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美融水•风情苗乡”全国摄影大赛启事
来源:http://www.gxmzb.net/content/2014-11/19/content_8427.htm
一、目的和意义
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处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缘,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既有山川秀丽,景色旖旎、神奇的自然风光,又有浓郁的民族风情,是融山水风光、民族风情,集旅游观光、养生度假于一体的旅游胜地。特别是中部的元宝山,风光独特,其地理位置和人文景观独树一帜。为了形象地反映融水的历史变迁和现实状况,充分展示元宝山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广西摄影家协会特举办“秀美融水•风情苗乡”全国摄影大奖赛。通过摄影家们的艺术创作,对融水县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内涵进行深度挖掘和整理,从不同角度充分展示融水县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民族风情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让人们充分认识“秀美融水•风情苗乡”的魅力,不断提升融水文化软实力。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广西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大赛主题和内容 以“秀美融水•风情苗乡”为主题,展现融水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民族风情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凡表现融水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族风情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拍摄的“景区景点、民族风情”参考附后(以新图片为主,以风光图片为重,其中风光图片约占60%,人文图片约占40%)。 四、征稿时间:2014年1月26日开始 五、截稿日期:2014年 12月 10日截止(收到作品稿件为准,不以邮戳为准) 六、大赛奖项设置:本次大赛将评选出110幅入选作品, 金质收藏作品1幅 稿酬3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3幅 稿酬各20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6幅 稿酬各10000元 优秀作品40幅 稿酬各1000元 入围作品60幅 稿酬各500元 入选者均获得由广西摄影家协会和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联合签章的证书,入选两幅以上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铜质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所有获奖者均凭身份证(或复印件)领取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颁奖时间初定于2014年12月底。 七、投稿细则: (一)作品投稿方式: 1、邮寄方式:纸质作品寄到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信封注明:“秀美融水•风情苗乡全国摄影大赛”字样)。 2、网络投稿:投稿邮箱:QQ:1594956708@qq.com,网络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要求为1200像素,网络投稿不能跟纸质投稿重复,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参赛表格,注明作品标题(凡没有作品标题的通通作废),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位作者需把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稿,好方便整理。 (二)作品必须是在融水县境内拍摄并符合大赛主题。 (三)本次大赛以新作品为主,近几年的作品(除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过等级奖、参加省级影展和已经用于本县出版画册的作品以外)均可参赛。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组,每组不准超过8幅)。投稿数量限每人20幅(组)。 (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其他格式如JPG、TIFF可视作品质量适当收取由评委定。 (五)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作品规格为7英寸。作品请勿装裱。 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参赛表格,注明作品标题(凡没有作品标题的通通作废),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 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表附后 (六)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根据需要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文件(TIFF格式),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入选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组委会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经鉴定不是原始数据文件的取消获奖资格。 八、参赛要求: (一)“秀美融水 风情苗乡”摄影大赛以“专业加大众”为活动宗旨,无论是专业摄影家还是摄影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积极参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赛者个人资料。如有发现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证书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二)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 (三)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被上传到互联网浏览,或刊登转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展览活动的相关材料中; (四)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凡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将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gxpa.net)和其他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异议方可颁奖。 (五)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凡入选的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即拥有参赛作品永久的无偿使用权,可作用于展览、展示、出版或与融水景区相关的广告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六)参赛者保证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八)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九、作品评选:由广西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十、作品邮寄: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2667 QQ:1594956708 E-mail:gxsx068@163.com 联系人:黎文清 徐巧珍 莫凡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