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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什么是蛊毒?作者:黄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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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4 05:38: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蛊毒,解放前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广为流传,历史久远。由于蛊毒危害人体甚烈,所以民间谈蛊色变。但是人们并不认识其本质,加上有些文人道听途说,在游记或方志一类书中对此进行离奇描述,使蛊这一社会现象具有非常神秘的色彩。解放后已极少听到关于"蛊"的各种传闻,但在边远地区,民间关于蛊的意识,对它的恐惧心理犹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以成语"蛊惑人心"来比喻居心险恶的坏人以鼓动、诱惑、欺骗等手段搞乱人心,迷惑人的思想。这个成语的关键词是"蛊",现在的一些工具书,如《辞海》等谈到"蛊"及这个成语时,都说"蛊"是传说中的动物,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仅仅存在于人们的传说之中。学术界中也有不少专家学者撰写了不少文章来探讨蛊,通过情报检索,至2001年上半年止,与蛊有关的资料搜集和整理共有13篇,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和专著共有23篇。学者们的观点可以分作3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蛊毒是一种神话传说,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主要以李卉、夏之乾 等为代表,第二种观点认为蛊毒是一种巫术,主要以高国藩,诸葛忆兵、张敬梅、胡新生等为代表。第三种观点认为蛊毒是一种毒药,主要以袁定基、邓启耀、林辰等为代表。笔者赞成第三种观点。

  蛊属于中国古代南方民族所使用的毒药中的一种。一般人们说到蛊,总会自然而然地与毒联系起来,放蛊与人会让人得蛊病,而中医历来把由血吸虫病肝纤维化导致肝硬化、肝脾肿大、门脉梗阻形成腹水、乙型肝炎及慢性迁延型肝炎等,均划归属于中医蛊病范畴。畜蛊养蛊涉及到药物学知识以及与药物学有关的植物学,动物学,昆虫学等相关知识,放蛊及对蛊的预防和验证和对蛊病的治疗又涉及到古代少数民族如何使用毒药和解药,在少数民族医药中,毒药的使用与解药的研制是其最大特色,这是相当有科学趣味的领域,相信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极有可能会有很多非常重要的发现。因此,开展蛊毒研究是开拓少数民族科技史新领域,发掘少数民族古代科学技术成就不可缺少的学术工作。

  1.什么是蛊毒

  蛊毒是一种毒药,它的形态主要表现为4种:毒虫蛊,动物蛊、植物蛊和物品蛊。附随其上的各种神秘观念,都与特定时代的意识形态特征,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畜蛊者的目的有直接联系。原始时代的蛊只是一种疾病名称,当时叫蛊疾,如《左传·昭公元年》所记晋侯得的病即为蛊疾,《素问·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当时的蛊疾主要是指肾疾,血吸虫病,肝炎等。周代的蛊主要是指自然界毒虫如能"含沙射人"的蜮之类。春秋战国的蛊既有自然界的毒虫,也有人体中的寄生虫。先秦时代的蛊毒大多数是指自然生成的毒虫,主要有水蛊,蠹蛊和厉鬼之蛊等。汉代以后人们把蛊毒与黑巫术联系起来,蛊毒开始变得复杂和神秘起来,汉武帝时的"巫蛊之祸",造成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东汉时有为蛊驱傩,魏晋南北朝时犬蛊传播狂犬病。隋代有以咒语唤来猫鬼巫蛊偷盗钱财的巫术,尤为荒唐的是隋炀帝以蛊来窃美女,唐代以蛊在官廷斗法。中医药十分关注蛊病的治疗,敦煌出土文献中记录有治蛊的巫术。宋代有令人厌恶万分的金蚕蛊。元代有挑生蛊与 蛊,明代有稻田蛊、树蛊,当时瑶壮的蛊毒也令人十分惊心,清代广西有虾蟆蛊,福建有蛊神,为了钱财和权力而夫妻裸体祭蛊神。人们把蛊奉为蛊神或药王,认为崇拜祀奉这个蛊神或药王,蛊神或药王即可保护他们,可赐与他们财富和权力。所有这些只是幻觉而已。

  2、蛊毒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种被称为"咒语"的念念有词的表演性仪式和毒药等是蛊毒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成分。

