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75个县、市(不含市辖区)财政收入全部超过1亿元,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收入历史上首次实现亿元县的全覆盖。
据了解,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75个县、市(不含市辖区)中,全年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已达到13个,居前3位的分别是平果县17.22亿元,临桂县14.06亿元,田东县13.1亿元,其后依次是扶绥县、北流市、横县、柳江县、岑溪市、宾阳县、靖西县、南丹县、灵川县和藤县。这些过10亿元的县中,有9个县(市)财政收入是首次突破10亿元,全年财政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仅有8个县,比上年减少4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预算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市)达14个,比上年增加了9个。
2011年,自治区财政加大了对县级财力的支持力度,下达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15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10亿元,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同时,全面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等,提高了县级财力保障水平。据悉,2012年,自治区将继续对市县税收实行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计划安排补助市县支出933.38亿元,比去年增加246.9亿元,以支持县域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