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巴马狮子山采金点隐患调查:剧毒洗矿饮用水受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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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著名长寿之乡巴马瑶族自治县狮子山,一群采金人的来临,扰乱了当地原本的清幽。狮子山位于巴马县百林乡,是当地最高的山峰,也是村民的水源所在地。
河池网网友“守望佳园”是最先在河池论坛发帖揭露狮子山采金点隐患。现在,关于狮子山金矿的讨论帖,已经成为河池网和巴马本地论坛的焦点,被网友称为“历史罕见热帖”。
据河池网网友“守望佳园”发帖反映,今年3月以来,广西立龙矿业有限公司在狮子山开采金矿,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存环境,百林乡的罗皮、那莫、那弄三个村近万村民,以及罗皮小学、那莫小学、那弄小学一千多名师生,均强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关闭狮子山金矿,还老百姓一个美好的家园。
网友“守望佳园”说,他的帖子代表着百林乡罗皮村村民和学校师生的呼声,民心不可违。
毁坏林地开矿,引起群众不满
右边的山头扎着板房,是采金人的宿营地,几辆重型运土车和大型钩机停在附近。当天,工人们都没有出工,有的在板房内休息,有的则游走于矿区的路上。
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金矿试产,由于与周边群众有矛盾,日前被迫停工一个多月了。群众断了矿区的生活用水,呆在工地的30多位工人,每天只好用皮卡车到外面运水回来饮用。
记者绕过板房前往洗矿场,沿途不时可见挂着骷髅的标志和“小心中毒”、“当心塌方”的警示标语。在矿区的沉淀池、堆淋场向前望去,分布在山脚下的村屯尽收眼底。据了解,山脊右下角是罗皮村的上街、拉皮、岩权屯,左边是那桑屯、六双、六坡、六景、七月屯等多个自然屯。
事实上,狮子山上的原定开采范围位于那桑坡顺水流方向的中下游,但是立龙公司却朝着山脊右边开采,导致罗皮、拉皮、岩权、上街各屯的水源林受到威胁。由于这片林地势陡峭,没有砌挡土墙,采金产生的废土、废沙和弃泥,直接威胁附近水源。
回到村里,村民向记者反映,狮子山顶原来是成片的林地,立龙公司来探矿、基建和试产期间,已经把200多亩林地破坏了。
剧毒氰化钠洗矿,饮用水受威胁
“几十年了,我们队里几百人都喝着狮子山的水长大,自从企业到山上开采金矿后,前几天下了场大雨,我们发现水源变得浑浊了,装进水桶里的水,发现有黄泥沉底,这种现象过去以前从来没有过。”岩权屯村民小组长黄明帮说。
“这个金矿就像装在我们的头顶的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我们的水源和人身安全。”那莫村六东屯村民韦耀仁、覃乃山十分不安地告诉记者,不久前,山上试采矿,结果一个大石头滚到了山脚的村子里,幸好没有伤及村民。
韦耀仁、覃乃山最担心的是,以后企业正常采矿,洗金用的化学品氰化钠会渗入地下,污染水源,威胁六东屯200多村民的生命安全。
记者从一位姓唐的村民处了解到,立龙公司采矿用的废土堆放场、原矿堆淋场、尾矿库,均位于群众取水口的上方自然沟槽处。矿区使用氰化物堆淋工艺进行选矿,氰化物为剧毒物质,堆淋场又恰好在六双小溪水源源头上游的山槽上,如果没有防渗漏措施,一旦氰化物随雨水渗漏进入六双小溪,进入灌入六坡水库,则下游的罗皮村和那弄村等多个村屯群众的饮水灌溉将遭受灭顶之灾。
“开挖面积大,深度深,一旦雨季来临,有可能发生大量水土流失,甚至发生崩塌和泥石流,群众取水口会被掩埋,下游田地也将被泥沙淹没。进而水源枯缺,泉水改道,周边几千群众的人畜饮水及下游几千亩农田灌溉将无法解决。”一位姓唐的村民忧心忡忡地表示。
六东屯村民小组长黄江洪则反映,“为了引水上山洗矿,矿区在六棚水源点附近修建了一个大水池,这个水池投入使用后,原来勉强可以维持灌溉的水源,可能无水可取,大片水田用水怎么办?”