  蛊其实也是一种法术信仰。对这样一种朴实的观念,它是自觉或非自觉的,它具有行为的倾向,而各种相关倾向的行为都源自相似的目的和状态。对于蛊的行为分类,我提出下列一些初步的几种类型:一类是咒语之蛊。这是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形式,蛊妇念动咒语可以控制对方,使对方生疾,甚而有一些蛊妇的言语都具有巫术效应,它是反话,也有一些蛊妇通过由于憎恨而释放出来的力量而造成伤害。如广西南部壮族的龙州、凭祥、靖西、那坡等一带地方的"倍亲、倍呀、倍那"等,就是明显的例子。二类是契约之蛊,各个民族对蛊的称谓各种各样,但仔细分析起来不外乎有一点,在这些蛊之背后,有一点就是与蛊的特殊力量有关,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掌握,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这特殊的力量就是隐藏在蛊之背后的药王,掌握了蛊的人似乎要跟药王定下契约,必须经常不断地放蛊害人,以此保持同药王的关系,而药王给予畜蛊者的赏赐就是与之过鬼夫妻生活和财富及权力。这一点同西方学术界有关魔法和巫术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魔法一词不止具有一方面的意义:它既同特殊力量有关,也同用科学术语表示的效用的不明确有关。像蛊一样,魔法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掌握的,它只是由那些特殊的人所掌握,因此,它也不可能为所有的人理解。三是法术之蛊,对这类蛊毒,人们认为多由巫士鬼师掌握,它可以是遗传的,也有经过学习得到,在龙州,天等等地的法术鸡鬼就是此种类型。对于法术之蛊每个月的初一十五一定要放出害人,否则会自蛊自身。所有这些法术均是发明人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其要义是旨在通过主观幻想的特定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

  3、蛊毒应用的逻辑是什么

  蛊是一种古代承传下来的黑巫术。作为巫术,它的体系与结构可以划分为"理论巫术"和"伪技艺"两部分。"理论巫术"又叫"伪科学",在于它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它的认识体系思维方式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真",是一套错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所谓"伪技艺",民间通俗的说法叫法术,是由巫术的发明者运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它幻想依靠特定的主观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的现象。"理论巫术"并不是创造法术者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法则,而是研究者通过探索各种法术的共性,归纳总结出的抽象原理,这些抽象原理的本质是人类某些思维方式的概括总结,同时也是古代科学、技术文明赖以创立的抽象原理。对构成蛊的各种具体法术的研究表明,蛊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基于这样两样种思维方式:一是取象类比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隐藏在蛊信仰的背后,它体现着人类掌握和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能用现代的科学思维标准去衡量。科学对类比思维的运用是用已知的或已理解的事例作为基础来说明尚未全知的现象,应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一个有关说明者的预测,然后使其受到观察性和证实性的检验,以便确定预测是否是正确的,而蛊毒虽然也是以类比为基础,但是将某种特性强制性地转嫁到人或物身上,它不能用科学活动的实验实证标准去衡量,否则只能遭到误解。如在蛊的制作技术中,龙州,那坡,凭祥,靖西一带地方用一窝有三只以上的乳燕,将他们浸入水中,如果其中有抱成一团而死的,则被认为是雌雄一对的鸟儿,他们那种至死都纠缠在一起的生死不分离的情形,跟爱情上的男女恩爱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情形相似,因此,用作蛊,这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是相同原因(或形式)必然会产生相同效果。取象类比思维在原始初民社会中普遍存在,在现代社会里也还存有残余。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还存在有迷信现象及有邪教组织存在于世而没有被淘汰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接触律。其基本概念是认为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他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使他们已相互远离。如云南的傈傈族有一种叫恋药的蛊毒,不论什么鸟若飞伏在地面就死的话,在鸟死之地,刮取一下些粉末,就成了蛊毒,若给外人食后,就可随你左右。它应用的思维也建立在接触律基础上。

