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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细则出台 须持“L”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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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3 20:4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细则出台 须持“L”旅游签注

http://www.gxnews.com.cn    2008年06月23日9时08分   来源:北京晨报   字体: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细则出台 须持“L”旅游签注
大陆游客有望五一赴台旅游 京沪穗进入"备游"状态

赴台旅游细则浮出水面。其中强调,组团社应当与接待社约定,不得安排有损两岸关系的旅游活动。

6月21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以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进行公布。

有损两岸关系活动不得参加

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中,要求组团社应当与大陆赴台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合同应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旅行保险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组团社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非合同约定的付费项目。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

注意事项强调,组团社应当与接待社约定,按照合同安排完成旅游行程。不得安排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和有损两岸关系的旅游活动。组团社不得以“赴台旅游”名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从事经济、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两岸交流活动及国际性活动。

旅游者数量不得随意变更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配额总量,印制相应数量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经审验后的“名单表”,不得随意变更和增添人员。

根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组团社的领队人员须取得由海旅会颁发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后方可上岗。

赴台游价格大致万元内

记者从国旅总社、中国康辉旅行、港中旅等允许经营赴台游业务的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赴台旅游的价格大多在万元之内。港中旅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旅行社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设计了6条时间在4天到9天的台湾游线路,价格在6880元到9780元不等。目前赴台游的主要景点为日月潭、蒋公陵寝、台北故宫、台南妈祖庙、郑成功祠、外婆的澎湖湾等。

边检总站提示持“L”签注

北京边检总站提示,大陆居民赴台游须持“L”签注,其他证件不得作为赴台旅游证件使用。与以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最大不同在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记者 周萍)

 
编辑: 杨东 作者: 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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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稻作文明的最早开拓者被称为"蛮". 荒---遍地水稻田的岭南之地被称为"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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