矿区企业表示,证照齐全,目前等待恢复生产
姚宝树说:“我们公司是合法开采的,开工建设至今,也不存在污染,相关职能部门已向群众解释过,但群众仍不听。”
姚宝树认为,群众要求公司停工,理由是担心植被被破坏、水源被污染,这都没有事实根据,因为公司是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对于生态的破坏,不能说没有,任何企业开发生产,都会涉及生态破坏,我们只能按照设计方案,尽量做到少破坏。”
“曾经有人向公司员工透露,可以摆平此事,可见是少数群众为了个人目的,诱使其他群众上访。从
记者从巴马县狮子山金矿调查组查阅调查材料获悉:立龙公司于2008年1月在巴马县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法人姚宝树,注册资金200万元。
有关狮子山那桑金矿项目,2009年1月20日立龙公司取得河池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据了解,那桑金矿开采设计方案系该公司2008年11月委托广西贺州市平桂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同月,广西锦宏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出具金矿安全预评价报告,结论是金矿矿场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针对使用剧毒氰化钠洗矿一事,据了解,2009年12月,河池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给立龙公司出具了那桑金矿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安全评价报告,认定使用和储存剧毒化学品氰化钠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市安监局于今年1月8日到现场进行了核查,确认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评价报告相符,可以进行试生产。截至目前,那桑金矿已经使用了1吨氰化钠,没有造成泄漏和人员伤害事故。
当地政府表示,有合法开采证但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给开
鉴于群众对关闭狮子山金矿的呼声强烈,
据调查组调查,2008年11月份起,立龙公司于与七月、六双、六东、上街、六坡屯群众签订总面积为543.8亩的土地租用合同,租用期为10年、租金为每亩200元,目前累计支付给群众5年租金共54.38万元。今年2月份之前,该公司主要组织开展探矿,征地,修建厂房和道路等基建工作;今年2月份矿区试生产,
针对群众提出的林地使用和毁林问题,巴马县林业局称,
据了解,狮子山林地被毁已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督办案件,县林业局于2009年9月对狮子山林木被滥伐进行侦查,并由县检察院起诉,对无审批侵占用林地行为,县林业局对采矿老板进行行政处罚,罚款74704元。
2010年3月,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亦将该案立为督办案件。目前,那桑矿点已停工,案件正在侦办当中。
蒙建军表态:“有合法开采证,但涉及到群众利益、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给开。”
关于狮子山采矿事件调查的最新进展,网眼将继续予与关注。(本报记者 黄炼 特约记者 梁绍恩通讯员 杨天元)
问题关键在哪里?
1)矿业企业法人说企业开采行为合法,那么群众的不满和上访就是非法的?
2)矿业企业生产的监督权在哪里?怎么监督他们的生产行为?毁坏200亩山林,罚款74704,那是大好事儿啊?!但这种罚款方式能解决问题吗?
3)露天试用剧毒药品,而且在生活水源上方使用剧毒药品,可以让给颁发剧毒药品使用合法证明的那家机构负责人来狮子山下住试试看,估计他比老百姓更怕死!
4)假如当地政府再不为村民们撑腰,当地村民的生活怎么继续?谁能够给当地村民一个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
5)找再多的专家机构来论证这家矿业公司企业行为是否合法只是某种障眼法罢了,难道当地百姓就必须要在头上悬着毒药的状况下生活?说不定就是明天,毒药外泄,毒死了人、污染了环境,人都没办法在当地生活的境地,才开始解决问题吗?真到了这个地步,谁负这个责任?谁能负这个责任?
矿业开发本来就是风险性系数很高的行业,即使是国有企业行为来进行开采也是有很多问题存在的,现在民营企业来开采了,监督和规范权以及相应的评估标准怎么可能跟进呢?!
山底下有再多的黄金也不是老百姓的福,只会是老百姓的祸,自古亦然!
5月30日,巴马县县长在巴马网----<巴马佳讯网--巴马论坛>上发贴:
对此事政府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下文仃止作业。
二、协调解决问题。一是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重新审核开采权。黄金开采证,县一级政府没有审批权,也不需要征求意见。二是协调涉及开采土地的群众已签字同意开采协议,并且领了补偿费的思想工作。三是协调市有关部门审批环保重新审核。
三、处理原则。一是无合法开采证不允许开。二是有合法开采证的,但当地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给开。
请网民监督政府,因管理体制问题,需要给一定时间协调上下。另,恳请发帖的网民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别做鼓动群众不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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