  4、什么人养蛊?蛊毒流传的地域主要在哪里?中国的哪些民放养蛊

  养蛊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贫穷和边缘化了的人群,在这些从事蛊术的人员中,各民族各地区男女老少都有,但以成年女性居多。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清李调元的《南越笔记》及张心泰《粤游小志》,清张泓的《滇南新语》等皆记巫蛊多为妇女所作。这些成年女性人们称之为蛊婆,如靖西龙州凭祥则称为"倍呀、信亲、倍那",武鸣、马山、上林一带则称为"姆发",认为这些蛊婆的言语具有巫术效应,但都是反话。一个成年女性无辜被指控畜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空前残酷的。对这类成年女性的特征,中国及国外的看法是一致的。"传统陈规俗见中的巫婆是独居的成年女性,她不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正常行为的看法。她过分自信,她不需要爱,也不施舍爱(尽管她可以施巫),她不服侍男人,也不养育儿童,她不关心弱者。她有咒语的力量,并靠它去保护自己和诅咒别人。除此之外,她也许还有其他的更加神秘的但不是取自既定秩序的力量。为了谋生,所有的巫妇都用她们特有的力量去威胁男人的权威,社会秩序取决于符合男性理想的女性行为的妇女。因此,识别出了一个妇女是巫士,那么,不仅是男人们,连女性和儿童也会反对她的"。这些说明,蛊的起源,和母权制社会可能有某种联系。进入父权制以后,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妇女的地位每况愈下,在男人们眼里,妇女是不洁净的,尤其是她们周期性每月出一次血的月经现象,被认为最污秽,跟恐怖又可怕的蛊一样,十分令人畏惧,在这里人们认为妇女是恶毒的,这类妇女无端指控为蛊妇,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独居的成年女性对侵略行径没有正当的发泄途径,放蛊便成了她们惟一的武器,蛊跟蛊婆一样,蛊就是蛊婆,蛊婆就是蛊。

  宋代以前蛊广泛流行于全中国,宋代以后,其流行地域逐渐南移并逐渐远离国家统治中心,主要在江南及西南一带流行。

  在中国,信仰蛊毒的民族历史上都善于使用毒药,它们是:壮族、瑶族、苗族、布依族、侗族、黎族、水族、傣族、怒族、白族、纳西族, 彝 族、羌族、高山族、傈僳族、哈尼族、拉祜族、景颇族、普米族和广东、福建一带的部分汉族以及未识别民族摩梭人等共约20个民族。这些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南方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这也说明蛊毒的产生,有可能与多毒的地理环境有关。

  在对蛊的信仰中,各个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特点,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外族思想文化的传入,蛊的观念也受到冲击,它并不排斥外来的东西,而是吸收了外来蛊信仰中的某些因素。比如,汉人早期的蛊毒十分简单,从汉代以后的蛊毒,人为地给它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便是受到来自南方少数民族蛊毒影响所致。

  在各民族的民间,很多群众相信蛊毒的真实存在,也甚信仰,蛊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民族民间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放蛊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定,蛊的恐怖可怕充斥了人们的头脑,因此,对蛊的预防验证渗透在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些甚至演化为风俗习惯(如壮族的交杯酒习俗,其本意就是防坏人放蛊的需要)或生活禁忌(如云南傈僳族地区,外来的客人不能随便去抚摸小孩子的头顶,自己认定是慈祥的抚摸,但他们看来却是放蛊要害人)。在少数民族地区,人们不愿意外出远行经商,原因就是怕遭别人暗算放蛊受损害,这样的观念束缚了人们经济、思想的发展,应引起严重的注意。

  5、养蛊放蛊的目的是什么

  蛊及蛊的神奇效用的传说,很多人都深信不疑,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群,为了自己的福祉,于是就养蛊放蛊,其目的主要是想得到蛊神赐与的财富和权力。放蛊是便于弱者采用的方术,它能加害敌人而又能保护自己。蛊信仰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一些普通民众就利用蛊毒这种文化现象来构筑他们反国家霸权的话语体系和对抗社会不平等的手段。

  6、蛊毒致病的原因是什么

  蛊毒是一种毒药,放蛊中人,人致病,即是通过用毒药来破坏人体生理机能。虫毒感染而生的蛊病属于中医蛊病范畴。

  另有一种现象,那就是由于蛊被人们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对蛊十分恐惧,因此对蛊过度的恐惧也会导致人们生病。美国人类学家沃尔特·B·坎农曾对恐惧如何致人生病做了试验。他认为人在发生恐惧时,身体要被刺激起来应付紧急情况,通过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机体会分泌大量肾上腺素和糖,并收缩血管,使得肌肉能采取行动。当紧急情况未能为行动所解决或持续时间过长时,休克就会产生。此时血压剧降,心力衰竭,血浆渗入到各种人体组织里,缺少食物和脱水便会造成有害的生理状态。恐蛊症的生理失调过程与坎农的生理试验过程是一样的。

  7、破解蛊毒的方法有哪些

  很多民族地区把蛊作为致病的病因之一。认为中了蛊,鬼师不能解医药不能治,似乎成了不治之症。其实蛊也可以破解。对于那些确实是中了蛊毒药而引起疾病的人,可以利用草药或者中药进行治疗。对于因恐惧蛊而生病的人,可以通过心理治疗法来治疗民间常用治疗恐慌蛊症的方法主要有:灵物禁蛊,咒语退蛊和巫术驱蛊等,人们希望通过这种世俗礼仪行为来净化被污染的躯体和世界,从而象征地达致社会秩序和道德的恢复。

