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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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1-28 18:43
看过《心在流血,每个壮人都发出一声吼》。似乎并没有点张淳之名啊。
作者: 桂西布依    时间: 2011-1-29 11:05

这是大民族主义的表张吧

侮辱小民族还要人家道歉


作者: 中庸之道    时间: 2011-6-2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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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州律师    时间: 2011-7-1 15:57
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过高了!
作者: 清秋    时间: 2011-10-2 08:56
张淳你告的是全部弘扬壮民族文化的人吧,你不如在诉状中说,谁推广壮民族文化你告谁上法庭,或者说,谁是壮族你就向谁索钱。
作者: 农语农文    时间: 2011-11-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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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度莫    时间: 2011-11-3 12:11
还没有结果啊?不是吧!
作者: 酒马    时间: 2011-11-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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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壮语进法院    时间: 2013-8-2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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