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住在一个名叫大沙田的地方。这里是一个中等城市最为生机勃勃的城乡结合部。各色人群,各种买卖,黑道白道,和满地的垃圾一起汇聚于此。跑江湖的也来了:
马戏团敲锣打鼓,骑马牵驴,赶着鸵鸟、野猪,在街上游行,举着个牌子写道:马戏团表演今晚8点 大人票5元 小孩票3元。浑身糊满美女图的电影宣传车、歌舞宣传车呜哇呜哇开过去。唱戏的剧团在拆迁建筑的残亘断壁前搭起简易舞台,直唱到深夜12点,观众扔的钱填满了钱箱才罢休。
人人为食奔忙,个个为钱打斗。不过偶尔也会冒出个把神仙般的人物。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但灰尘滚滚的下午。我去大沙田菜市买菜。正是下课下班时间,道路一片繁忙,三轮车,小轿车,公交车,大卡车,自行车;下班的,放学的,去菜市的,从菜市出来的……。人人步履匆匆,汽车喇叭也打得不耐烦。这时候我看见前面不远处的自行车道上,一个鹤立鸡群的身影正背着夕阳,逆着人流,从尘霭中飘飘洒洒地走过来。
起初我以为大沙田又来了新鲜事物:模特表演。远远看见他修长挺拔,约有一米九左右,在这个南方城市里鹤立鸡群。扮型时髦,走路象模特在走T型台。我想:一定是哪儿来的模特表演队到街上来招揽看客呢。
及至走近了一看,却是个流浪汉。可是长得真是好看呀!年轻英俊的脸,双腿修长,肤色健康(太阳晒+污垢)。头发因为脏而粘成一缕缕,象用摩丝打理过,竖向天空象太阳在向外放射光芒;裤子极短,毛边,开一条条栅栏裂缝,象新新人类;身后挂着两片曳地长布,走路时布条飘舞起来象一只鸟。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漫不经心的神情和步态。他不上班,不买菜,没什么非赴不可的约会,没有什么自寻烦恼的问题需要思考。他只是四处走走。想停就停,想走就走了。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只要没人赶),有什么吃的就吃什么。
他穿过马路,漫不经心的蹚过那条亮闪闪的车流,中途还停下来挠痒痒,汽车们纷纷停下来给他让路。我觉得自己受了亏待:这些车一向都很神气,害得我过马路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的呀!
我一直对这个模特流浪汉念念不忘,朋友就说:“这么大了还玩暗恋?干嘛不和他打声招呼,认识认识呢!”
我心想:我哪敢跟他打招呼?人家会搭理象我这样浑身写满欲望的俗人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