  8、蛊毒为什么那么神秘

  从早期汉人对蛊的解释,可以看出,早期的蛊大都是指各种自然界中未曾经过特殊加工的自然毒虫,但从汉代以后,则被人为地披上了神秘的面纱,其神灵观念被引入蛊信仰中,如云南的傣族,湘西的苗族、瑶族都认为蛊是一种药鬼,叫"仆思鬼"或"草鬼"等,而鬼的概念本身就具有阴森恐怖之意,人们认为有蛊人之所以有蛊是因为掌管医药的鬼依附在人的身体而造成,人鬼不分,掌握蛊这种特殊力量的人便是蛊鬼。而蛊之危害甚烈,与鬼魅无异,一般民众都憎恶地把它与鬼魅并列。这使得蛊更为恐怖神秘。

  9、蛊毒承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由于蛊的阴森恐怖,一个人若无端指控畜养有蛊,他要面临被周围众人歧视甚而被处极刑的巨大压力,因此,历史上,蛊毒的承传方式素来十分隐蔽,归纳起来,蛊毒的承传无外乎有三种:

  一是师传,即通过秘密的仪式得师傅认可后,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进行传授。这类人一般都具有如下一些特征:患过重病经神保佑而痊愈的人,包括言行异常的精神病,癫痫病患者,身体和智力不健全者,有生理缺陷或畸形体质的人;神经特别敏感易激动而富于幻觉者等。

  二是通过灵媒传染得而染上。

  三是遗传,即通过世袭和血缘关系传承下来。据这类人说,他们之所以沾上蛊是由于自己或者祖宗不慎得罪了神灵,因此,必须要畜养蛊且不时放蛊害人才能得到神的宽恕。

  10、如何消除蛊毒的影响

  对蛊的信仰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人类学家认为:文化是人类用以解决其成员所觉察到的生存问题的一种手段,各种文化制度诸如亲属与婚姻,政治与经济组织以及宗教一起紧密配合,便形成一体化的文化体系,由于这一体系是适应性的,因此它相当稳定,但是,文化的变迁也确实发生,变迁是所有文化的特点。但变迁的速度与方向,在文化与文化之间,时代与时代之间,却有很大的不同。最初的蛊仅是指各种自然界的毒虫,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蛊也由简单发展到复杂,神灵观念的引入,使蛊变得阴森恐怖。中蛊以后的治疗,在早期多数应用巫术的方式--标准的称呼叫"咒禁疗法",在古代(不论中外),咒禁疗法均是医学构成中的组成部分,但是其地位与运用范围并不因医学理论及其他各种确存实效之医疗技艺的发展而下降或萎缩,随着文化的进步及人类思维的复杂化,超自然的疾病解释与治疗方法--咒禁之术,亦有其自身的发展变化过程。就中国而言,至少在从汉到唐的历史阶段中,医学体系的科学内容(物理与化学的治疗方法及相关理论)与咒禁疗法是呈平行发展之势的。在以后的发展中,蛊术不断发展更新直至今天,对中蛊后的治疗,虽然也有了先进的医学治疗,但在民间,咒禁治疗还在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它所依据的法则基本上跟一千多年前的没有什么改变。

  正因为蛊毒具有如此强烈的变迁及其适应性,因此,要消除蛊的影响,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同时应当在后进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增强对疾病的认识、防御和医治能力。事实表明,"放蛊"之类的习俗之所以会长期保存下来,同这些地区文化卫生事业落后是紧密相关的。愚昧出于无知,事实正是如此。只有加强普及教育,才能改变这种落后面貌。

参考文献:
李卉:《说蛊毒与巫术》,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1960折春季第9期第271-284页。
夏之乾:《谈谈"放蛊"及其类似习俗产生的原因和危害》,《贵州民族研究》,1984年第4期。
高国藩:《敦煌巫术与巫术流变》,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年。
诸葛忆兵、张敬梅:《巫风弥漫源流观》,济南:济南出版社,1998年7月。
胡新生:《中国古代巫术》,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
袁定基:《论放蛊和防蛊治蛊习俗》、《西南民族学院 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二期。
邓启耀:《中国巫蛊考察》、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12月。
林辰:《壮医对蛊病的认识及医疗实践》(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999年5月,现藏于广西中医学院图书馆。
高国藩:《中国巫术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11月,第156页。
(10)[英]克里斯蒂纳.拉娜著,刘靖华译:《巫术与宗教》,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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